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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通用6篇)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通用6篇)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 篇1

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通用6篇)

建設單位(或業主,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合同法》要求,為了確保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順利完成,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經濟關係,鑑定本合同,雙方共同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 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科學 合理的制訂分佈式光伏電站安裝方式及容量,確定其項目方案。

二、 乙方的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安裝現場如涉及公共區域,需要提 供物業管理部門證明。法人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自然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房產證明。

三、 甲方配合乙方對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申請備案,到電業管理部 門辦理其項目相關手續,申請國家度電補貼(國家發改委20xx文件,分佈式光伏電站度電補貼0.42元)。

四、 甲方負責乙方分佈式光伏電站一站式服務,提醒乙方對其電站日常注意事項。甲方提供5年不包擴設備異常損壞的售後服務。

五、 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佈式光伏電站,也可以有償委託甲方管理 其電站,需要簽署甲乙雙方分佈式光伏電站管理協議備案。

第二條 項目工期

本項目自 年 月 日開始施工,至 年 月 日

日施工完成並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併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後,延後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 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條 項目承包方式

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務,其項目靜態投資為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如需開具發票,需要乙方提供税賦,普通發票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6%,增值税發票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7%。

第四條 項目質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A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項目容量方式及合同價格

一、項目容量: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根據電業管理部門分佈式電源接入方案要求,乙方所安裝的分佈式光伏電站容量為 Wp。其項目形式為(方框內打“√”選擇):

1、發電自發自用□

2、發電自發自用餘電上網□

3、發電全部上網

二、乙方所安裝的分佈式光伏電站靜態投資為:¥ 萬元, 大寫為:¥ 萬 仟 佰 元 角 分。不包括電業管理部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限

一、 付款方式(方框內打“√”選擇):

1、 現金□

2、 支票□

3、 匯款□

二、 付款時限: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設計保證金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設計完成一週內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靜態投資額的80%,項目驗收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靜態投資額的10%餘款。

第七條 供電管理部門辦理相關併網備案手續等不包括在項目工 期內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即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0%。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補充商榷協議。如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文本數量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其餘四份發改委能源處、電業管理部門備案使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支架安裝(包含(前後)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裝、組件安裝)、材料裝卸等,不含太陽能發電板調試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裝卸費)

1.5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實際施工天數:天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安裝費按太陽能光伏發電板 元/W計算,材料裝卸費按 元計算。

2、雙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工作

2.2.1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2.2.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設施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設施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3、工程價款及結算

3.1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功率為萬瓦,安裝費用為 元(不含裝卸及搬運費)。

3.2安裝工程完成後,安裝費及材料裝卸費用7日內一次付清。

3.3本工程無保脩金,不含税。

4、違約責任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

5、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項匯流箱、配電櫃及其他相關輔材。

1、基礎施工部分包括:場地平整、場地開挖、基礎製作、屋面防水及其附屬施工。(注:本項目屋面防水由發包方施工)

2、電氣安裝部分包括:太陽能支架及組件安裝,電纜敷設、接線,逆變器、配電櫃安裝,防雷接地、輸出線路的所有設備安裝調試。

二、工期

開工日期:

併網日期:

竣工日期:

四、合同價格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含税),不做工程決算。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

合同總價已包括了合同中規定的總承包方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提供貨物、材料、設備、保險、服務等義務)以及為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復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條件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為實施本項目施工前的準備、進退場前的場地平整、施工臨時設施及施工過程中應由總承包方負擔的各種措施費、規費、物價上漲引起的價差、税金、風險、保險及政府各部門的收費等一切費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 %,本合同的質保期為年,在竣工驗收合格次日開始計算。發包方在質保期滿後15日內一次性支付質保金給承包方。

五、施工質量和質量檢查

1、工程質量

(1)、承包方應對施工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施工必須嚴格按施工圖所提要求和標準進行施工。

(2)、發包方確定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須返工重來,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誤,承包方應無條件趕工並完成計劃。

2、質量檢查: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起訴訟。

(1)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2)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七、違約

1、甲、乙雙方約定,違約應承擔以下經濟責任:

(1)、發包方不能及時給出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承擔違約的責任,違約金按實際損失向承包方支付。

(2)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實際損失金額向發包方支付,且23發包方無故惡意拖欠工程款的,付的工程款不予退還。

九、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相互約定的內容後即告終止。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發包方執貳份,承包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 篇4

設計單位:

建設單位: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民法典》要求,為了確保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順利完成,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經濟關係,鑑定本合同,雙方共同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責任

