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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合同4篇

土地租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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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文(一)

土地租合同4篇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機關: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户縣**鄉周貴**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西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户縣五竹鄉周貴**村所屬土地約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

租地界址 。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每畝年租金為1000元/畝,壹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 月 日交納給甲方 。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開發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5、如果乙方改變土地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

7、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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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該土地的具體情況見附件説明) 畝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該地的水電設施等能滿足乙方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水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盡本條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五、乙方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該建築物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可以將本宗土地使用權轉租,但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為 元/平方米, 年租金總計 元,前三年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給甲方,餘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後幾年的租金根據市場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如逾期交納租金,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加付相當於當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甲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即須確保對該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如果因為該宗土地的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相關補償或賠償金優先用於補償乙方損失,補償範圍和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雙方認同的價格評估部門確定,餘下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終止後,如果雙方不再續訂合同,乙方在該宗土地上的建築物的處置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受領並向乙方支付按市場價折舊後的對價。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籤):

乙方(蓋章或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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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東盟花卉博覽園場地從事花卉生產及經營事宜,雙方達成以下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將在東盟花卉博覽園_________號地塊出租給乙方,用於花卉生產及經營,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行業。

二、 租賃地塊四至界線

東以 為界,南以 為界,西以 為界,北以 為界。具體座標見附圖。

三、 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 畝( 平方米)。土地測量以四至道路中線為界。

四、 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租金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如下:

(1)自XX年8月30日起至XX年2月28日為免租期;

(2)自XX年3月1日起至XX年8月30日為租金優惠期,每畝租金為 元/年。

(3)自XX年9月1日起,每畝租金基礎為 元/年,按每5年遞增10%。

2.租金實行一年一付,先交後用制,每年於7月1 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現金或銀行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額租金的,則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額繳清租金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限定乙方在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超期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

六、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水、用電、物業、環保、經營管理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這些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對園區進行管理,維護並改善園區的整體形象,包括:對經營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園區經營管理及質量控制;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對園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園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園區的公共區域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7.做好園區的整體廣告宣傳和策劃推廣工作,擴大園區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責任。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推廣安排、促銷安排。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生產經營而產生的各項税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園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或與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整個園區內外及所有建築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自有房屋內部)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負責租用土地內的規劃(須報園區統一審批)、建設和報建手續工作(乙方土地規劃設計要通過甲方審核批准後方能建設)。

11.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的用途。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規劃調整(以不超過乙方租賃面積的10%為限),甲方的規劃調整需要佔用乙方租賃地塊的,乙方無條件退出需要佔用的土地。調整出的土地面積從調整之日起免計乙方租金。

13.如違反規章制度或物業管理,接受甲方處罰。

14.乙方負責保管好園區內自己的財物、養護本方的苗木。甲方不負責乙方租賃場地內財物及產品的保管責任。

15.每月7日和21日,乙方親自到園區辦公室(南寧市江南區吳圩鎮淥村東盟花卉博覽園園區內)領取園區v發佈的有關通知、通告、文告或其他與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紙質文本資料,逾期不領視同乙方默認簽收。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保證金每畝600元,乙方按時進場生產經營,並滿足下列協議條款後,於免租期滿之日起抵充乙方的租金,若不按要求開展經營活動的,保證金按以下有關條款進行處置。

2.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證金200元/畝,在合同解除並辦清所有清場手續後,由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3.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對承租地進行規劃,報經甲方同意實施。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必須進場建設。

4.合同簽訂後100天內乙方必須在承租地內種植或有效利用場地達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乙方種植面積達不到報請甲方批准規劃80%的,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種植部分的建設保證金,其餘部分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甲方批准規劃的20%的,甲方有權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已經交納的保證金全額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

6.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以及物業管理費按市場價執行。物業管理辦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規另行制定,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國家徵用該土地,徵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租賃土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土地轉租。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轉租本地塊。兩年後,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轉租地塊的,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過户手續,並由乙方交納相當於涉事地塊當年全年土地租金給甲方作為補償。違反此規定者視同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十、解除條件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按照租用土地當年租金的兩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或逾期進場建設,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逾期60天未足額支付租金、違約金、保證金和水費、電費、物業費等費用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累計100天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5)生產經營期間讓土地荒廢半年以上的。

(6)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計達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方可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退回預收的未實際使用期間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按銀行當年利率為計算基數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並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着物的,乙方應按當年租金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土地。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災、國家政策不允許),使場地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補充與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籤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面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賃地塊示意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如一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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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農民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便羣眾,加快新農村建設。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座落在隆盛鎮平坡村清塘組旱衝、迷龜衝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開辦紅磚廠。本着雙方有利原則出發,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及範圍:

甲方出租給乙方開辦紅磚廠的土地位於平坡村清塘組的旱衝(含旱沖水田和全部山嶺)以及與旱衝嶺連同在一起的迷龜衝西面的部分山嶺;四至界址為:東至清塘組迷龜衝西面集體頂端行的荔枝樹根上3米橫線直至黃廣全荔枝樹邊黨屋過旱衝的山路為界;南至嶺頂分水界以及到黃廣全迷龜衝責任山與潘世權責任山分界線直至本生產組集體荔枝樹根上3米橫線為界;西至北寶二級公路邊為界;北至黃廣源責任山、嶺頂黨以林荔枝果園山為界。各農户出租土地的具體面積詳見附表。

二、租賃土地期限: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時間為壹拾貳年,從xxxx起至xxxx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辦法: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土地租金為:水田每年每畝為壹仟斤谷,山地每年每畝為陸佰斤谷。租金的支付辦法,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按年度支付,一年一次;第一年的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清給甲方,從第二年起至第十二年止,各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每年的一月底前一次性用現金折算交清給甲方各户(谷價按上年本地七月十四圩前後三圩和冬至前後三圩日的平均價格計)。逾期不交清者,按乙方違約處理。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①在租賃期間,允許乙方在租用土地上挖坭土用於生產紅磚、出售。但如土地界址出現糾紛,甲方要自行解決,如出現土地以外的其他糾紛及社會的治安問題,要協助乙方及地方政府處理好。

②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乙方,不得干撓、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生活,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無故終止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停產或其他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③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或無故終止合同,也不能無理阻抗或破壞乙方進行生產建設和生產經營,否則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土地租金中扣減,不足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但個別違約的則按上述條款追究違約者責任。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①乙方在租賃期間,要依法生產,自負盈虧,如果出現債權債務責任問題以及其他一切問題,一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確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洪水(黃泥水)對下游農作物被沖壞沖毀造成損失的,或確因煙霧污染造成果樹損失的要進行賠償,先由乙方與被損害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經有關部門調解賠償、或依法辦理,與甲方無關。如乙方拒絕賠償或作出賠償決定後十五天內,乙方不進行賠償的,受損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賠償;損害後果發生後,如受損方拒不與乙方協商或在有關部門作出賠償決定後,受損害方十五天內拒不領取賠償款的,視為受損方放棄乙方對其的損害賠償權利。

③乙方在租賃期間,不能用甲方的土地抵押貸款。

④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扣押乙方作為清理費用的壹拾萬元押金作為違約賠償。

⑤乙方在租賃甲方土地上挖坭生產紅磚時,要以最近的北寶二級公路路面為標準,不得挖低於二級路面。

⑥合同期滿,乙方必須把租賃的土地歸還給甲方。乙方提供一份地形現狀圖,以便於甲方解決土地界址問題。⑦乙方辦廠期間,紅磚廠及租賃山嶺的山面水不得從迷龜衝出,迷龜衝山面應比二級路路面高一米。

六、在租賃期間,乙方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招收甲方(含家庭成員)入廠工作,否則,甲方有權提出抗議,但甲方人員入廠後要遵守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乙方可依廠規開除甲方人員出廠。

七、在租賃期間,乙方的財產權及土地租賃使用權,可以允許乙方的配偶、子女承接或繼承,也允許乙方轉包、轉讓,但本合同的內容不能變更。如乙方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能生效,否則按乙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

八、(一)在租賃期間,本隊村民建房,向乙方購買紅磚的,乙方應按當時本廠的紅磚銷售價格優惠2分/塊給甲方使用(以實際使用為限)。

(二)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賃的土地,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廠房、機械設備、磚窯等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九、在租賃期間,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與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有改變;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屬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租賃期滿後,甲方如再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承租,在承租土地上的房屋、雜物、建築物要在三個月內搬遷處理清楚:

①煙囱要清到混凝土底部,並填回泥土。

②其他的清到從窯軌面下30公分,液壓頂車機座清到混凝土底面,並填回土。為保證租賃期滿,乙方不再承租後的場地清理工作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乙方存放伍萬元以甲乙雙方共同設立的帳户存到信用合作社作為場地清理押金。XX年元月一日再存伍萬元到上述相對應信用合作社帳户,作為清理費用押金,共壹拾萬元。如果乙方不續存5萬元,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所存的伍萬元歸甲方所有。合同期滿,乙方如按要求完成場地清理工作,押金及利息甲方在十五天內退還給乙方。

十二、違約責任: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不遵守,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要賠償乙方的全部投資款和因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終止合同;如乙方違約,要補交足未到合同期限實際年份租金給甲方,乙方必須以現金補足。否則甲方有權扣押不足部分租金的相應金額機械,並終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生產組一份,乙方三份,送隆盛鎮企業站、平坡村委會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籤並交付押金後生效。

甲方:出租方生產小組組長(籤):

出租方承包經營户户主(籤):

出租方村民代表籤:

乙方(籤):

標籤: 合同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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