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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員工合同(通用20篇)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通用20篇)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通用20篇)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緊急狀態聯絡人: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聯繫地址及郵編為(用於通知及信息的送達):

乙方:

甲方:

雙方若有送達地址(或聯絡方式、緊急狀態聯絡人)發生變更,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由於未履行告知或不告知導致無法送達,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銷售及銷售管理__崗位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公司產品營銷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具體要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

4、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月合同工資標準(税前)為。

2、乙方薪酬福利標準、薪資結構及計發辦法以甲方文件為準。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對乙方崗位調整時,乙方工資按新的制度和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五、社會保險

甲方委託母公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按國家和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乙方的要求,為乙方繳納社保。乙方要求以甲方員工名義在市參加社保的,屬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含甲方母公司集團發佈的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下同)。甲方的各項制度內容一旦公示後(含在公司OA協同管理平台公示),視作乙方明確該制度內容並承認其生效。

2、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七、工作時間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工作會議時,應嚴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違規,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回司培訓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制度執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4、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節假日進行休假。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祕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關客户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信息用於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信息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查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D、乙方自到崗之日起三十天內,如無特殊原因,未能向甲方提供辦理錄用手續必需的有效材料(包括離職證明、人事資料表、相關畢業證書複印件等)。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違法或違紀行為,需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的。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辭職權,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應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及相關條款以甲方離職管理辦法為準。

2、如乙方和甲方訂有培訓服務期協議且在服務期內的,且服務期超出本合同終止期限的,則合同終止日期變更至服務期截止日。

3、乙方若未能在報到時交齊第九條D項所需的材料,致使乙方人事關係不能及時轉入甲方指定的保管單位,甲方無法正常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如延誤辦理錄用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產生的檔案保管費和社會保險滯納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辦結之前,暫停結算乙方的薪資福利及費用等。乙方須待離職手續辦結後申請辦理暫停的薪資福利及費用支付。按規定應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乙方辦妥離職手續後予以支付。

5、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證明、或使甲方無法將離職證明及時送達乙方等情況,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退工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收到本合同後,應至少於三天內當面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簽署,則雙方勞動關係的建立時間以乙方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為準。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之前簽訂的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其他相關協議與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8、甲乙雙方認為本合同有無效情形的,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為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為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鑑定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安排,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有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滿,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元)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每月30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無。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促銷員作業,可能產生無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以下名詞説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簡稱《民法典》。

一、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單方面向甲方提出離職,未按照雙方之前合同約定,乙方要求即日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離職;

二、乙方確認在簽署該離職協議前均已仔細考慮並瞭解該協議生效後的影響,也知悉了《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因此,在決定簽署前,乙方就該協議已經做了認真的考慮並確認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與《民法典》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無關;

三、根據《勞動法》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在甲方因生產勞動所得的應得報酬,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違反了《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乙方要求即日離職,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後所給甲方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自願為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行為負全責,並確認與甲方無關,甲方沒有通過欺騙、教唆、威脅與強迫等任何手段違背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意願之嫌疑。乙方確認在離職前甲方做了誠懇勸留並要求共同遵守合同之約定,但均無效,甲方最終同意乙方的決定,並於即日為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和結算工資;

五、乙方確認因乙方執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按法律及合同約定的離職時間和程序執行,已經給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六、任何情況下,乙方同意在離職後放棄對甲方就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其它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訴訟,乙方已認真閲讀、充分理解該協議中的所有規定,並明確指出,除該協議以外,未曾簽署其它書面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部門主管級及其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本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閲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風險提示】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____日,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____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三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四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____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____日至3____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五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六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七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五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風險提示】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六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八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三十九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四十條、保密義務

一、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二、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三、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培訓與發展

第四十一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四十二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四十三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一、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二、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章: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四十五條、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完備離職手續

一、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四十七條、糾紛處理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四十

八、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四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公司員工內部退養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特就乙方內部退養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退出工作崗位,實行內部退養。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如有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內容,屬於對勞動合同的變更,雙方同意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二、內部退養期限

內部退養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勞動關係(合同)解除之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國家規定,以同等條件在職員工的標準為乙方繳納應由單位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代扣代繳乙方應承擔部分並按規定計人個人賬户;

2.雙方按《暫行辦法》足額發放退養金,同時終止乙方退養前所享受的工資、津貼、獎金等工資性待遇;

3.甲方按照在職員工報銷醫藥費的辦法和標準為乙方報銷醫藥費;實行醫療保險後,乙方比照內退前同等條件的在職員工參加

醫療保險。但乙方內退期間因在社會從事其他有收人工作而造成病殘的,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費用;

4.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同時終止乙方在退養期間所享受退養金待遇。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退養期間享受《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內部退養人員有關待遇;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接受甲方的管理;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外從事有收人的工作及經營其他活動。

五、協議的解除

乙方在退養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單位的規章制度;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

3.乙方調動工作;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經甲方調查核實並書面通知乙方,即解除本協議。

六、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檔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7

鑑於此,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人的資格條件

借款人應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幹,包括所屬公司人員。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根據《方案》的規定,借款人的購房補貼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全額/差額補貼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專款專用,乙方只能用於購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兑付。

第四條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後,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

乙方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後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三年工齡折抵創新後一年工齡。

