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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合同(精選18篇)

保證合同(精選18篇)

保證合同(精選18篇)

保證合同 篇1

被保證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電話: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因受益人向甲方連續提供信貸而形成的一系列債務,其最高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項下每筆具體業務均由乙方與受益人簽訂擔保合同,乙方依據具體的擔保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具體業務的辦理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最高授信額度使用期間

3.1最高授信額度的使用期間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範圍

5.1乙方願就主合同項下因受益人向甲方連續提供信貸而形成的一系列債務提供最高額擔保,具體保證範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各種形式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按主合同項下每筆債務分別計算,自每筆債務合同或其他形成債權債務所簽訂的法律性文件簽訂之日起至該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採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在乙方為主合同項下每筆具體業務提供擔保前,甲方均單獨交納該筆具體業務的擔保費、評審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 %;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 %/筆。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後,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4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9.5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6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

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9.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4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錯誤約定,因為本合同已經就是主合同了)

11.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委託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户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户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託,願意為乙、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及期限

一、根據主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乙方(為進行_________項目)在_________期內向丙方借用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大寫)本金,相應的利息為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大寫)。甲方願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總額為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證的具體期限和數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 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就甲方保證金額內的款項到期向丙償還。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當乙方不能償還,直至丙方對乙方的財產申請並實施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償。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清償或無法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出甲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的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如期償還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而相應部分或全部扣減,同時相應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證責任。

第三條 除甲方外,若還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的,甲方僅就其在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額承擔按份保證責任,同其他擔保人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求償權和代位權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甲方代為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後,有權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償權,即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一)甲方保證金額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損失等。

二、同時,甲方有權在代為清償的範圍內,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對乙方的一切權利,包括接管一切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擔保物,以及對其他為乙方擔保借款擔保人的求償權。

第五條 乙方與丙方的義務如下:

一、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期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則應在有權要求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應給予甲方6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三、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與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對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應變更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發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並應在5天以內通知甲方可能影響甲方利益的有關情況;

六、在下列情況下,丙方可以決定提前收回借款,但應在發現情況後5天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時要求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則應給予甲方不少於12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一)發現乙方的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託甲方開户金融機構從甲方賬户中直接扣除,並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解除甲方此後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並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託乙方開户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並解除此後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的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後,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説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託_________ 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_________-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_________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 _________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後,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合同 篇3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 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 真:

鑑於甲方與(以下簡稱承包商)就 項目於 年月日簽訂編號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業主支付擔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日內。

3.3甲方與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5.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承包商出具《業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承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保證對已經落實的工程款項實行專款專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況,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必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將已落實的工程款項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户,實行專款專用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 法院起訴;

9.2 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保證合同 篇4

編號:

受益人:

根據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為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為____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並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七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___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簽章)

保證人聯繫地址:

 電話:

保證人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保證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乙方受丙方的委託,願意以個人所有財產及權益為甲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乙方作為丙方的還款連帶責任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

乙方對主合同及今後可能發生的修補、補充條款中丙方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諾按期足額償還全部債務,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索款通知後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保證期間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兩年,自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屆滿之日起算。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在甲方尚未全部收回借款之前,無論乙方是否已經向甲方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甲方借款全部收回之後,才可向丙方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2、甲方給予丙方和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義務。

第四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

保證合同 篇6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 篇7

甲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賣方,以下簡答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就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事宜,共同達成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方式及驗收標準

1.2內外包裝:應符合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以逾期論。

1.2.1有內包裝的,應與外包裝獨立封口,內包裝應完好無破損。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府監管部門、第三方取樣等),乙方應在包裝上標示相關取樣信息或書面通知甲方。

1.2.2包裝應完好、無破損、無污染、無異物、無老化及生鏽等現象,能夠保證包裝內的產品不受到損傷,輕微缺陷(污跡、破損等)應不影響內包裝物或內容物質量。

1.2.3產品的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級包裝要求;如甲方有需要,乙方須提供直接接觸原材料的包裝物的檢測報告。

