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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合同範本4篇

實施合同範本4篇

本文目錄實施合同範本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範文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範本一

鑑於:

實施合同範本4篇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1.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

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

3.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

1.發明

 □

2.實用新型 □

3.外觀設計 □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_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

(2)否 □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風險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為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 元;

(4)其他費用: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閲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

(2)否 □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

具體約定如下: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16.3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

(2)不再履行

 □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

認定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實施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專利申請名稱

專利申請號

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被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備案號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前言(鑑於條款)

第一條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第九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税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六條其他

許可方簽章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簽定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母),申請日為年月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設備,人員及其它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等);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申請技術-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它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准、已視為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範圍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等等。

第二條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或某技術領域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申請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申請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申請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申請號為,專利申請名稱為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申請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於製造該專利申請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申請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它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合同生效後,許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萬元)後的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合同生效後,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交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使用費為(¥、$)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即(¥、$)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台後日後再支付%即(¥、$)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個月內支付(¥、$)元

個月內再支付(¥、$)元

最後於日內支付(¥、$)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元

銷售額提成為%(一般3-5%),每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申請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入股股份佔總投資的%,(一般不超過20%)第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託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閲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帳目。

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方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見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都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裏)。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5.以上各款適用於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和被視為撤回。

第八條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元。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元,逾期超過(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元。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元。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元。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元;逾期超過(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元。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元;並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一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1.對許可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因未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

2.對許可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未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使用費。

已經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除返還使用費外,許可方還應賠償被許可方的損失,金額為元。

3.因其他原因,該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一般不返還使用費。若給被許可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可視情況約定給予賠償。

4.還可以對其他情況給予約定。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税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3.對許可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年。

2.該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自授權日開始,本合同自行變更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該專利技術的使用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增加元;

或增加%

或提成增加%

或股份增加%

或增加倍。

3.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後,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該技術轉讓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減少元;

或減少%

或提成減少%

或股份減少%

或該技術轉讓費等同於本合同使用費。

4.(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許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合同終止情況以外,許可方應維持專利申請權的有效性,若因許可方過失而造成專利申請權終止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6.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六條其他

前十五條沒有包含,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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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許可方)是——技術的專利權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被許可方)使用;鑑於乙方希望使用該專利技術且願意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科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名稱為:(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專利技術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性質為:(描述該專利技術的技術特徵)

1.3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內容為:(説明該專利技術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專利技術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專利技術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有關事項如下:

(1)專利技術的名稱為:

(2)專利技術的發明人為:

(3)專利技術的申請人為:

(4)專利技術的申請日為:

(5)專利技術的申請號為:

(6)專利技術的專利號為:

(7)專利技術的專利權人為:

(8)專利技術的專利權有效期限為:

2.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該專利技術的發明過程、完成情況、發明人基本情況、專利權人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2.3 甲方應當保證許可給乙方使用的專利技術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專利技術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4 甲方同意將該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使用,並且應許可乙方使用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保證乙方能夠最充分地利用該專利技術以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專利許可的情況

3.1 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專利技術:(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範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甲方出讓專利使用權和乙方取得專利使用權的程度和範圍,雙方可以選擇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等形式。

3.3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獨佔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立即停止實施該專利技術,且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4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排他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但甲方保留在該範圍內繼續使用。

3,5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普通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僅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權,而且還保留着在該範圍內對該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再出讓給第三方的權利。

3.6 甲乙雙方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生效,並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4.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專利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4.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專利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4.3 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後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4.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規定)

4.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___日內予以説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4.6 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的名稱或代號為:(寫明屬於技術祕密的技術名稱或代號)

記載上述技術祕密的資料為:(寫明技術祕密的載體)

4.7 乙方應保證不得泄露如4.6所述的技術祕密。

第五條 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乙方在實施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天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如時間、地點,方式、目標等)

5.5 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圓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5.6 乙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製產品完成後,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製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6.5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並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入門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製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製合同產品,仍不能試製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入門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於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於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並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7.1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1)支付金額:乙方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3)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專利實施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提取,淨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淨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後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序)

7.8 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後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專利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 甲方實施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l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終止的,合同同時終止,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已經給付的使用費不再返還。

8.6 甲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專利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或者專利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甲方,如果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在已經許可乙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8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9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計算的違約金。

8.10 乙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範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夫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權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由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指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作為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支付約定的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 專利獨佔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範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11.3 專利排他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範圍內享有對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仍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親眷,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該範圍內對同一專利技術享有使用權。

11.4 專利普通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範圍內享有對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同時許可方不僅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權,而且還保留着在該範圍內對該項專利技術出讓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的權利,

11.5 技術祕密:指在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過程中,為了達到更好效果的使用,經許可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11.6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所需的文及圖紙資料。

11.7 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專利技術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8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專利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9 淨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10 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1 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2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於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3 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4 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曲線、符號、數、文等足以看清。

11.15 後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專利技術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6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為需要説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範本一實施合同範本(4) | 返回目錄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前言 (鑑於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税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七條 其他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該專利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為__________________(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母),申請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權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設備,人員____及其他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等);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祕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交叉許可、分許可);

該專利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____,專利名稱為的全部專利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於製造該專利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他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後,許可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______萬元)後的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____%即(¥、$_________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____台____日後再支付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_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__元)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後於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___元),銷售額提成為____%(一般3~5%),每_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_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人股股份佔總投資的____%(一般不超過2%),第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託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閲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賬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___________標準、國家___________標準、行業___________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裏)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3.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_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__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____;並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____。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税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3.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__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年(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2.(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

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標籤: 合同範本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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