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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精選17篇)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精選17篇)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

甲方: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精選17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委託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並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於乙方後三年止。

三、委託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託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並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託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託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並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後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託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託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佈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託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託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託期滿後,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於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託期限到期後,若乙方不再委託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託期限到期後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户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週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投資的餐廳委託乙方對廚房出品管理的事宜達成以下條款,雙方簽訂本協議,共同確認並遵守以下所列條款。

一、委託管理和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以專業管理廚房模式經營管理,為餐廳提供廚房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充分維護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發揮乙方專業菜式出品的經驗和知識,對本酒店廚房出品進行全面管理,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2)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期滿後根據乙方管理業績經甲方董事會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管理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對本餐廳進行管理,由乙方選派合適人員擔任本餐廳全面廚房的管理工作

2、在管理期間,乙方應努力並妥善經營及甲方交予管理的資產,如有任何人為破壞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可保障食品出品質量的製作場地和完善配套所必需的設備、用具、潔具、原材料及其他配套設施,並符合乙方及國家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2、甲方有監督乙方的權利,如工作上不稱職者,可要求乙方整改。如甲方多次提出,乙方仍未於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3、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不能浪費甲方的原材料,一經發現甲方會提出書面警告,發現多次並造成嚴重浪費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甲方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宿舍和牀位,宿舍使用的水、電等費用由公司制訂統一基本費用標準,超出標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為乙方派人委員每天提供工作用餐,夜班的員工可享受夜宵。

7、甲方需根據協議的規定,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委派人員工資。

8、根據經營需要甲方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工作服。乙方委派人員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協議期滿,此保證金一併退還。

9、甲方需為乙方委派人員支付_____費用,保證乙方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10、乙方委派人員可享受餐廳制定的福利待遇,休假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定假期執行。

11、甲方提供的廚房工作場地需符合國家安全消防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保證委派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______人,所委派人員須有過強的技能,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委派人員負責甲方廚房日常管理工作,對菜品的出品質量及成本控制,力求達到最大效益的利潤回報。如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推出的特色菜品不少於______種,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生產。若因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失誤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第三方的賠償。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廚房採購有甲方負責,乙方有義務在採購品種、質量、價格上提供合理化建議。

6、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每月帶薪休假______天,愛護甲方財務,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7、乙方派駐人員工作滿一年可享受一次帶薪為______天的年假,可累積例休和法定假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天。乙方委派的行政總廚可報銷年假的往返機票,其他委派人員可報銷年假的往返火車硬卧票。

8、乙方派駐人員到酒店報道的交通費用由甲方報銷支付。

五、甲方預付乙方保證金

1、甲方確定在本協議簽訂之日,預付乙方保證金______元整。

2、乙方需提供大於______元整的有效資金證明。

3、該保證金在協議生效後,於前三個月的有效管理費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共同遵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守約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時,書面告知對方予以糾正,違約方在告知糾正期內不能停止違約行為的,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協議,甲方需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如因乙方的原因違約,乙方需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

4、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甚至導致協議終止,經雙方協商後,雙方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機關_____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除非本協議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應提前終止本協議。符合本協議情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協議終止前本協議所規定之雙方義務仍需執行。甲、乙雙方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告知。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優勢為依託,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資產的種類及評估辦法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甲方委託管理的資產為下列第( )項:

1.貨幣資金,計人民幣(或美元、港幣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託管、登記的證券,詳見清單,計____________股,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並按下列方法評估價值:

(1)已上市證券按委託前一日證券收盤價。

(2)尚未上市證券按發行價________倍計。

(3)其他資產,詳見清單,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賬户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在乙方的營業部設置股票在賬户和資金賬户,授權乙方在下列賬户中進行資產管理:賬號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從甲方在乙方開設專門賬户並將資產交付給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資限制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投資範圍僅限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種,其運作範圍為:_____________。

五、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進行投資,具體交易品種與買賣時機由乙方決定。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並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2.甲方確保未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委託投資,並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託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户存儲。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並有權在授權範圍內自主決定最佳投資組合;

