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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精選13篇)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精選13篇)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1

養護承包方(以下稱甲方):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精選13篇)

養護承接方(以下稱乙方):

關於對綠地養護現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養護,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合作的原則,根據養護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一、綠化養護名稱:

二、綠化養護地點:

三、承包範圍: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養護方案,總面積為X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養護價款説明:1、三個月內成活養護期:每日必須澆水1次,每月費用X元。2、三個月到六個月生長期:每星期澆水2-3次,每月費用X元。3、六個月到管養期滿驗收:夏季每星期澆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澆水1-2次, 每月費用X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可再續簽。七、甲方責任:1、協調好乙方現場人員的養護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現場人員。2、若受到人為的破壞,如甲方認定乙方有及時勸阻,甲方視情況給予補償。6、綠化養護期滿及時組織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八、乙方責任:1、提供現場養護方案,提供養護人員、養護的機械設施、養護用的肥料和藥物、用水用電。2、按照審定的方案和行業標準進行養護。3、對苗木養護出現問題的進行認定,屬於技術問題乙方無條件返工並更補苗木。4、現場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單位的制度管理,並與甲方人員協調工作。5、養護期滿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交接。

九、養護評定標準管護期定為3年,自到。管護期間苗木的所有損失,概由乙方負責。管護期具體要求為:第一年為正常的保養期:苗木成活率要求達到90%以上,並對枯死及損壞的苗木及時補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澆水、勤防治病蟲害,及時對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綠化地環境衞生及雜草髒物,保證苗木正常旺盛生長和保持環境整潔美觀。第二年要求成活率達到95%以上,管理標準以第一年相同,並對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經甲方組織檢查考評達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達到100%,管理標準以第一年相同,並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狀,苗木旺盛成長,質量符合要求。種植數與第一年初驗時相符合,若達不到要求,要管理至達標為止。

十、其他:1、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條款的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3、如遇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條款為無效。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養護管理工作並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綠化養護委託管理項目

2.合同期限

2.1養護委託期限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對養護區域驗收滿意可以再續合同。

2.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養護移交驗收合格結清所有款項後失效。

3.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3.1委託管理 公共區域及住户私家花園的綠化養護管理(詳見附件)。

1)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管理總面積約 平方米。

2) 住户私家花園面積約 平方米。

3) 每季草花更換量暫定為 平方米。

4)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景觀改造。

5) 防颱防汛時期的附加措施。

6)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樹木習性標示牌

3.2委託管理內容

公共區域:

1) 乙方負責樹木、地被、草坪和擺飾盆栽、花壇的養護,防治病蟲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綠化養護工作。

2)乙方負責草花之更換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養護。

3)乙方須為公共區域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樹木草坪種類、習性、數量或面積、現況等)。

4)乙方分 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觀改造,甲方負責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間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員的其工資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改造完成後須對各景點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潔。

6)乙方須派專人負責園區外圍雜草修剪及園區內側紅外線周界報警區域的修剪,確保園區報警系統正常運作。

7)乙方須對園區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私家花園:

1) 乙方須為每户私家花園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草坪面積、樹木種類等)。

2) 綠籬、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養護。

3) 落葉清理。

4) 病蟲害防治視蟲害發生情況而定。

5) 施肥、澆水、清理住户自行負責。

6) 乙方在進入私家花園前,須通知物業前台與住户進行確認後方可進入。

7) 乙方在進行施作前須對該户私家花園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住户確認後方可施作。

8) 乙方須對私家花園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4.委託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須遵守湯臣高爾夫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長需要定期施肥。喬灌木根據養護要求進行修剪,球類和綠籬灌木根據要求進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進行軋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綠色效果。

4.3乙方應對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節進行更換草花,保持草花種植與觀賞效果。

4.4乙方要及時對綠化區域內綠地、人行道上的野草進行清除。

4.5乙方承擔養護管理項目範圍內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長的責任。

4.6乙方應根據季節的變化合理安排檢查、養護工作,並建立健全養護管理檔案。

4.7乙方應做好涉及環境綠化內容的檢查、評選等協調組織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滿時應將養護管理的所有資料及綠地中的各類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須配置並經甲方確認並具有實踐經驗的養護管理隊伍。若甲方對操作人員的管理不滿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4.10根據上海市園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園林綠化園藝養管標準》實施養護管理,同時根據綠化養護工作需要,參照上海市園林管理局編制的滬建(91) 第363號《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程》、《園林植物保護技術規程》、《園林植物栽植技術規程》、《行道樹栽植技術規程》和《大樹移植技術規程》作為實 施依據。主要包括:

1)羣落結構合理,整體觀賞效果好;

2)植物生長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佈置精細完美;

4)草坪生長茂盛,無雜草;

5)行道樹生長健旺,有防護措施。

4.11本養護項目的質量考核標準為優良級。養護過程中,乙方除嚴格進行自檢外,應接受甲方的質量抽查和監督。對不符合驗收規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整改,並承擔返工整改的費用。

5.乙方職責

5.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 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5.2主要養護手段內容為:

5.2.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生長特點,質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5.2.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於3次,對於草花、盆栽、觀葉植物、草坪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做到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證各類植物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5.2.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等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5.2.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質樹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養分集中(特別是強修後,更應注意)。

5.2.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 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澇:旱季及新種植的植物要及時進行噴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5.2.7苗木補缺:對死亡苗木進行清除,並在原有位置補栽新的植株,對缺空處進行補種。

5.2.8綁正、扶正、培土:颱風、梅雨季節之前,以防為主,對固定綁紮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加固,遇連續下雨或暴風雨等災害性天氣應強加巡視檢查,如發生樹木倒伏影響交通或景觀的,應突擊搶修,在暴風雨過後全面檢查,樹木歪斜的,應扶正、加固,並對其根部培土。

5.2.9清衞、保潔:對各類綠地、綠帶、樹穴、花壇必須達到全日保潔,及時清理殘花、枯枝、枯葉等,做到整潔美觀。對於綠化廢棄垃圾要及時清理出園區不得堆放(垃圾處置費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養護期間,必須加強日常監督工作,防止人為因素破壞。

6.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

6.1喬灌木樹冠完整、生長旺盛、無病蟲枝、無明顯枯枝、死叉、無害蟲的蟲孵、 活蟲、無明顯介殼蟲危害,在正常情況下不黃葉、不焦葉、不卷葉,葉上無蟲糞、蟲網、灰塵等。