一、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科學合理的制訂分佈式光伏電站安裝方式及容量,確定其項目方案。

二、乙方的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安裝現場如涉及公共區域,需要提供物業管理部門證明。法人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自然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房產證明。

三、甲方配合乙方對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申請備案,到電業管理部門辦理其項目相關手續,申請國家度電補貼。

四、甲方負責乙方分佈式光伏電站一站式服務,提醒乙方對其電站日常注意事項。甲方提供5年不包擴設備異常損壞的售後服務。

五、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佈式光伏電站,也可以有償委託甲方管理其電站,需要簽署甲乙雙方分佈式光伏電站管理協議備案。

第二條項目工期

本項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施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施工完成並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併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後,延後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條項目承包方式

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務,其項目靜態投資為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如需開具發票,需要乙方提供税賦,普通發票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6%,增值税發票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7%。

第四條項目質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項目容量方式及合同價格

一、項目容量: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根據電業管理部門分佈式電源接入方案要求,乙方所安裝的分佈式光伏電站容量為。其項目形式為:1、發電自發自用□2、發電自發自用餘電上網□3、發電全部上網二、乙方所安裝的分佈式光伏電站靜態投資為:¥萬元,大寫為:¥萬仟佰元角分。不包括電業管理部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限

一、付款方式:1、現金□2、支票□3、匯款□

二、付款時限: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設計保證金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設計完成一週內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靜態投資額的80%,項目驗收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靜態投資額的10%餘款。

第七條供電管理部門辦理相關併網備案手續等不包括在項目工期內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即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0%。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補充商榷協議。如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文本數量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其餘四份發改委能源處、電業管理部門備案使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開户銀行:賬號:聯繫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開户銀行:賬號:聯繫電話: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 篇5

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本溪市恆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或業主,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合同法》要求,為了確保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順利完成,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經濟關係,鑑定本合同,雙方共同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 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科學 合理的制訂分佈式光伏電站安裝方式及容量,確定其項目方案。

二、 乙方的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安裝現場如涉及公共區域,需要提 供物業管理部門證明。法人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自然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房產證明。

三、 甲方配合乙方對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申請備案,到電業管理部 門辦理其項目相關手續,申請國家度電補貼(國家發改委20xx文件,分佈式光伏電站度電補貼0.42元)。

四、 甲方負責乙方分佈式光伏電站一站式服務,提醒乙方對其電站 日常注意事項。甲方提供5年不包擴設備異常損壞的售後服務。

五、 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佈式光伏電站,也可以有償委託甲方管理 其電站,需要簽署甲乙雙方分佈式光伏電站管理協議備案。

第二條 項目工期

本項目自        年    月    日開始施工,至        年月

日施工完成並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併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後,延後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      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條 項目承包方式

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務,其項目靜態投資為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如需開具發票,需要乙方提供税賦,普通發票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6%,增值税發票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7%。

第四條 項目質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A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項目容量方式及合同價格

一、項目容量: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根據電業管理部門分佈式電源接入方案要求,乙方所安裝的分佈式光伏電站容量為        Wp。其項目形式為(方框內打“√”選擇):  1、發電自發自用□ 2、發電自發自用餘電上網□ 3、發電全部上網二、乙方所安裝的分佈式光伏電站靜態投資為:¥        萬元,  大寫為:¥     萬     仟     佰     元     角     分。不包括電業管理部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限

一、 付款方式(方框內打“√”選擇):  1、 現金□ 2、 支票□ 3、 匯款□

二、 付款時限: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設計保證金為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設計完成一週內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靜態投資額的80%,項目驗收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靜態投資額的10%餘款。

第七條 供電管理部門辦理相關併網備案手續等不包括在項目工 期內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即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0%。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補充商榷協議。如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文本數量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其餘四份發改委能源處、電業管理部門備案使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或委託)代表人:  單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區姚溪路2號 開户銀行: 賬號:  聯繫電話:024-42963188    乙方(蓋章):   法定(或委託)代表人: 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 賬號: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屋頂光伏發電安裝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乙方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2.建設工程施工對象及內容:

工程名稱:焉耆20MWp併網光伏發電項目高壓電氣、低壓電氣及全廠接地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新疆焉耆縣

分包範圍:高壓側電氣安裝:35KV開關櫃至送出線路的光伏發電系統、站用電系統、光纜敷設、直流及UPS、測控、保護、監控及通訊系統、電纜及輔助設施的安裝。

低壓側電氣安裝 組件至陣列升壓變的光伏發電系統、通訊系統、電纜及輔助設施、全廠接地系統的安裝。 分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光伏發電系統:35KV開關櫃安裝、無功補償裝置安裝、接地及消弧裝置安裝、送出電纜安裝、電纜安裝、光纜安裝。

