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貸款協議(通用14篇)

貸款協議(通用14篇)

貸款協議 篇1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於19xx年月日訂立。

貸款協議(通用14篇)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貸款協議 篇2

借款單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

貸款銀行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户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簽訂

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借款單位:____________貸款銀行: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或負責人:____________擔保單位: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3

本貸款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上海市簽署:

(1)____________,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借款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2)【WFOE的名稱】(以下簡稱“貸款方”),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其註冊地址為[·]。

借款方和貸款方以下單稱“一方”,合稱“各方”。

鑑於:

1.借款方因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與【另一出資方名稱】合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教育事業需籌備資金,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按本協議的條款提供貸款以助借款方設立學校發展其教育事業;

2.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____________的人民幣無息貸款,借款方同意將上述資金用於設立__________________並且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發展其教育事業;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人民幣無息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為特定目的,即僅供借款方用於向____________出資並且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

第三條貸款賬户

鑑於貸款僅用於向____________出資目的,因此,借款方指定的貸款賬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向上述貸款賬户匯入款項視為貸款方向借款方的貸款。借款方應於收到貸款當日向貸款方出具收款確認。

第四條貸款使用

鑑於貸款僅用於向__________________出資目的,因此貸款方提供的貸款必須用於學校的運營開支而不得因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借款方在收到上述借款後應將借款全額及時匯入學校帳户作為借款方對學校的出資。

第五條貸款期限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歸還貸款。在借款方將其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合法轉讓給貸款方或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前提下,貸款方將放棄本協議下的貸款或以本協議下的貸款抵銷出資份額轉讓價款。

第六條貸款利息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支付貸款利息。否則貸款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息向借款方收取利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承諾與保證

7.1借款方將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貸款,即僅將貸款用於對____________的出資並且用於學校的運營開支,並且以此貸款金額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

7.2借款方將嚴格遵守與貸款方以及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已經簽署的或者將要簽署的其他有關協議(“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錄1所列的協議。

第八條貸款方的承諾和保證

8.1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該筆貸款符合其章程的規定並且已經依法取得了貸款方董事會、股東或股東會的同意;

8.2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協議以及相關協議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向借款方要求歸還貸款或者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借款方一旦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借款方對相關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貸款協議的違反),在貸款方書面要求其改正或者採取補救措施的限定期限內未改正或者採取補救措施的,除應當返還貸款並加付利息外,還應當向貸款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若給貸款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還應當向貸款方賠償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並在貸款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支付第一筆貸款後立即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本協議沒有約定的事項,如適用的法律、爭議的解決、進一步保證、費用及支出、繼任者和受讓人、通知、完整的協議、棄權、無默示棄權、聲明、可分割、語言和份數、標題等,適用相關協議的約定。本協議約定的事項與相關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以下空白,為簽字頁)

[簽署頁]

以資證明,各方已於頁首載明的日期在____________正式簽署本協議。

[借款方]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貸款方WFOE]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4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於19xx年  月  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為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兑換,付款應向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税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税的,由×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税務”)。如果任何税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説明而不含税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税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税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税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税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户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説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税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税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税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税務。

5.10 文證税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證税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税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税,依擔×國的税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税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税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税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税有關的全部税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税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税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税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貸款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銀行__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款雙方依據等法規以及__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_____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_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檔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期序

金額

序數

幣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貸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息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准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户。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送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後採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貸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貸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

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貸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息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_____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貸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以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法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署

貸款協議 篇6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貸款協議 篇7

合夥貸款協議書範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申請人申請款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借款金額:甲乙雙方共同借勞動局下崗職工無息款金額為人民幣三萬元(甲乙雙方各借用1.5萬元)。

2、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兩年,即從20__年10月13日至20__年10月13日止。還款款期限:雙方必須在20__年10月13日前將雙方借款存入指定銀行賬號。

3、違約責任:雙方必須如期歸還借款,如因一方拖延、違約,導致另一方和他人財產遭受損失的,違約方承擔相應全部違約責任,另一方將有權予以起訴。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合夥貸款協議書範本【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萬元;

主合同:係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於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行申請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户,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户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户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户:開户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户:開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週期預計為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週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户。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併、分立、兼併、託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註冊資本、住所、聯繫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甲方:乙方:

貸款協議 篇8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户。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人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借 款 人  貸 款 人 

借款單位(公章 ) 貸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擔 保 人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貸款協議 篇9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賬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賬户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税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於“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後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賬户”指專門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賬户;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淨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於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夥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後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賬户”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賬户;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於“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26年,其中包括寬限期11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後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註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註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准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並表示滿意後,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於1,000,000美元,併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後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後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後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賬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賬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户。美元“保管賬户”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後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後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淨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淨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

