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工廠合同範本4篇

工廠合同範本4篇

本文目錄工廠合同範本工廠用工合同樣本最新工廠職工勞動合同範本工廠租賃合同範本

第一章 總則

工廠合同範本4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及其合夥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 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廠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不改變原來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條  廠租賃經營後,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五條  廠的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 行業的點和發展規劃。

第六條  廠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廠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流動資金 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 租金定為 元,分 年繳納。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 出租人為了 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 %的折舊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 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承租人是 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  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 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剩餘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後一次(或分期)提取。

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於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 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税金。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必須保障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 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 出租人對 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對 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 出租人有權維護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 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 出租人不得平調 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指國家與企業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 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籤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 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承租人代表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籤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 市公證處各執一份。

副本若干份,報 市經濟委員會、 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税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 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 (籤)

承租人代表: (籤)

簽約日期:

工廠用工合同樣本工廠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甲方(加工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xx加工廠(以下簡稱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請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到甲方工廠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12條協議。

第一條:甲方必須提供場所和合格的xx加工設備及材料給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必須及時維修;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及材料,並維護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節約材料,如果出現設備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甲方或者甲方的後勤部門,乙方有意毀壞設備或者讓廢材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

第二條::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乙方在xx加工工序中從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由於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週__至周__的__:__至__:__工作.乙方必須按時上班,並按時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經過協商,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獎金為____元,生活補貼為____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貨,並且不在上班時間加班時,甲方必須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甲方必須按___元/小時支付給乙方的加班費.甲方必須在每月__日將__月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及加班費發給乙方,甲方用_____方式支付.

第四條: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生攻擊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現的傷病時,甲方必須提供救助和醫藥費用及工資;乙方在工作期間打架鬥毆,甲方有權移交給師法機關,乙方工作態度消極影響其他員工工作時,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_____元並開除出甲方的工作場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生事影響甲方工作環境時,甲方予以警告處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時,進行人員調整,甲方必須在調整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須在乙方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並付給乙方;由於乙方需要,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須在____天內同意甲方離開,甲方必須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後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第六條:為了甲方工序的穩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內扣取_____元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規定離開公司時,甲方將風險保證金還給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辭而別,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為了乙方工作的穩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規定辭退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經濟損失______元.

第七條:由於工作的需要,為了提高xx質量,甲方有義務及時把醫生在臨牀信息反饋給乙方,以及時修正不足之處,甲方有義務在不定期的對甲方進行培訓.乙方必須對xx製作過程中不斷改進,以滿足醫生的要求;如果有特被別之處應急時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關人員反映實際情況.

第八條:乙方在工作中,對工作作出實質性貢獻的 甲方必須給於物質獎勵(比如獎金),

第九條:由於工作需要甲方必須提供給乙方住宿,水電和設備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電/用餐/器具折舊等費用.乙方不得讓廢,必須節約開支.

第十條:經過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定於____年__月__日進行工作 並於當日計算工資.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最新工廠職工勞動合同範本工廠合同範本(3) | 返回目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建立勞動關係的書面法律憑證。勞動合同也是穩定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強化勞動管理、勞動者保障自身權益、雙方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

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工廠職工勞動合同範本。

工廠職工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户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户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籤(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工廠租賃合同範本工廠合同範本(4) | 返回目錄

出租人:

承租人: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

鑑於:

1. 甲方為坐落在*****處的工業廠房的合法所有權人【房屋及土地所有權證書見附件1】,有權全部或部分出租該工業廠房;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約定的該工業廠房;

3.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等原則,就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廠房租賃合同(下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術語,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義: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雙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統稱。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統稱。

4) 租賃物業:指範圍內全部建築物及附屬配套設施,包括專用區域和地面停車場,具體設置和範圍見附件2所示的(紅)色部分。

5) 租賃建築物面積:指附件2所示的(藍)色部分。詳見本合同約定。

6) 專用區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條規定提供給乙方**日二十四小時專用的區域,其設置如附件2所示(紅)色部分。

7) 公共區域:指該用地內租賃物業以外的停車場、綠地、市政通道等區域。

8) 停車場:指本合同第 條規定的該用地內由甲方建設並提供使用的停車場,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車場範圍內的停車位。

9) 物業公司:指甲方依法組建或委託或聘請的負責租賃物業及其所在區域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

10) 交付標準:指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交付租賃物業的全部標準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經乙方確認滿足交付標準的租賃物業的日期。

12) 移交書:指甲方將租賃物業交付給乙方時,按本合同規定雙方共同簽署的移交確認文件。

13) 後期裝修:指交場日後乙方對租賃物業的裝修。

14) 計租日:指開始計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據本合同承租租賃物業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專用區域和的使用費。

