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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合同模板(通用3篇)

眾籌合同模板(通用3篇)

眾籌合同模板 篇1

本眾籌協議範本由以下雙方於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簽署:

眾籌合同模板(通用3篇)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電話:

鑑於:

1、甲方,x公司,在行業具有良好的運營能力(簡單介紹公司情況;比如,已經成功開辦總店,並主導家加盟店的設立),現擬出資xx萬元並尋求投資方融資xx萬元(最低融資額為xx萬元)在xx區域設立連鎖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連鎖企業”);

2、乙方,x公司,成功運營網站,能夠為甲方提供較為完備的技術支持,展示甲方的項目,發佈融資需求,以期實現互聯網便捷融資、投資、管理的目標。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託融資服務眾籌協議範本》(以下簡稱“本眾籌協議範本”)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 委託事項及融資費用

1.1 在本眾籌協議範本項下,甲方委託乙方通過其管理的網站提供以下服務:展示甲方申報的項目、發佈融資需求等,並根據實際情況就交易的結構、定價、盡職調查及其它相關事情做出安排,具體內容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相關眾籌協議範本。

1.2 甲方就本眾籌協議範本項下的合作事宜在網站的推廣融資期為天,推廣融資期結束後,如融資額未達到甲方事先約定的最低融資額xx萬元的,視為融資失敗,否則視為融資成功。

1.3 本次融資費用為融資總額的,計xx萬元。甲方還需向第三方平台支付融資總額的,計xx萬元,作為資金託管費用。

第2條 委託有效期

本眾籌協議範本的委託有效期自甲方在網站發佈項目並通過網站的審核得以公開展示之日至甲方完成融資並設立新公司(店鋪、項目等)。若委託有效期屆滿而網站或本公司提供的融資服務仍在進行中,則委託有效期自動延長至該服務完成。

第3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應按照乙方運營的網站的規則,將出資款如期匯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融資成功後,甲方應按照為設立新公司(店鋪、項目等)所簽署的合夥眾籌協議範本的約定,如期將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轉入合夥企業賬户,並支付融資費用與資金託管費用。

3.2 當項目推廣投資期結束後,如融資失敗的,此時甲方有權收回出資款,但須支付融資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甲方及投資人出資額的費用。甲方同意前述費用由乙方從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中扣除。

3.3 甲方延遲或拒絕按照約定條件將出資款匯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匯款後又抽回出資的或怠於履行連鎖企業的選址、策劃等義務或有其他損害網站聲譽的行為的,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除需支付融資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融資總額的費用外,還需向乙方支付融資總額5%的違約金。甲方同意前述費用、違約金等由乙方從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中扣除。

3.4 甲方承諾,在項目推廣融資期開始後不得越過乙方與網站的認證投資人就本眾籌協

議範本項下的項目達成任何形式的合作,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資總額5%的違約金、融資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甲乙雙方出資額的費用。甲方同意前述費用、違約金等由乙方從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中扣除。

3.5 甲方承諾,為維持網站的公信力,設立合夥企業後,應將每個月的月度營業報表、分紅詳情於下一個月的第三個工作日前上傳到網站,並接受網站的監督。如甲方連續兩個月未上傳前述信息,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資總額違約金。

第4條 乙方權利義務

4.1 在網站以適當的方式對甲方進行宣傳與推廣,通過網站為甲方尋找適合的投資者;

4.2 網站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有償為甲方提供相關融資資金託管、支付;

4.3 網站與專業律師事務所合作,有償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盡職調查、方案設計、交易眾籌協議範本等法律文件起草等專業法律服務;

4.4 網站提供信息交流和分享服務;

4.5 協助甲方通過相關眾籌協議範本的條款設定,保障甲方的經營管理權限,為甲方規範化管理奠定發展基礎;乙作為網站的運營方,有義務保證平台的正常運行。

4.6 乙方有權就甲方的融資事宜收取服務費用。如在雙方合作中,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繼續提供融資服務。

第5條 聲明與承諾

5.1 甲方承諾,在委託有效期內遵守網站的使用規則,維護網站的公信力,在網站所申報項目的所有信息真實、及時、有效,不存在虛假陳述、重大遺漏及誤導性陳述,並且項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的情形。

5.2 甲方承諾,向網站提供的為完成本項委託所需要的涉及經營和財務.