6.2綠籬要保持很好的長勢和整齊美觀的形象,控制高度適宜、徒長枝控制在10釐 米以下,無破損部分和缺株現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長勢茂盛、無雜草、無明顯殘葉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齊,生長良好、無明顯雜草,殘缺和積水,做到適時施肥、 定時修剪及補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應保質優美形態、生長旺盛、無明顯殘缺,徒長枝控制在10釐米以 下。

6.6綠化景觀效果顯著,無植物倒狀,植物病蟲害防治及時,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驗收

7.1考核驗收以《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為依據,最終以甲方的認可為準。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如非因人為破壞或不可抗力造成樹木、觀葉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長不良而影響景觀的,必須立即調換並承擔調換的所有費用。

8.材料的供應和設備的添置等

8.1養護管理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乙方應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8.2養護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設備,如肥料、藥劑、指定的草花、盆栽觀葉植物、草籽;車輛;水泵;電纜;園林專用機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詳見設備清單),費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須經甲方的確認後方可使用。

8.3 設備只限在本園區內使用,若需借出須經甲方同意。

8.4 若發現任何設備、設施損壞應及時修理,確保它們的正常運行,不得影響園區內的正常工作。

8.5養護期間甲方提供乙方用於存放養護設備及材料的放置間。

9.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提供日常養護電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2.1乙方須為員工配置統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園區內經營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並向甲方提交此項目總金額 %的服務費。

9.2.3非繁忙季節(冬季)乙方駐場人員須達到 人以上,確保日常養護工作的正常進行;繁忙季節(春季、夏季、秋季)則須保證駐場人數達到人。以上駐場人員安排包括駐場項目經理1名,管理人員2名,其餘為施作人員。

9.2.4基本養護時間:園區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30,其他施作時間不得有噪音產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員排班表、養護工作計劃及上月的養護工作總結,每日工作完畢後提交當日未完成的養護工作事項,一週結束前提交下週私家花園養護工作計劃。

9.2.5乙方進入私家花園施作應遵守相關規定,若因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住户投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9.2.6養護工作要求草坪覆蓋度不得少於95%,應控制病蟲害,草坪色澤正常,生長良好,無雜草。喬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經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應達到98%。

9.2.7在合同期內,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將合同清單中的苗木移動或移出,如需移動應雙方協商認可並作移動書面協議後方可移動。

9.2.8乙方應在養護進場前,熟悉現場環境,做好各項養護準備工作。

9.2.9乙方必須做好養護質量、進度控制。

9.2.10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養護管理方案組織養護,養護期滿後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養護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有關法規條例,積 極採取安全生產措施,防止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以及大樹意外傷人事故。乙方承擔因安全措施不當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9.2.12綠地區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損壞或修補,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項目方提供修復費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養護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園區的相關管理條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觀設計乙方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具體的費用及設計方案,並以市場價代為購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辭退員工須當天通知甲方,此人將不得再進入本園區,以便甲方對入園人員進行管理。

10.委託養護管理費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託養護管理費

10.1.1經雙方協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區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園綠化養護費用為 ¥ 元/月(大寫: ),即¥ _元/年 (大寫: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應於每月 日之前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次月

日前支付發票金額的全部款項( 元/月)。

10.2.2甲方應停止支付最後一個月的養護費即人民幣 元,待乙方養護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資料,經雙方驗收合格並簽收後,在 天內支付(如合同續簽,則續簽後天內付清餘款)。

11.違約責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到園區住户生活安全及養護區內的設施損壞或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若此類事件發生3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向乙方收取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擔違約金及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應支付的養護管理費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11.2因乙方養護不善造成委託管理範圍內的苗木死亡,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引 起的一切損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執行綠化養護管理,甲方有權予以指出併發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內未能整改達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並要求乙方繼續限期整改;或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收取合同年總價 %的違約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樹木加固等),但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強颱風、地震等)使樹木、花卉及草坪受損,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向對方通報。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綠地損壞,由甲方落實修復經費,乙方進行修復。

11.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此項目負責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1.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予其他公司,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2.糾紛解決方法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3.其他事項

13.1為加強現場聯繫,甲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乙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若雙方聯繫人員有變動應及時發文通知對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擔該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13.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將 院內現有綠化地管理規範,達到綠化、美化標準,根據《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把院內現有綠化地 平方米委託給乙方管理,乙方接受委託並同意按本協議完成工作內容,管理內容包括:修剪、施肥、澆水、病蟲害防治、除草等工作,協助災後急救工作。

二、養護職責:

1、樹木日常養護:澆水、鬆土、修剪、抹芽、施肥、病蟲害防治、防風、防寒。

2、地被和草坪日常養護:澆水、除草、修剪、施肥、病蟲害防治。

3、缺株補植。每年在需要種花的草坪外圍栽種花苗。

4、綠地排澇、垃圾、雜物清理。

三、養護管理中的農藥、肥料、工具由乙方提供。

四、修剪後的枝葉由乙方負責清理到指定的垃圾點。綠化地的落葉、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 。

五、具體工作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需服從甲方作息時間管理,不得在甲方轄區域喧譁,不得影響甲方工作。

六、養護標準:

1、樹木、灌木色彩豐富,生長茂盛,草坪生長健康,營造優美綠化景觀,體現設計意圖。

2、根據植物生長習性的差異,制定不同的修剪週期表,保證樹木和灌木的造型,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得少於四次。

七、甲方提供水、電等工作之便。

八、澆灌花草樹木的管道、噴頭等設施由乙方負責提供並維護。

九、環保承諾:乙方承諾在甲方場所使用的肥料、農藥、工具等用品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環保部門的環保標準。

十、安全施工:

1、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區域工作,應按機械操作流程工作。

2、乙方工作人員發生的工傷等事故一概有乙方自行處理。

十、養護費用及支付方式:

養護管理費每年 元。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 十一、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屆時如果雙方都沒有提出終止和修改,即視為有效期自行延續一年,至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經辦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內容執行完畢時效力自行終止。

十三、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4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養護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標準:

1、地址:××澄碧湖北區

2、養護總面積:220xx平方米。植物品種、數量:以《澄碧湖大廈室外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測量報告》中的品種數量為準。

第二條:綠化養護期限和養護標準:

1、本綠化養護項目自20xx年5月20日開始到20xx年5月19日止共兩年。

2、養護標準: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項養護指標達到《江西省城市綠地養護定額》規定的一級養護標準。