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後按財政部門批准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後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户。“淨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淨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賬户”。

6.4 借款人的“淨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於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後,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淨現金收入”其餘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淨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淨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賬户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賬户,其中存款只能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於本合同生效後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賬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餘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餘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後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後的第132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6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3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後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併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後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後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税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税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於被扣除税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餘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並於本借款合同生效後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後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註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賬户。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於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於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於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佈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捲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後,貸款人可以採取下列措施,並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佈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佈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採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並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書

致:_________銀行(貸款人)

敬啟者:

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謹此通知貴行,我公司擬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額度部分”中的一筆“提款”,款額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請將此次“提款”之款額付入_________(銀行賬户)帳號

我公司確認:

(1)“借款合同”第14條所載的聲明及保證,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實和環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實和正確的;

(2)至今並不存在尚未獲得糾正的,或貸款人並未放棄追究的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的“違約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證書

鑑於本保證書的簽署及其向貸款人的遞交是借款人與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並向貸款人遞交了本保證書。

(1)本保證書中規定的“超支”指實際建設費用超過預算建設費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額。

(2)在_________建設期間,一旦發生“超支”,借款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後九十天內解決該“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 繳資保證書

鑑於_________(借款人)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為借款人的股東(股東)。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貸款人)承諾,除已匯入的“註冊資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將保證股東根據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規定的中國銀行工作日結束前,按下列程序繳足“註冊資本”:

(1)不遲於首次提款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2)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3)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4)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在繳足“註冊資本”三十天內,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

本保證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簽字)

附件4 轉讓書

鑑於本轉讓書的簽署和向貸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並遞交本轉讓書。

一、釋義:

(1)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2)“各項保險”指“借款合同”11.1所規定的保險,包括“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

(3)“履約擔保書”指由銀行開出的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履約擔保書”。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諸合同。

二、轉讓

(1)由於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徹底轉讓其對“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的全部權益,作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規定項下應履行的一切義務的持續的擔保;

(2)雖然本轉讓書規定了權益的轉讓,貸款人在此授權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擔義務,享受權利,並就各合同事項繼續與合同當事人往來,如同借款人仍單獨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一般,但以不發生“違約事件”為條件。為此,

(a)根據“承包合同”,借款人應收取和保留應付給它的任何款項;

(b)根據“各項保險”,在任何保險賠償應付之時,貸款人可按它決定的方式處分賠款;

(c)貸款人有權得到按“履約擔保書”規定應付的一切款項。

三、保證及約定事項

(1)借款人應採取一切必要或適宜的行動,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項保險”的有效;對於各項保險,它應當支付各項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將收據送交貸款人,並按照規定繼續辦理所有保險或保險合同。

(2)借款人應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關的保險公司和“履約擔保書”的出具人分別發出通知書,並取得它們的確認書。

四、授權書

作為一種擔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貸款人為其授權代表,並賦予全權以借款人名義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訴訟或其他性質的行動,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規定的任何款項,並採取貸款人行使本合同賦予權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動。借款人應支付貸款人為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5 法律意見書

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這裏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於根據_________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他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於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並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採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後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於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准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並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於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記税及其他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質的税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並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律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並提交。

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6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_________銀行

鑑於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後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

擔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規定履行擔保義務:

(1)擔保人的義務是持續的並將保持有效直至擔保金額已由借款人或擔保人全部償還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擔保金額,以美元支付“借款額度(3)部分”擔保金額;

(3)在擔保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得取代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權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擔保人在抵押書(借款人將全部財產抵押給擔保人的協議)項下的權利。借款人對擔保人的債務須從屬於借款人對貸款人的債務;

(4)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責任。未得到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5)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寬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都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

(6)貸款人將履約通知送達_________,即被視為已送達擔保人,由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約定比例履行擔保義務。不論_________由於任何原因在履約期限內不能支付其應支付的擔保金額,_________在履約期限內必須將履約通知上註明的全部應付擔保金額支付給貸款人。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已為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辦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續,並將在擔保金額全部償還之前繼續保持本擔保書的有效性。

(2)擔保人的改組、地位改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都不影響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

(3)本擔保書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須事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4)如果擔保人在接到履約通知後十五天內(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沒有履行其擔保義務,則擔保人立即自動地和無條件地將擔保人對借款人全部資產的抵押權轉讓給貸款人。該轉讓並不因此解除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繼續按上述擔保人義務第(6)項的規定,向擔保人追索其應付的擔保金額。

本擔保書與借款合同同時生效。

擔保人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協議 篇10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_________________%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_________________%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_________________%違約金。