第6條 其他

6.1 本眾籌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協議自雙方本人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眾籌合同模板 篇2

甲方:(投資方)

證件號碼:

居所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諮詢、管理服務和財務規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信守。

第一條、釋義

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投資方:指自願參與眾籌並投出一定數量資金給他人使用的自然人。

1.2眾籌發起方:指有資金需求,並得到投資方一定數量資金的項目實施人。

1.3債權:指參與眾籌的投資方與眾籌發起方投融資關係存續期間,投資方擁有的全部權益。

1.4提前收回投資:指投資方與眾籌發起方投融資關係存續期間,眾籌發起方在協議規定的投資歸還日到期前,提前將資金償還給投資方。

第二條、資金投向及收回方式

2.1乙方建立眾籌撮合平台,並對供求雙方的信息資料進行登記、篩選,將經審核符合投資條件的眾籌發起方推薦給甲方,由甲方自願作出投資決定。

2.2甲方決定投資,需通過當面、傳真、掃描簽署或授權乙方代為簽署的方式與眾籌發起方簽署《__眾籌協議》,協議一旦簽訂,甲方應按照《__眾籌協議》的約定,向眾籌發起方劃付投資款。

2.3眾籌發起方與甲方簽訂《__眾籌協議》後,乙方將按照協議約定督促甲方投資收益的劃轉和投資款的到期收回等權益事宜。

2.4乙方作為《__眾籌協議》的中介方,有義務監督、敦促投資方、眾籌發起方嚴格履行合同,並在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時,協助守約方維護權益。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有根據自己意願決定是否提供資金給某個特定眾籌方的權利。

3.2甲方有權按照《__眾籌協議》的約定獲取所投資金帶來的全部收益。

3.3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瞭解眾籌發起方的資信情況。

3.4甲方同意眾籌發起方提前還款,而無需特別通知。

3.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和眾籌發起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如擅自或不恰當向他人泄露,則應承擔泄密責任。

3.6甲方保證其所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3.7甲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須及時通知乙方和眾籌發起方,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自身受到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勤勉盡責,以誠信、嚴謹、審慎的原則為甲方提供服務。

4.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回投資款及其相應的投資收益。

4.3乙方需對甲方個人信息、資產情況及其他個人隱私資料予以保密。

4.4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獲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特別約定

5.1乙方確保其提供的眾籌發起方真實存在,甲方通過平台撮合的股權眾籌關係真實存在。

5.2乙方確保向甲方推薦的眾籌發起方經過謹慎的信用資質審核。

5.3當眾籌發起方發生違約行為時,乙方須採取合法、合理的措施,協助甲方催收和追討投資款。

5.4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諮詢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眾籌發起方推薦、協議促成、投資管理、協助資金收回何必要的催收服務、以及定期提供眾籌發起方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等服務。

第六條、債權轉讓

6.1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轉讓債權的,應向甲方提出經由本人簽名(章)的書面申請,經審批後交由眾籌發起方回購。

6.2甲方債權轉讓時,需向眾籌發起方支付債權轉讓違約金。債權轉讓違約金的收取標準按照《__眾籌協議》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文件資料

投資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的原件或複印件,《__眾籌協議》原件應交一份給乙方作為備案。

第八條、風險提示

8.1因國家宏觀調控、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方發展政策產生變化。

8.2當眾籌發起方短期或者長期喪失經營能力(包括但不限於眾籌發起方收入情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人身出現意外、發生疾病、死亡等情況),或者眾籌發起方的還款意願發生變化。

8.3眾籌發起方按期給付甲方投資收益,並有意如期償還甲方的投資資金,在此情況下甲方出於自身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資時可能受阻,即便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乙方努力幫助甲方尋找願意受讓甲方債權的第三方,但不能確保一定能夠在甲方需求時找到債權受讓人。

第九條、税務處理

甲方在投資、債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税費,由甲方自行向税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的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得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由此產生的訴訟費、_____以及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後甲方不願繼續合作,則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月向乙方申明,否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原定期限。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或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3.1甲方出現投資款的繼承與贈與,需由主張權利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向乙方出示司法機關生效的法律文件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文書,經乙方確認後予以協助進行資產轉移。由此產生的相關税費,由主張權利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處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13.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3.4本合同履行中,相關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書面方式可以快遞、掛號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專人送達等方式。甲方和乙方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3.5本合同所載明的甲乙雙方聯繫地址、電話,為雙方合同履行期間的約定聯繫方式,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在該變更通知送達對方之前,該變更對對方不發生效力。若一方因其約定的聯繫方式或通知變更後的聯繫方式有誤,致使對方所發函件被退回、電話被拒接,則視為已經送達。