第三條:綠化養護費用:

1、兩年綠化管護費為工程苗木費(苗木費以審計部門審核苗木種植工程造價中的苗木價款為準)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對乙方的養護工作進行檢查評定,經評定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甲方應在評定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當期的養護費。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

2、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4、甲方在養護區內給乙方提供適當面積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綠化養護設備和材料。

第五條:雙方責任:

1、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 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在適合種植樹木的季節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

2、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因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3、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4、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5、按設計要求在花壇中擺放的應季時花在過季凋謝後,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數量等)重新更換花壇時花,更換花卉的費用由甲方另行結算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認為不合格的人員。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人員工間休息。

第七條: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5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養護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標準:

1、地址:_澄碧湖北區

2、養護總面積:220_平方米。植物品種、數量:以《澄碧湖大廈室外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測量報告》中的品種數量為準。

第二條:綠化養護期限和養護標準:

1、本綠化養護項目自20_年5月20日開始到20_年5月19日止共兩年。

2、養護標準: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項養護指標達到《江西省城市綠地養護定額》規定的一級養護標準。

第三條:綠化養護費用:

1、兩年綠化管護費為工程苗木費(苗木費以審計部門審核苗木種植工程造價中的苗木價款為準)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對乙方的養護工作進行檢查評定,經評定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甲方應在評定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當期的養護費。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

2、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4、甲方在養護區內給乙方提供適當面積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綠化養護設備和材料。

第五條:雙方責任:

1、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在適合種植樹木的季節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

2、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因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3、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4、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5、按設計要求在花壇中擺放的應季時花在過季凋謝後,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數量等)重新更換花壇時花,更換花卉的費用由甲方另行結算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認為不合格的人員。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人員工間休息。

第七條: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6

(下稱甲方)為了更好地將學校的園林綠化水平提高一個新的台階,同意將學校所屬綠地委託給(下稱乙方)進行養護管理。乙方將盡心依照綠地植物生長規律,將負責學校綠地的樹木、花灌木、綠籬、色塊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蟲害雜草防治、修補等工作,達到約定養護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約定報酬。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作範圍:乙方負責甲方所屬綠地的樹木、花灌木、綠籬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蟲害雜草防治、修補等工作,面積為m2。苗木名稱、數目、長勢等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二、養護標準:

一) 喬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枝葉正常,無枯枝殘葉;

2) 充分考慮樹木與環境的關係,依據樹齡及生長勢強弱進行修剪;

3) 及時剪去幹枯枝葉和病枝;

4) 適時灌溉、施肥,對高齡樹木進行復壯;

5) 及時補植,力求苗木、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二) 花灌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無枯枝殘葉;

2) 造型美觀,與環境協調;花灌木可適時開花,及時修剪殘花敗葉;

3) 根據生長及開花特性進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時防除雜草;

5) 及時補植,力求種類、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三) 綠籬、色塊養護管理標準

1) 修剪應使輪廓清楚,線條整齊,每年整形修剪不少於2次;

2) 修剪後殘留的枝葉應及時清除乾淨;

3) 適時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蟲害及雜草。

四) 草坪養護管理標準

1) 根據立地條件和草坪的功能進行養護管理;

2) 草坪草生長旺盛,生機勃勃,整齊雅觀,覆蓋率達≥90%,雜草率≤5%,綠期240天以上,無明顯坑窪積水,裸露地及時補植/補種;

3) 根據不同草種的特性和觀賞效果、使用方向,進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邊緣整齊;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數因草坪草種類、季節、環境等因素而定,切實遵守“1/3”原則;

5) 草坪灌溉應適時、適量,務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時期、施肥量應根據草坪草的生長狀況而定,施肥必須均勻,顆粒型追肥應及時灌水;

7) 及時進行病蟲害防治,清除雜草;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就近免費提供庫房和休息室各一間及水源、電源等設施;

2) 及時向乙方支付養護管理報酬;

3) 監督檢查、驗收綠地養護管理質量;

4) 協助乙方維持施工秩序,儘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養護管理質量標準,確保質量;

2) 養護期內屬於乙方材料、技術的引起質量問題,應儘快無償修復;

3) 應教育所屬員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 文明施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5) 及時、準確地獲得應收款項。

五、 報酬數目和支付方式

1) 簽署合同時,雙方確認綠地現有苗木和草坪的種類、數量、生長狀況,計費以草坪面積 m2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整)計費,合計人民幣元整;

2) 簽署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即人民幣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準備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款項3個工作日內進入養護管理工作崗位;

4) 以後每個季度最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個季度養護管理費用,金額分別為合同總金額的30%、35%;

5) 養護管理期限滿一年後一週內,甲方認可乙方養護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則一次性付清餘款;

6) 乙方及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六、 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有其他綠化改造或施工項目,費用另計。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己方義務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較大返工、窩工的,應補償乙方因此支付的相應費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窩工,每日損失按合同總造價的0.1%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2) 乙方養護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的,乙方應自行返工,並自行承擔為此支付的費用。

八、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無法 達成協議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

九、 本合同由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字生效;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的現 場簽證單為本合同附加條款,同樣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7

一、工作範圍:乙方負責甲方所屬綠地的樹木、花灌木、綠籬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蟲害雜草防治、修補等工作,面積為m2。苗木名稱、數目、長勢等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二、養護標準:

一) 喬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枝葉正常,無枯枝殘葉;

2) 充分考慮樹木與環境的關係,依據樹齡及生長勢強弱進行修剪;

3) 及時剪去幹枯枝葉和病枝;

4) 適時灌溉、施肥,對高齡樹木進行復壯;

5) 及時補植,力求苗木、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二) 花灌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無枯枝殘葉;

2) 造型美觀,與環境協調;花灌木可適時開花,及時修剪殘花敗葉;

3) 根據生長及開花特性進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時防除雜草;

5) 及時補植,力求種類、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三) 綠籬、色塊養護管理標準

1) 修剪應使輪廓清楚,線條整齊,每年整形修剪不少於2次;

2) 修剪後殘留的枝葉應及時清除乾淨;

3) 適時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蟲害及雜草。

四) 草坪養護管理標準

1) 根據立地條件和草坪的功能進行養護管理;

2) 草坪草生長旺盛,生機勃勃,整齊雅觀,覆蓋率達≥90%,雜草率≤5%,綠期240天以上,無明顯坑窪積水,裸露地及時補植/補種;