2.乙方應依據本協議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對甲方的資產進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4.乙方保證執行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5.乙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活動;

6.及時清算甲方委託資產的投資收益。

八、佣金和管理費的收取方式

乙方應儘自己所能,發揮受託資產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資收益率低於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佣金和管理費;若高於這一比例,超過部分按以下方式結算:

1.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於____%,超出部分收益歸乙方所有。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4

資產委託人(以下稱委託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管理人是擁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和證券投資專業人員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在證券行業具有良好的信譽;

委託人願將其自有資產的一部分委託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同時,管理人願意接受委託人的委託。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釋義

(1)委託資產:指委託人具有所有權並依法可以用於國債投資的資產,即本合同第2條所述之資產。

(2)剩餘資產:指委託期限終止時,本合同第5條第1項所確定的資產管理賬户的餘額所表示的資產。

(3)年收益率:指委託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委託資產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託資產的比率收取的服務費用。

(5)業績獎勵:指管理人根據委託資產的收益情況從委託資產的收益當中按比率提取的獎勵金。

2.委託資產及其評估

(1)委託人願將下列_________項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國債投資管理。

A.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C.債券:(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D.外匯:(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資產的投資範圍

(1)管理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投資意願制訂投資方案,徵得委託人同意以後,將委託資產投資於深滬兩市已上市和擬上市的國債品種。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影響或限制管理人進行約定的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雙方應立即對投資意願和投資方案進行協商和修改。

4.資產管理期限

(1)委託人將委託資產委託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資產管理期限,該期限自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户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户進行有效授權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資產管理期限為12個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條的規定得以延期,則該期限也相應延長。

5.賬户管理

(1)在資產管理期限內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開立資產管理賬户:

A.以委託人名義開設國債賬户和資金賬户

B.由管理人開設資產管理專户

(2)委託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應將委託資產劃入前款所確定的賬户。

(3)管理人對(1)項所確定的賬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權,但不擁有除正常交易結算外的資金劃撥權。

6.委託人的聲明與承諾

(1)委託人保證委託資產是委託人的自有資產,資產來源及用途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保證委託資產上沒有設定質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也沒有任何限制性條件妨礙委託人對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監控權以及管理人對該項財產的操作權。

(2)委託人將委託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的行為不違反委託人自身的商務決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託人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一切資料均為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7.管理人的聲明與承諾

(1)管理人承諾將選派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委託資產的管理工作,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有效的投資運做,遵照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運用科學手段控制市場風險,力爭委託資產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職業道德規範,不挪用委託人的委託資產,不以獲取佣金為目的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8.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有權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資產管理報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隨時查詢瞭解委託資產的操作情況,並監督資產運營狀況。

(2)委託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委託資產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和收益。

(3)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全部地將委託資產交與管理人管理。

(4)委託人應向管理人提供關於自身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本文件資料,並承擔委託資產在委託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風險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5)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方全額支付管理佣金,並承擔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交易手續費和依法可能對證券交易徵收的有關税費。

(6)委託人向管理人發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委託人有義務保證該指示或通知上的簽名及印章合法,真實,有效。

9.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管理人應保存資產管理操作中的詳細資料,按本合同規定向委託人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託人的查詢;

(2)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資產管理期限屆滿時,管理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規定收取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並有義務將清算後的所有剩餘資產和收益及時返還委託人。

(3)為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管理人的自營業務,經紀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在人員,財務,賬户上應嚴格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託人按委託資產總額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託資產管理佣金。

(2)當委託資產年收益率超過一定指標時,管理人可以獲得業績獎勵;具體的獎勵方式和辦法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3)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由管理人在雙方協商的清算日或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從剩餘資產和收益中一次扣劃。

11.委託資產的清算

(1)在資產管理期限屆滿前,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清算日;如無約定,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清算日。

