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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精選12篇)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精選12篇)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1

保證人(甲方):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精選12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債權人(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乙方與債務人(以下均稱債務人)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閲讀並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擔保的主債權的金額

甲方保證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保證期間

2.1本合同保證期間為年,自主債權的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

2.2如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保證期間自最後一期債務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

第三條保證擔保範圍

3.1保證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以及為實現主債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3.2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擔保債權所得的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四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範圍內債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第五條保證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理

5.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變更,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託管(接管)、對外投資、合作、與外商合資合作、重組、轉贈、企業轉(改)制或計劃上市等行為;

(2)甲方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

(3)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5)甲方被宣告破產、停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經營範圍、股東結構、聯繫電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發生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的變化);

(7)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8)甲方重大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原因損毀、滅失;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議;

(1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2)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13)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清償債務能力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

5.2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第(9)項、第(10)項的情形應提前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後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5.3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的情形,應由資產受益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

發生第(6)項中變更法人名稱的情形,應由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合同。

5.4若甲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或發生前款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第(11)項、第(12)項、第(13)項、第(14)項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擔保的,則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如果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宣佈債務人的債務提前到期的,則甲方同意提前開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5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第六條債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6.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調查瞭解,甲方應及時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調查瞭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

6.2對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户,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若被擔保的債權還存在物的擔保的,無論該擔保物是否為債務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證責任和擔保範圍均不受影響和變化。

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擔保債權),甲方承諾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就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4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彙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7.2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賬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擔保範圍和保證期限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3儘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於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需簽署肆份或肆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壹份,乙方貳份,公證機關(若有)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9.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本保證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是否有效均不影響本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同意承擔連帶責任。

10.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0.3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0.4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0.5更多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聲明事項

11.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11.2甲方具備擔當保證人的合法資格,並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11.3甲方完全瞭解主合同(含附件)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於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甲方提供該保證時,已經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代表甲方簽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保證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

11.4甲方已閲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

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

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2

(以下簡稱甲方)經雙方協商,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貸申請書作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5萬<包括5萬>以上月利息是八釐(0.8%),5萬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利息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以後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過銀行匯款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

3.選擇月付請打鈎( )選擇季度請打鈎( )選擇半年請打鈎( )選擇年付請打鈎( ) ,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富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須向貸款方繳納捌佰元作為合同違約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雙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違約需支付給對方50%違約金。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在簽定合同後支付激活金額2%的銀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時去支付利息(銀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後貸款方應當當日返還給借款方給在合同上的指定賬户上)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貸款方富登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必須在一小時內放款轉入借款方的帳户。

第十二條:請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簽訂,合同一旦簽訂此合同立即生效,簽好合同一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沒有拿到款你可以舉報我們公司,這樣我們公司屬於違約是要賠償的。

工商註冊號:

擔保方:

代表人簽字: 借款方簽名:

擔保方律師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4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

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户。

借款人用户名:

賬號:

開户銀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 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__________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6

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小額貸款合同範本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注: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地址:天門市鍾惺大道43號

聯繫人:電話:

地址:電話: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個人收入證明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茲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 )系我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員工,現在我單位 崗位任職,月收入(人民幣) 元,年收入(人民幣) 元,(大寫: )。

本單位承諾:上述證明是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而導致貴局經濟損失,本單位承擔一節法律責任;如 同志擔保的貸款到期不能按時還款,本單位承諾(以就業局通知時間為準)為貴局按月扣收該同志收入用來償還其擔保的貸款。

擔保人意見: 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主要借款內容

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 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 額

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8

就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小額貸款合同範本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注: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地址:天門市鍾惺大道43號

聯繫人:電話:

地址:電話: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個人收入證明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茲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 )系我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員工,現在我單位 崗位任職,月收入(人民幣) 元,年收入(人民幣) 元,(大寫: )。

本單位承諾:上述證明是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而導致貴局經濟損失,本單位承擔一節法律責任;如 同志擔保的貸款到期不能按時還款,本單位承諾(以就業局通知時間為準)為貴局按月扣收該同志收入用來償還其擔保的貸款。

擔保人意見: 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小額信貸辦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人)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乙方申請小額貸款進行審查,現甲方同意為乙方在借款_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丙方為反擔保人.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了確保借款能按時歸還,經甲、乙、丙三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協儀:

一、甲方將定期不定期對乙方借款後的資金運營情況進行跟蹤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真實情況.