16) 租賃保證金:指為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約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確定的金額的履約擔保。

17) 月:指日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確為工作日外,指日曆日。

第二條 租賃物業狀況

1. 租賃物業設置,建築結構為**,建築面積為***,計租面積為同建築面積**。

2. 廠房內屬於甲方的設施、設備、裝修、裝置及物品,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後開具清單,並經雙方籤確認,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賃期間,該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稱附屬設施)與廠房一併出租給乙方使用。

3.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專業人員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進行現場查驗,對於涉及的專業技術等問題已進行詳盡瞭解,雙方均確認租賃物業以現狀為準進行出租。

第三條 租賃物業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廠房用途為:*****,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廠房的用途。

2. 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將租賃物業作為乙方或乙方關聯公司註冊或營業地點使用。

3. 在租賃期間,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廠房,甲方不予干預。乙方在使用廠房期間,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 物業租賃期限共計**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雙方另有約定,租賃開始日即為計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屆滿後續租,需在本租期結束前**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滿前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或雙方不能就新的租賃合同達成一致,則本合同到期時將自行終止。

3. 本合同租期屆滿,甲方繼續出租該廠房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無優先承租權。

4.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乙方應做好騰還租賃物業的準備,並保證將在租賃期滿時將租賃物業移交甲方。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標準為:****元/平方米計租面積/日。

2. 上述租金標準,還包含所租賃廠房佔用的相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費用、土地使用費,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屬設施使用費用。

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賃物業期間發生的水電通訊等各種能源通訊費用及物業費。

4. 支付方式:租金按***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體支付時間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當期租金後,在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當月租金的正式發票。

5. 前款規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發票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日期相應順延至節假日結束後的次日。

第六條 定金及保證金

1.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元,本租賃合同自乙方實際交納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 租賃期間,如因乙方因違反本租賃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直接扣劃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實際損失,甲方扣劃後將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須於收到上述通知後7 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劃的保證金,除非此時租賃合同已終止。乙方對甲方扣劃行為有異議的,可通過磋商或訴訟、仲裁等方式主張權利,但不影響先行補足保證金的義務。

3. 租賃期滿,乙方結清房租及其他費用,甲方應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七條 租賃物業交接

1. 甲方應於租期開始日前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使用,關於租賃物業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須提前與甲方聯繫辦理租賃物業交接手續。

2. 雙方在交接時對租賃物業(含附屬設施)的狀況共同進行清點檢驗,並簽署租賃物業移交書、交付廠房鑰匙,交付標準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確定的租賃物業狀況為準。租賃物業(含附屬設施)的保管責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3. 甲方遲延交付租賃物業的,租賃期限相應順延,甲方遲延交付物業超過**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υ約及賠償責任。

第八條 廠房的裝修、改造及免租期

1. 乙方如需對所租廠房進行改造、裝修、安裝設施設備的,改造及裝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實施。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改造或裝修設計方案及圖紙提交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且辦理政府有關審批手續後方得按審定後的圖紙施工。改造、裝修工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消防驗收等手續由乙方自行申報,甲方提供協助。乙方的裝修應採取文明施工,並遵守國內相應的法律、法規,服從甲方正常管理。

2. 乙方進行後期裝修工程時不得影響和妨礙第三人的正常生產與經營活動。如因乙方過錯導致第三人遭受損失而向甲方索賠,甲方應立即將詳情以書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妥善處理並承擔因此所產生的責任。

3. 在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工程前,雙方應自費為租賃物業就其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中國法律所要求的保險。

4. 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租賃物業後期裝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須依法修改其裝修,並承擔整改裝修費用。但是,如該等裝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質量的過錯造成的,甲方應承擔該等整改裝修費用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

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儘快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與責任。

6. 在後期裝修期內,乙方可安排員工、顧客對所安裝的裝修設施、設備及儀器等進行測試、練習及試業,以準備作正式營業,但不得妨礙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或對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害,否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7. 甲方同意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作為乙方的裝修免租期,無論在該期限內乙方是否完成裝修,該期限屆滿後均開始計算租金。

8.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對廠房實施的改造、裝修及安裝的設備設施等,應在向甲方交還房屋之前進行拆除或無償歸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設施設備給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 租賃物業的維修維護

1.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租賃物業主體結構、租賃物業附屬公共設施以及《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維修維護分工表》(附件4)確定由甲方負責維修部λ的維修工作。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將一併確定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的維修分工。

2. 乙方負責其在租賃物業中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並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維修維護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不含公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

