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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精選5篇)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精選5篇)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精選5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國網 供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使用乙方電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以保障電力運行和電力設施的安全為首要宗旨,並作為解釋協議的主要原則。

2、甲方需在乙方轄區內包括城區、鄉鎮電力杆塔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出書面中請,經乙方勘察批准後方可施工。

3、經乙方許可後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在施工完畢後,甲方必須書面提出驗收申請,經乙方驗收確認不影響電力線路安全運行後方可投入使用,並不得作任何變動。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擴大施工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有權拆除已經敷設完畢或正存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施工隊伍需具備電力監管機構核發的五級及以上《承裝、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處作業、配電設備上工作及帶電作業等相關規定,並派專人監護施工現場。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安裝的質量,做到安裝工藝統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齊對稱,接頭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觀美觀大方。

7、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裝工藝不符合要求及對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造成隱患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於以整改,乙方有權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甲方敷設的電纜、光纜穿越電力變壓器時應採取必備的安全措施,穿越下户線時應安裝絕緣套管和使用絕緣自粘帶。

9、甲方在乙方電力線路通道敷設的電纜、光纜對地垂直距離不得小於6.5米,跨路部分不低於7.5米並有限高標誌,線路兩端及轉角杆等必須使用鋼絞線敷設加裝拉線,所有拉線必須安裝拉線絕緣子及拉線警示套管。

10、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影響供用電安全或造成電力設施損壞以發跳閘停電等事故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11、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乙方發生斷線、倒杆等電力事故,造成甲方相關設施損壞、人身傷亡以及笫三方設施損壞、人身傷亡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12、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甲方產權所屬的電纜、光纜等設施脱落、斷線及安全距離不夠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對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13、乙方在甲方所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的電力杆塔施工,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造成的損壞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乙方線路改造致使線路通道走向發生變化,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在限期內拒不配合調整其電纜、光纜等設施的,乙方有權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投入運行後,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全運行,並負有消除任何安全隱患的義務。

15、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聯合巡視檢查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對甲方同杆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進行全面查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做好登記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裁決。

三、其它

1、本協議的變更及其它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2、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導致本協議在期限內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書面提出解除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由武邑縣公證處予以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以上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公證處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入籤寧: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乙方承包採油廠10KV電力線路架設工程,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以便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現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乙方與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施工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架設作業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工程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5、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6、乙方對本線路的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乙方應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線路通電後的安全,以質量不過關而造成用電過程中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應由乙方負責。

雙方約定:線路交工一年內為質量保修期。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立協日期: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項目名稱: 用電地址:

為確保安全、可靠供用電,切實保障人身、電網、設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經供用電雙方協商一致,就臨時用電施工作業中公共電力設施保護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共電力設施及其保護區範圍

1、

2、

3、

二、施工作業範圍: 。

三、保護措施

1、

2、

3、

四、約定事項

1、甲方有向乙方宣傳有關保護電力設施法律、法規的義務。

2、甲方應將施工區域或施工地段內與輸、配電電力設施交會處的施工危險點向乙方進行安全交底。

3、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審查乙方書面編制的在電力線路保護區範圍內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4、乙方應負責與承包的各施工單位簽訂保護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安全協議”,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5、乙方在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內施工作業過程中,應派專人進行監護,監督施工隊伍認真落實電力設施安全措施,確保電力設施安全。

6、乙方應接受甲方對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整改要求應及時予以落實。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實施中止供電。

7、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並立即與甲方聯繫。

五、賠償責任

1、乙方未及時按甲方的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從而引發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發生因乙方及其承包方施工原因導致電力設施發生破壞、損壞事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和肇事方進行經濟賠償。乙方和肇事方(或肇事者)應承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並依法承擔相應的連帶經濟賠償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作為供用電合同的附件。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聯繫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乙方承包採油廠10KV電力線路架設工程,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以便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現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乙方與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施工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架設作業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工程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5、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6、乙方對本線路的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乙方應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線路通電後的安全,以質量不過關而造成用電過程中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應由乙方負責。

雙方約定:線路交工一年內為質量保修期。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電力同杆敷設安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乙方承包採油廠10KV電力線路架設工程,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以便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現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乙方與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施工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架設作業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工程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5.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6.乙方對本線路的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乙方應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線路通電後的安全,以質量不過關而造成用電過程中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應由乙方負責。

7.雙方約定:線路交工一年內為質量保修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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