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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合同範本4篇

煤礦合同範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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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工人的勞動合同範本

煤礦合同範本4篇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

2、

3、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 元。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籤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籤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簽約日期:

煤礦機電產品採購合同煤礦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出賣人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郵政編碼 │

 │委託代理人│

 ││

├─────┼─────┼─────┼───────┤│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

 ││

├─────┼─────┼─────┼───────┤│

│電

話 │

 │傳

真 │

 ││

├─────┼─────┼─────┼───────┤│

│傳

真 │

 │開户銀行 │

 ││

├─────┼─────┼─────┼───────┤│

│開户銀行 │

 │帳

號 │

 ││

├─────┼─────┼─────┼───────┤│

│帳

號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貨地點│

│方式│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包裝費用承擔:

││違約 │

 ││責任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公)證意見: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鑑(公)證機關(章)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其他約│

││定事項│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鑑(公)證機關 份。│└──────┴───────────────────────────┘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説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煤礦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煤礦合同範本(3) | 返回目錄

煤礦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________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年以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説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份;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説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籤。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籤,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籤,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__年;安裝工程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設備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萬元;鑿井措施費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文件;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巖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設備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説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1996]第254號文發佈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信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籤,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籤):

 法定代表人(籤):

代理人(籤):

 代理人(籤):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附表1-1:

煤炭井巷工程項目一覽表

─┬──┬───────┬───┬───┬─────┬───┬──┬──

序│工程│斷面(平方米) │煤巖 │ 支護 │ 工程量  │工程造│開工│竣工

│名稱├───┬───┤類別 │ 形式 ├──┬──┤價(萬 │時間│時間

號│

│淨斷面│ 掘進 │

 │

 │單位│數量│元)  │

 │ 斷面 │

 │

 │

 │

─┼──┼───┼───┼───┼───┼──┼──┼───┼──┼──

 │

 │

 │

 │

 │

─┴──┴───┴───┴───┴───┴──┴──┴───┴──┴──

附表1-2:

煤炭建築安裝工程項目一覽表

──┬────┬─────┬────────┬───┬────┬────

序 │工程名稱│簡要説明 │  工程量

  │ 工程 │ 開工  │ 竣工 

號 │

 ├────┬───┤ 造價 │ 時間  │ 時間 

 │ 單位  │ 數量 │

 │

──┼────┼─────┼────┼───┼───┼────┼────

 │

 │

 │

──┴────┴─────┴────┴───┴───┴────┴────

附表2:

由甲方負責供應設備和材料表

──┬───────┬───┬───┬──┬─────┬────┬───

序號│設備或材料名稱│規格 │ 單位 │數量│ 交貨地點 │到場日期│備註 

──┼───────┼───┼───┼──┼─────┼────┼───

 │

 │

 │

 │

 

──┼───────┼───┼───┼──┼─────┼────┼───

 │

 │

 │

 │

 

──┼───────┼───┼───┼──┼─────┼────┼───

 │

 │

 │

 │

 

──┴───────┴───┴───┴──┴─────┴────┴───

附表3:

甲方要求單位工程達到質量等級

┌──┬─────┬─────┬─────┬─────────┬───┐

│序號│ 工程編號 │ 工程名稱 │簡要特徵 │ 要求達到質量等級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煤礦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有關條款的填寫説明

封面

1.工程名稱:指合同雙方要進行建設的工程之稱號。一般按總概算生產環節填寫,如主副井井筒及相關硐室;井底車場巷道及硐室;地面生產系統等。

2.工程類別:按井巷、土建、安裝三類工程分別填寫。

3.發包方(簡稱甲方):是指投資礦井建設的建設單位,必須填寫單位的全稱。

4.承包方(簡稱乙方):是指承建礦井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單位的全稱。

5.簽訂時間:填寫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雙方籤蓋章的時間,年、月、日必須填寫清楚,不得簡寫或縮寫。

6.簽訂地點:指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的地點,應詳細將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的具體地點填寫清楚。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填寫方法與封面工程名稱同。

