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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合同(精選18篇)

許可合同(精選18篇)

許可合同 篇1

協議編號:

許可合同(精選18篇)

甲方:

乙方:

為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合理規範相應作品的使用傳播,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和解釋

本協議中:

1、甲方擁有網站:

2、媒體是指傳統媒體(報刊雜誌電台電視等)和網絡媒體(網站,包括論壇)。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圖片等形式創作,在甲方媒體上發表的全部作品。

4、發表是指甲方網站和相關的電子刊物中將作品公之於眾。如無特別情形,作品一經發表,不能撤銷或刪除。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授予甲方其作品的專有使用權,專有使用權期限為長期。該專有使用權含義如下:

(1) 甲方在世界範圍內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所有領域均享有該作品的使用權和專有使用權。

(2) 作品的文字方式包括中文簡體字、中文繁體字、英文。

(3)享有使用權及專有使用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複製、摘編、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製品、錄製錄音製品、製作數字化製品、改編、翻譯、註釋、編輯,以及出版、許可其他媒體、網站及單位轉載、摘編、播放、錄製、翻譯、註釋、編輯、改編、攝製。

(4) 乙方不再將該作品的專有使用權授予第三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協議。

2、乙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甲方的權利。因乙方作品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投訴、索賠、訴訟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向甲方所投之作品,須尚未在任何媒體上發表,同時乙方必須對所提供稿件的真實性負責。

4、甲方保證按時將稿費付予乙方。

(1) 稿費標準:編譯稿件:20-40元、千字;原創稿件:40-100元、千字。特稿特酬,優稿優酬。

(2)稿費採取月結制,每月的5日前統計好,交與財務,每月的10日甲方以銀行轉帳的方式將稿費匯到乙方,匯款接收帳號統一為中國銀行,詳細帳號由乙方提供,作者本人應為開户名。

(3) 稿費中已包含作品首次刊發費用、甲方取得與行使作品專有使用權等全部費用,即甲方在對作品行使專有使用權時,無需另行支付報酬。

5、甲方委派專人與乙方進行溝通和聯繫,保證不因溝通上的障礙而產生對乙方不利的情況。

三、保密

任一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指屬於一方和(或)其相關企業所有,並被該方視為祕密的技術、財務、商業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且採取了保護措施)應予保密,不得披露,且僅為執行本協議目的而使用。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鑑於網絡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亦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發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雙方均無過錯的任何影響網絡正常經營之情形。

2、若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經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在收到對方通知其違約事項後合理期限內未糾正其違約的,對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2、任何一方由於自己的過失,給另一方的帶來經濟損失、或帶來糾紛的,則非違約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六、效力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其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效力相同。

2、本協議之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採取書面記錄。

七、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執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身份證:

代表人簽字:開户銀行名稱:

蓋章: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許可合同 篇2

專利使用許可人(甲方):

專利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專利使用許可範圍

1、甲方將專利號為 的專利技術授權許可乙方使用。

2、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號:;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直至乙方公司註銷為止。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的形式為:普通實施許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所許可使用範圍內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使用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

3、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三、專利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

五、爭議的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3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税、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税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説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説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4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户,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a.合同號;b.收貨人;c.目的地機場;d.標記;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 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八條 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九條 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佈,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 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税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5

協議編號: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受讓方):

法人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方是本協議所涉及音樂作品詞曲著作權的擁有者,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永久轉讓其個人創作並享有完全著作權的音樂作品《 》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作品信息

1、名稱:《 》(以下統稱“轉讓作品”,詞、曲內容詳見附件1);

2、曲作者: 身份證號:

詞作者: 身份證號:

(身份證複印件,見附件2)

二、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

1、轉讓作品的轉讓費用採取一次性買斷加後期無限彩鈴業務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買斷費用:人民幣 元整(¥ 元);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2)彩鈴業務分成:無線彩鈴中所得收益,乙方按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結算週期為歌曲上線日期後 日為準;乙方應在結算日後五個工作日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2、乙方應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三、知識產權

