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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高處作業電動吊籃合同(精選3篇)

外牆高處作業電動吊籃合同(精選3篇)

外牆高處作業電動吊籃合同 篇1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外牆高處作業電動吊籃合同(精選3篇)

吊籃使用地點: 用途:外牆裝飾。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合格的五具牌高處作業吊籃DT60-600型,暫定 台,具體數量以現場實際佈置為準。

二、每台每日租金: 34 元(此單價為税前價,甲方不出具發票,由乙方另行承擔税金)。

三、租賃費結算:

1、租賃費的計算:由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吊籃使用結束之日止為租賃天數,每台吊籃租賃時間不足60天按60天計算,超出60天則按實際天數計算租金。

2、租賃費的支付:該工程租賃費分兩次支付,第1次支付時間為每單棟樓安裝驗收完畢,乙方預支付甲方租賃費20000元(貳萬元)整,第二次支付時間為乙方吊籃使用完畢報停(塔吊、提籠位置除外) 之內支付甲方餘下全部租金。如越期未支付,甲方將採取以下措施:(1)、每天按未付總租金的3‰向乙方收取滯納金;(2)、甲方將停止吊籃的拆場工作至到乙方付清租金為止。

四、甲、乙方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編制吊籃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並報送乙方、監理單位審核和留存,乙方給予配合。但由甲方負責完善安監部門要求的手續。

2、甲方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調試、維修和保養等工作,若設備出現隱患或故障,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4小時內排除故障,否則該台設備的當日租金不予計算(特別説明:若由於建築物局部異型(如死角等)致使吊籃安裝無法進行的情況,應由乙方配合甲方解決;若因屋頂構造異型需要架設鋼管腳手架作輔助平台進行吊籃安裝的情況,則由乙負責架設鋼管架平台)。

3、電動吊籃安裝完畢,由甲、乙雙方代表進行驗收,填寫安裝驗收表。驗收合格後,才准許使用(未經驗收、交底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吊籃安全技術交底(上籃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作業,未經交底人員不得上籃作業,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配合乙方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

4、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因吊籃質量問題(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5、乙方應無償提供三相五線制電源,每棟樓必須設置符合臨電規範的二級配電箱,並保證供電量滿足所有吊籃正常使用要求。若因斷電、停電等原因而影響吊籃安裝或移裝時間,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6、甲方對吊籃進行安裝、拆除、移位期間,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溝通現場塔吊、提升籠、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材料轉運,針對現場實際情況乙方補助甲方搬運費100元/台,若甲方將派駐技術人員承擔吊籃日常維護保養和技術指導工作。

7、在吊籃使用中,乙方負責上籃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吊籃作業面下方危險區域的安全警戒及監護工作,以及施工範圍內的文明施工、環境衞生工作。乙方上籃作業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者,並嚴格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高空作業有關規定,否則因違章作業造成所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使用吊籃作業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移動吊籃的位置和所有附屬設備,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吊籃工作平台施工不允許超過額定載荷,超過額定載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9、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如乙方要求對吊籃進行二次移位,甲方則收取乙方安拆費 260元/台/次,同時乙方不得扣除吊籃移位時的台班。

10、乙方在使用中如發現異常(操作不靈、運行不穩、上下運行困難、異常響聲等),應立即停車檢查,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而不可盲目繼續使用,如因此而引起電纜線被燒壞、鋼絲繩和電機打爆等現象,乙方須按價賠償甲方。

11、乙方免費提供庫房供甲方存放吊籃零部件,且負責現場吊籃材料的保管,若因失竊造成吊籃材料的丟失,或若因操作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造成吊籃材料損壞,均由乙方負責按價(見附表)賠償。

12、乙方在租賃期內只有使用權,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讓、轉租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責任,按50000元(伍萬元整)支付對方違約金。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在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管轄權:由璧山縣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在該工地全部租金付清之日自動無效。

七、附表:

名 稱價格(元)/單位名 稱價格(元)單位

底 板400/塊護 欄400/件

側 籃400/塊卷 揚 機8000/台

保 險 器600/個電 控 箱600/套

電 纜 線1500/根限位開關40/個

鋼 絲 繩800/根附 件 箱350/件

挑樑(前、中、後)臂900/件支 柱300/根

配 重10/件護 繩400/根

甲 方:璧山縣旭陽建築工程設備租賃站 乙 方: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外牆高處作業電動吊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_________有限公司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台(不含税價),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説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説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外牆高處作業電動吊籃合同 篇3

簽訂地點:

甲方(總包單位):

乙方(拆裝單位): 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名稱、數量、地點和工程概況:

1、甲方將 ZLP630 型高處作業吊籃40台,設備編號為_____________,交給乙方安裝。

2、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地點為 薊縣中昌南路安置區A地塊七期3#4#5#6#11# 12#樓,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高度 3#4#5#11#12#樓為45米,6#樓為75米。

二、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運輸及期限:

1、編號為______________高處作業吊籃預計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進行安裝。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確定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方案和技術交底及調試、驗收等工作。

2、負責落實施工現場具備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施工條件。

3、在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甲方應由一名主要負責人始終在現場配合乙方進行高處作業吊籃的安裝工作。

4、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現場的保衞和監護工作,並保管好本高處作業吊籃的全部附件,否則發生丟失和損壞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勘查施工現場,向甲方提出現場達到高處作業吊籃安裝的要求。

2、負責編制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方案,提供建委驗收表格和拆裝資質。

3、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及調試、驗收(新高處作業吊籃由廠家負責調試、驗收)工作。

4、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五、高處作業吊籃運、立、拆(包括頂升)費用及交納限期:

1、高處作業吊籃進出場費 _______元/台,待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完畢驗收後付給50%進出場費。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哪一方違反了合同條款,由責任方負責。

七、爭議和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協商解決不成時,到天津市工程所在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安裝高處作業吊籃過程中,禁止與拆裝無關的人員和車輛進入作業危險區內,否則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提前向安裝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建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禁交叉作業和向下拋物,否則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3、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平整或拆除現場的障礙物(搭設安裝平台或過橋,並對其質量安全負責)。確保高處作業吊籃進出場及安拆的順利進行,如條件不具備造成車輛放空和影響拆裝(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甲方應支付乙方當日所發生的人工費、機械車輛等一切費用。

4、高處作業吊籃在拆裝過程中,發生缺配件和高處作業吊籃本身故障,又無法及時裝配的,造成乙方誤工,甲方應承擔乙方所發生的人工費、車輛等費用。

5、特殊情況,如颳風、下雨、下霧、下雪的天氣,工地無電源(電壓低與於規定得)停電等因素,甲方應給予乙方順廷工期。

6、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格驗收表時,甲方應一次性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清乙方的進出場費,如到期費用不付清,造成高處作業吊籃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切損失,甲方負全部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總包單位): 乙方(拆裝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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