(2)清算日後的3個工作日內,管理人應在扣劃約定的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後,根據委託人的資金劃轉指令將剩餘資產和收益一次劃轉到委託人指定的銀行賬户。

12.保密事項

13.合同的期限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委託人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賬户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户進行有效授權之日生效。期滿後可續簽。

(2)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合同是否延期開始協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進行的交易並確定合同延期後的新的投資策略。

(3)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延期的,應在合同終止前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延期事宜加以約定。

(4)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現行法律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3)如果因自然災害,戰爭,_____,國家政策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故,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通訊中斷,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視同資產管理期限提前屆滿,雙方仍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義務,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應按照已履行期間佔約定的資產管理期限的比例計收。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協商確定委託資產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規定辦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_____暫停或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從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則合同自動解除,管理人應將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餘資產和收益返還委託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餘資產少於委託資產本金,則管理人應補償委託人的損失,但該補償以補足委託資產本金並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為限。

15.違約和賠償

(1)除14條(3)(5)規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5%的違約金,且違約方喪失依據本合同要求投資收益或資產管理佣金的權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條(2)款的規定及時劃轉剩餘資產和收益的,每延滯一天,應向委託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萬分之三的補償金。

16.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2)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附則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後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書面形式申明放棄某項權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及時行使該權利,並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補充協議

鑑於既有的良好合作關係,雙方謹就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委託購買國債合同》達成補充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委託人根據《委託購買國債合同》的規定劃入委託人購買國債的賬户的資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實上為委託人委託管理人進行證券投資的本金。

三、委託人在委託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期限內,同意把國債賬户的國債託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託人的國債賬户授權管理人管理並承諾該國債賬户和對應的資金賬户不轉户,不銷户,不轉託管,撤銷指定交易和回購指定交易,否則,委託人應向管理人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5%的違約金,且委託人喪失依據本協議第二條要求投資收益的權利。

四、委託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資本金,經管理人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管理人不承擔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收益,只給予委託人本金,並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支付委託人投資收益,一年按365天計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購買國債合同》第10條第一款內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協議如與《委託購買國債合同》中的條款有衝突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涉及事宜,雙方均遵照《委託購買國債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

七、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成立,從主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委託資產達到指定賬户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委託人與管理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5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開户銀行管轄行 行批准,甲方已獲准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費種名稱)。為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協議(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並符合有關收費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户(户名: 賬號: 開户銀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到達乙方前述開户銀行後,由其開户銀行按規定劃款。

四、乙方應在賬户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 (費種),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户。

五、乙方賬户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六、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户內劃款。

七、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八、乙方需變更指定付款賬户的,應另籤新協議(合同)。

九、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協議(合同)所指定的開户銀行授權,並將本協議(合同)其中一份隨"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户銀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協議(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合同)解除手續。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協議(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户銀行。本協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合同)有效期限為: 。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户(帳號: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户銀行後,由其開户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户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户。

四、乙方賬户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户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户,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户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户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户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6

甲方(受援學校):聯繫方式:地址:乙方(支援學校):聯繫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為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經甲方與乙方共同協商,雙方就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性質及方式本協議所謂委託管理(合作辦學),即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領導和支持下,乙方支持甲方辦學,由乙方向甲方選派具備資質的優秀管理人員和師資隊伍,並根據本協議規定,雙方分別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共同推進甲方實現優質發展。

二、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

1、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為________年。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屬區教育局每年對委託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執行的,雙方協商後予以解決。

三、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目標乙方支持甲方,雙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_年時間,促進甲方辦成一所辦學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鮮明、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品牌學校。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主動發展願望強,幹部、教師有促進學校優質發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委託管理工作,為乙方實施委託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3、擁有對學校資產(包括校園、校舍以及甲方投資形成的各類教學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甲方負責學校校舍及辦學設施設備日常維護、改造費用。甲方負責完成各項設施設備的配置,確保所需資金。辦學標準如有特殊需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申請立項由甲方予以解決。