1、甲方保證其享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完全著作權。

2、甲方向乙方轉讓該轉讓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全部著作財產權,直至轉讓作品保護期限屆滿。

上述轉讓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轉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

3、乙方在使用轉讓作品時,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署名權(甲方網名只限在網絡上發表作品時使用,甲方真實姓名則在除網絡發表以外的製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編曲或傳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對轉讓作品的內容作適當修改和完善,並事前徵求甲方的書面同意,但應保證轉讓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單方歪曲和篡改轉讓作品。

4、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針對該轉讓作品所簽署的相關許可協議及授權文件,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時,甲方應協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許可協議及授權文件所涉及的有關義務。

四、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所知曉的對方的商業或個人祕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2、甲乙雙方所提供相關資料僅供實現本協議目的使用,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或者協議履行完畢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應保證享有轉讓作品的完全著作權且有權轉讓,同時轉讓作品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違約或侵權的情形,並且不得在轉讓後將該轉讓作品重複轉讓給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許可方式許可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包括一次性買斷費和已支付的無線彩鈴業務分成費用)的30%,並賠償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金,墊付的賠償金,以及訴訟過程中合理的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誤工費、訴訟費、差旅費、通訊費等)。

3、乙方使用轉讓作品時應確保該轉讓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人身權不受侵犯。

4、乙方沒有依照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每遲延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包括一次性買斷費和應支付的無線彩鈴業務分成費用)1% 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響本協議正常履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洪水、暴風、地震、乾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災害事故;社會原因引起的,戰爭、罷工(乙方員工的罷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網站系統錯誤、駭客侵入、系統病毒等。

七、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3、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附件是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於乙方取得出版發行審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壹年。

3、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許可合同 篇6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税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7

甲方(甲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户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户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甲方_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為一方,與乙方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甲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甲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有權並且同意向乙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甲方與乙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乙方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乙方所知曉、由甲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甲方披露給乙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甲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甲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乙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税、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税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甲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説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説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甲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從甲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甲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甲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乙方銀行轉至甲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乙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甲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乙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甲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乙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甲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甲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乙方有權從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所有在乙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甲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甲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甲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乙方,同時,甲方應向乙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甲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甲方當面直接交給乙方的,甲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甲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乙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甲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甲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甲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甲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乙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甲方應為乙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乙方接受培訓人員在甲方國家期間應遵守甲方國家的法律和甲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甲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乙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甲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甲方應按照合同

附件一的規定賠償乙方違約金,乙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甲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甲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乙方使用。

7.2 甲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甲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甲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乙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甲方。

7.7 甲方保證不會發生乙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甲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乙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甲方應保護乙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乙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甲方應以乙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乙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乙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甲方可應要求授權乙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乙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甲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甲方的下列違約行為,乙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甲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乙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乙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將其改進通知甲方並免費回授給甲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乙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甲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甲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甲方支付。乙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乙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甲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甲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8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9

鑑於: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

乙方(讓與方):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1.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3.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

5.3 專利授權日:

5.4 專利申請號:

5.5 專利號:

5.6 專利有效期限: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

8.2 交付時間:

8.3 交付地點:

8.4 交付方式:

8.5 其他約定: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

9.3 其他約定: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

10.3 保密範圍:

10.4 保密期限: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風險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

14.2 驗收地點:

14.3 驗收標準:

14.4 驗收方法: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    元。

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     元;

(2)技術指導費為    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     元;

(4)其他費用: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閲時間、立法如下: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    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

具體約定如下: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16.3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第  條、第  條、第  條、第  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   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      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     %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

(4)其他計算方式: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    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認定登記事項

登記編號

認定意見:

登記員(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

認定時間:

許可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開户銀行:

卡號:

户名:

為了繁榮文化市場,促進優秀音樂作品與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場。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相互協商就乙方創作(作詞/作曲)歌曲作品《_______》(以下簡稱“該作品”)轉讓甲方專有事宜,特簽署合同如下:

一、乙方以專有許可的方式轉讓甲方獨家在全球永久專有乙方創作(作詞/作曲)的附件作品詞曲的全部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如果出現詞曲版權糾紛,由乙方一人承擔。

二、 乙方保證對其向甲方提供該作品享有完整、有效的著作權;該作品乃未公開發表、發行之全新原創音樂作品,絕未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權利。

三、 乙方先前不曾、本合同簽署後也保證不會就本合同作品另對他人作與本合同相同或相似之授權,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該些作品,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元。如有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並附帶違約金 元。

四、除甲方外,乙方此後除享有該作品的署名權外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並且不得再授權任何第三方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該作品。甲方除自己按照本合同項下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外,還有權自行決定許可第三方按照與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甲方有權根椐市場需求對作品的歌名及詞曲內容作適當修改。

五、 甲方發表該作品時,乙方享有作詞/作曲署名權。

六、甲方有權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之全部使用方式使用該作品,包括但不限於:錄音、錄像、演唱、公開表演、製作並彙編錄音錄像製品權;改編權;授權他人或自行出版、複製、發行、出租該錄音錄像製品權;使用該作品攝製電影及音樂電視片並授權他人放映權;使用該作品製作電視及廣播節目並授權他人廣播權;使用該作品製作廣告節目並授權他人發佈權;授權他人用於信息網絡傳播、移動數據業務、新媒體業務以及隨着未來科技的發展所產生的新的使用作品的種類使用合同作品。

八、 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追究任何侵犯《本合同》項下權利的行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獲得的收益和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九、 作品版權費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支付乙方該作品(作詞/作曲)著作權費人民幣 元整(? 元);

2 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整

3 年 月 日合同生效。

十、 雙方均應維護合約內容的保密,不得公開給第三者知道。

十一、雙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十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名/手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許可合同 篇11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一方為:(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為:(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於××××年×月×日將××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中國專利局於××××年×月×日批准××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 技術使用範圍

1.供方確定××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3款 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 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擔保

1.供方擔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內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廠對××號專利產品的技術水平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並由供方承擔考核、驗收責任。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2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税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略)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略)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略)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依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北方管件工業公司;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共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中國北京首都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6.2.首都機場空運代理人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和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確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的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税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簽署。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3

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於許可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為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鑑於被許可方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獲得本專利自用許可權。鑑於許可方同意將其專利實施權許可給被許可方自用。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本專利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本合同是專利實施自用許可合同,即被許可方有權依據本專利和設計圖設計、製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單位使用其直接對外營業)。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簽約時一次性付清,以許可方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誌。自該日起,被許可方即永遠擁有_________專利實施自用權。

3、專利資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説明書》,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説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許可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檔的格式集中於光盤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使用方。光盤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

4、被許可方正式使用本專利之前,必須郵寄給許可方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本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___張)。許可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發佈及用於其他用途。

5、許可方負擔以下税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文件、編輯有關文檔、製作數據光盤;專利許可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為保證簽約日起的不少於貳年的專利有效性而繳納的維持年費。

6、使用方負擔以下税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設計、試製、生產、宣傳自用的合同產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許可方到達簽約地點時,使用方先行按實報銷許可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出租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7、許可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證本專利簽約時的有效性,並且有權向使用方許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合同簽約後,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終止,許可方不向使用方返還許可費,使用方也不返還資料。

8、被許可方以任何方式(銷售、贈送、出租、轉讓等)將合同產品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許可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9、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並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10、本合同用中文書就,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付清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許可方、使用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4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專利項目(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專利法定有效期:   )。許可乙方實施(該項目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①(①:本合同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説明填寫。)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方法      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一條)

十四、※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

│                                     │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

│                                     │

│                                     │

│                                     │

│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

│                    經辦人:  (簽章)         │

│                    19  年  月  日        │

│                                     │

│                                     │

└─────────────────────────────────────┘

許可合同 篇15

專利申請名稱

專利申請號

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被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備案號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前言(鑑於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税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六條 其他

許可方簽章 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人代表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編

被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人代表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編