1.2.4產品內外包裝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1.2.5乙方應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包裝標準並遵照執行,以保證產品在規定的使用期或儲存期內,達到防濕、防震、防黴、防野蠻裝卸等相關質保要求。

1.2.6產品外包裝上應有清晰標識,標明產品名稱、淨含量、生產日期/批號、生產廠家等信息,產品外包裝標識具體要求詳見各驗收標準,暫無驗收標準的按甲方的要求執行。產品如內外包裝均有標識的,應保持內外包裝標識的一致性。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2.1乙方必須提供其供給甲方產品的有效執行法律。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遵守的國標、行標和其他項目。

2.2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實施的檢驗項目和頻率。檢測依據、檢驗項目和檢驗頻率見附件1,檢驗項目應包括但不限於表中所列項目。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新供應商首次供貨或舊供應商在新年度首次供貨時需進行形式檢驗。

2.3乙方必須具有雙方共同抽樣送檢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證明乙方為甲方供應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用於食品生產。

2.4乙方必須保證供應給甲方的產品的配料/成分組成及執行標準符合附件2表中所示,保證表中內容是真實準確的,且保證除表中所列的配料/成分外,絕不添加其它任何物質。若因有不實或遺漏內容而導致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生產受到影響或被有關監管機構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或法律損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另外,當乙方供應給甲方的產品,其主輔料、添加劑及產品執行標準發生改變時,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因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5乙方交付的產品應符合:

2.5.1經雙方確認的產品執行標準、驗收標準,以及雙方簽發和確認生效的相關技術質量變更通知、文件和資料。

2.5.2經雙方確認的以樣板表示的產品標準,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所有質量保證協定、聲明等。

2.6上述標準之間如有衝突,則按最新確認的標準執行,無法確認最新執行標準的,按較高標準執行。除非雙方在後續協定中明確排除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質量保證,否則本合同下的質量保證並不因上述標準的制定、修改謹廢除而被全部或部分排除。

2.7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偏差時,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並書面簽字確認,必要成績斐然,可通過雙方封樣的方式解決。

2.8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有權對合同產品外觀及功能的驗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但須提前與乙方協商。乙方應及時反饋意見,以便甲方儘快作出最終決定。

2.9驗收方式

2.9.1採取分批次檢驗的方式。

2.9.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質量記錄和到乙方生產/工作場所驗證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全部質量記錄原件和必要的驗證條件,必要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檢測手段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否則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判定規則

甲方對《原料驗收標準》中所有檢驗項目有單項否決權,即:若同一檢驗批中,被抽樣的n個樣品中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將判斷該檢驗批為不合格。

第四條 不合格品的處理方式

4.1乙方供應的產品如經甲方質量部門檢測不符合本協議,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將負責承擔所有不合格產品的退貨或換貨費用。

4.2對於檢驗合格的物料,在保持期內,按照乙方提供的儲存、使用方法正確使用,若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質量問題(因抽樣檢驗本身存在風險),則甲方有權對剩餘該批次產品退貨,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乙方負擔。

4.3如乙方對甲方的不合格判斷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不合格報告七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微生物指示除外),逾期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的檢驗結果。受理原則:除微生物指標外乙方可申請複檢或第三方檢驗,該樣品就為同一樣品且由甲方質量部門提供的情況下複檢結果才有效。第三方檢測機構的選取由雙方協商選擇,並以第三方報告作為仲裁依據。仲裁時的判斷標準以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為準,仲裁時所採用的檢驗方法以國標中的檢測方法為準,沒有國標則以甲方提供的檢測方法為準。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斷為合格,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為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4.4乙方在正常供貨中,如經甲方檢測連續三次質量不合格或者存在重大質量異常時,甲方有權立即中止採購合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整頓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後需經甲方重新評估,經甲方評估合格後,甲方才書面通知繼續履行採購合同。在乙方整頓期間,如甲方為保證生產順暢,臨時從合同外第三方採購的,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如限期內仍無法整頓或經整頓後仍無法通過甲方評審的,甲方有權解除採購合同,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5因產品本身質量出現問題,甲方退回乙方不合格品,示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返工後再回銷甲方,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從應付貨款中扣罰10倍於該批次產品的價款總和的經濟處罰,如不足扣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經濟罰款,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發現兩次的,在行使上述權利的同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雙方的採購合同。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對所退回的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甲方認為必要時,可與乙方協商將不合格品就地銷燬,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第五條 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文件:

乙方須為甲方提供如下相關資料(提供資料複印件,必要時應出示原件)

乙方單位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單位所應有的生產許可證(或副本)、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證照文件,每年提供一次;本合同規定產品的最新執行標準號及標準文件;

乙方單位的產品檢測報告;

甲方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六條 變更要求:

乙方必須按樣板評估時簽訂的樣品進行供貨,在雙方合作期間任何改變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具體如下:

6.1如乙方發生生大變更,變更前(提前2個月)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根據變更情況及時安排樣板評估/現場評估等重新評估,以確保產品質量不受影響。未經甲方評估確認同意,乙方擅自自變更後生產的產品,甲方將有權拒絕收貨。如甲方發現乙方擅自向甲方交付了變更後生產的產品並得到乙方承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接收貨物價款總和的5倍),且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如由此導致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增加生產工時、人員出差或客户投訴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6.2重大變更包括:

6.2.1雙方已協議的產品規格的變更。

6.2.2產品重要原材料材質與生產廠家等變更。

6.2.3產品配方、工藝流程重要變更。

6.2.4產品生產設施重要變更。

6.2.5產品重要製程外包變更。

6.2.6乙方廠房變遷。

6.2.7乙方重大組織變更。

6.2.8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6.3如檢驗報告內容、質量標準等改變時,乙方必須在供貨前書面通知,待甲方同意方可收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 特殊聲明

7.1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產品,保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對該類產品的要求,保證不使用國家法律法規禁用的添加劑或原輔料,保證在生產過程中對添加及輔助材料的質量及添加量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要求進行控制,保證能夠在製程中消除所有不安全不衞生等因素,絕對保證產品安全衞生,質量達到甲方的要求。如乙方違反此條,將按已供該批產品價值問題的10倍支付賠償金給甲方,無論乙方產品甲方是否使用或銷售,且甲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支付上述賠償金外,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產品責任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7.2 國產原料在其產品無相關國標/行標的基礎上必須提供備案的企業標準。當相應國標/行標/企標有改變時,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及時更換最新版本給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3 提供質量優良的產品是乙方的責任,因此從產品交付給甲方及其現在或未來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以下合稱“美味鮮”,即甲方),一直到客户(包括但不限於經銷商、代理商及消費者),在有效期間內,若因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含客户要求賠償、運費、律師費及甲方聲譽損失部分),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無論之前收貨時是否合格)。

第八條 運輸要求

8.1不得與化工原料、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生串味和可能產生污染的物質同裝混運。

8.2運輸工具(車廂、船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衞生要求,應有防爆曬、防雨防塵設施、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如甲方需要,還需提供相應運輸容器的檢測報告)。

8.3運輸途中造成外包裝破損或產品損壞的,甲方有權不予收貨。

8.4乙方供應甲方的產品,對於有特殊性質或特定儲存/運輸條件要求的,乙方應選擇與其儲存條件相符合的運輸工具並提供相關信息給甲方,如因乙方遺漏信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現場審核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工作場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審核,以確保乙方保證產品質量的能力,乙方應給予以協助配合,對甲方審核出的問題應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改進,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不符合甲方要求,經甲方限期改進仍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暫時終止業務交易,直到甲方滿意為止。甲方可就現場審核工作與乙方達成保密協議,甲方承諾,未得到乙方允許,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乙方的技術機密或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技術信息。

第十條損失賠償

乙方應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相關責任,如有違反,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甲方有權減少支付貨款,貨款金額不足彌補損失時,乙方應另行賠償,甲方有權用該賠償費用抵消其它貨款,扣款時機及方式説明如下:

10.1未書面通知甲方,私自對產品進行重要變更,造成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客户投訴時,甲方將按所產生的損失加倍扣款或要求賠償。

10.2未按甲方的特別要求提供產品,導致甲方產生額外的加工費,所增加的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3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客户要求退貨或反工,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後,所需費用和損失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4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後,則半成品或成品的成本(含生產工時)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5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後,則返工工時及產生的報廢產品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6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產品必須全檢或送外委託檢驗的,則全檢或送外委託檢驗的延時出貨費用、檢驗費用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7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或待料,甲方所產生的損失,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8甲方人工成本及工時説明:

10.8.1人工成本:四方人工成本以“直接人工費用+間接人工費用+設備能耗+材料損耗”來計算。

10.8.2工時:甲方參與一定量產品生產或返工所需的人員數量乘以所需時間。

10.9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須外派人員至乙方處理相關事宜,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膳食、住宿、通訊及出差津貼等實際發生費用將全部扣款。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與未盡事宜

11.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研發、生產過程中免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使用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11.2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爭議和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出現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續約,需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產品質量保證合同。若新的合同暫未簽訂完畢,則原合同期限順延三個月。自新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自動作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若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友好協商,書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保證合同 篇8

保證人: 地址:

債權人:江蘇銀行 地址:

為確保債權人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於 年 月 日簽訂的金額為(幣種) (大寫) ,合同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願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保證內容

保證人無條件地、不可撤消地向債權人保證,為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的主合同項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債務人的實際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上述期限僅指貸款(各類授信業務)的發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約束。

第二條 保證範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擔保的範圍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複利、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公證費、税金、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告費、送達費、鑑定費及債權人

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其它相關費用等款項。

第三條 保證最高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保證最高額為最高不超過(幣種) (大寫) 。在此,保證最高額僅指在本合同第一條中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項下及合同期間內債務人實際使用貸款或授信總額(指扣除保證金部分的授信敞口額度)扣除已還部分所形成的貸款(授信)本金餘額,並未包括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除貸款(綜合授信)本金之外的利息、複利、罰息等各項應付款項,但保證人對該部分款項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可循環使用主合同項下貸款(授信)額度,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可以調劑使用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綜合貸款(或授信)額度內各類貸款(或授信)業務額度,且保證人在擔保總額內仍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已全面認真閲讀並完全理解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主合同,應保證人要求,債權人已就主合同及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 保證人已經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與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內容,簽署本合同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保證人對主合同及本合同的訂立及履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有充分認識,對其涉及有關保證人的義務予以完全確認。

第五條 保證人對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欠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包括債務人違約或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時發生的債務。保證人在收到債權人書面通知後,應按債權人指定的時間、幣種、金額和結算方法履行清償責任,且承諾債權人有權在債權人認為合適的時候從保證人的銀行賬户中扣收全部擔保金額,如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債權人所公佈的外匯買入價折算。

第六條 保證人(包括保證人的繼承人、受讓人、接管人)在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後滿兩年之日止。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義務不因債務人與債權人同意對主合同條款除金額以外的任何變更(包括但不限於修改、補充、刪除等)而受影響。在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意展期或延期履行債務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債權人於保證期間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 保證人無條件且不可撤銷的向債權人作出如下保證:因債務人未履行或推遲履行主合同、或因某種原因確認主合同無效、或因保證人未履行或推遲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債權人任何損失的,均將成為保證人對債權人的一項獨立的應索即付的債務。

第十條 無論何種原因導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的還款責任仍應按本合同載明的條件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承諾監督借款人使用貸款(或授信),如果債務人改變貸款(或授信)用途,保證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如主合同項下除本保證外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願意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保證人是依法設立的實體,在法律上有資格簽訂本保證合同和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並且其簽訂本合同已獲得充分授權,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手續均已完備。

第十三條 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自身真實意思表示,系真實、有效、合法,且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方之間的關係或其他任何事件的影響。