13.6本合同中由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眾籌合同模板 篇3

關於設立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年月日

合夥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夥人(以下稱“有限合夥人”)簽署本合夥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決定成立【   有限公司】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合夥企業”,。各方已充分知悉相關投資的風險與責任,並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如下:

第1條總則

1.1根據《民法典》和《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2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1.3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1.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2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2.1名稱:【     有限公司】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的名稱為準)2.2主要經營場所:

第3條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3.1合夥目的:本合夥企業設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資設立和運營【 】店,併為合夥人謀求投資收益最大化。

3.2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4條合夥人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

姓名或名稱

住      所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第5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夥人

名稱或姓名

出資方式

(貨幣/無形資產)

認繳出資

(萬元)

出資權

屬證明

實繳出資

(萬元)

佔出資

總額比例

%

%

%

%

%

%

%

%

%

%

第6條資金使用安排

單位(萬元)

項目

階段

項目實施事項

項目實施時間/週期

相應資金用量

方案設

計起動

品牌形象/品牌營銷設計

店面形象及裝修設計

選址或

轉讓費

選址費用

轉讓店鋪費用

選址預

付租金

預付店鋪租憑首付金

支付店鋪階段性租金

人員儲

備開支

管理/技術人員儲備開支

員工招聘、儲備培訓開支

項 目

裝 修

裝修工程款

裝修飾品物料款

設 備

採 購

生產/經商設備

場地設備/器材

開 業

籌 備

物料採購

流動資金

發 展

備用金

項目發展儲備金

普通合夥人主導的新合夥店項目計劃所需資金【 】萬元並尊照以上資金計劃安排使用,有資金使用計劃在實施中出現偏差20%以上時需向其他有限合夥人提出申請重新修改資金使用安排。普通合夥人的財務支出需尊照融資資金使用安排説明表階段性使用,為確保項目融資款的安全使用,融資款使用需尊照資金使用安排表分每日多筆階段性用款(每筆打款金額為5萬元),普通合夥人的融資款的使用財務支出情況每月以EXCEL財務報表形式向股東會彙報。

第7條出資義務及資金使用約定

7.1本協議各方有義務將出資款轉入合夥企業賬户,在合夥企業賬户開立前,各方一致同意將出資款暫存至           賬户。

7.2各合夥人一致同意普通合夥人資金使用按照以上項目實施資金使用進度分批次提取款項目,並同意前述費用由執行事務合夥人在股東委員會監督管理下使用。有限合夥人延遲或拒絕出資的或抽回出資的或未經全體有限合夥人同意轉讓其出資份額或退夥的,視為違約,則違約方需按照守約方實際出資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5倍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此時,經全體有限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企業可以進入清算程序,守約的有限合夥人有權優先分配剩餘財產,收回全部出資。

第8條品牌授權與企業運營

8.1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夥企業按照【                        】公司統一的經營模式和統一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準要求開展經營。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夥企業自行承擔一切運營相關的成本與費用(包括運營中【                     】總店給予的運營指導、培訓以及人員聘用、廣告宣傳等的一切成本與費用)第9條財務披露及利潤分配辦法

9.1合夥企業盈利後應當分紅,各合夥人獲得分紅的前提為其實繳出資達到其認繳出資額。合夥企業提取淨利潤的   %的企業發展基金,其餘可分配淨利潤的【   】%由全體有限合夥人分享。首次分紅最遲在首次盈利的第1個月進行,其後每     個月分紅一次。分紅之前需預留合夥企業運營所需資金,具體預留數額由執行事務合夥人確定,但分紅最低原則上不得低於當期可分配利潤的【   】%。

9.2合夥企業應當將每天的收入支出狀況用手機短信、手機微信、電子郵件或其他易於合夥人接收的形式發送至每一位合夥人,該收入支出信息應當於下一個工作日以前發送至合夥人。

第10條虧損承擔辦法

10.1普通合夥人對於第三方的責任:

普通合夥人明確同意並承諾,如果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支付或清償其所有債務時,普通合夥人應當向除合夥企業及有限合夥人外的第三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合夥企業對第三方的債務是因有限合夥人的故意、重大過失引起的,則普通合夥人對第三方承擔責任後可向該有限合夥人進行追償。

10.2有限合夥人對於第三方的責任:

有限合夥人在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支付或清償合夥企業所欠債務時僅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向第三方承擔償債義務。有限合夥人在其認繳的出資額之外不具有向第三方償還合夥企業債務的義務,但對於因有限合夥人的故意、重大過失而引發的責任除外。