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

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

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

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貸款協議 篇1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

以取得甲方的借款。

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於___________項目,首批借款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並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後

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户。

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年,借款利息為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後_______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於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並有權查詢乙方對於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為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___________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_的股份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並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後,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於乙方所開發的

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餘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並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於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開户人:___________

聲明:您購買的是此內容的電子文檔,付費前可免費查看部分內容。

非質量問題不退款,有疑問可以聯繫客服。

該內容繫結合法規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侵權請聯繫我們處理。

貸款協議 篇12

委託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受託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借款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委託人和受託人於 ___年 ___月___日簽署的《※※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協議》,並應借款人請求,受託人同意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借款人發放該項委託貸款。委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託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條 貸款幣種和金額。

此項委託貸款幣種為_______ ,金額為(小寫)_______ (大寫) _______萬元。此項貸款為委託貸款。

第二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本項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為 _______%。按月計息,每月21日為結息日,最後一月利息隨本金一起結清。

第三條 貸款期限。

本項委託貸款的期限為 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經委託人同意之後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金額計收利息。

第四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託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貸款償還。

借款人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約定如下: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受託人負責從借款人存款帳户劃入委託人指定的賬户,委託人指定賬户的開户行是,帳號為 。

第七條 貸款擔保。

委託人確定的本項委託貸款的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貸款展期。

經委託人、借款人協商一致,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前10天簽訂委託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章 委託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 委託人在受託人委託資金帳户存入足額資金,要求受託人將委託貸款於 _______日內匯劃至借款人賬户。

第十條 委託人自行監督借款人對委託貸款資金的使用。委託人委託代為監督的事項(以下選用的劃√,不選用的劃×):

□ 監督借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規定用途;

□ 監督項目執行情況;

□ 協助監督借款人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 協助監督保證人的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第十一條 委託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為借款人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 委託人要求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入如下賬户: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借款人不按期還本付息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從借款人賬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條本項委託貸款實行擔保的,委託人應自行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質)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審查。受託人不承擔任何審查的義務。

對實行擔保的展期貸款,委託人應事先徵得擔保人的同意,並提前10天書面通知受託人與擔保人續簽展期貸款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當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以及出現其他危及委託貸款資金安全的異常情況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提前協助收回委託貸款資金。

第十六條 委託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託貸款本息或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

第三章 受託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七條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簽發的《淄博市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放款通知書》中的內容與貸款合同進行核對,在確認委託資金足額到位後,辦理放款手續。

第十八條 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人要求,及時將借款人還本付息資金劃至委託人賬户。

第十九條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因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資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借款人進行不法經營,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受託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歸還的本金和利息,對借款人確實無力歸還的貸款,在保證期內,受託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保證人催收,並將催收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情況報告委託人。

第二十一條 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監督貸款使用的監督措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本項委託貸款若實行擔保,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與委託人指定的擔保人簽訂有關擔保合同,並辦理必要的公證、登記手續。

辦理擔保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 借款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要在受託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用於辦理借款、還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約定用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據。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要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項委託貸款,不得擠佔挪用。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受託方開立的賬户上備足當期應付的利息或本金,並按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貸款本息。

第二十七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須接受委託人和受託人對本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借款人要及時向委託人和受託人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及委託人和受託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重大投資、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與外資合資(合作)、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等事宜,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提前還款 _______日前向委託人/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

第三十條 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的,須於貸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受託人有權按委託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託人有權按委託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三條 受託人未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將貸款放出,委託人有權按照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每日向受託人收取 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即視為借款人違約,受託人有權按委託人書面指令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直接從借款人賬户收貸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貸款逾期並經受託人催收仍不償還的;

(四)不按委託人和受託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等材料的;

(五)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糾紛的。

第三十五條 委託人不按期支付手續費,支付擔保、訴訟等其他費用的,受託人有權從委託人賬户直接扣收或從借款人償還的貸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合同送達。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

第三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在不違背委託人和受託人《※※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協議》(編號:201 年※※委貸字代理協議第 號)約定條款和《淄博市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貸款放款通知書》(編號:201 年※※委貸 字放貸通知書第號)所列各項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涉及擔保人的,必須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將選擇以下第 _______種處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受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項(本條款不得與其它條款相牴觸,不得影響當事人之間實質性的權利義務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償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時自動終止。

第四十二條 合同的組成。

與本合同有關的《※※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貸款放款通知書》、借據、《擔保合同》、當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關補充條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合同文本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受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13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貸款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賬户,委託款項存入該賬户。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

2、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和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賬户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賬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閲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受權委託人

標籤: 通用 協議 貸款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8696j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