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同(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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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年元月一日起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税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月日
店面合同 篇2
本店位於: ;現轉租給乙方經營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自願同意。協議如下:
1、本店出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押金為一個季度的費用。租期滿後,乙方無償將房屋交還甲方。在無違法行為,甲方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在店面經營期間,室內電、水及税收等等,由乙方經營者自己承擔。
4、租金每季度 元。但應在每季度的前3日內交清,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店面轉讓或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整改房屋結構,不得做些違規國家法律的事,造成嚴重後果,一切由乙方自己承擔。
5、本協議經雙方共同商議,自願同意為原則。隨後口説無憑,特立此書為據。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電話:
店面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協議書:
一、被租房屋為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甲方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壹個月,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乙方在租賃期間如有人接收,須有甲方同意,方可轉讓他人,租賃合同與甲方簽定.
三、租金全年為 元,乙方必須一次性將租金交齊 ,交不齊則視為違約。乙方需預付水電費押金1000元。合同到期結清水電費後,退還乙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
五、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裏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乙方接到通知一個月內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衞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衞生、工商、税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服從市場管理。
九、乙方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合同終止後要及時搬出.
十、免責條件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店面出租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店面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稱甲方) : 承租方(下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 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 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 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4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 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日內搬離。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 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 %,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平方米。 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 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
20 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 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 1、2 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 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超期佔用房屋 支付租金和違約金(計算方法為:按當年租金折算日租金並加收百分之五的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 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店面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於 年 月 日將位於八卦嘴美爾雅花園旁14號門面轉租給乙方經營。租賃期為半年,即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5月1日止。
二、雙方簽訂租房協議時,乙方付房租、水電押金 ,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待本協議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乙方交清房租、水電後退還押金。門面每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 ),兩個月收取一次,即一次性收取人民幣叁仟陸佰元整。簽訂協議之時支付首兩個月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並扣除押金。水電費、衞生費由乙方按表到部門支付,不得拖欠。期間如果美爾雅房產對門面租金髮生漲幅情況,我們按其漲幅標準增加房租。
三、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承租門面問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就續簽合同。租賃期間,如果美爾雅因規劃問題拆遷門面,即甲乙雙方終止合同,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補償費用。
四、門面裝修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後甲方不承擔乙方裝修所發生費用。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轉讓或轉租他人,如發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門面,押金概不退還。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費。如果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經濟糾紛所引起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加強防火防盜措施,如發生此類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負。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店面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後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約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籤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詳見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託人之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銷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之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飾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賬户。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整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它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詳見附件;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乙方應自負其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乙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得每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將上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可不經乙方同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二條 費用支付
一、經營該門店所需的房租、門店人員薪資、退休金、年終獎金、税金、水電費、管理費用、門店用口及消耗品、商品成本、運費、商譽月費和其他設備的維修費用、門店一切營銷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二、單店的開業、個別促銷費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連鎖整體促銷費用由甲方負擔,但乙方的要求超過甲方的配額時,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 合計結算
一、乙方應於每月月底結算往來賬,乙方憑往來賬單,於每月十五日前將該金額支付甲方。
二、雙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結算金予對方時,任一方應按該期金額加計月息百分之二十給另一方,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危險負擔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災、地震、人禍及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所產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責任造成合同事項無法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不及時結算金額及其他產生的應該付的款項,不執行合同中的規定,不提供收支明細表)經他方定期15日的期間催告仍未善或補正時,他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二、因前項情形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未違約的一方有權請求本合同事項的一切利益歸屬自己。如仍有損害,可以提出賠償。
三、乙方如拖欠款項(或違約金),甲方可以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且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六條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
一、乙方須取得執照並經甲方授權,方可以經營甲方所指定的店,並須遵守國家一切法令、法規;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獲,造成連鎖經營困難及名譽影響時,乙方除應依第十五條約定負違約責任外,並應無條件地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全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該商圈內投資、參與、教導、受僱齎事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非代理關係
一、除本合同規定外,乙方或乙方受僱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義或甲方的援權人、受僱人的身份對外發生任何法律行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僱用職員或對外承擔、承諾債務或提供擔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僱人對外的一切法律行為,除按照合同規定、運作或經甲方另以書面同意或授權外,都屬乙方的獨立作為,乙方應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項義務的遵守,乙方的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故意或過失,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四、如若屬於乙方或乙方受僱人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損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本合同期滿或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
1、無條件將該店所屬乙方授權的標的物交還甲方,包括屬甲方的生財設備、器具、商品、有關文件及手冊、規章及其他企業識別系統等,不得遲延。
2、乙方須負擔停業處理過程中實際所發生費用,並以現金支付甲方。
3、結算後甲乙雙方匯寄付清應付款項
4、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30天內,甲方須交付乙方往來明細表。
5、在交付報表給乙方時,乙方應付甲方的款項須一次以現金付清給甲方。
二、本條的約定,雖雙方合同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二十條 重大違約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違約: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經營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務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擅自將該店的服務技術、商品、設備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者。
4、乙方有損甲方形象、商譽者。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未依規定營業時間營業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規定使用公司的企業識別系統、製作物等。
7、乙方的會計記錄不實或妨礙甲方的盤點、財務監查、稽核或怠於依約給付債務、交付文件、財務記錄者。
8、乙方依法進行重整,清算,依破產法和解、宣告破產,受強制執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處分,停止營業;買方的負責人隱匿、逃逸或買方所籤或背書、承兑、保證的票據等發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義與第三人訂約,或從事私人行為致甲方權益受損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違約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其他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經甲方認為重大違約經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效力並不影響解約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條及本合同其他規定屬乙方所應負義務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時,依下列規定的地址及負責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該店為通知地址。
負責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達書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以遞送收據為憑)。 第二十二條 連帶保證人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所有乙方違約時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連帶保證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店面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
過充分協商,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租賃內容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於______縣______路______號的商鋪租賃給乙方作商業經營用途,經營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並出示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也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甲方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商鋪結構及配套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
原貌.
