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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合同書(精選18篇)

託管合同書(精選18篇)

託管合同書 篇1

甲乙雙方就乙方的檔案託管問題,簽訂本協議。

託管合同書(精選18篇)

一、乙方自願將檔案委託甲方保管。

二、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一)、甲方單純保管乙方要求託管的檔案,除此之外沒有任何人事關係代理的內容,要妥善保管乙方的檔案,及時將增加的材料歸檔。

(二)、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在規定許可的範圍內,協助乙方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定。

(三)、人事政策諮詢。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二)、根據粵價[] 194號文收費標準,乙方應每半年向甲方繳交託管人事檔案費用。

(三)、若是以單位的名義委託保管檔案的`: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申請託檔的公函,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成立證明文件及税務證書原件(各備1份複印件甲方留存),填寫《託管檔案人員登記表》(附後),上述資料須真實無誤。

2、乙方如變更名稱、法人、辦公場所等,須在變更後15天內持營業執照或更名批覆原件到人才中心辦理變更手續(備1份複印件甲方留存);如屬撤銷的,須在撤銷前將託管人員的檔案轉出或要求託管人員個人與甲方簽訂個人檔案託管合同,並將撤銷批覆報甲方留存。

四、違約責任:在本協議期內,如乙方逾期半年不繳交保管費,甲方可單方終止協議。

五、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可續簽協議,如乙方不願續簽協議,須將檔案轉走,否則,將作為無主檔處理。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乙方:

(蓋章) (蓋章)

電話:.. e-mail: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託管合同書 篇2

項目名稱:  委託管理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地點: 省市(縣)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鑑於:

1、 年 月 日,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通過《關於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食堂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為了達到受託企業創造更高的經濟效益和持續、長遠發展的目標,乙方將派駐負責全面運營管理的團隊,以保證受託項目正常供餐為前提,對受託企業進行有償性經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方特聘請乙方全權經營管理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乙方提出託管服務方案,甲方提出日常管理要求;在此基礎上,確定最終託管服務方案。

第一條託管標的

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為:,成立於,地址: ,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範圍: 。

第二條託管期限

2.1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食堂託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託管事項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食堂的生產、經營、日常管理(或業務)。

具體包括:

3.1.1 食堂的日常生產經營監督管理

3.1.2 日常的早中晚及夜宵正常供應;

3.1.3 做好食堂清潔衞生,確保清潔質量;

3.1.4 落實廚房人員日常操作規範,確保食品安全和生產安全 ;

3.2 資產產權: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甲方所有。

3.3人員薪資:託管經營期間,公司按當地薪資水平發放乙方派駐人員職位薪資。

第四條託管目標

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期內,食堂正常運轉,確保餐食正常供應,無羣體性食物事件發生.並按照甲方要求,確保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以及執行。

第五條託管經營保險

5.1 雙方同意公司向 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公司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受託方無關。

5.2 委託方投保的公司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5.3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六條託管費用及支付

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以形式收取,在每月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2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3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食堂,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食堂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5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6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7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託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後日內,甲方、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食堂。

9.2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0.1 經公司批准,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食堂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0.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食堂員工的穩定;

10.3乙方派駐的託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甲方按照薪資標準支付。

第十一條重大事項的通知

11.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1.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等發生變更;

11.1.2 乙方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1.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1.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託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責任並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二條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2.2 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2.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3.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13.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3 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13.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四條保密義務

14.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4.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五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5.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5.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5.3.1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

15.3.2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5.3.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5.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5.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託管經營;

15.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託管費用。

15.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2 甲方逾期未支付託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人工總費用總額1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6.3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託管費用總額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疫情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企業託管服務方案

乙方託管組名單

企業託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

地址: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地址:

受權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託管合同書 篇3

致:(電梯用户)

根據貴方項目的特點以及電梯行業的規範要求,我們經過慎重考慮,特別向貴方呈送本電梯維護保養的優惠報價,具體內容如下。貴方電梯維護保養項目的基本情況

編號梯種基本規格數量月保養費保養費小計

L1觀光層站門,公斤1元

L2客梯層站門,公斤1元

L3客梯層站門,公斤1元元/月

L4貨梯層站門,公斤1元

D1扶梯提升高度<6米寬度1米1元

D1扶梯提升高度<6米寬度1米1元

台電梯每月保養費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一、我們的基本承諾

1我們對保養的項目實施每月2次檢查和維護,保持電梯有良好運行狀態,使電梯達到政府部門的相關要求。

2、如承保項目之前非我方保養,須對電梯運行狀態進行檢查,更換磨損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時,更換部件的費用由貴方承擔。