中介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月日

法人代表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編

印花税票粘貼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專 利 申 請 技 術 實 施 許 可 合 同 籤 定 指 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__設備,人員_____及其它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等);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申請技術--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它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准、已視為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範圍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等等。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或某技術領域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申請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申請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申請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申請號為_____,專利申請名稱為_____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申請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於製造該專利申請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申請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它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 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合同生效後,許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萬元)後的_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 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交付給許可方。

2.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使用費為(¥、$)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 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_____% 即(¥、$)_____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_____台後_____日後再支付_____% 即(¥、$)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 使用費總額(¥、$)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元

_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元

最後於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 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元

銷售額提成為 %(一般3-5%),每__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 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 該專利申請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_____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入股股份佔總投資的_____ %,(一般不超過20%)第 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託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 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閲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帳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 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_____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_____ 標準,_____ 國家_____標準,_____行業_____ 標準。

2. 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 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 如因被許可方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 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 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見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 被許可方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都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 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裏)。

4. 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5. 以上各款適用於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和被視為撤回。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1. 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 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 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 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 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 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 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 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 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 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 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 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逾期超過_____(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 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元。

4. 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元。

對被許可方:

1. 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 元。

2. 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_____元;逾期超過_____(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 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_____元;並有權終止合同。

4. 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1. 對許可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因未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

2. 對許可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未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使用費。

已經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除返還使用費外,許可方還應賠償被許可方的損失,金額為_____元。

3. 因其他原因,該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一般不返還使用費。若給被許可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可視情況約定給予賠償。

4. 還可以對其他情況給予約定。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 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許可合同 篇16

商標使用許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______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許可方蓋騎縫章)

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年限:___________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作出明確選擇)

(1)獨佔使用許可;

(2)非獨佔使用許可。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

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為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於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同採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於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七、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佔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標使用許可的使用費與付款方式

1.使用費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計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許可條件或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章) 被許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______第______號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章) 被許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合同。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注意:

第一、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得到的只是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註冊商標的所有權。該註冊商標的所有權仍然屬於許可人即商標註冊人。

第二、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是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應重視的首要問題。如果在註冊商標使用許可中,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不能保證,無論是對許可方還是被許可方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其後果不僅可以導致該使用許可合同無效,還會因違反我國《商標法》第45條的規定而導致該註冊商標被撤銷。

第三、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企業的名稱必須與註冊證上的企業名稱相一致;被許可人應當在產品上註明本企業的名稱或附加標記;商品名稱也必須是該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能泛指某種商品;使用許可期限不能超過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第五、除商標註冊人通過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方式將其註冊商標許可其他一個或幾個企業使用這一典型的使用許可外,總公司允許下屬工廠將其註冊商標使用在自己生產但由總公司銷售的產品上,或外貿部門為滿足外銷需要,將某一企業的出口商標,轉交給其他生產同一產品的企業作為商標,均需簽訂相應的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否則即是侵犯商標專用權。

第六、商標使用許可可以是無償的,也可以是有償的。商標使用許可費既可以按商品利潤率計算,也可以按商品銷售額計算,還可以將商標使用許可費與技術轉讓費結合在一起計算。商標使用許可費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其他形式。

第七、被許可人必須是依法登記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個體工商户、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以及符合我國《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許可合同 篇17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中國____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並註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____國______公司(簡稱“賣方”)。

鑑於賣方多年來從事______系統的設計、生產、銷售業務併為該系統提供服務,並在進一步開發;

鑑於買方願意建立一個______系統;

鑑於引進______系統將會提高科學技術水平,改進______的質量和類型,在先進技術產品的使用及服務方面提供培訓機會,並且通過創造一種平等、積極的工作環境促進工人的權利和尊嚴,從而對中國人民做出貢獻;

鑑於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願成為____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願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雙方間的協議(簡稱“合同”)由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構成:

附件一 系統組件

附件二 交貨和安裝時間表

附件三 價格和支付條件

附件四 產品説明和規格

附件五 賣方軟件許可合同

附件六 軟件分許可合同

附件七 租賃合同

2.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____系統:(略)