2.工程地點:指工程的建設地點,應詳細的將建設項目所在的省、市、縣的具體地點標清。

3.資金來源,填寫建設資金的籌措渠道,如開發銀行貸款;集資;合資;自籌等。

4.承包範圍、工程內容,應按附表要求按單位工程填寫工程技術特徵;工程數量;承包造價,開竣工時間等。

5.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是指雙方達成協議的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的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招標工程的,則以中標時確定的中標價為準;施工圖預算加現場簽證承包的,以批准的施工圖預算價為準,現場簽證部分在結算時調整;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承包的,以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的造價為準,合同約定的甲方簽證(包乾範圍以外的)部分在結算時調整;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中標價)加風險係數一次包死承包的,以施工圖預算加風險係數以後的造價為準,風險係數的內容應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工程造價調整預備費兩部分。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必須將合同價的計算依據填寫清楚,如定額、指標、費用標準的頒發年度、文號;人工、材料價格的編制時間和地區價格等。

第三條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從開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達到竣工驗收標準所經歷的時間。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施工工期時,應按乙方投標標書所定工期或者按有關工期定額協商確定。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中間驗收(含月末驗收)。指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中間結算的需要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和數量的驗收,跨年度施工的單位工程還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驗收。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種方式可供選擇:

1.中標價加現場簽證結算,採用這種結算方式時,合同中應明確現場簽證的範圍;

2.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加甲方全部簽證結算;

3.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加包乾係數結算,採用這種方式時,雙方共同商定包乾係數和包乾範圍;

4.施工圖預算(或合同價)加風險係數一次包死,不作調整。這種方式僅適用於合同價所依據的價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時間跨度在二年以內或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工程。

5.按投標中標價一次包死,不作調整,採用這種結算方式的條件同施工圖預算加風險係數的結算方式。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內容包括:

一、因工程性質不同需補充的專業條款有:

1.井巷工程

(1)湧水量:甲乙雙方必須按規定實測井巷湧水量,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做好實測記錄,雙方簽證認可,據此調整排水費用,結算工程價款。如一方不能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實測,作好記錄,缺席方應承認實測結果。

(2)巖石硬度變化:施工中遇巖石硬度發生變化,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取樣,做對比分析,及時調整巖石硬度變化而發生的工程造價變化。

(3)施工遇地質構造:施工中遇較大地質構造時,雙方應根據約定的構造變化程度,及時觀測並記錄,共同擬定處理方案(包括費用計算)。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記錄,甲方核實撥付價款。

(4)井巷驗收合格後發生較嚴重變形或破壞時,經質量監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定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由乙方無條件負責返工處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變形、破壞是由於地層壓力或其它地質因素造成的,處理工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由於技術原因不能承擔該工作時,甲方可另請施工隊伍處理。

2.安裝工程

(1)任何一方供應的設備,在交付安裝前,由甲乙雙方進行現場驗收做好難以記錄。遇有設備缺件、損壞時,由供應方負責解決並承擔費用。設備的隨機配件、專用工具與技術資料等由甲方保管,乙方需用時向甲方借用。金屬容器、非標設備、金屬結構件等,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時,另籤加工協議。

(2)對土建和礦建施工的設備基礎驗收和預埋預留部件的檢查,由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在安裝工程開工前派專人配合,參加基礎驗收和預埋預留部件的檢查。

(3)試車,管道工程的單體和局部試運,設備安裝工程的單機無負荷試車由乙方組織。管道工程的負荷試運、電力和通信工程的試送電、試通、設備安裝工程的聯動無負荷試車由甲方組織。試車在48小時以前通知對方,按照約定的分工各自做好準備。乙方做好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籤,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因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由此而發生的重新購置、修理、拆除、重新安裝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因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二、甲乙雙方約定執行的國家或行業有關推薦性標準、規範、規程。

三、甲乙雙方約定需補充的其它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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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日起至

 年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日至

 年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

2、

3、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

 元。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標籤: 合同範本 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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