3、保養過程中需要更換的磨損件,由我方保養工書面報告貴方,經貴方認可後由貴方自行購買,貴方也可以委託我方購買,但費用由貴方承擔,凡未經貴方認可我方自行更換的部件之費用由我方承擔。

4、我方應派專人負責管理承保的電梯,制定和實行必要的規章制度,每次保養和維修由貴方派人監督並給予適當的配合。

5、承保的項目如因貴方使用不當,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電梯損壞不在合同範圍內,其修復費用另由貴方承擔。

6、我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養外,同時提供應急維修服務,在接到貴方求援電話後一般情況下在45分鐘內趕到現場,特殊情況最多60分鐘內趕到現場。

二、安全責任

(1)我方在對電梯實施維修保養時發現不可靠或磨損嚴重的零部件,應及時向貴方提出更換要求,如貴方拒絕更換,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貴方承擔。

(2)我方保養工在保養檢修期間應加強安全防範措施,如果我方人員發生直接或間接的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我方負責。其他人員發生直接或間接的人員傷亡事故,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責任並處理。

(3)在電梯承保期內,未經我方許可,貴方不得允許非我方專業人員對承保電梯實施任何檢查、試驗、修理、改動,如果需要更改有關聯的建築物或相關設施,事先通知我方派員到現場配合,並採納我方認為確保安全提出的建議。

三、貴方每3個月支付一次電梯保養費。

支付時間為第3個月的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貴方必須支付合同中止前應該支付的保養費,貴方逾期支付保養費時,我方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並有權暫停對承保項目的`保養服務。

四、合同變更與終止

1、保養合同已經超過保養期,且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即中止;

2、因貴方的搬遷、自然災害原因造成電梯設備嚴重損壞,導致無法修復,長期停用,可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終止合同。

4、貴方認為我方的電梯保養工作沒有做好,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須是付清以前所有保養費及購買部件(如有)的費用後才被我方認可,否則貴方應支付我方雙倍的保養費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訴訟、誤工費等)任何費用。

5、貴方多次人為損壞電梯要求我方維修,又不另行支付我方人工費,或者電梯沒有損壞而多次打電話要求我方維修人員前往,造成我方損失的,我方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

五、貴方自行辦理電梯的年檢手續,如需我方代辦相關手續,政府部門收取的年檢費用由貴方承擔。

報價單位:地址:

電話傳真

聯繫人:手機:

年月日

託管合同書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託管合同範本最新版【篇二】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阜陽市西苑一幢 號 房屋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具體座落方位及四至見房屋所有權證上的附圖。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及輔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第二年租金為 元,第三年的租金為 元,第四年租金為 元,第五年的租金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物業管理費除外。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在承租期內,甲方將該租賃房屋產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6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房屋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房屋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裝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xx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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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合同書 篇5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託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三、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與核查

四、基金財產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與執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分紅資金的清算

八、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複核

九、投資組合比例監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和檔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託管人報告

十五、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十六、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及其他費用

十七、禁止行為

十八、違約責任

十九、爭議處理

二十、託管協議的效力

二十一、託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二十二、其他事項

鑑於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擬發起設立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

鑑於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託管人的資格和能力

鑑於_________擬擔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擬擔任基金的基金託管人。

為明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特制訂本協議。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元

批准

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發起設立基金;基金管理業務及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它業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兑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兑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承兑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離岸銀行業務;代理銷售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企業年金託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託管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製訂。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基金的申購、贖回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_________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三、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與核查

(一)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1.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和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費用的支付,基金份額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其中對基金的投資比例監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後6個月開始。

2.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規定的行為,應當拒絕執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並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説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3.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1.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及時執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投資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按時將_________贖回資金和分紅收益劃入專用清算賬户,對基金資產實行分帳管理,擅自動用基金資產等行為進行監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管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説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

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3.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在業務監督,核查中的配合,協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對方依照本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監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監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監督方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託管人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基金資產應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資產。本基金資產與基金託管人的其他資產或其他業務以及其他基金的資產實行嚴格的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户設置,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3.對於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並通知託管人,到帳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託管人處的,託管人應及時通知_________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4.基金託管人應當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資產託管事宜;建立健全內部風險監控制度,對負責基金資產託管的部門和人員的行為進行事先控制和事後監督,防範和減少風險。

5.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資產。

(二)基金設立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設立募集期滿十日內,由基金管理人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註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2.基金管理人應將屬於本基金基金資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銀行存款賬户中,並確保劃入的資金與驗資金額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驗

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向中國證監會報備予以書面確認;獲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後,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達到規定的募集額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規定辦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户的開立和管理