3) 根據不同草種的特性和觀賞效果、使用方向,進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邊緣整齊;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數因草坪草種類、季節、環境等因素而定,切實遵守“1/3”原則;

5) 草坪灌溉應適時、適量,務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時期、施肥量應根據草坪草的生長狀況而定,施肥必須均勻,顆粒型追肥應及時灌水;

7) 及時進行病蟲害防治,清除雜草;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就近免費提供庫房和休息室各一間及水源、電源等設施;

2) 及時向乙方支付養護管理報酬;

3) 監督檢查、驗收綠地養護管理質量;

4) 協助乙方維持施工秩序,儘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養護管理質量標準,確保質量;

2) 養護期內屬於乙方材料、技術的引起質量問題,應儘快無償修復;

3) 應教育所屬員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 文明施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5) 及時、準確地獲得應收款項。

五、 報酬數目和支付方式

1) 簽署合同時,雙方確認綠地現有苗木和草坪的種類、數量、生長狀況,計費以草坪面積 m2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整)計費,合計人民幣元整;

2) 簽署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即人民幣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準備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款項3個工作日內進入養護管理工作崗位;

4) 以後每個季度最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個季度養護管理費用,金額分別為合同總金額的30%、35%;

5) 養護管理期限滿一年後一週內,甲方認可乙方養護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則一次性付清餘款;

6) 乙方及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六、 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有其他綠化改造或施工項目,費用另計。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己方義務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較大返工、窩工的,應補償乙方因此支付的相應費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窩工,每日損失按合同總造價的0.1%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2) 乙方養護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的,乙方應自行返工,並自行承擔為此支付的費用。

八、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無法 達成協議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

九、 本合同由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字生效;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的現 場簽證單為本合同附加條款,同樣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現場代表: 現場代表: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養護管理工作並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綠化養護委託管理項目

2.合同期限

2.1養護委託期限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對養護區域驗收滿意可以再續合同。

2.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養護移交驗收合格結清所有款項後失效。

3.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3.1委託管理 公共區域及住户私家花園的綠化養護管理(詳見附件)。

1)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管理總面積約 平方米。

2) 住户私家花園面積約 平方米。

3) 每季草花更換量暫定為 平方米。

4)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景觀改造。

5) 防颱防汛時期的附加措施。

6)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樹木習性標示牌

3.2委託管理內容

公共區域:

1) 乙方負責樹木、地被、草坪和擺飾盆栽、花壇的養護,防治病蟲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綠化養護工作。

2)乙方負責草花之更換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養護。

3)乙方須為公共區域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樹木草坪種類、習性、數量或面積、現況等)。

4)乙方分 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觀改造,甲方負責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間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員的其工資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改造完成後須對各景點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潔。

6)乙方須派專人負責園區外圍雜草修剪及園區內側紅外線周界報警區域的修剪,確保園區報警系統正常運作。

7)乙方須對園區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私家花園:

1) 乙方須為每户私家花園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草坪面積、樹木種類等)。

2) 綠籬、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養護。

3) 落葉清理。

4) 病蟲害防治視蟲害發生情況而定。

5) 施肥、澆水、清理住户自行負責。

6) 乙方在進入私家花園前,須通知物業前台與住户進行確認後方可進入。

7) 乙方在進行施作前須對該户私家花園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住户確認後方可施作。

8) 乙方須對私家花園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4.委託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須遵守湯臣高爾夫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長需要定期施肥。喬灌木根據養護要求進行修剪,球類和綠籬灌木根據要求進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進行軋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綠色效果。

4.3乙方應對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節進行更換草花,保持草花種植與觀賞效果。

4.4乙方要及時對綠化區域內綠地、人行道上的野草進行清除。

4.5乙方承擔養護管理項目範圍內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長的責任。

4.6乙方應根據季節的變化合理安排檢查、養護工作,並建立健全養護管理檔案。

4.7乙方應做好涉及環境綠化內容的檢查、評選等協調組織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滿時應將養護管理的所有資料及綠地中的各類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須配置並經甲方確認並具有實踐經驗的養護管理隊伍。若甲方對操作人員的管理不滿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4.10根據上海市園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園林綠化園藝養管標準》實施養護管理,同時根據綠化養護工作需要,參照上海市園林管理局編制的滬建(91) 第363號《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程》、《園林植物保護技術規程》、《園林植物栽植技術規程》、《行道樹栽植技術規程》和《大樹移植技術規程》作為實 施依據。主要包括:

1)羣落結構合理,整體觀賞效果好;

2)植物生長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佈置精細完美;

4)草坪生長茂盛,無雜草;

5)行道樹生長健旺,有防護措施。

4.11本養護項目的質量考核標準為優良級。養護過程中,乙方除嚴格進行自檢外,應接受甲方的質量抽查和監督。對不符合驗收規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整改,並承擔返工整改的費用。

5.乙方職責

5.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 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5.2主要養護手段內容為:

5.2.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生長特點,質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5.2.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於3次,對於草花、盆栽、觀葉植物、草坪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做到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證各類植物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5.2.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等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5.2.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質樹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養分集中(特別是強修後,更應注意)。

5.2.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 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澇:旱季及新種植的植物要及時進行噴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5.2.7苗木補缺:對死亡苗木進行清除,並在原有位置補栽新的植株,對缺空處進行補種。

5.2.8綁正、扶正、培土:颱風、梅雨季節之前,以防為主,對固定綁紮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加固,遇連續下雨或暴風雨等災害性天氣應強加巡視檢查,如發生樹木倒伏影響交通或景觀的,應突擊搶修,在暴風雨過後全面檢查,樹木歪斜的,應扶正、加固,並對其根部培土。

5.2.9清衞、保潔:對各類綠地、綠帶、樹穴、花壇必須達到全日保潔,及時清理殘花、枯枝、枯葉等,做到整潔美觀。對於綠化廢棄垃圾要及時清理出園區不得堆放(垃圾處置費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養護期間,必須加強日常監督工作,防止人為因素破壞。

6.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

6.1喬灌木樹冠完整、生長旺盛、無病蟲枝、無明顯枯枝、死叉、無害蟲的蟲孵、 活蟲、無明顯介殼蟲危害,在正常情況下不黃葉、不焦葉、不卷葉,葉上無蟲糞、蟲網、灰塵等。