10.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11條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1.1鑑於本合夥企業只有一名普通合夥人,故本協議中的全體合夥人在此一致決定,委託普通合夥人【                         】公司為本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對外代表本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有權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11.2執行事務合夥人應依照約定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因執行合夥企業事務而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合夥企業承擔。

11.3【                       】公司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有權收取報酬,本協議中各合夥人在此約定,本合夥企業每年向執行事務合夥人支付【             】萬元的管理報酬,按月提取。

11.4執行事務合夥人有權【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有權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前述事項不需經有限合夥人的同意。

第12條入夥和退夥

12.1入夥

12.1.1新合夥人入夥時,需經普通合夥人加三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書面入夥協議時,普通合夥人應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12.1.2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2.1.3已入夥的合夥人在普通合夥人其他地方以對外合夥方式開立新店時享有優先認購投資權。

12.2退夥

12.2.1有限合夥人入夥本企業 12  個月內,不得轉讓其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或退夥,入夥滿 12  個月後可以轉讓其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或退夥。有限合夥人轉讓部分財產份額的,需不影響《合夥企業法》對合夥人數的限制;有限合夥人退夥的,需提前30日通知普通合夥人。

12.2.2本合夥協議退夥的方式可選擇是轉讓其他合夥人或普通合夥人回購,在轉讓方式協商不能達成時由普通合夥人回購,回購方式及補償金額需雙方協商一致。

12.2.3有限合夥人在符合前款條件下,轉讓其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兩個以上合夥人均欲購買的,由該等合夥人協商購買比例;若協商不成的,由該等合夥人按原實繳出資比例購買上述財產份額。

12.2.4普通合夥人退夥的,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普通合夥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或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不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即當然退夥,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普通合夥人退夥後,本合夥企業解散。

12.2.5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該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分紅比例分擔虧損。

第13條解散和清算

13.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3.1.1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13.1.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13.1.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日;

13.1.4本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13.1.5合夥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13.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13.2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選定清算人並進行清算。

13.3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3.3.1清理本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13.3.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本企業未了結事務;

13.3.3清繳所欠税款;

13.3.4清理債權、債務;

13.3.5處理本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13.3.6代表本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13.4清算程序及相關事項:

12.4.1  合夥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12.4.2  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本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12.4.3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13.5合夥企業經營不善或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履行經營義務,經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夥人表決同意,合夥企業可以解散,在前述情況下解散的,有限合夥人優先分配剩餘財產。

第14條保密義務

14.1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就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接觸的關於【                 】公司以及合夥企業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和非專有技術、商業、財務、運營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將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傳達給除本協議簽約方以外的第三人。

14.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作為本合夥企業合夥人期間或轉讓其持有的本合夥企業財產份額或退夥的兩年內,均不得:

13.2.1以自己的名義或代表或聯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涉及或有意於從事與本合夥企業業務相同或類似的任何業務;13.2.2以自己的名義或代表或聯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誘使或尋求誘使任何高級管理人員或任何僱員離開合夥企業。

14.3本協議各方應確保其實際控制的其他企業或實體以及其各自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或親屬遵守前兩款規定的限制。

第15條違約責任

15.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或協議各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本合夥企業或其他協議方造成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夥企業設立失敗的,任何一方均不負違約責任,各方已繳納的出資全部退回。合夥企業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依法由合夥企業承擔,如合夥企業設立失敗,由各方按其認繳出資比例分攤。

第16條爭議解決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關於設立【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之合夥協議》的簽署頁)普通合夥人:

【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有限合夥人:

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附件一/1:

有限合夥人為自然人請填寫下表:

有限合夥人基本信息登記表(自然人)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認繳資金額

電子郵箱

常用移動電話

傳真

備用移動電話

郵編

固定電話

聯繫地址

收款户名

收款帳號

備註: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附件一/2:

有限合夥人為法人請填寫下表:

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基本信息登記表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認繳資金額

註冊地址

固定電話

常用聯繫人

郵編

常用移動電話

傳真

備用移動電話

通訊地址

收款户名

備註: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開户許可證等有效證照複印件。

附件二/ 1:

資金使用安排

項目實施進度:

詳細列明項目實施計劃和階段資金安排:

項目  階段

項目實施事項

項目實施時間/週期

相應資金用量

方案設

計起動

品牌形象/品牌營銷設計

店面形象及裝修設計

選址預

付租金

預付店鋪租憑首付金

支付店鋪階段性租金

人員儲

備開支

管理/技術人員儲備開支

員工招聘、儲備培訓開支

項 目

裝 修

裝修預付款

設 備

採 購

開 業

籌 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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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