4、按照相關規定,提供項目所需專項經費,確保該專項經費用於支持委託管理工作。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支持、幫助甲方優質發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責任心。

2、協議有效期內,選派並保證有_______名以上優秀管理人員或教師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員不少於_______人。

3、按照相關規定,有獲取合理報酬的權利。

4、幫助甲方提升辦學理念,探索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規範學校治理行為,提升學校治理水平。

5、指導甲方開展基於學科、課堂、校本的各項研修活動,健全研修制度,加強學科建設,深化教學研究,提升教師教學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據甲方教師隊伍建設需求,為甲方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相應的培訓與指導。

7、利用自身資源支持指導甲方開發開設特色課程。

8、指導甲方開展教育改革實驗,推進甲方品牌學校建設,打造特色學校。

9、利用自身資源為甲方學生提供校外活動場地設施,協助開展學生實踐教學活動。

五、委託管理項目履行的計劃、進度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經費管理與使用、報酬的支付方式及時限

1、補助委託管理工作專項經費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與使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工作報酬,採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熱門協議書、如一方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並報市、區教育局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2、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內容,如有違反本協議實質內容的即視為違約。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在履行過程中遇到其他問題,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條款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甲、乙雙方主管區教育局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促進學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辦學環境,推動學校後勤服務改革,更好地服務師生,服務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甲方將學校後勤服務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監督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資金墊付:

1、乙方可墊付後勤服務設備設施增添的資金,甲方在一年內付清全部資金,或在承包費用中扣除。(也可轉為風險保證金)。

二、託管時間:

託管期限6年,自20_年9月1日至20_年7月20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壹年,一年後,經校方認可,並無安全事故的發生,合同繼續履行,否則合同中止。(甲方師生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或滿意度較低,可隨時終止合同)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後勤服務項目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無償提供上述項目營業所需的證照、服務用房及場地。

2、在運作期間乙方承包的後勤服務項目,所產生的營運性質的,所有師生全部使用校園一卡通。乙方不收取現金。若遇特殊情況(停電,一卡通系統出故障,可收取現金)。當天營業額按當月學生在校平均值計算。

3、乙方按總營業額的 5% 交納給甲方作承包費。於每期期末結算。

4、凡乙方有能力承接的甲方對內外招待均由乙方辦理,包括大學聯考時學生統一配餐等。

5、甲方保證學生就餐人數每餐不低於600人。

6、大型設備,設施的增添及食堂內外改造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日常的維護,及小的設施設備投入。

7、食堂內外所產生的水費由甲方負責。

8、甲方採取半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行課期間,原則上不得出校,乙方負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確保師生在校正常秩序。

9、乙方用工自主,遵守國家相關法規。

10、學校放假,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承擔。

11、乙方在託管經營期內,應本着信譽至上,質量第一、服務師生、讓利於師生的宗旨。按照國家法律政策的要求,合法經營,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衞生標準,遵紀守法、遵守上級和相關各部門的相關規定,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就餐時間,不得干擾甲方正常教學秩序。

12、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個人(包括教職工)和組織在學校內從事與乙方經營相同、相關的項目經營活動,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按每天的所有產生費用計算或按違約計算)

13、甲方在迎接各種檢查前,及時通知並指導乙方做好相關工作,如上級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4、乙方經營期滿,應將所有的設備、設施移交給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15、乙方應教育好所聘用員工做好相應的安全工作,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食品安全及聘用員工的安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非人為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交納保證金壹拾萬元 ,承包期限滿,無安全事故,甲方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16、甲方為乙方提供員工住宿,後勤服務辦公室,不再另行收費,乙方員工住宿所用的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17、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利用經營場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各種煙、酒、毒、腐爛、過期食物出售給學生。

18、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若甲方管理不善,乙方有權不交納承包費用,及退還保證金,並賠償違約金。