二,租賃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限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四條:
一、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鋪.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該商鋪從事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超過60天的.
二、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中止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第五條:合同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商鋪,則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有意續租,可於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其它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該商鋪的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一次預交前三年
第七條:租金按年計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15日前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八條:訂立本合同後甲方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納相當於____年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九條:合同期內,政府對租賃物徵收的有關税項,由甲方負責繳交.
第十條:合同期內,該商鋪的衞生費,電費,水費及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如期足額繳交上述應繳費用,如因乙方欠費造成向甲方追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
四,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第十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配套設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時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約負責商鋪結構維修和保養,凡遇政府部門要求需對商鋪或配套設施進行改造時,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4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乙方所租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如門面前面的空地.......
第十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所租賃的商鋪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3,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商鋪內貯存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4,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6,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所屬乙方的財物,任乙方自己處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7,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由甲乙雙方共同檢查商鋪和配套設施,檢查無異議後,商鋪交還甲方.如發現有損壞的,則由乙方照價負責賠償.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第十三條:合同期內,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產權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期內,乙方如欲將租賃的商鋪轉租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三方書面確認,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欲出售房屋,必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
六,違約及處理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的,均視為違約.
第十六條:單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必須在10天內向守約方賠付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的,要在10天內一次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違約方逾期向守約方賠付違約金或逾期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加收實欠違約金總額1%或(及)實欠賠償金總額1%的滯納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糾紛處理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議定,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應採取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租賃的商鋪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其它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三份,甲、乙、公證人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公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店面合同 篇8
甲方:何國照(出租方)
乙方:朱國興(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5年,從農曆20xx年7月初1至農曆20xx年12月30日止。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30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二、租金交付期限:
合同期內租金為8000元/年,每年租房租金在農曆12月30日前付第二年年租。
三、租賃期房屋的修繕:
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於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農曆) 年 月 日(農曆)
店面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店面承租一事經雙方協商,同意下列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座落於 用 ( )年,即從公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價格:按年支付,金額為(¥ ),其它一切税費等由乙方負責繳納。
3、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付清一年租金,次年年初付清第二年全年租金。
4、乙方如需店面裝修,隔牆、塌棚等在不妨礙房屋主體結構前提下,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所需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承租期內應保護好房內外一切財產和房屋清潔,如有損壞,應由乙方及時請人修好,恢復原貌。
6、乙方承租期滿後,要求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價格再議,如果乙方中途退租,本年房租將不予退還,並且應及時清理房屋,繳清所有税費。
7、乙方承租期內,如果將店轉讓他人,應事先徵求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8、乙方所經營項目必須為國家認定的合法項目,不得從事其他違法行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家庭裝修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室內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內容: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屬下需裝修的家庭裝修進行設計及施工。
1;乙方按甲方書面確認的家庭裝修方案進行施工(設計方案包括平面圖、水電圖、施工佈置圖、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藝流程表等)。
2; 乙方須按照甲方認可的施工圖施工,並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
3;水、電等由甲方免費提供。
4;乙方要按照操作規程施工,杜絕違章操作,確保人員安全,如因施工時失誤導致人員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及連帶責任。
5;乙方有按時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裝修款。
6;嚴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義務憑其豐富的經驗向甲方提供建設性意見供甲方參考,直至甲方滿意;
7;精心施工,認真負責,打造精品工程,質量要求:
8;合同預算金額本協議裝飾預算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本協議裝飾預算金額為人民幣: (小寫)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預算造價的 萬元整作為訂金給(乙方)。
二期:乙方水工、電工材料進場開工十五天內,甲方須付預算金額 萬元整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進場後五天內甲方付預算金額的 萬元給乙方。餘款5%作為乙方對整個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天內支付給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後二十天內進行驗收,合格後,甲方餘款在工程後二十天內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9; 質量保修:保修期為 1年, 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材料由甲方提供的除外。其它由乙方承擔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損壞不在保修範圍之內,保修期自完工之日起計算。
10; 爭議的解決辦法: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友好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1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12;甲供材料:地板、所有的牆地磚、電線、龍頭、台盆、潔具、馬桶、五金類門鎖、熱水器、油煙機、灶具、燈具、窗簾、空調附件設施、廚房間定製門板、水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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