3. 在租賃物業使用過程中,出現應由甲方承擔維修責任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乙方採取以上合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δ在合理時間內通知或δ採取暫時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乙方承擔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立即或儘快且不遲於兩日內開始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聘請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代為維修,該等維修費用和因延誤維修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其僱員、代理人的職務行為所導致的損壞或故障,維修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其僱員、代理人的職務行為所導致的損壞或故障,維修費用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對廠房及附屬設施進行正常的大修、檢修等活動或因突發事件對廠房進行搶修的,乙方應給予配合。甲方因處理與該租賃業務事宜或設備檢查、維護等,且在有必要進入租賃物業時:

1) 營業時間內,甲方或物業公司人員須在乙方人員陪同下進入租賃物業非營業區域,乙方應給予協助及配合;

2) 非營業時間內,在無法聯絡到乙方人員並且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甲方或物業公司人員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況下進入租賃物業或專用區域,但在過程中應小心安全謹慎行事和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乙方的損失及保護乙方的財產,並應於事後兩天內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説明。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5. 一般情況下,乙方因調整、維修、檢查任何相關設施、設備或其他原因進入甲方承擔維修責任的設備/機房時,乙方應於事先通知並獲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方可進入。甲方應給予協助及配合。若遇到緊急事態或無法聯絡到甲方人員的情況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況下進入甲方承擔維修責任的設備/機房,但在過程中乙方應小心安全謹慎行事和採取有效措施減少甲方的損失及保護甲方的財產,並應於事後兩天內將情況向甲方予以書面説明。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6. 雖然出租物業包含公用水、氣、電、熱等市政公用設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過程中存有過錯,否則將不對因該等供應部門的正常及不當檢修、故障等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υ約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物業管理及能源通訊費用

1.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負擔因其使用廠房而發生的水、電、燃氣、採暖、電話、網絡等各項能源通訊費用及物業管理費用,並按照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按時如數交納。

2. 乙方正式進住廠租賃物業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訊等費用應由甲方結清,雙方應共同到有關能源通訊等部門辦理繳費人的變更手續(如果允許的話),將繳費人變更為乙方。本合同終止後,在乙方結清其租賃期間的能源通訊費用的情況下,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繳費人的變更手續,將繳費人變更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應承擔變更能源通訊費用繳費人的手續費用。

3. 即便在租賃期間乙方停止使用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仍應按相關規定交納物業及能源費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停止使用廠房及設施將不作為減免租金、物業費用及其他費用的理由。

第十一條 承租人限制

1.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業期間,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廠房及附屬設施,作好廠房的日常維護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廠房及附屬設施造成不應有的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修復或賠償。

2. 乙方在使用物業過程中,還應注意對環境的影響,因環境污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擔責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為與乙方終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賃終止時,對於租賃物業及周邊區域如造成環境侵害,乙方須負責或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確保其使用廠房所進行的生產項目符合有關環保要求,並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降低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水、汽、塵、噪聲、腐蝕、輻射等污染。

3. 乙方在租賃期間禁止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或通過合租、承包經營、授權經營、50%以上的股權轉讓等任何實際將租賃物業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為。

4. 租賃期間內,廠房及附屬設施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項安全防範工作,並接受有關的檢查與監督,如因乙方拒絕監督或整改,造成災害損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雙方將另行簽署《安全責任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5。

5. 乙方應處理好與相鄰單位之間的關係,在公共道·通行、臨時用地、臨時照明、臨時用排水、臨裏噪音等方面應相互提供便利,減少相互干擾,相互合作。

6. 在租賃期間,乙方須負責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財產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賃廠房及附屬設施及其他財產,遭受盜竊、第三方侵害、毀損等將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乙方在承擔上述責任後可向責任人主張。

7.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轉讓或出售租賃物業(或作價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擔保的),但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業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權轉讓或出售給二個或二個以上的受讓人(乙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或出售租賃物業前,必須向乙方提供受讓方完全繼承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的承諾書,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甲方須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經濟損失。乙方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出售物業時,無須通知乙方,但轉讓行為完成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保證物業購買人仍按本合同約定條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承擔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

8. 租賃期內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費使用租賃物業外牆上可合法發佈廣告的廣告牌(詳細位置及設計須由甲方最終審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許可或備案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該等廣告牌/指示牌的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因乙方過錯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負責安裝、修護或拆卸人員除外)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9. 在租賃期間,甲方對租賃物業、配套設施及公共設施進行改造,在不影響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標準的情況下,乙方不持異議。但在租期內租金標準不變。