2、廠用電系統:低壓配電箱安裝,電纜敷設。

3、 直流及UPS充電饋電裝置安裝、蓄電池安裝、電纜安裝。

4、監控保護及通信系統:監控 保護裝置安裝、遠動裝置安裝、通信裝置安裝、測量計量裝置安裝、電纜安裝。

5、接地 系統:電纜溝接地。(實際以甲方施工通知單為準)

2、低壓側組件匯線開始至陣列升壓變之間所有安裝工作:光伏發電系統:組件匯線,匯 流箱安裝,直流櫃安裝,逆變器安裝,電纜敷設。通訊系統:通訊櫃安裝,匯流箱通訊 線纜敷設。電纜輔助設施:電纜防火、電纜保護管敷設。(實際以甲方施工通知單為準)

3、接地工程安裝工作:光伏區接地母線:熱鍍鋅扁鋼-50*5,水平接地網的敷設與焊接,水平接地母線與垂直接地極焊接、接地母線敷設、焊接防腐、接地標示製作、油漆塗刷、接地母線頭預留;引上線的敷設,與接地網的連接、焊接防腐、接頭刷漆等。光伏區垂直 接地極:熱鍍鋅角鋼L50 L=2500:接地極的製作安裝、焊接防腐等。構件防腐。接地溝挖填,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含運輸)、 餘土運輸、支護坡道開挖、堆卸土方、平整場地。 (實際以甲方施工通知單為準)。

3.工程計價方式:

3.1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確定。 固定綜合單價: 工程量清單見附件一暫定總價:(小寫:¥2,750,000元;大寫: 人民幣貳佰柒拾伍萬元整 。)

施工範圍: 以現場項目經理出具的施工範圍平面圖為準 。(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工程結算價:工程結算價=甲方確認(甲方施工技術員、項目經理、預算員三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 + (-)設計變更部分費用。

3.2價格調整

除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作調整外,不會因施工過程中人工、材料價格或其他不可預見的變動做任何調整:

3.2.1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修改和施工現場簽證。

3.2.2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的增減。

3.3乙方同意現場簽證按甲方的簽證制度執行,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3.4上述情況發生後,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審核,甲方有權委託造價諮詢機構進行審計,確定合同價款的增減。

3.5除3.2款規定情況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由於乙方自行核算導致的漏項由乙方自行承擔。

3.6工程竣工結算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中鎖定的綜合單價及審核後確認的工程量計算總價進行結算。綜合單價所包含的範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工程量清單中有標價的單價均已包括了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 缺陷修復、管理、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一切風險。而導致造價增加,由於承包人與其它專業承包人(不在本次承包範圍內)之間的交叉作業或配合而引起的人工和機械的降效及其他配合費,由於承包人與其它專業承包人(不在本次承包範圍內)之間的交叉作業或配合而引起的窩工、停工損失,以及施工作業面移交等原因導致不均衡施工對勞動力需求的變化從而出現趕工或窩工等,該部分費用由乙方考慮在綜合單價風險範圍內。

3.7變更項目綜合單價的確定:若變更項目在合同清單中有相同子目,則執行合同清單綜合單價;若變更項目在合同清單中無相同子目但有相似子目,則參照相似子目的綜合單價執行;若變更項目在合同清單中無相同及相似子目,按定額組價,採用當地最新適用建築、裝飾、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估價表(年份),費用定額(全稱及年份)計算經甲方預算部審核確認後執行。措施費按照國家規定計取。其他費用嚴格乙方所報工程量清單各項報價表中所報的鎖定價格併入工程結算。執行當地地方定額,綜合單價只計取相應企業管理費和税金;材機價差調整執行當地當季度信息價,人工價差執行定額配套文件。

3.8 工期要求:

開場時間: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4.1本工程驗收按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安裝篇”、甲方施工圖紙、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為依據。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規範、標準和規定做了重大修改或頒佈新的標準、規範和規定,則應執行新的規定。

4.2 本合同工程質量目標:合格,達到甲方要求。

4.2.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合格工程,並應符合本合同或技術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本合同約定(優先適用)、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無償返工,直致達到規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2.2乙方須按照甲方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各項管理制度及規定,服從甲方代表的質量監督;

4.2.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完整原始資料及經過監理、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質檢、驗收資料。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總(分)包合同:無 7.圖紙:

7.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工程有關施工藍圖1套,乙方需要更多資料文件時,則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於本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書面批准的情況下讓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

7.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負責提供的技術資料如下:

7.2.1乙方應負責在工程施工前按甲方要求編寫分項、分部工程與部分單位工程的施工技術措施和作業指導書,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但審批並不能減輕或排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7.2.2施工過程中按甲方要求填制施工記錄與質量檢驗記錄;

7.2.3乙方隨工程進度同步完成分部、分項檢驗批、隱蔽、質評等竣工驗收資料。資料員須常駐現場,如資料有延誤,則按規定接受甲方項目部處罰。工程竣工後按甲方要求整理報送相關竣工資料。

8.甲方義務:

8.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8.2負責與業主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8.3 提供完成本合同協議書上約定的材料。

8.4 指定現場代表,協調處理相關現場事務。

8.5編制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施工技術措施與技術資料;現場工程管理、監督與檢查,協助乙方搞好同其他工序的配合;

8.6編制本工程的整體進度計劃,並且對乙方每月的施工計劃提出明確要求;

8.7提供測量控制基準點。

8.8甲方委託項目經理周峯為現場代表,履行甲方的責任。

9.乙方義務:

9.1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本合同價款貳拾柒萬伍仟元做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的工程施工完畢,經甲方和業主驗收並移交至業主後,甲方予以退還(只退本金,不計息)。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由於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減損失費用,乙方應予以接受;

9.2 對本合同建設工程施工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9.3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業主方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

9.4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9.5乙方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施工前向甲方項目經理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9.6嚴格按照甲方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如未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分包商代為完成,其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的2倍從乙方當月進度款中扣除;

9.7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9.8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9.9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9.10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9.11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如發生損失由乙方承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自有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如發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9.1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業主方及工程師的指令;

9.13乙方應在開工前將本項目建設中擬投入的機械、設備、工機具等清單,擬投入勞動人員及臨時用工人員名單報送甲方備案,同時對支付給本項目的施工工人的工資要求必須提供簽字確認的收據及銀行返單交付一份給現場項目經理,如未履行本條款的約定,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剩餘款項;

9.14乙方生產、生活臨建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搭設並承擔費用;現場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費用由各分包商按產值比例進行分攤,在當月進度款中扣除。

9.15乙方自備除合同約定甲方提供外的所有機具、材料,並保證現場施工需要,自備牀、卧具等生活用品;

9.16工程建設的所有資料製作和收集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9.17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9.18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9.15項條款約定履行的、最終由甲方代為完成的,視情況甲方將扣除工程結算款的5-10%。

9.19施工管理及進度應服從甲方對整個工程的總體要求,積極接受甲方的生產指揮和調度,準時參加甲方通知的生產調度會及有關的生產會議,按照甲方的月度計劃安排,積極組織施工,如期完成所承擔的施工任務;

9.20按照甲方制定的現場統一形象標準,必須使用甲方的工作服及安全帽(費用由乙方承擔),以符合甲方企業形象標準的要求;

9.21 乙方負責自身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引接,材料由乙方自購,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必須執行甲方有關施工現場水電管理制度的規定;

9.22乙方確定的現場項目經理與現場管理人員須協助甲方進行各項管理工作,無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更換及擅自離開現場,如擅自更換或離開現場,對乙方處以500元/人/天的罰款;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和實際施工需要配備足夠的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甲方認為任何現場人員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規章制度,有權要求乙方對該人員進行更換,乙方不得拒絕;

9.23乙方應遵守甲方正式發佈的各項管理制度,由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或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24乙方自行辦理工程當地所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有關手續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於相關手續不完善而出現問題,乙方負責處理,不能影響工程的施工進度;

9.25乙方必須獨立完成本合同施工任務,不得再次分包或轉包,甲方一經發現,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9.26配合甲方、監理工程師以及業主共同進行質量檢驗;

9.27負責自身施工區域行駛道路的維(養)護、工作面的排水、照明、護欄、臨時支撐等施工工作。

9.28 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安全等罰款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交納,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在工程結算款中雙倍扣除。

9.29應謹慎處理施工中發生的交叉作業配合,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乙方則需自行負擔由於停工、窩工造成費用增加的風險損失。

9.30 乙方必須配備合格安全工程師一名,負責現場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9.31 施工進度必須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如不能滿足進度要求或甲方根據自身施工管理經驗認為乙方不能滿足施工的進度,甲方有權把部分或全部的工程移交其它分包商施工,甲方將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按未施工部分項目結算費用的1.2倍扣除。