第十四條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與保證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同等地位,處於同一受償順序。

第十五條 若保證人就本合同與債務人簽訂反擔保合同,該反擔保合同不得侵害債權人的任何權益,且當保證人因該反擔保合同而與債權人在對債務人的債務追償中處同一受償順序時,債權人應優於保證人獲償。

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就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以財產抵押的方式設立反擔保。

第十六條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將隨着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減少而相應遞減。

第十七條 保證人應按債權人要求向債權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信息。

第十八條 保證人發生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事項變更時,應自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若保證人未履行上述通知義務,債權人按照原通訊地址寄送有關通知、文件的,視為已送達保證人。

第十九條 如本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保證人同意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放棄抗辯權。

第二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進行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A.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任何修改、補充,均自債權人和保證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及主合同的有關條款、江蘇銀行的有關規定解釋或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保證合同一式 份,由保證人、債權人 、 、 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公章) 債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簽章: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 篇9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 篇10

債權人姓名: 電話: 借款人姓名: 電話: 鄉(鎮)村 身份證號: 擔保人姓名: 電話: 鄉(鎮) 身份證號: 抵押物的名稱:

第一條:

1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 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 篇11

擔保人:

債權人(合作社):

為確保 縣 農民專業合作社(債權人)與河北國恆投資有限公司(債務人)於20xx年 月 日簽署的《合作協議書》的履行,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河北昶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河北昶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訂立合同。

一.保證人承諾

1.本公司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

3.完全瞭解債務人的借款用途,為債務人提供擔保處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如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債權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

二.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擔保人所擔保的範圍:僅限於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作協議書》中主債權的本金及利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等。

三.擔保的方式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債權、債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均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責任。

四.擔保的責任

1.保證期間,自國恆投資與合作社簽訂《合作協議書》之日起,至該《合作協議書》履行期滿後兩年為止。

2.《合作協議書》續簽,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

3.《合作協議書》經債權人、債務人修改和補充,只要是上述雙方認可的補充協議、合同等文件,無需告知擔保人,擔保人仍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5.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 的擔保。保證人如果再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2.保證人有權過問《合作協議書》的執行情況,有權堅持在《合作協議書》範圍內履行擔保義務。

3.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六.債權人的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合作協議書》後,應有認真履行協議條款的義務,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資金合作協議。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合作協議書》,《合作協議書》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擔保人(章) 債權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有關規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乙方)申請對其生產的產品按有關產品認證的規則程序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實施產品認證範圍及依據的標準

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範圍為_________,開展認證所依據的標準及技術要求為_________。

二、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基本程序

1.認證申請和受理;

2.抽樣檢測;

3.現場檢查;

4.認證結果評價和批准;

5.獲得認證後的監督。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始終遵守認證計劃安排的有關規定;

(2)為進行評介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審查文件,進入所有的區域查閲所有的記錄(包括內部審核報告)和評價所需人員(例如檢驗、檢查、評定、監督)和解決投訴的有關規定;

(3)僅允許在獲准認證的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認證標誌;

(4)在使用產品認證結果時,不得損害乙方的聲譽,不得做出使乙方認為可能誤導或未經授權的聲明;

(5)當證書被暫停或撤銷時,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並按乙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和標誌;

(6)認證僅用於表明獲准認證的產品符合特定標準;

(7)確保不採用誤導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認證證書和報告;

(8)在傳播媒體中,對產品認證內容的引用應符合乙方的要求;

(9) 按時付清認證的有關費用。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標準和有關認證程序的要求,客觀、公正地為甲方申請的產品提供認證服務;

(2)按照認證活動計劃,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認證費用後,立即進行各階段的認證工作並保證工作的質量;

(3)在認證的各個階段,乙方向甲方提出的要求,內容應明確、具體,不應使甲方產品理解上的歧義;

(4)保守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和祕密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費用