第十二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 在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房屋用途,或從事非法活動,或在廠房內隱匿武器、彈藥、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險物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廠房並收取剩餘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業及其他能源費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

4. 在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裝修改造或超範圍裝修改造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

5.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因生產經營及其他行為導致噪聲、排污、輻射等環境污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機關處罰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許的期限內得以全部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

6. 乙方在租賃期間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或通過合租、承包經營、授權經營、50%以上的股權轉讓等任何實際將租賃物業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

7. 乙方在保證金通知扣減後 7 日內仍未予以補足的,延期按補足金額的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為違約金。

8. 租期屆滿或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乙方均應在租期屆滿前或租賃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間按租金標準的**倍支付違約金。

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任何一方無需向另一方賠償或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1) 政府決定徵收租賃物業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賃物業的;但如該徵收獲得政府補償,乙方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應由乙方享有的補償。

2) 租期屆滿,乙方未行使續租權或乙方行使續租權但沒能就續租條件與甲方達成一致的。

3) 因發生火災、爆炸及其他事故導致租賃物業無法繼續租賃且在 3 個月內無法修復的。

4) 雙方達成書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現違約行為,經對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約定的,對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且有權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

1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雙方不能預見並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及時將情況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當儘快協商決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違約,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本合同的權利,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糾正該等違約行為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和維修費用),並承擔賠償責任。

13.本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的承擔。

第十三條 保險

1. 在租期內,乙方應對租賃物業內的乙方購置的設施、物品等購買相關保險併購買公眾責任險、財產一切險,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複印件。保險範圍內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賠償的,甲方須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妨礙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大部分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爆炸、火災、洪水、破壞以及風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 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相關的證據,雙方應儘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範圍內減輕各自的損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任何一方無需對因此而停止或延遲履行義務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損害、費用增加或損失承擔責任。上述停止或延遲履行義務不應被視為違約。聲稱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應努力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3. 在租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水災、風暴、爆炸以及破壞引致乙方無法營業或不能使用專用區域,自發生該事情當日起,乙方無須繳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賃物業可以繼續正常、安全營業和使用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賃物業中進行部分營業,乙方應按實際營業面積繳納租金。

第十五條 賠償限制

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對於由任何原因導致的間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後果性的損失、損害、無法使用、收益的損失、利潤的損失、商譽損失、無法磋商或機會損失,預期收益的損失,數據的任何損失或破壞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無論該等損失和損害是否由於違約、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權行為或與此相關的任何法律權利造成,也不論該方是否意識到、或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應合理的意識到可能造成此等損失。

第十六條 租賃登記及税費承擔

1. 與本合同有關的登記費、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費、房產税等税費將按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各自負擔。如果法律沒有規定且雙方無約定的,基於平等互利原則,由雙方平均分擔。任何一方要求公證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該要求方承擔。

2. 雙方同意因該租賃物業享有税收優惠而產生的税收返還歸甲方所有。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1. 凡與本協議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可提交該物業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等費用)除上述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外,皆由敗訴方承擔。

2. 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各方發生的爭議不影響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履行。

3. 本合同的執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八條 通知送達

1. 一方當事人可採用直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對方當事人。

2. 因當事人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δ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視為送達日。

3. 一方發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較早發生者為準提供後,視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專人遞送方式提供者,實際收取或拒收之時; 凡使用證明郵件或掛號信方式提供者,發送郵件之日後七天;凡使用傳真方式提供者,文件傳輸之時,但必須另以證明郵件或掛號信方式提供傳真件的確認文本。

第十九條 保密

1. 任何一方在依據本協議履行相應的義務時,可能會獲得對方及其關聯實體的機密或專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確認保密信息的專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祕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1)本協議本身及其條款和內容;(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除非根據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沒有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 各方均承諾,在簽署及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的員工、服務人員、代理人和承包商對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觸僅限於為了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必要職能而必須得知該等信息的人員,並且該等信息的披露僅限於履行本協議約定事項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諾促使其所有員工、服務人員、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條款,防止祕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將許可對方審查保密程序。

3. 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傳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機構或類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則該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應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後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對方申請相應的保護。

4. 本條約定在本合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後應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 其他

1. 任何一方將獨立承擔違約責任,一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約定及法定義務,將不作為另一方遲延或拒絕履行義務的理由。

2.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無效或不能履行,本協議其餘的內容不應受此影響,而且本協議其餘各項條款與規定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應繼續有效並予以執行。

3. 本合同的附件作為與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修訂或補充;本合同沒有約定且雙方又沒有達成補充協議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由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籤後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標籤: 合同範本 工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08w9r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