9.32 乙方不得以下屬施工隊的名義對外簽訂、履行任何合同協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加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並遵守甲方、監理及業主所有與之相關的管理制度;甲方要求乙方進場人員與甲方施工人員着裝統一或業主與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所必需的安全及其它要求,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9.33乙方無權直接參與與業主方進行相關的技術、經濟問題的協調,涉及到相關問題時,只能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由甲方統一對外協調解決。

9.34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協調,為其他分包商在機具使用、場地、通道、臨建等方面提供便利。

9.35乙方應及時足額支付當地農民工工資、材料貨款及機械租賃費用。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造成的各種不良影響,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有權採取措施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雙倍扣除相關費用,作為支付上述費用的保證金。

9.36 乙方施工範圍內施工用水、用電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9.37 乙方委託徐健為現場代表,履行乙方的責任。

9.38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按照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主管部門的規定或要求為所有僱傭的農民工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9.39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僱傭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10.安全施工與檢查:

10.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乙方施工出現的任何事故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2 乙方項目經理應嚴格管理勞務人員,不得在施工工地酗酒,不得參與賭博、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不得阻礙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業主方、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監督檢查工作,不得對前述人員進行任何形式的個人人身權益的侵害;

10.3 乙方應定期召開安全例會(每週),並形成會議記錄,存入工程施工檔案;

10.3.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 0 人次以下。

10.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10.3.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10.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0.4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0.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0.4.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0.4.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0.4.4國家經貿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

10.4.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10.4.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0.4.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10.4.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4.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4.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10.5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0.5.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10.5.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10.5.3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專職安全監督人員1人。

10.5.4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10.5.5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5.6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10.5.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10.5.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5.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0.5.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5.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0.6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0.6.1對乙方的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10.6.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10.6.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10.6.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10.6.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10.6.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10.6.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10.6.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10.6.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6.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0.6.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0.6.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0.6.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0.6.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10.7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0.7.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0.7.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10.7.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10.7.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台帳。

10.7.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10.7.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

10.7.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10.7.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10.7.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7.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0.7.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0.7.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0.7.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0.7.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0.7.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0.7.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0.7.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0.7.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0.7.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0.7.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0.7.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10.7.22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10.7.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10.7.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0.7.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10.7.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10.7.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和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10.7.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10.7.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10.7.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10.7.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置相應作業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10.7.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10.7.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10.7.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10.7.35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0.8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10.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0.9.1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 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10.9.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10.10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0.10.1甲方按照合同實際總價款,預留 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10.10.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10.10.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10.10.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10.11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0.11.1防人身傷害事故

強化防高空墜落管理。隨時觀測邊坡及毗鄰建築物、構築物的變化,及時發現隱患,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發生坍塌事故;基坑周邊必須進行有效防護,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基坑周邊要設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嚴禁堆放大量的物料;加強對建築物臨邊、屋面臨邊及預留洞口、樓梯臨邊等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要在防護設施周邊設置醒目的預防高空墜落的安 全警示牌。施工現場搭設的防護棚、防護欄杆等防護設施,必須按照《建築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標準》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與建築物之間距離過大超出規範要求的,要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登高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措施,並按要求正確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

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安全網等防護設施的 拆除,要實行嚴格的內部審批制度,不得隨意拆除。室內臨邊和洞口的安全設施,必須按規範要求設置到位。室內樓梯、窗洞口和臨邊砌築高度不足90cm處,應用鋼管和扣件組合,設置高度不小於1.5m的防護欄杆,底部20cm處做踢腳防護,為保持防護架體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在欄杆架體中間部位應加設一道保護杆件。

10.11.2防火災事故

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質的區域,應對作業人員加強禁止煙火的教育,各項目要加強動火管理,建立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和能用。在入冬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嚴防電器火災發生。生活區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管取暖和做飯,禁止使用自制的電褥子,電褥子使用後應及時斷電;

加強冬季取暖的統一管理,宿舍的公用取暖設施應設專人管理,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或採用明火取暖。

10.11.3防凍、防滑

防止施工場地、運輸道路積水和結冰,造成安全隱患;腳手架,腳手板有冰雪積留時,施工前應清除乾淨。

工地臨時水管應埋入凍土層以下或用草包等材料保温。水箱存水,下班前應放盡。

應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設備,嚴禁其它人員隨意拆、改裝電氣線路。

嚴禁使用裸線,電纜線破皮三處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電纜線破皮處必須用防水

絕緣膠布處理,電纜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大風雪後應對用電氣線路進行檢查,防止電纜線斷線和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霜、雪過後要及時清掃作業面,對使用的臨時操作架和臨邊防護設施必須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防止因霜、雪和場地太滑而引起高處墜落事故。