(b)用户____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於____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統組成部分。

(d)______(註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註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____(註冊商標):指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__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3.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説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係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__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係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並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__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____系統。

4.交貨和安裝

(a)系統按附件二規定的交貨時間表交付。運費將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有權指定承運人,並以書面形式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如果買方未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賣方將挑選承運人。但是,賣方不應因此承擔有關運輸的任何責任,並且也不應將承運人視為賣方的代理人。除非買方要求,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取得保險。

(b)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買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__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買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買方設施的修改。必要時,買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設備及物資(包括但不限於佔地面積、電源插座、中斷電纜、衞星設施等)。買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設備、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准,並支付其費用。

5.遵守賣方所在國出口管制法律

(a)賣方同意為買方從賣方購買的產品和技術,申請______向中國出口產品和技術所必需的一切______政府出口許可、同意和批准。如果賣方雖盡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該等產品和技術從______合法出口中國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許可、同意和批准,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賣方免除履行,並且買方使賣方不受損害。

(b)買方特承諾遵守______出口法律及法規,並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_政府批准許可的情況下,買方不會故意:

(i)直接或間接地向在出口時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出口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____的技術資料、軟件或該技術資料的任何直接產品;

(ii)向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國民透露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____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

6.所有權和損失風險

本合同項下購買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權及損失風險,應在賣方設施所在地,於該等物品交付承運人後轉移給賣方。在購買價款全部支付前,買方授予賣方對該系統的擔保權益,作為買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證。在交付承運人後,系統或其任何部分的損失或損壞應由買方負責。在損失風險轉給買方後,賣方應有權得到所損失或損壞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7.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賣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賣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並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買方合理的事先通知,並且給予買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於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並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賣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買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將向買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説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並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並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8.裝運到場和驗收合格

(a)如果系統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規定的日期準備裝運或安裝,但根據買方請求或者由於買方不能提供驗收或安裝系統所必需的設施、測試設備或物資而使該等裝運或安裝延遲超過______個日曆日,則賣方可以根據其選擇通知買方,系統或其任何部分作為已事實上裝運、交付並安裝(簡稱“裝運到場”)對待。此外,對於該等延遲所導致的一切儲存費或其他費用,買方應補償賣方。

(b)通行裝運到場後______天,賣方有權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交付條件就下列款項向買方開出發票:

(i)裝運到場的商用______系統百分之百(100%)的購買價款:及

(ii)就______系統而言,為該系統已實際裝運情況下的到期金額,餘額在驗收開出發票。

(c)在附件二規定的裝運或安裝日期前後的任何時候,有以下任一情形的,買方即對系統或其任何部分進行了合格驗收(簡稱“合格驗收”):

(i)買方決定並書面通知賣方,系統適宜開始買方擬用系統進行的操作;

(ii)系統已經開始買方擬用系統進行的操作。

(d)合格驗收應具有與上述第8(b)條相同的結果,但______系統的到期金額應為迄今已付金額與百分之九十(90%)的驗收後到期金額的差額,餘額在驗收後開發票。

(e)裝運到場和合格驗收都不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包括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條款和條件對瑕疵或缺陷進行糾正。

9.税收

銷售設備和在中國提供修理及安裝服務的價款不包括一切派款、關税、銷售税、使用税、國內消費税、增值税及類似税收(含買方政府從源扣繳的金額),買方應承擔並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賣方就銷售、交付或使用系統所收、繳的税款(賣方的所得税除外)應由買方支付,並且該等税款應在系統交付後到期應付。買方同意就因買方過失的行為與不行為或者因買方違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條而導致的一切請求補償賣方,使賣方不受損害併為其辯護。

10.付款

(a)作為賣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統及一切有關物品的全部對價,買方應支付賣方在附件三中規定的系統購買價款。

(b)付款應按附件三進行。

(c)如果在發票金額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時買方沒有付款,買方特同意就一切該等金額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向賣方支付從到期應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冊和其他資料/培訓