1.乙方按有關認證收費標準和甲方實際申請產品認證時發生的項目收取認證費用。

2.甲方應交納的認證費用。

合同金額為:_________

具體收費項目以本中心報價單(編號:_________)為準。

3.在認證過程中,如發生再檢測或現場再檢查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交納相應的再檢測或再檢查費。

4.監督檢查和管理年金費用,甲方應在每年的監督檢查之前向乙方支付。

5.乙方認證某一階段活動正常開始之後,若甲方提出活動中止,乙方不退回該階段費用。

6.認證人員為履行本合同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費及食宿費由甲方承擔。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1.乙方對認證結論的準確性負責;

2.乙方對甲方產品的認證不能減輕甲方對產品環保及質量的責任;

3.若因甲方的原因,影響認證計劃的正常進行,並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若因乙方執行認證計劃失誤造成的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由於公認的不可抗拒原因影響認證計劃不能正常進行,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有關爭議解決及違約處理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能解決,可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2.若甲方或乙方有違反合同行為,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失方可要求賠償或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解釋權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 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 篇13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範圍

5.1具體保證範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____

7.1.2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____

7.1.3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____

7.1.4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採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8.7 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意一項義務,乙方均有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請求法院責令甲方嚴格依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先訴權的確定)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向乙方交納評審費、擔保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_______ %;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_______%,主債務履行期超過壹年的,主債務履行期內每年度交納一次評審費。

評審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

擔保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

評審費、擔保費的交納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後,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甲方提前清償主債務的,乙方以月作為時間計算單位,退還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期間相應的擔保費。評審費不退還。

9.4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5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9.6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8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9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9.10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4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5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以及調查費、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如果甲方違反第九條第4款到第14款之義務,則需要承擔金額擔保費5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錯誤規定)

11.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 條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委託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户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户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最高額委託保證合同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 篇14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保證合同 篇15

甲方: (公司)

乙方:

1、 (個人),身份證號:

2、 (個人),身份證號:

3、 (個人),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託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反擔保範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託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 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聲明與保證

1、乙方向甲方聲明: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項: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乙方向甲方保證:

(1)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全額及應付費用;

(2)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利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償還債務風險的各種情況均應書面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乙方已將購買的坐落於 的房產作為反擔保保證,與該房產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當乙方違約且無法履行償債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該房產進行處臵(包括但不限於通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封、拍賣等)。

五、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 篇16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 篇17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商)就_________項目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業主支付擔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支付的行為。

1.2 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_________日內。

3.3 甲方與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承包商出具《業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承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 甲方保證對已經落實的工程款項實行專款專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況,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必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將已落實的工程款項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户,實行專款專用監督。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___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_________法院起訴;

9.2 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 篇18

合同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地 址:

聯繫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貸 款 人:

聯繫電話:

地 址: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雙方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小寫)元 (大寫)叁 ,借款實際金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為 六 個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貨 款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利息執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

第五條 貸款發放與支用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貸款人才可以發放貸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

有關的批准、登記、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二、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還款

一、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户。

二、提前還款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個月,借款人提前還款,貸款人有權徵收借款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一、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後兩年。貸款如果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後三年;

三、保證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四、借款人沒有按照還款計劃表還款,保證人必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通過處置保證人的家庭財產及收入來源償還借款。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未徵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擔保;

(八)應當承擔與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律師和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等費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貸款,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貸款人的權利

(一) 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文件資料;

(二)對於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貸款人款項,貸款人有權經法院從借款人在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户上扣劃任何幣種款項。

二、 貸款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二)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表在每期到期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則自逾期次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借款金額的2‰,直至借款人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完所有違約金,到期利息和本金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償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將根據合同條款依法強行執行,並將其信用歷史轉告其他融資類機構。

三、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執行、催討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四、借款人如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並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所有未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更改聯繫方式,住所,生意場所地址,工作單位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到貸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貸款,產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供了虛假的信息給貸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五)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生意情況,收入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借款人的保證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對外借債或提供擔保;

(八)借款人和擔保人陷入訴訟糾紛或着其他重大不利於正常經營活動的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籤 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

貸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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