重視施工機械設備的防凍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結合例行保養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換用適合寒冷季節氣温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防凍液和蓄電池液等。對於長期停用的機械設備,應放淨設備和容器內的存水,並逐台檢查做好記錄;對於正常使用的機械設備,工作結束停機後要求將設備內存水放淨。

10.11.4防中毒

為防止因生火、取暖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指定專人負責夜間巡視檢查。檢查火爐使用情況,是否有發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封閉的場所必須有通風換氣措施。燃氣熱水器必須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使用時必須保持通風。

10.11.5防交通事故

廣泛開展冬季行車安全教育,落實防凍、防滑、防霧和防火等具體措施,進一步提高駕駛員的冬季行車安全意識。

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由於車輛故障而引發事故。按照規定及時安排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計劃維修、合理使用,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況。

認真貫徹落實車輛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好車輛的換季保養工作,要採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凍液、潤滑油和制動液、發動機和散熱器外殼要安裝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剎車系統、轉向系統、燈光系統必須完好可靠,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

教育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和職業道德,嚴禁酒後開車、無照駕駛、疲勞駕駛、不強超搶道,做到禮讓“三先”確保行車安全。

汽車必須通過結冰的河流、溝渠時,應下車仔細檢查冰層的厚度和強度,在確認絕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通行。

遇嚴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裝防滑鏈、車輛行進中應保持行車距離,並適當拉長車距降低車速,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

11.安全防護:

11.1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路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施工造成的任何損失及安全檢查事件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2 實施工程工作期間(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11.3 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按要求為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備必須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

12.事故處理:

1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3.保險:

13.1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為所有參加施工建設的乙方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額不低於40萬元/人,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提供保險憑證原件查驗(甲方留存複印件),如未提供,視為未購買,處以30000元罰款並限5日內必須購買,否則由甲方代為購買,發生費用雙倍從應付合同款中扣除;如乙方未給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而發生意外的,乙方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並接受甲方50000元的處罰;

13.2 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4.材料、設備供應:

14.1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3日內,乙方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的供應計劃;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後,乙方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構配件由乙方負責卸車和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構配件的數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應在交接時提出,否則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包含但不僅限於工期延誤、質量損失、更換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14.2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全額賠償(1+10%採保費),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4.3本工程由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地運至現場交付使用,並向甲方提供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14.4工程材料的檢查與驗收:無論何方採購的工程材料,使用方均要進行檢查驗收,如材料質量不合格,採購方應將其運出現場,並承擔相應的損失。

14.5乙方應對其所採購工程材料的質量負責,因材料質量原因所造成的任何質量事故和因此產生的各種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4.6乙方採購所用材料如按照監理和業主要求需要申報和批准的,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14.7乙方施工範圍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含甲方提供設備、材料及半成品)的卸車、現場二次轉運及檢驗、試驗由乙方負責,其發生的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另計取費用。

14.8本工程中所有主、輔材料均由 乙方 自行組織採購。

14.9乙方在提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計劃時,應認真核對施工圖紙,嚴格按照實際施工用量辦理報審手續;甲方採購的物資實行零庫存管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購買量超出實際使用量但未超過合同約定限額使用量時,超出部分將全部調撥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購買量超出合同約定限額使用量時,超出限額量部分材料按調撥價=實際採購價×(1+10%採保費)從乙方合同結算費用中扣除。

14.10甲方將對施工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考核管理,考核量以施工圖算量加上定 額 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xx)損耗量為準,主材節約材料費用(單價按採購價計算)按照五、五比例分成,超出部分的材料,甲方將根據實際採購價加10%的採購保管費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4.11所有廢舊材料的變賣處理由甲方項目部按規定完成,乙方不得自行處理變賣。

15.建設工程施工結算的約定:

15.1本工程的結算依據第3條確定執行; 16.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6.1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報酬,乙方按月將完成的工程量報甲方,由甲方審核確認,乙方工程量總和不得超過業主方給甲方確定的工程量也不得隨意變更工程量,如超出或變更須經甲方認可後的實際工程量結算。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施工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16.2對工程量清單報價中的工程量,甲方有權進行調整或變更;

16.3 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將當月完成工程量報送給甲方,甲方在每月25日前審核完當月工程量並計算當月乙方應得合同價款,但當月審核確認的工程量並不作為編制工程結算的依據;