(a)賣方應在提供每個商用______系統時隨附一份用户指南。

(b)賣方應向買方提供3份______系統所有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c)系統安裝以後,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系統使用和操作期間給買方僱員提供為期______日的培訓課程。

12.系統保證

(a)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是本合同中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的一切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許可人,並且賣方有權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前述知識產權。賣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提供的系統和一切設備及有關軟件(除控制用計算機及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自驗收日期後的一年內沒有品質及工藝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系統除外,兩者的保證期應自裝運日期後為期一年。賣方在該期間內應免費在買方場地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______系統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賣方保證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但賣方應(在可轉讓的範圍內)向買方轉讓任何著名生產廠商對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的保證。如果不存在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的該等轉讓保證,賣方應為買方利益並作為購買價款的一部分,為該等控制用計算機及操作系統軟件購買硬件和軟件維修續期合同,以取代保證,該維修續期合同應自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如果由於保證範圍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規安裝外的原因導致修理和更換,買方應對賣方為糾正該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勞務和物資(包括差旅費)向賣方付款。

(b)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僅適用於常規安裝、正常使用並在保證期內發現瑕疵的物品。該等保證不應適用於未經賣方書面同意而修改、改動或者被濫用、發生事故、過失或不當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取代對系統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適銷性或適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證。買方就賣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保證享有的唯一救濟應是賣方為履行該等保證而進行的修理和(或)更換。賣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視聽或數據信號的任何損失、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或性質的特殊、間接或結果性損害負責。賣方不對買方過失或過錯所導致的履行本條項下義務的延遲負責。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備件支持

(a)在(i)系統驗收滿______年之日,或(ii)買方停止系統操作之日(依較早者)前,賣方應提供系統的修理服務和/或備件(簡稱“支持期”)。雙方理解,對不在保證範圍內的備件及修理,賣方應按其當時的原料價或備件價格收費,並在工作完成後儘快開出發票。賣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項下,沒有義務向未就任何該等備件或修理及時付款的任何人進一步提供備件或修理服務。

(b)在支持期之後,賣方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買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統的備件或修理服務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賣方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項。

(i)授予買方為自用而非出售之目的而製造任何該系統組件(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其操作系統軟件)的非排他性許可,並向買方提供一切必需的文件、規格、圖紙及其他資料;

(ii)允許買方有機會購買其認為是系統維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備件。

(c)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_系統裝運後的任何______個月內,買方沒有在正常使用的儀器上使用賣方提供的系統,作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編譯或拆譯信號碼,共計至少為______小時,或者在該等裝運後連續______個月內,買方在每______個月內沒有在正常使用的儀器上使用賣方提供的系統,作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編譯或拆譯信號碼,共計至少為______小時,則買方應視為“停止系統操作”。

14.維修續期

在本合同規定的______系統的保證期屆滿前,賣方和/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給買方提供機會,簽訂一份______系統(包括有關控制用計算機的軟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的硬件平台)的維修續期合同,並可連續續展一年。

15.系統許可

(a)控制用計算機的操作系統軟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的操作系統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條件和條款向買方提供。

(b)系統操作所需的一切賣方軟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規定的許可向買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賣方所有的任何產品、系統或者賣方擁有的或由賣分許可的任何所有權方面給予技術轉讓或轉移。在本合同項下,也未給予授予分許可的權利,亦不能從中推斷出或暗示有分許可權。

16.______系統的安全要求

雙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統的安全計劃,為防止系統在裝運、儲存、操作或雙方進行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活動期間(包括保證期和保證期後)被盜竊或有其他泄露,該計劃規定將要建立並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統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給買方。買方同意採用和遵守並(或)促使其代理人採用和遵守賣方不時建議的替代和補充安全要求。

17.設備提前訂購的時間

作為本合同標的的設備,交付日期在附件二中規定。其他設備的提前訂購時間如下:

(略)

買方將對希望交付的設備提供為期______個月的使用。使用的頭______個月被視為確定訂貨,如取消訂單,則要受附件三規定的取消訂貨懲罰。

18.相互聲明

各方聲明並保證:

(a)它是在其州內或國內正式成立和註冊的,符合各項規定,它有權力和授權簽訂並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簽署並遞交的、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統稱“文件”)。

(b)其簽署、遞交和履行文件已經通過一切必要的行為獲得正式授權。

19.保密

(a)買方同意使用至少與買方使用於自身專有資料相同的謹慎與防範措施,對賣方向買方透露的、包含專有資料並標明“專有”或“保密”的任何資料或數據,如賣方的圖紙和軟件(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報告、軟件文件、手冊、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無論如何,謹慎不得低於合理程度。未經賣方書面允許,不得複製、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該等資料或數據。這些義務不適用於下述任何資料或數據:在未違反本條的情況下屬於或成為公共資料的資料或數據;買方合法地從第三方獲得的資料或數據;買方獨立開發並且未從賣方資料或數據中獲益的資料或數據。賣方沒有義務提供保密或專有資料;

(b)買方在本條項下的義務應在本合同終止或屆滿後繼續有效。由賣方提供給買方的一切有形專有資料屬於並保持為賣方的財產,並應在賣方請求時退還給賣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同意,賣方對保密或專有資料的透露並不意味向買方授予賣方任何專利、商業祕密或版權的許可;

(d)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每次書面明示同意(該等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廣告、公關活動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關聯公司的名稱或者任何商標或商號(或象徵)。

20.補償

(a)每方應就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義務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一切損失、損害、責任、支出、費用、索賠、訴訟、要求、訴訟行為、訴因、程序、判決、估定税額、欠額以及收費(合稱“損害”)補償另一方、另一方的股東、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讓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損害,並且在不對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條件下,買方還應就下述各項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上述任何事項補償賣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有權獲得補償的索賠請求,一方(“受補償方”)應在實際可能的情況下儘早通知另一方(“補償方”),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在收到該等請求後的第______日。受補償方未給予該通知並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規定尋求補償,除非未給予該通知使補償方抗辯該索賠請求的能力受到實質影響。補償方(與其自行選擇的律師一起)應及時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而受補償方應在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時與補償方合作,包括按照補償方規定的原則就該事項達成和解(補償方承擔該和解的一切費用與支出)。如果補償方收到索賠通知後未為受補償方辯護,則受補償方應有權對該索賠進行抗辯、妥協或和解,費用由補償方承擔。在承擔對該等索賠請求的辯護後,補償方可進行和解、妥協或抗辯,由其酌處。

無論本條有何相反的規定,如果發生對買方的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是基於以下主張,即賣方製造並銷售給買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國專利、版權、掩模、商標、商業祕密或其他任何知識產權,則賣方將就該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為買方辯護,並將支付終局判決(不能再上訴的)判定由買方承擔的損害賠償與費用,以及買方實際的支出與費用,上述規定的條件是:(1)賣方被及時告知侵權指控的發生,並得到與該侵權指控有關的每一通訊、通知或其他訴訟文書的副本,(2)得到該辯護的獨家控制權(包括選擇律師的權利),以及就該訴訟或程序進行妥協或者和解的獨家權利;但是,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如果有的話),應嚴格地並且僅僅限於賣方因買方銷售侵權物品而應從買方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金額。如果侵權是由買方交貨後有人將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實施某一方法時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則賣方無義務進行辯護,亦無承擔費用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如果賣方製造並向買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國專利,且賣方被禁止使用該專利,或者如果賣方相信很可能發生侵權,賣方將盡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費從以下措施中作出選擇:(1)為買方取得使用該等物品而不產生侵權責任的權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實質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規定的非侵權替代品來代替或改造該等物品,或(3)在該等物品被返還後,退還該等物品的購買價以及運費(扣除向買方交貨至退還期間使用該等物品並從中獲得利益的折扣金額,該折扣金額按從賣方裝運之日起______年直線式折舊來計算)。如果交貨完成前發生侵權指控,賣方有權拒絕進一步裝運,而不構成違約。如果賣方還沒有被禁止向買

許可合同 篇18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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