四、協商解決事宜: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需要變更或補充,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所達成的協議應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它: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於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託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託管標的1.1 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範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託管期限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託管事項3.1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託管經營目標4.1 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經營期內,公司淨資產應保持不低於 萬元,税後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 ,負債率小於 . 4.2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於 人的託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工作。乙方託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託管經營方案。託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託管經營擔保5.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託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託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後的託管經營保證金餘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6.1 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託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税。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9.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間,乙方應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託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託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責任並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託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託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17.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託管經營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託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託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託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託管經營方案

4、乙方託管組名單

5、企業託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 __________

安裝單位: __________

租賃單位:_________

_________市建築起重機械委託代管協議書

委託方:__________(甲方)

代管方:____________(乙方)

為執行_________市建設管理部門對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甲方將自有起重機械設備委託乙方進行託管,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以下委託代管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起重機械設備的產權所有方)自有塔式起重機台、人貨 兩用施工升降機_____台、貨用施工升降機_____台,委託乙方代行管理。其起重設備的備案證證號分別為:塔式起重機:人貨兩用施工升降 機:貨用施工升降 機:

1.1甲方將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1.2甲方委託乙方代管時,提供每台設備真實的原始技術資料、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原件交乙方保管,自己留複印件。

1.3在使用過程中因工程的需要增添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代行解決,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1.4在用設備,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託管費(管理費),從租賃費中扣除。其費額為:塔式起重機_______元/月;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______元/月;貨 用施工升降機______元/月。停置時的處置,以甲乙雙方的約定為準。

1.5設備在閒置時間的維修保養、轉場安裝前的維修或大修,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託管時,查閲隨機的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是否取得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

2.1新購設備或還未取得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的起重設備應重新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再簽訂委託代管協議。

2.2乙方對所託管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

2.3負責設備在使用中日常維修保養。

2.4負責每月對在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處理(解決)。更換零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支付。使設備在良好性能的狀態下運作。

2.5執行建築起重機械管理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辦理程序。違反管理規定或違反辦理程序而受到的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

2.6由於違反操作規程、設備“帶病”作業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或“故障”造成的設備受損,由責任方負責並對其受損設備的損失負責。

三、其他

3.0本委託代管協議有效期_年(不低於3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3.1有效期內,不再委託第三方託管。

3.2要解除協議,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雙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3.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發生糾紛或有疑議時,可邀請協會工作委員會仲裁或提交法院審理。

委託方__________承接方_________(章)

委託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0

根據_市政府和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在遵守《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以提高_市照明質量為己任,特擬定以下委託管理協議。

一.管理原則

統一巡查、分級管理、統一標準、分攤費用

二.管理範圍

三.管理期限與形式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從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管理形式同國有企業管理性質,有法人單位管理。如果管理期間發生體制變更等有關事宜,應按規定的申報、審批順序辦理。

四.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

乙方:

1.甲方

權利:

⑴.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行為進行監控。

⑵.甲方有權對乙方管理所產生的效益進行評估。

⑶.管理期間,甲方可因為路燈照明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出改革及改造要求。

義務:

⑴.管理期間,甲方根據_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保持對路燈設施管理經費的投入,保障基本的管理需要。

⑵.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管理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管理空間,依法維護和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⑶.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委託管理費用 元,具體支付方式另待商定。對額外提出的改革、改造要求,再根據協商另行支付。

2.乙方:

權利:

⑴.乙方依照本協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在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改革、改造意見進行評估,進行可行性研究,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損失。

⑵.乙方在符合國家和_市相關規定和政策的前提下,應積極探索改革創新,及時向甲方提出管理上面的新舉措,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具體的需要由甲方幫助協調、支持。

⑶.管理期間,乙方享有對路燈等設置的管理權,但不享有處置權。乙方享有合理的獲得委託管理費的權利。

義務:

⑴.管理期間,乙方應自覺地將各項管理工作置於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的監督之下,接受甲方對管理工作的監控和評估。

⑵.乙方應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力求達到管理目標,並積極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議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若出現以下事由之一,雙方簽訂的協議可提前解除:

1. 簽約雙方均同意終止的,經雙方簽署協議後停辦,善後事項按協議辦。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違約的,經雙方協商,簽訂終止協議,各方違約責任按協議承擔。如雙方協議不成,按合同法原則處理。

六.協議的生效與變更

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管理期滿後自然失效。乙方如意向繼續管理,須在協議終止前1個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另籤協議。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法人代表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共同協商,及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1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範,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户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户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户,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户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户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彙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户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户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户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户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户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户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户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户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_____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饗罟芾矸ü婧禿賢娑ǖ腦鶉我螅菁追絞諶ǎ員咀≌鏌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輟⒕彌副輳⒊械O嚶υ鶉危躍踅郵薌追郊觳榧嘍劍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並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託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_____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於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户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_____。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_____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 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_____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3

委託保(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投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人”)提供投標擔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投標擔保是指乙方向招標人保證,當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時,由乙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給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在甲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內未經招標人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中標後因中標人原因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

(3)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風險提示:

保證責任方式分為連帶清償責任和一般保證。

保證的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既可以要求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責任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而一般保證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與不履行有區別)債務時,才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當事人應根據擔保目的的不同來確定保證方式,降低風險。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風險提示:

現很多擔保公司對於擔保期間的設定並不重視,有的保證合同不設定保證期間,有的設定早於主債務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的期間,這種設定都是被視為未約定保證期間。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因此,在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情況下,債權人的權利實現期間就會大大縮短,極易因一時疏忽而使債權無法得到實現。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________日,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條款的設定通常情況下是為了促使合同各方當事人信守約定、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舉措,但是,對債權人而言,它又是變通、確保債務人不履行時,對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超出法律規定利息部分實現的重要手段和槓桿。

違約責任即可以強化債權人的權利。

但約定不當的,也可能使債權人受償範圍受限。

4·1乙方根據招標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代甲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重新招標,乙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一次性支付。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寫明機構名稱)提起仲裁。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0.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4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範,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户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户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户,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户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户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彙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户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户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户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户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户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户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户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户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並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託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於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户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薄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户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於業主/用户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户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户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户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户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温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衞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户衞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户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户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户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户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用户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用户之間之關係。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户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户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户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户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户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户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户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於物業外牆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户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户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户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裏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繫。

聯繫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户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用户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户。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户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衞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户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户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户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户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户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繫,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註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户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户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户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户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户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用户互相認識,保持聯繫,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單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管理處安裝隊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户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須謹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於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後離開單位前,檢查並保證煙頭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户、門,讓空氣流通,然後離開現場及儘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採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關閉電力總閘及煤氣閥。

撥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臨近用户。

如遇到濃煙,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儘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僱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户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户內部的清潔、衞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户自行負責,或委託管理.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為了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閒環境,管理公司特制定衞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您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人樓層或樓外指定垃

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築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築。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後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中預算支付。各用户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户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的保金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户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本住户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並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_________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______文件規定將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託管費用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

(三)?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前款合同為合同(a)

合同(b)適用於各類公房,與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為“乙方按市房產管理局核定的標準從房屋租金中提撥修繕及管理費用給甲方,託管房屋內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為損壞除外),上甲方負責。”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徵收及管理”部分。並規定標準執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核定的統一標準執行。

(2)?租金由甲方負責徵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返回乙方用於日常管理,其餘________%留作甲方用於託管理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與管理。

合同(c)是針對各類私房(優惠和補貼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與合同(a)相比僅變動: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為“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種方式進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託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蘭桂坊店鋪委託管理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託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託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託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終止乙方的委託管理權,對於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託管理權。

2、委託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櫃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後支付給甲方。 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託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後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後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數據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託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託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後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審核確認後,由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範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櫃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税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託管理費用。

6、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係。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範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識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並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於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專櫃,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專櫃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繫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並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櫃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櫃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 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 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於有關的業務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後,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户。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户口後,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 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户。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後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 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後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 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 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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