16.4 甲方在收到業主工程進度款及乙方提交未拖欠民工上月工資的有效證明後十日內,按乙方當月應得工程款的 80% 、扣減乙方各項應扣費用支付給乙方當月工程進度款。

16.5 合同內項目工程進度款累計支付至實際完工總價的 80% 時,甲方開始止付,其餘待雙方辦理完工程竣工結算並通過審計後恢復支付至 95% 。

16.6 本合同工程剩餘合同款項(除5%預留質保金外),待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審計完成後支付。

17.報酬的支付:

17.1預付款:

17.2進度款:甲方按照乙方材料到貨進度及完工進度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80%在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資料審核合格後並收到以下資料後以電匯方式支付:

A、並提供資料清單:甲方確認的施工進度確認表、開具蓋章收據、等額進度款工程發票、乙方蓋財務章的賬户信息、雙方蓋章合同、銀行開户證明、日常施工隊名冊表;

B、在當月25日前,由乙方將本月已完工工程量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經甲方確認後支付; 17.3驗收款:待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完成並經審計後,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最終工程總量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95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資料審核合格,並收到以下資料後以電匯方式支付:並提供資料清單:甲方確認的工程總結算書、開具蓋章收據、合同全額工程發票、日常施工隊名冊表;

17.4質保金:工程合同總價的 5 %為質保金,質保期在項目工程完工後經業主方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 12 月後,業主方和甲方未提出質量異議及無索賠後無息支付。

17.5乙方勞務人員工資的發放: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花名冊,每日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動態表。乙方向甲方提交勞務人員工資表並在甲方的監督下按進度及時向工人發放工資。如乙方有拖欠、剋扣工人工資的行為,視為違約,甲方將直接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雙倍扣除,超額部分從應付勞務報酬中扣留,待欠薪金額確定後由甲方直接發放給勞務人員。

17.6發票:

17.6.1甲方只在收到乙方提供相應的發票後方有義務付款。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時提供合法發票的行為,都將導致甲方有權拒絕繼續付款而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與甲方簽訂代替開發票協議的除外)

17.6.2 本合同第17.6.1條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需乙方提供工程發票後支付。為了提高資金支付效率,優化審批流程,甲方擬定代扣代繳税款代辦工程類發票服務的《服務合同》(見附件二)。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如乙方接受合同條款並簽章認可,即取消本合同第17.6.1條“見票付款”約定。如乙方不予認可,則仍按本合同17.6.1條執行。

17.7按工程量支付的進度款,該工程量不作為工程結算時的工程量,結算工程量以施工藍圖及現場實際發生並經甲方審定的工程量為準。

18.施工變更:

18.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8.1.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18.1.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18.1.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18.1.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8.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費用。 18.4本合同生效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8.4.1工程施工技術措施方案

18.4.2 乙方根據甲方下達的書面進度計劃表編制工程進度計劃表 18.4.3 擬用於該工程的施工機具、勞動力及管理人員清單 18.4.4 工程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及質量保證手冊 18.4.5 安全保證文件及安全措施 18.4.6 材料計劃表及使用時間

18.5乙方應當按照約定開工日期開工,並嚴格按照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如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連續一週內未完成施工計劃,甲方有權調整合同承包範圍或責令乙方退出施工現場或有權終止本合同;

18.6本工程的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18.7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研究確定變更設計文件,乙方按變更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18.8由業主、監理以及設計院發出的正式設計變更通知書,須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才能在施工中實施。

18.9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使工程如期完工,因乙方工期延誤原因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賠償。因甲方及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誤,甲方給予工期順延。

18.10乙方應合理投入人力、物力,保證現場的使用。

18.11乙方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儘可能的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對施工進度的影響。 18.1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不能滿足甲方三級網絡進度要求,甲方有權調整工作範圍,另行組織施工,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有權使用乙方在現場的施工機具、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9.施工驗收:

19.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的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甲方與業主方雙方之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9.2全部工程竣工後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乙方承擔。業主方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如業主對保修要求高於此要求的,以業主要求為準,其他參照此要求和國家標準)。

19.3具備隱蔽、覆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的部位,乙方應自檢合格並做好自檢記錄後,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檢驗,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整體驗收由甲方、監理工程師和業主代表聯合驗收,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後方可移交;

19.4 工程經驗收不符合質量標準規定的部分,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直至驗收符合質量標準。由此發生的修改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9.5甲方的檢查和驗收並不減小或排除乙方對工程質量應承擔的責任。