6.2綠籬要保持很好的長勢和整齊美觀的形象,控制高度適宜、徒長枝控制在10釐 米以下,無破損部分和缺株現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長勢茂盛、無雜草、無明顯殘葉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齊,生長良好、無明顯雜草,殘缺和積水,做到適時施肥、 定時修剪及補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應保質優美形態、生長旺盛、無明顯殘缺,徒長枝控制在10釐米以 下。

6.6綠化景觀效果顯著,無植物倒狀,植物病蟲害防治及時,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驗收

7.1考核驗收以《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為依據,最終以甲方的認可為準。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如非因人為破壞或不可抗力造成樹木、觀葉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長不良而影響景觀的,必須立即調換並承擔調換的所有費用。

8.材料的供應和設備的添置等

8.1養護管理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乙方應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8.2養護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設備,如肥料、藥劑、指定的草花、盆栽觀葉植物、草籽;車輛;水泵;電纜;園林專用機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詳見設備清單),費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須經甲方的確認後方可使用。

8.3 設備只限在本園區內使用,若需借出須經甲方同意。

8.4 若發現任何設備、設施損壞應及時修理,確保它們的正常運行,不得影響園區內的正常工作。

8.5養護期間甲方提供乙方用於存放養護設備及材料的放置間。

9.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提供日常養護電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2.1乙方須為員工配置統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園區內經營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並向甲方提交此項目總金額 %的服務費。

9.2.3非繁忙季節(冬季)乙方駐場人員須達到 人以上,確保日常養護工作的正常進行;繁忙季節(春季、夏季、秋季)則須保證駐場人數達到人。以上駐場人員安排包括駐場項目經理1名,管理人員2名,其餘為施作人員。

9.2.4基本養護時間:園區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30,其他施作時間不得有噪音產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員排班表、養護工作計劃及上月的養護工作總結,每日工作完畢後提交當日未完成的養護工作事項,一週結束前提交下週私家花園養護工作計劃。

9.2.5乙方進入私家花園施作應遵守相關規定,若因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住户投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9.2.6養護工作要求草坪覆蓋度不得少於95%,應控制病蟲害,草坪色澤正常,生長良好,無雜草。喬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經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應達到98%。

9.2.7在合同期內,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將合同清單中的苗木移動或移出,如需移動應雙方協商認可並作移動書面協議後方可移動。

9.2.8乙方應在養護進場前,熟悉現場環境,做好各項養護準備工作。

9.2.9乙方必須做好養護質量、進度控制。

9.2.10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養護管理方案組織養護,養護期滿後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養護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有關法規條例,積 極採取安全生產措施,防止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以及大樹意外傷人事故。乙方承擔因安全措施不當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9.2.12綠地區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損壞或修補,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項目方提供修復費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養護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園區的相關管理條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觀設計乙方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具體的費用及設計方案,並以市場價代為購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辭退員工須當天通知甲方,此人將不得再進入本園區,以便甲方對入園人員進行管理。

10.委託養護管理費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託養護管理費

10.1.1經雙方協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區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園綠化養護費用為 ¥ 元/月(大寫: ),即¥ _元/年 (大寫: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應於每月 日之前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次月

日前支付發票金額的全部款項( 元/月)。

10.2.2甲方應停止支付最後一個月的養護費即人民幣 元,待乙方養護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資料,經雙方驗收合格並簽收後,在 天內支付(如合同續簽,則續簽後天內付清餘款)。

11.違約責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到園區住户生活安全及養護區內的設施損壞或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若此類事件發生3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向乙方收取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擔違約金及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應支付的養護管理費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11.2因乙方養護不善造成委託管理範圍內的苗木死亡,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引 起的一切損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執行綠化養護管理,甲方有權予以指出併發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內未能整改達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並要求乙方繼續限期整改;或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收取合同年總價 %的違約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樹木加固等),但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強颱風、地震等)使樹木、花卉及草坪受損,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向對方通報。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綠地損壞,由甲方落實修復經費,乙方進行修復。

11.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此項目負責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1.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予其他公司,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2.糾紛解決方法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3.其他事項

13.1為加強現場聯繫,甲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乙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若雙方聯繫人員有變動應及時發文通知對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擔該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13.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9

一、工作範圍:乙方負責甲方所屬綠地的樹木、花灌木、綠籬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蟲害雜草防治、修補等工作,面積為 m2。苗木名稱、數目、長勢等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二、養護標準:

一) 喬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枝葉正常,無枯枝殘葉;

2) 充分考慮樹木與環境的關係,依據樹齡及生長勢強弱進行修剪;

3) 及時剪去幹枯枝葉和病枝;

4) 適時灌溉、施肥,對高齡樹木進行復壯;

5) 及時補植,力求苗木、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二) 花灌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無枯枝殘葉;

2) 造型美觀,與環境協調;花灌木可適時開花,及時修剪殘花敗葉;

3) 根據生長及開花特性進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時防除雜草;

5) 及時補植,力求種類、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三) 綠籬、色塊養護管理標準

1) 修剪應使輪廓清楚,線條整齊,每年整形修剪不少於2次;

2) 修剪後殘留的枝葉應及時清除乾淨;

3) 適時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蟲害及雜草。

四) 草坪養護管理標準

1) 根據立地條件和草坪的功能進行養護管理;

2) 草坪草生長旺盛,生機勃勃,整齊雅觀,覆蓋率達≥90%,雜草率≤5%,綠期240天以上,無明顯坑窪積水,裸露地及時補植/補種;

3) 根據不同草種的特性和觀賞效果、使用方向,進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邊緣整齊;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數因草坪草種類、季節、環境等因素而定,切實遵守“1/3”原則;

5) 草坪灌溉應適時、適量,務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時期、施肥量應根據草坪草的生長狀況而定,施肥必須均勻,顆粒型追肥應及時灌水;

7) 及時進行病蟲害防治,清除雜草;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就近免費提供庫房和休息室各一間及水源、電源等設施;

2) 及時向乙方支付養護管理報酬;

3) 監督檢查、驗收綠地養護管理質量;

4) 協助乙方維持施工秩序,儘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養護管理質量標準,確保質量;

2) 養護期內屬於乙方材料、技術的引起質量問題,應儘快無償修復;

3) 應教育所屬員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 文明施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5) 及時、準確地獲得應收款項。