二、甲方因工作關係,需要乙方參與與配合與小額擔保貸款相關的活動,乙方在不影響其他經營的情況下,應給予積極配合。

三、乙方取得借款後,應按其申請的項目守法經營,若決定改變原經營項目,需提前向甲方提供新的項目可行性計劃書,經甲方許可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撤銷擔保並會同經辦銀行收回其借款。

四、乙方在借款期間變更其經營地址、家庭地址及通訊號碼應在應在變更後五日向甲方書面告知。

五、作為反擔保人丙方變更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聯繫電話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同時,應及時瞭解掌握乙方的情況。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應按時歸還借款。

七、作為反擔保人丙方,對乙方在字第號借款合同條款內到期不能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負有直到本息付清為止的連帶清償責任。

八、本協議為不可撤消的保證書。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本協議自乙方與經辦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生效。

信用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10

借 款 人:

貸 款 人:

鑑於: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下崗人員小額擔保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用途

1.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途僅限於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委託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或其他信用擔保機構(下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所需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具體投向限於以下一種或多種用途(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 開業(開辦經費)貸款。

□ 流動資金貸款。

□ 設備貸款。

□ 購置生產經營用房貸款。

□ 其他為貸款人所認可並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再就業活動所需資金貸款。

第二條 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後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為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 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_______%確定。簽訂本合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基準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曆年的首個公曆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九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 借款人提款條件

3.1 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 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文件資料。前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借款申請書、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以及由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機構出具的同意或承諾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擔保的文件等。

3.1.2 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包括擔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 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並生效(如有):貸款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佔有;貸款採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物交付貸款人佔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 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 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户。

3.1.6 貸款人提出的其他條件。

3.2 儘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 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並通知借款人;並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四條 貸款發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4.1.1 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户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户,該賬户賬號為 ,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户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户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户。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後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户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户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户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於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户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未開立貸款專用賬户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户,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户的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支付委託,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後,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託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户,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户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後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因使用該借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五條 提(還)款

5.1 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期利息 = 期初貸款剩餘本金×期利率)。

□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 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 =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 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 =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5.2 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曆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後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為,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小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大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為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等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 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户(結算户)中,還款賬户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為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户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 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户,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重新簽訂委託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户啟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5.5 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户為可透支賬户,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户中存款餘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户允許透支金額範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 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户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 若歸還貸款確有困難,借款人應當於本合同項下貸款最終到期日前的三十天內,向貸款人書面申請貸款展期,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展期。借款人申請展期時應當同時提交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機構關於同意為該貸款展期繼續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貸款人決定展期的,應與借款人、擔保機構共同簽訂展期合同;展期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

5.8 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併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9 對於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10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徵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1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後的貸款利息。

5.12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

有關提前還款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3 關於貼息。符合貼息政策要求的借款人,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期足額地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應在收到有關財政部門核付的貼息資金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貼息資金劃入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還款賬户。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6.1.1 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2 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3 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與陳述

7.1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7.1.1 借款人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7.1.2 借款人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7.1.3 借款人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7.1.4 借款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並且,借款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7.1.5 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繫住址)、聯繫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借款人應在該變更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7.1.6 借款人保證其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並有效。

7.1.7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7.1.8 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7.1.9 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第八條 違約事件

8.1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8.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8.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8.1.3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8.1.4 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8.1.5 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8.1.6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於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徵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8.1.7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8.1.8 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8.1.9 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8.1.10 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8.1.11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8.1.13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8.1.14 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

8.1.15 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在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第九條 違約處理

9.1 當本合同第八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9.1.1 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於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 執行;對於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9.1.2 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為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並立即執行;

9.1.3 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8.1.2條違約事件的);

9.1.4 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8.1.12條違約事件的);

9.1.5 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並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户(含可透支賬户)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並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户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佈的匯率自行換算後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9.1.6 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9.1.7 按借款人為本貸款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

9.1.8 採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並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費用

10.1 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税費。

10.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11.2 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1.3 借款人同意並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 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併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1.5 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相關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1.6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台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7 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於變動發生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於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1.8 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並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户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1.8.1借款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

11.8.2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1.9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0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份,借款人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 其他約定事項(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 款 人 :

簽署日期:

貸 款 人 :

簽署日期: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11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全國各地均可辦理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1%,按季度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

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個人小額貸款合同 篇12

(以下簡稱甲方)經雙方協商,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 在_______________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__________在_____市_____社貸款(大寫:__________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_____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__________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_______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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