第七條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十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擔保

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十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餘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並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餘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在錄用乙方後,同時為其解決户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兩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_____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_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六、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9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風險提示: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

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內容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保密規章和制度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保密責任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四條保密期限風險提示: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

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乙方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五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根據勞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

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甲、乙雙方約定:(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其它事項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以下名詞説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合同法》。

一、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單方面向甲方提出離職,未按照雙方之前合同約定,乙方要求即日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離職;

二、乙方確認在簽署該離職協議前均已仔細考慮並瞭解該協議生效後的影響,也知悉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因此,在決定簽署前,乙方就該協議已經做了認真的考慮並確認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無關;

三、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在甲方因生產勞動所得的應得報酬,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乙方要求即日離職,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後所給甲方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自願為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行為負全責,並確認與甲方無關,甲方沒有通過欺騙、教唆、威脅與強迫等任何手段違背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意願之嫌疑。乙方確認在離職前甲方做了誠懇勸留並要求共同遵守合同之約定,但均無效,甲方最終同意乙方的決定,並於即日為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和結算工資;

五、乙方確認因乙方執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按法律及合同約定的離職時間和程序執行,已經給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六、任何情況下,乙方同意在離職後放棄對甲方就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其它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訴訟,乙方已認真閲讀、充分理解該協議中的所有規定,並明確指出,除該協議以外,未曾簽署其它書面聲明或作出口頭陳述;

七、甲乙雙方的因勞動合同確立的勞動關係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終止;

八、甲乙雙方之間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再無任何包括勞動糾紛在內的所有涉法糾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擬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如有未能遵守本協議,另一方均可據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籤 章) (籤 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2

本《員工手冊》旨在為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信息。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XX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信息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寧波市XX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佈招聘信息,並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進行審核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閲《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閲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核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偽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審核,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審核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 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設備、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户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文件、傳真、合同、客户資料等;項目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序、文本、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户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核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信息,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錄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為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為: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3:00-17: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2:30-17: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為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裏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為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核算,經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户。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税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1天(5月1日)

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權限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眾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 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 員工户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文件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為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為績效考核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説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為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為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為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為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員工全勤獎説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閲。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打印機、傳真以及照明設備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絡傳送文件,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核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户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户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為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X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户"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核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衞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卧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户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户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户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核人員審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審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審核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為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户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户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户隨意承諾權限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户認為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審核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核人員審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審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項目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6、有重大泄密行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户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設備、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衞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設備,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為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XX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閲(新入職員工在鑑閲後,公司將視其為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底薪+提成_______。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本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合同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合同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合同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續訂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員工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

企業管理

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

保險

、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__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5

借調合同

甲方(借用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

乙方(借出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 丙方(員工): 性別: 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户口所在地:現住址:郵政編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調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税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調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調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三)借調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6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及任何甲方未公開的技術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前甲方已有的其他技術祕密。

4.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其他技術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管理、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技術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泄露。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協議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技術祕密。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協議後,兩年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保密內容。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協議期內;

2.甲方的保密內容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協議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協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密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協議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密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協議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經濟補償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給予乙方 元的補償。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的崗位;

2.在勞動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協議,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3. 勞動協議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未信守本協議,造成甲方利益損害的,甲方保持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説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8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

學歷: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方面的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聘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滿之日止。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若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可續簽本合同。

四、試用期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的試用期為____個月,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間,若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要求,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且不承擔責任。

五、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報酬及待遇

(一)工資:按甲方規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及標準執行。

(二)加班工資: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和相關制度處理。

(三)病假、事假、產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以及各種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工資待遇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獎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評定和支付。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根據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出調整。

(二)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及知識產權、各種所得證書歸甲方所有。

(四)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

(五)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六)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晉升機會,並擁有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息日的權利。

(七)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八)乙方負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義務。

(九)乙方不得帶入第三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它知識產權。乙方如果和第三方有競業限制規定、保密期限等,必須如實告知甲方。若乙方和第三方因為競業限制和保密期限等事宜引起的第三方起訴,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職務成果的界定

(一)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包括離職之日的年限內),由於履行本人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和業務信息等作出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件、半導體芯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其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這些發明創造、產品、計算機軟件、半導體芯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以及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軟件登記等等,協助甲方取得並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證書、發明創造、產品、計算機軟件、半導體芯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署名權(依法律規定而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製作人或設計人的乙方享有,並且,乙方有權按甲方有關規定獲得相應的物資獎勵和精神鼓勵。

(二)非職務成果

對於乙方在任職期間做出的與甲方業務密切有關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件、證書、半導體芯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非職務成果〞),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全面的書面披露,並承認非職務成果的知識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更承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甲方應視為與非職務成果相關的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作者。儘管有前述約定,對依法屬於乙方所有的包含在非職務成果中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益、乙方應獨家轉讓給甲方,乙方承諾不行使包含在作品或非職務成果中的任何權利。

十、保密與競業規定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________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十一、其他約定

(一)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三)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____天應支付甲方____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四)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屋用於安排員工住宿之用。承租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轉租。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費用

1.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為________元,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2.租金: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月/季/年)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篇20

甲方(借用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調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治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治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税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用度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調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調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守舊其貿易祕密。

(三)借調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職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____份,____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丙方(簽字) 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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