五、 報酬數目和支付方式

1) 簽署合同時,雙方確認綠地現有苗木和草坪的種類、數量、生長狀況,計費以草坪面積 m2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整)計費,合計人民幣 元整;

2) 簽署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即人民幣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準備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款項3個工作日內進入養護管理工作崗位;

4) 以後每個季度最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個季度養護管理費用,金額分別為合同總金額的30%、35%;

5) 養護管理期限滿一年後一週內,甲方認可乙方養護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則一次性付清餘款;

6) 乙方及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六、 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有其他綠化改造或施工項目,費用另計。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己方義務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 成較大返工、窩工的,應補償乙方因此支付的相應費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窩工,每日損失按合同總造價的0.1%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2) 乙方養護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的,乙方應自行返工,並自行承擔為此支付的費用。

八、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無法 達成協議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

九、 本合同由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字生效;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的現 場簽證單為本合同附加條款,同樣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現場代表: 現場代表: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養護管理工作並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綠化養護委託管理項目

2.合同期限

2.1養護委託期限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對養護區域驗收滿意可以再續合同。

2.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養護移交驗收合格結清所有款項後失效。

3.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3.1委託管理 公共區域及住户私家花園的綠化養護管理(詳見附件)。

1)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管理總面積約 平方米。

2) 住户私家花園面積約 平方米。

3) 每季草花更換量暫定為 平方米。

4)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景觀改造。

5) 防颱防汛時期的附加措施。

6)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樹木習性標示牌

3.2委託管理內容

公共區域:

1) 乙方負責樹木、地被、草坪和擺飾盆栽、花壇的養護,防治病蟲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綠化養護工作。

2)乙方負責草花之更換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養護。

3)乙方須為公共區域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樹木草坪種類、習性、數量或面積、現況等)。

4)乙方分 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觀改造,甲方負責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間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員的其工資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改造完成後須對各景點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潔。

6)乙方須派專人負責園區外圍雜草修剪及園區內側紅外線周界報警區域的修剪,確保園區報警系統正常運作。

7)乙方須對園區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私家花園:

1) 乙方須為每户私家花園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草坪面積、樹木種類等)。

2) 綠籬、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養護。

3) 落葉清理。

4) 病蟲害防治視蟲害發生情況而定。

5) 施肥、澆水、清理住户自行負責。

6) 乙方在進入私家花園前,須通知物業前台與住户進行確認後方可進入。

7) 乙方在進行施作前須對該户私家花園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住户確認後方可施作。

8) 乙方須對私家花園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4.委託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須遵守湯臣高爾夫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長需要定期施肥。喬灌木根據養護要求進行修剪,球類和綠籬灌木根 據要求進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進行軋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綠色效果。

4.3乙方應對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節進行更換草花,保持草花種植與觀賞效果。

4.4乙方要及時對綠化區域內綠地、人行道上的野草進行清除。

4.5乙方承擔養護管理項目範圍內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長的責任。

4.6乙方應根據季節的變化合理安排檢查、養護工作,並建立健全養護管理檔案。

4.7乙方應做好涉及環境綠化內容的檢查、評選等協調組織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滿時應將養護管理的所有資料及綠地中的各類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須配置並經甲方確認並具有實踐經驗的養護管理隊伍。若甲方對操作人員的管理不滿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4.10根據上海市園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園林綠化園藝養管標準》實施養 護管理,同時根據綠化養護工作需要,參照上海市園林管理局編制的滬建(91) 第363號《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程》、《園林植物保護技術規程》、《園林植 物栽植技術規程》、《行道樹栽植技術規程》和《大樹移植技術規程》作為實 施依據。主要包括:

1)羣落結構合理,整體觀賞效果好;

2)植物生長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佈置精細完美;

4)草坪生長茂盛,無雜草;

5)行道樹生長健旺,有防護措施。

4.11本養護項目的質量考核標準為優良級。養護過程中,乙方除嚴格進行自檢外,應接受甲方的質量抽查和監督。對不符合驗收規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整改,並承擔返工整改的費用。

5.乙方職責

5.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 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5.2主要養護手段內容為:

5.2.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生長特點,質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5.2.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於3 次,對於草花、盆栽、觀葉植物、草坪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做到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證各類植物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5.2.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等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5.2.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質樹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養分集中(特別是強修後,更應注意)。

5.2.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 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澇:旱季及新種植的植物要及時進行噴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5.2.7苗木補缺:對死亡苗木進行清除,並在原有位置補栽新的植株,對缺空處進行補種。

5.2.8綁正、扶正、培土:颱風、梅雨季節之前,以防為主,對固定綁紮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加固,遇連續下雨或暴風雨等災害性天氣應強加巡視檢查,如發生樹木倒伏影響交通或景觀的,應突擊搶修,在暴風雨過後全面檢查,樹木歪斜的,應扶正、加固,並對其根部培土。

5.2.9清衞、保潔:對各類綠地、綠帶、樹穴、花壇必須達到全日保潔,及時清理 殘花、枯枝、枯葉等,做到整潔美觀。對於綠化廢棄垃圾要及時清理出園區不得堆放(垃圾處置費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養護期間,必須加強日常監督工作,防止人為因素破壞。

6.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

6.1喬灌木樹冠完整、生長旺盛、無病蟲枝、無明顯枯枝、死叉、無害蟲的蟲孵、 活蟲、無明顯介殼蟲危害,在正常情況下不黃葉、不焦葉、不卷葉,葉上無蟲 糞、蟲網、灰塵等。

6.2綠籬要保持很好的長勢和整齊美觀的形象,控制高度適宜、徒長枝控制在10釐 米以下,無破損部分和缺株現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長勢茂盛、無雜草、無明顯殘葉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齊,生長良好、無明顯雜草,殘缺和積水,做到適時施肥、 定時修剪及補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應保質優美形態、生長旺盛、無明顯殘缺,徒長枝控制在10釐米以 下。

6.6綠化景觀效果顯著,無植物倒狀,植物病蟲害防治及時,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驗收

7.1考核驗收以《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為依據,最終以甲方的認可為準。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如非因人為破壞或不可抗力造成樹木、觀葉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長不良而影響景觀的,必須立即調換並承擔調換的所有費用。

8.材料的供應和設備的添置等

8.1養護管理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乙方應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8.2養護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設備,如肥料、藥劑、指定的草花、盆栽觀葉植物、 草籽;車輛;水泵;電纜;園林專用機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詳見設備清單),費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須經甲方的確認後方可使用。

