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進口合同4篇

進口合同4篇

本文目錄進口合同進口供貨合同補償貿易設備進口合同進口食品採購合同

____市____年__月__日

進口合同4篇

俄羅斯____市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中國___市____

公司(下稱公司)簽訂本合同如下:

1.合同的標的;價格和總價

外貿公司在俄中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

美元計價,系俄中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俄羅斯向中國供貨的總值為__美元。

公司相應地在中國俄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

。商品以美元計價,系中俄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中國向俄羅斯供貨的總值為____美元。

2.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

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3.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以上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

接後,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並憑下列單

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後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4.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

時完好無損。

5.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

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訂合同時交給買方,

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並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後九個月。

6.索賠

購方可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

”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註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

)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

現不足,並從實際情況看來,不是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

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係的權威機關的代

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

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

天內不作最後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之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

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

內將返回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佔__%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於

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並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的責

任。

在終點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7.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水災、地震等),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

行時,售方對本合同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

,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

起,十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情況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

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國家有關機關的認證書豁免

責任,中方為中國貿促會,俄方為俄羅斯工商會。

8.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通過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

9.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

交貨件”辦理。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與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鑑定後才生效。經

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

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書就,兩種文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購方:___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_電傳:________

傳真:_____傳真:___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___

國際電報:___國際電報:______

10.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收貨人:_______

發站:_______到站:________

售方籤:_____購方籤:______

進口供貨合同進口合同(2) | 返回目錄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合同及附件共 ______ 頁

賣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買賣雙方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願意購入、賣方願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籤後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

3.裝運標誌: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並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後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户,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託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於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並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註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户名稱、開户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並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繫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港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繫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後,賣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後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通關後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並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税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税及增值税,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籤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户(見以下(3))後,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户

開户行:

供貨方開户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 號:

7.違約處理: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託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貨期限後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户,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附件(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日期:

日期:

補償貿易設備進口合同進口合同(3) | 返回目錄

合同編號: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買方)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_____

4.支付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

6.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7.交貨: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8.單證:_____________________

9.檢驗: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技術規格説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服從後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條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a)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b)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説明。

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範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於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a)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b)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並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賣方籤:______________

買方籤:______________

進口食品採購合同進口合同(4) | 返回目錄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願意購入、賣方願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籤後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

3.裝運標誌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並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 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後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户,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託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於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並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註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户名稱、開户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並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繫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

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繫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後,賣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 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後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通關後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並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税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税及增值税,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籤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户(見以下(3))後,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户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開户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處理

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

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

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託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 貨期限後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户,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附件(略)

賣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標籤: 合同 進口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06or4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