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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密保密協議書(通用8篇)

機密保密協議書(通用8篇)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公司

機密保密協議書(通用8篇)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人員保密協議書人員保密協議書。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2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知識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研究材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享有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並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甲方給乙方的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有如下規定:

1).......

2)…….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為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祕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事實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乙方作為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甲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户數據和商業祕密,為有效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保密信息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户數據和商業祕密,以及與前述信息、祕密相關的圖紙、數據庫、報表等所有資料。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知悉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設計或取得的。

第三條知識產權歸屬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

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保密費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甲方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制裁。經濟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1)經濟賠償金標準;乙方不論任何原因的泄密行為(包括損害

第三方客户利益)實際造成甲方或

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責任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年____月____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4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祕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户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着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户數據、人事數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祕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祕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敍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祕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於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工作需要將會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規範乙方行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保密內容

乙方對於其知悉的以下商業祕密信息,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採取必要措施嚴守其機密: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供應商名單、客户名單,業務信息,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產品及原、輔材料等)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品牌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的、或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或經過技術創新經確定不宜於申請專利的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5、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

6、甲方的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第二條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相關知識產權歸屬

1、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字作品、攝影作品、音像作品、工程設計和產品設計圖紙)、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2、乙方知道並同意乙方有義務證明任何已開發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3、雙方確認,乙方離開甲方一年內創作(造)的與在甲方任職或履行甲方職務有關的作品或技術成果,其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及相關權利均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異議。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從約定。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乙方主張應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1

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

1、不論在任職期內或離職後,乙方將不使用或公開甲方的機密,但乙方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而必須公開或使用這些機密信息的情況除外。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即使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對於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機密性。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乙方將盡最大的努力保護這些機密信息,並保護它們以防不適當地泄密或使用、丟失和偷竊。

4、除非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有合法的業務需要這樣做,乙方不得複印或複製機密信息,乙方不得使用、複製、改變、或將機密信息貯藏於外部計算機或電子信息接收系統或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傳遞到甲方業務以外的任何地方。乙方同意,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外,乙方將不會將機密佔為己有,或做任何備份,或裝到甲方以外其他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終端和網絡。

5、乙方離職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6、對甲方已經從第三方收到及以後將收到的機密信息,乙方有責任維持其機密性並僅僅用於有限的目的和範圍。乙方理解並同意在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後為了對甲方及對第三方負責,除非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任務之目的,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有這些信息為極度機密信息並且不將其泄露或使用,並且符合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的規定。此外,乙方同意遵照甲方所乙方的有關對第三方保密義務的規定。

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8、乙方應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立即、無條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商業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但當記錄着商業祕密信息的載體為乙方所有時,則乙方承諾將無條件配合甲方將該商業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載體上,並將原載體上的商業祕密信息完全刪除;如無法徹底刪除乙方載體上的有關商業祕密信息,則乙方承諾將該載體無條件交由甲方處置,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直至上述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乙方的離職而免除。

第六條違約及責任承擔

1、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離職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界定是否為擅自離職以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為準)。乙方未經甲方批准而擅自離職、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泄漏有關商業祕密的,甲方

有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新聘用乙方的用人單位,甲方保留追究相應連帶責任的權利。

2、乙方因故意或者過失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了甲方的有關保密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責令檢討、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追究法律責任等。

3、乙方因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而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無論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與否,乙方均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如甲方曾支付給乙方離職補償金,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返還。

4、乙方之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上述(1)項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以及採取補救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乙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同意,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司法機關的行為及其它不可歸咎於乙方責任的事由而導致的甲方祕密被泄露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細閲讀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第九條乙方保證,乙方在離職後不得繼續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以甲方之名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之名稱、商號及各種與甲方相關之標識)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或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是指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甲、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除甲乙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如被有權機構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規定的效力或可執行性,也不應影響該條款或規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與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均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內容如需修改,經雙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章日期:年月日簽名日期:年月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信息科員工需對甲方的機密信息保密,並跟據國家和醫院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祕密信息

1、甲方員工檔案、各類系統賬號;

2、甲方各類統計報表;

3、甲方各類會議記錄、討論記錄;

4、甲方各類管理技術信息及資料;

5、信息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統的管理員賬號、密碼,服務器、交換機、路由器等醫院設備的用户名和密碼口令。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1、所有在工作中製作的數碼、影像製片,均屬於甲方所有。對於內容為祕密級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與複製;

2、所有在甲方電腦、磁盤系統中創建、存貯和交流的信息,均屬於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統電腦資源以甲方或個人名義發表虛假信息或泄露甲方機密。乙方需對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甲方機密資料負保密責任;

3、乙方離崗離職時,應將工作時使用的電腦、U盤等其他一切存儲設備中的設備返還公司。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甲方對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保留將侵犯甲方上述祕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五、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將上述雙方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以下所稱“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獲得方;以下所稱“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來源方。

鑑於:

為了雙方的共同利益,雙方擬就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合作。

在本項目運行過程中,雙方需要向對方提供與自身以及本項目有關的信息資料,且雙方都認為有必要對提供的信息資料予以有效保護。為此,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保密協議:

第一條保密信息的範圍及內容

1、“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提供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如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發展規劃策略、市場計劃、商務信息、商業機密等;

(2)任何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信息,包括客户名冊、市場開發情況、客户名稱及清單,客户的其它詳細資料,業務統計表、市場份額統計表、價格策略、市場研究報告、商業項目的計劃方案和實施情況、商業關係和談判、交易結構及資金渠道等;

(3)財務信息、開户銀行資料、組織架構、股東資料、內部管理制度等;

(4)擁有的知識產權(不論是一方獨自擁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擁有的,亦不論是現有的,或將來開拓發展的),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軟件及相關程序、資料的著作權,專利及非專利技術、商業祕密信息等;

(5)未決訴訟、資產狀況、內部人力資源及潛在的勞動人事糾葛;

(6)本項目開展過程中形成的一切會議文件、紀要、協議、工作方案等信息,以及一切與雙方有關的未公開信息;

2、雙方確認並承諾,提供給對方保密信息均系通過合法手段獲得,不會給接收方帶來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接收方不對此侵權行為承擔責任。

第二條保密義務

1、雙方在獲得對方的保密信息以後,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保密信息的合法使用包括接收方的僱員、董事以及股東單位。

2、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書面,或者使用電子文檔、音像資料、磁盤/光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與本項目合作利益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

3、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用於與本項目有關的用途或目的。為推進本項目需要,接收方(包括接收方的僱員、董事、股東單位)可將保密信息傳遞給其認為合適的有關意向合作方等,以期加快實現合作目的;雙方確認,該等信息傳遞行為不構成接收方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4、為推進本項目,如果一方需要有關中介機構、諮詢公司或顧問單位協助工作,各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保密義務,並應要求上述人員或單位對本協議項下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條豁免條款

1、本協議關於對保密信息的保護不適用於以下情形: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對方已獲得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在披露給對方之前,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過合法渠道從其他第三方獲得;

(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保密信息公開;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未被違反前,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關聯或附屬方獨立開發;

(7)一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

(8)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確定的保密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保密責任的終止

1、本協議項下的保密期限自取得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以先到者為準)為止:

(1)雙方關於本項目的合作終止之日;

(2)本協議簽訂滿壹年之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名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簽字):

年月日

機密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裝飾城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款和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保證甲方的文件、資料不外泄,不被盜取,乙方在嚴格遵守甲方公司保密制度的同時,與甲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外傳以下涉及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

1、--裝飾城招商流程圖

2、各商場的招商方案、招租細則

3、各商場入駐商家明細表(包括:商家名稱、經營品種、租賃面積、租賃價格、租賃時間、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

4、商場入駐率、收款率

5、各商城平面圖、樓層分佈圖

6、甲方與商家簽定的租賃合同

7、招商部工作計劃

8、商家預定攤位明細表

9、甲方與業主的租賃聯營協議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效協議

10、策劃部年、月、周廣告計劃

11、策劃部未發佈的軟、硬性廣告

12、策劃部的所有廣告協議

13、策劃部公關活動方案

14、策劃部未舉行的促銷活動方案

15、策劃部媒體通訊錄

16、--雜誌的製作價格、發行等相關資料

17、策劃部年、月廣告投入統計表

18、甲方新商場打新簽收款情況及收款率

19、甲方商家欠款表

20、甲方各類財務報表、統計

21、甲方的財務報告、財務分析、收支情況、工資標準

22、公司內網相關資料、軟件

23、信息部建立網站、新項目可行性報告

24、各部門年、月工作計劃

25、物業人員日常作業的工作日誌、工作記錄表

26、水電費明細表、收款情況、欠款情況

27、外牆、燈箱廣告協議

28、商家的穩定率、續簽率、空場率

29、商家的續簽統計表,續簽收款情況、欠款情況

30、場內外廣告的續簽率及收款率

31、發展部新項目投資可行性報告

31、甲方公司發展長、中、短期發展計劃

32、甲方公司人事檔案

33、甲方公司所有客户資料、客户通訊錄

34、甲方質量管理措施

35、甲方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36、甲方商品質量投訴受理流程

二、日常工作中員工不得在桌面上擺入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等。

三、日常工作中有商家及其他人員在場時,嚴禁談論公司商業祕密。

四、乙方為檔案、資料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時應嚴格按公司對機要文件、資料保管的規定辦理收、發、借、印登記。因保管不嚴,外泄、遺失上述保密資料,情節不嚴重的,降低浮動工資,扣發全年獎金,甚至除名。情節嚴重並給公司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款和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予以起訴。

五、乙方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披露、自已佔用或讓他人使用掌握的公司商業祕密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予以起訴。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等同於雙方所簽定的《勞動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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