8.3 設備只限在本園區內使用,若需借出須經甲方同意。

8.4 若發現任何設備、設施損壞應及時修理,確保它們的正常運行,不得影響園區內的正常工作。

8.5養護期間甲方提供乙方用於存放養護設備及材料的放置間。

9.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提供日常養護電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2.1乙方須為員工配置統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園區內經營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並向甲方提交此項目總金額 %的服務費。

9.2.3非繁忙季節(冬季)乙方駐場人員須達到 人以上,確保日常養護工作的正常進行;繁忙季節(春季、夏季、秋季)則須保證駐場人數達到 人。以上駐場人員安排包括駐場項目經理1名,管理人員2名,其餘為施作人員。

9.2.4基本養護時間:園區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 18:30,其他施作時間不得有噪音產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員排班表、養護工作計劃及上月的養護工作總結,每日工作完畢後提交當日未完成的養護工作事項,一週結束前提交下週私家花園養護工作計劃。

9.2.5乙方進入私家花園施作應遵守相關規定,若因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住户投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9.2.6養護工作要求草坪覆蓋度不得少於95%,應控制病蟲害,草坪色澤正常,生長良好,無雜草。喬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經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應達到98%。

9.2.7在合同期內,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將合同清單中的苗木移動或移出,如需移動應雙方協商認可並作移動書面協議後方可移動。

9.2.8乙方應在養護進場前,熟悉現場環境,做好各項養護準備工作。

9.2.9乙方必須做好養護質量、進度控制。

9.2.10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養護管理方案組織養護,養護期滿後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養護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有關法規條例,積 極採取安全生產措施,防止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以及大樹意外傷人 事故。乙方承擔因安全措施不當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9.2.12綠地區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損壞或修補,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項目方提供修復費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養護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園區的相關管理條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觀設計乙方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具體的費用及設計方案,並以市場價代為購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辭退員工須當天通知甲方,此人將不得再進入本園區,以便甲方對入園人員進行管理。

10.委託養護管理費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託養護管理費

10.1.1經雙方協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區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園綠化養護費用為 ¥ 元/月(大寫: ),即¥ _元/年 (大寫: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應於每月 日之前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次月

日前支付發票金額的全部款項( 元/月)。

10.2.2甲方應停止支付最後一個月的養護費即人民幣 元,待乙方養護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資料,經雙方驗收合格並簽收後,在 天內支付(如合同續簽,則續簽後 天內付清餘款)。

11.違約責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到園區住户生活安全及養護區內的設施損壞或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若此類事件發生3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向乙方收取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擔違約金及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應支付的養護管理費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11.2因乙方養護不善造成委託管理範圍內的苗木死亡,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引 起的一切損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執行綠化養護管理,甲方有權予以指出併發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內未能整改達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 ,並要求乙方繼續限期整改;或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收取合同年總價 %的違約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樹木加固等),但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強颱風、地震等)使樹木、花卉及草坪受損,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向對方通報。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綠地損壞,由甲方落實修復經費,乙方進行修復。

11.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此項目負責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1.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予其他公司,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2.糾紛解決方法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3.其他事項

13.1為加強現場聯繫,甲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乙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若雙方聯繫人員有變動應及時發文通知對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擔該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13.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11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美化小區綠化環境,做好綠化養護管理工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___金山豪景___區內綠化養護工作委託乙方負責管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制定以下協議:

一、養護範圍:

二、綠化養護內容:

包括苗木修剪、除草、淋水、抗台、抗澇、施肥、植物病蟲害防治、防寒、死亡苗木的補種、綠地保潔、綠化垃圾清運等日常工作。

三、養護費用:

每年養護服務費用為:__壹仟貳佰__元整( ¥1200 元),其中包含人工費、材料費、綠化垃圾清運費、使用工具等養護工作所有費用。

四、養護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養護保證金: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繳交承包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六、養護管理工作的質量和要求:

綠化養護標準:參照國家住建部頒佈的<<城市園林綠化養護工作質量標準>>中一級標準執行(詳見附件一)。

七、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定量完成本合同內所涉及到的服務,有權對乙方不符合合同規範的操作和質量進行監督指導,並要求限期整改。如無改進,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處理。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的綠化養護人員數量、技能等進行檢查和評估。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使用的肥料、藥物的品質和數量。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一間倉庫庫房,但僅限乙方存放養護設備和工具。

5、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日常養護工作所需的水和電,但乙方不得浪費使用。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但乙方應及時負責自費清運。

7、甲方應提醒自己員工遵守乙方設置的園林警告提示,共同保護綠化現場。

8、甲方有責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務費。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派1名主管負責日常工作安排並每月向甲方彙報工作計劃和結果。

2、乙方自行承擔養護期間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藥物及等發生的費用。

3、因乙方管養不善所引起的苗木損毀應自行修補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

4、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包括社保醫保等規定手續的辦理),承擔乙方工作人員在園區內違規違法行為的全部責任。

5、乙方綠化養護人員應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經培訓後着統一着裝,佩戴工作牌文明上崗。乙方應將養護工作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資料呈交甲方。

6、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有權取得合同規定的服務報酬。

7、因自然災害及非乙方管養不善或操作失誤因素所引起的園林苗木損毀,乙方應該協助補植,因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8、綠化養護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後,乙方應在約定期限內改正。

9、乙方負責綠化帶內的保潔和垃圾清理及集中堆放工作,並自費負責及時清運出小區。

10、乙方應建立

11、乙方為保護綠化現場免遭意外,經甲方同意可設置一些警示標識。

12、愛護服務區域內的的公共設施、設備。

13、乙方保潔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應予其解除勞動關係:

①嚴重違反甲方公司規章制度和保密原則;

②以任何形式佔用甲方或小區業主的物品;

八、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甲方對乙方上月的工作量進行驗收確認,甲方在確認乙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量後,甲方應在每月15號前,憑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額正式發票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上月的綠化承包費,如乙方未能按時提供發票或未按時完成合同約定工作量,則付款時間相應順延。

九、違約責任:

1、每月10日前,甲方根據工作檢查情況填寫《對承包公司工作檢查記錄表》,檢查合

2、每月甲方另行隨機安排對乙方的日常工作檢查,如檢查情況不達標,甲方可開出整改通知單,乙方應按通知要求內容整改。如一個月期限內整改通知單達二次以上或未能按時整改到位,甲方有權扣除當月養護費的5%以上,並由乙方承擔全部整改費用。