19.6在施工中出現的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由乙方負責處理,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能夠及時處理施工缺陷,甲方將委託他人處理此缺陷,按乙方該項目結算費用的120%扣減缺陷處理費用。

19.7由於質量問題造成的工程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相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20.施工配合:

20.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0.2乙方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需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

21.違約責任:

21.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1.1.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施工進度計劃(施工三級網絡進度計劃)完成相關工作的,視為延期,延期交工,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5000元 的違約金;延期超過5日的,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承擔該合同全部總額20%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1.1.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全部損失外還需承擔合同全部總額 20 %的違約金或依據項目部的處罰意見接受違約金的處罰款。

21.1.3乙方違反甲方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或不服從甲方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的要求,經甲方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警示未糾正的,視情節輕重,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 至10000 元 。

21.1.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再分包或轉包工程的,甲方有權對施工人員及設備等進行清場處理,乙方還需承擔合同全部總額20%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1.1.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2條款的規定,即視為違約,除承擔因違反該條款所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外,還需承擔合同全部總額20%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直接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清離現場,因清離現場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從履約保證金或合同報酬中直接扣除。

21.1.6無論何種原因,乙方人員出現鬥毆、酗酒,甲方視情節輕重按1000元-5000元/次進行處罰;

21.1.7乙方勞務人員因勞務工資糾紛,衝撞業主方房屋所在地或人員、衝擊甲方辦公場所或人員、衝撞項目部或項目部人員造成不良影響的或乙方勞務人員因勞務工資糾紛向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立法機關等機構投訴、起訴、上訪造成甲方的名譽、財產等損失的,甲方視情節輕重按5000元-500000元/次進行處罰,該處罰和損失甲方可以直接從支付給乙方的勞務款中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乙方需在3個工作日內以現金形式交付甲方,如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繳納扣款,則乙方需承擔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21.1.8罰金由施工現場項目經理出具處罰通知書,轉甲方審核、批准並在支付勞務款時優先從款項中一次扣除或現場交納罰金;

21.1.8罰金由施工現場項目經理出具處罰通知書,轉甲方審核、批准並在支付勞務款時優先從款項中一次扣除或現場交納罰金;

21.2乙方違約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1.3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9.38條款規定,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為乙方僱傭的所有農民工代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甲方代交納的,視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合同款,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合同款或履約保證金中雙倍扣除。

22.爭議:

2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2.2因該工程相關的任何形式事故或質量糾紛,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鑑定機構或質檢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23.合同解除:

23.1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後撤離現場。

2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3.3如因乙方違約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合同解除後乙方已建工程經甲方審核認可並扣除全部違約金後經業主方最終驗收通過一年後支付給乙方。

23.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3.5如項目法人終止與甲方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則乙方將立即終止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工作,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23.6因乙方違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3.7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3.8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4.作準文本:

本協議以打印文本為準,對本協議的任何手工添加或單方面的更改無效,變更須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的書面合同或蓋章後的書面承諾為準;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以補充協議方式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税務條款

25.1根據國家有關税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25.2本合同價格為含税價。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責任和義務所涉的所有税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25.3乙方提供的發票出現税務問題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其他相關的甲方的損失。

26.廉政條款:

禁止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員變相給付任何好處,否則按照違約處理,每發生一次,按照行賄現金或物品價值的10倍給予處罰,甲方直接從履約保證金及應付勞務報酬中扣除;如甲方人員在收到乙方行賄現金或物品在2日內及時上報甲方黨工部門的,給予現金或物品價值5倍的獎勵如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要任何好處,請打舉報電話: 經查證屬實,買方給舉報人20xx元以上的獎勵。

27.合同簽訂份數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28.送達

甲方給乙方的函電,按下述地址、傳真號碼發送,如有變更,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否則若按本地址和號碼發送的,視為正確送達。

地 址: 電 話: 電子信箱:

29.其他:

29.1圖紙(以甲方現場蓋章確認的圖紙為準)

29.2為農民工繳納各項保險及足額發放工資保證書

29.3基建項目施工中環境管理協議

29.4施工現場安全、消防管理協議

29.5施工現場管理協議

29.6開具發票承諾書

29.7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29.8附件二(服務合同)

3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31.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施工組織計劃表執行的,甲方隨時有權再進行分包,結算方式按照雙方合同約定條款結算。

31.特別提示:本合同21條屬於雙方自願達成,雙方簽字蓋章視為對該條款已審閲並接受該條款約定內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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