1.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以基金託管人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户,並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鑑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銀行賬户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户進行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賬户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賬户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條例》,《_________》、《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的其他規定。

(四)基金證券賬户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為基金開立託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户,用於基金證券投資的交割和存管。基金託管人代表基金以本基金和基金託管人聯名的方式辦理證券賬户的開立事宜,並對證券賬户業務發生情況根據中央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發送數據進行如實記錄。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關開户資料。

2.基金證券賬户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户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户的開立和證券賬户卡的保管由基金託管人負責,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五)國債託管專户的開設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後,由基金管理人負責代理基金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交易。

2.基金託管人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託管與結算賬户,並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關開户資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時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

場債券回購主協議,正本由託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清算備付金賬户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應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負責辦理本基金資金清算的相關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積極協助。

2.清算備付金賬户按規定開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賬户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而需要開立的其他賬户,可以根據基金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開立。新賬户按有關規則使用並管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關開户資料。

2.法律、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户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八)證券賬户卡保管

證券賬户卡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託管人存放於託管銀行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託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託管人對託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責任。保管費用按證監會及其它有權機關的規定執行。

(十)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簽署與基金投資有關的合同並及時通知基金託管人。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由基金託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於合同產生的問題,由合同簽署方負責處理。

2.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根據基金運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託管人以基金的名義簽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傳真方式下達簽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託管人保管,但基金託管人應將該合同原件的複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該等合同需要加蓋基金管理人公章,則基金管理人至少應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將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經基金託管人同意的情況下,用於抵質押,擔保或債權轉讓或作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託管人予以免責。

4.因基金託管人將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經管理人同意的情況下,用於抵質押,擔保或債權轉讓或作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由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責。

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與執行

(一)基金管理人對發送投資指令人員的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專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投資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事先向基金託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文件,內容包括被授權人名單,預留印鑑及被授權人簽字樣本,授權文件應註明被授權人相應的權限,並規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指令時基金託管人確認被授權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應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基金託管人在收到授權通知原件後以回函確認。授權文件在基金託管人收到並回函,並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並確認的當日生效。被授權人及其權限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被授權人改變或其權限改變,基金管理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託管人的,視為未作改變。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法規或有關監管部門另有要求外,其內容不得向被授權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1.投資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贖回、分紅付款指令等,申購贖回轉換分紅採取軋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發送軋差應付款項指令),回購到期付款指令,實物債券出入庫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給基金託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收款人、款項事由、支付時間、金額、賬户等,加蓋預留印鑑並由被授權人簽字。

(三)投資指令發送,確認及執行的程序

1.投資指令的發送

基金管理人發送投資指令應採用加密傳真方式。在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解決。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權限內發送指令;被授權人應嚴格按照其授權權限發送指令。對於被授權人依約定程序發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經撤銷或更改對交易指令發送人員的授權,並且通知基金託管人且得到託管人書面確認後,對於此後該交易指令發送人員無權發送的指令,或超權限發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擔責任。指令發出後,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電話通知基金託管人。

管理人應在交易結束後將同業市場債券交易成交單加蓋印章後及時傳真給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在發送投資指令時,應為基金託管人

行投資指令留出執行指令時所必需的時間。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間,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帳所造成的損失由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指令已發送給基金託管人但該投資指令尚未被執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銷原投資指令。但基金管理人應給基金託管人留出撤銷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時間,否則由此導致投資指令無法執行或延誤執行的,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責任。

2.投資指令的確認

基金託管人應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預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單,並與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發送和接收方式。投資指令到達基金託管人後,基金託管人應指定專人從表面形式上驗證投資指令有關內容及印鑑和簽名的有效性後,方可執行投資指令。如有疑問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資指令的執行

基金託管人對投資指令驗證後,應在指定的時間內辦理,不得延誤。

(1)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2)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四)被授權人員及授權權限的更改程序

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指令發送人員的名單的修改或權限的修改),應當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基金託管人;修改授權通知的文件應由基金管理人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基金管理人對授權通知的修改應當以加密傳真的形式發送給基金託管人,同時電話通知基金託管人,更換被授權人時基金管理人還應同時向基金託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權人的預留印鑑和簽字樣本。基金託管人收到變更通知後書面傳真回覆基金管理人並電話向基金管理人確認。被授權人及授權權限的更改通知自基金託管人以傳真和電話兩種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確認後開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後三日內將對授權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更換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應提前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項