3、連續兩月達四次/月以上,或乙方當月受有效投訴累計達到小區業户總數的1%時,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權扣除相應比例的當月承包費用,直至有權終止本合同而無需任何經濟補償。

4、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養護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

5、任何一方無故單方終止合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一個月養護費做為補償。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

3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其他約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約的,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甲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合約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3、本合同約定的養護工程嚴禁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十一、雙方在合同期間必須認真履行,未盡事宜,需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1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在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20xx-20xx年度

第一章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基本情況

第一條 委託管理類型:惠州市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

第二條 委託管理內容與標準:20xx-20xx年度惠州市惠城區園林 綠化養護管理項目第十八標段(具體範圍按招標書)。管理 標準為一級養護。

第二章 委託事項

第三條 甲方將20xx-20xx年度惠州市惠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項 目第十八標段委託由乙方管理,養護具體要求按《惠州市園

林綠化養護管理規範》和《惠州市惠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 檢查驗收辦法》。

第三章 委託養護管理期限

第四條 委託養護管理期限為貳年,時間按照委託單位與園林局簽定 合同為準。

第四章 付款方式

第五條 乙方每月根據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檢查驗收統計表,取得當月 養護經費現金。

第六條 乙方支付中標價的5%作為管理費給甲方,按每月管理費用 的5%支付。工程所產生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負責,乙方取得現金時

給甲方開具收據。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應根據《惠州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規範》和《惠州市惠 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檢查驗收辦法》做好養護監督管理工 作。

(二) 甲方收到養護款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收款。

(三) 乙方養護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養護工作安排。

(四) 在養護期間與園林管理局有關單位需蓋章簽字,甲 方應積極配合,並及時知會乙方。

(五) 甲方支付給業主的中標保證金,由乙方代支,如乙方在合同 期間無違約行為發生的,期滿後退回乙方。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 根據《惠州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規範》和《惠州市惠城區園 林綠化養護管理檢查驗收辦法》嚴格要求做好管理養護工 作。

(二) 接受園林局管理科的監督和指導。

(三) 合理安排綠地養護管理工作。

(四)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質量技術問題,安全隱患事故,意外事 故,勞資福利等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 根據《惠州市惠城區園林綠化養護工程承包合同》嚴格執行, 積極配合園林局管理科工作。

(六) 合同養護期間,如養護管理工作原因,導致園林局終止合同, 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 養護期間,所有需交納税金、支出經費(行政及工程技術人 員工資、資金、勞保福利、行政費用、生產工人的工資、福 利、保險、農藥、肥料、水費、工具費、苗木補植費、材料 費、機械費、油費、設施維護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章 違約責任與獎罰

第九條 甲方違反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 甲方在一定期間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 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件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以委託單位與園林局簽定的合同生效為基礎,並自 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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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委託合同 篇13

(下稱甲方)為了更好地將學校的園林綠化水平提高一個新的台階,同意將學校所屬綠地委託給 (下稱乙方)進行養護管理。乙方將盡心依照綠地植物生長規律,將負責學校綠地的樹木、花灌木、綠籬、色塊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蟲害雜草防治、修補等工作,達到約定養護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約定報酬。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作範圍:乙方負責甲方所屬綠地的樹木、花灌木、綠籬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蟲害雜草防治、修補等工作,面積為 m2。苗木名稱、數目、長勢等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二、養護標準:

一) 喬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枝葉正常,無枯枝殘葉;

2) 充分考慮樹木與環境的關係,依據樹齡及生長勢強弱進行修剪;

3) 及時剪去幹枯枝葉和病枝;

4) 適時灌溉、施肥,對高齡樹木進行復壯;

5) 及時補植,力求苗木、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二) 花灌木養護管理標準

1) 生長勢正常,無枯枝殘葉;

2) 造型美觀,與環境協調;花灌木可適時開花,及時修剪殘花敗葉;

3) 根據生長及開花特性進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時防除雜草;

5) 及時補植,力求種類、規格等與原有的接近;

6) 病蟲害防治,以防為主,精心管理,早發現早處理。

三) 綠籬、色塊養護管理標準

1) 修剪應使輪廓清楚,線條整齊,每年整形修剪不少於2次;

2) 修剪後殘留的枝葉應及時清除乾淨;

3) 適時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蟲害及雜草。

四) 草坪養護管理標準

1) 根據立地條件和草坪的功能進行養護管理;

2) 草坪草生長旺盛,生機勃勃,整齊雅觀,覆蓋率達≥90%,雜草率≤5%,綠期240天以上,無明顯坑窪積水,裸露地及時補植/補種;

3) 根據不同草種的特性和觀賞效果、使用方向,進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邊緣整齊;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數因草坪草種類、季節、環境等因素而定,切實遵守“1/3”原則;

5) 草坪灌溉應適時、適量,務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時期、施肥量應根據草坪草的生長狀況而定,施肥必須均勻,顆粒型追肥應及時灌水;

7) 及時進行病蟲害防治,清除雜草;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就近免費提供庫房和休息室各一間及水源、電源等設施;

2) 及時向乙方支付養護管理報酬;

3) 監督檢查、驗收綠地養護管理質量;

4) 協助乙方維持施工秩序,儘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養護管理質量標準,確保質量;

2) 養護期內屬於乙方材料、技術的引起質量問題,應儘快無償修復;

3) 應教育所屬員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 文明施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5) 及時、準確地獲得應收款項。

五、 報酬數目和支付方式

1) 簽署合同時,雙方確認綠地現有苗木和草坪的種類、數量、生長狀況,計費以草坪面積 m2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整)計費,合計人民幣 元整;

2) 簽署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即人民幣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準備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款項3個工作日內進入養護管理工作崗位;

4) 以後每個季度最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個季度養護管理費用,金額分別為合同總金額的30%、35%;

5) 養護管理期限滿一年後一週內,甲方認可乙方養護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則一次性付清餘款;

6) 乙方及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六、 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有其他綠化改造或施工項目,費用另計。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己方義務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 成較大返工、窩工的,應補償乙方因此支付的相應費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窩工,每日損失按合同總造價的0.1%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2) 乙方養護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的,乙方應自行返工,並自行承擔為此支付的費用。

八、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無法 達成協議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

九、 本合同由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字生效;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的現 場簽證單為本合同附加條款,同樣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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