1.基金託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投資指令的要素是

否齊全,印鑑與被授權人是否與預留的授權文件內容相符進行檢查,並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關規定對指令的表面真實性,內容合規性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基金管理人,並停止執行。上述內容,中國證監會另有新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2.除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負賠償責任外,基金託管人對執_________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執行指令過程中由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過失對基金資產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下達投資指令時,應確保基金銀行賬户有足夠的資金餘額,對超頭寸的交易指令,基金託管人可不予執行,但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承擔因未執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六、交易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基金管理人應代表基金與被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委託協議,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有關規定,在基金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並將該等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基金專用席位號,佣金費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

(二)基金投資證券後的清算,交割及帳目核對

1.清算與交割

(1)證券交易資金清算: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買賣證券的清算交收。資金匯劃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結果具體辦理。如果因為託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應由託管人負責賠償基金的損失;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而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難和風險的,託管人發現後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解決,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管理人的投資行為導致基金頭寸不足而使託管人無法正常清算,託管人應該及時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應在次日12:00前補足頭寸,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管理人承擔。

(2)結算方式:支付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3)資金劃撥:基金管理人的劃撥指令,經基金託管人審核無誤後按規定及時執行,不得延誤。如基金管理人的資金劃撥指令有違法,違規的,基金託管人不予執行,並立即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變更或撤銷相

關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託管人發出上述通知後仍未變更或撤銷相關指令,基金託管人應不予執行,並報告中國證監會。對於管理人超頭寸的投資指令,託管人將不予執行並及時通知管理人,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管理人承擔。

2.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

(2)資金帳目的核對:資金帳目包括基金的銀行存款等會計資料。資金帳目每日對帳一次,按日核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3)證券帳目的核對:證券帳目是指證券交易賬户和實物託管賬户中的證券種類,數量和金額。證券交易帳目每週核對一次,實物券賬户每月末核對一次。

(三)基金贖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起開始辦理贖回,具體辦理時間以公告為準。

(四)基金持有人認購,贖回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户與登記方式基金的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和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進行認購和贖回申請,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基金託管人辦理資金清算,並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註冊登記人辦理過户和登記

(五)基金融資

本基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融資。

七、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分紅資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處理的基本規定

1.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註冊登記機構負責。

2.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15:00前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前一工作日上述有關數據,並保證相關數據的準確,完整。基金募集期間,認購數據不需按上述要求發送。

3.基金管理人通過與基金託管人建立的共同約定的數據傳送系統發送申購贖回等有關數據,如因各種原因,該系統無法正常發送,另一方應予積極協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協議一方損失的,由系統無法正常傳送數據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若由雙方共同引起,根據各自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保存,保存期限_________年。

4.如基金管理人委託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註冊登記業務,應保證上述相關事宜按時進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採取措施,使新任註冊登記機構的數據接口規範與基金託管人的數據接口規範雙方保持一致。

5.關於清算專

用賬户的設立和管理。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等資金匯劃的需要,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託管銀行的營業機構開立用於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及分紅等資金清算的基金註冊登記清算賬户。

6.對於基金份額申購,基金轉入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到帳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託管人處的,基金託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7.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規定:撥付贖回款,基金轉出款或進行基金份額分紅時,如基金銀行賬户有足夠的資金,基金託管人應按時撥付;因基金銀行賬户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託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及其他任何責任。

8.資金指令:除申購款項到達託管人處的基金賬户需雙方按約定方式對帳外,全額劃出,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時,管理人需向託管人下達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協商採取申購贖回轉換分紅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發送軋差應付款項指令。資金指令的格式,內容,發送,接收和確認方式等除與投資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規定。

(二)認購資金

1.基金設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金募集專户”,設立募集期內,有效認購資金應按時劃入“基金募集專户”。該賬户按有關規定計算利息。

2.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基金資產劃入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户。

(三)申購和轉入資金

1.t+日(t日指申購,贖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請日)15:00前,註冊登記機構根據t日基金份額單位淨值計算投資人申購或轉入基金的份額,並將清算確認的有效數據和資金數據彙總傳輸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據此進行申購或轉出的基金會計處理。

2.t+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應將確認後的有效申購款和轉入款劃到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户,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核對申購款或轉入款是否到帳,並對申購或轉入資金進行帳務處理。如款項不能按時到帳,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

3.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四)贖回和轉出資金

1.t+日15:00前,基

金管理人將t日贖回或轉出確認數據彙總傳輸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據此進行贖回或轉出的基金會計處理

2.t+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出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核對t+日應劃付的贖回款項

3.t+日15:00之前,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將t日贖回確認款劃到基金清算總賬户。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對贖回款支付進行會計處理。

4.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五)基金份額現金分紅

1.基金管理人將其決定的分紅方案通知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複核後通知基金管理人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2.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分紅進行帳務處理並核對後,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出現金分紅的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應在基金管理人分紅劃款指令要求的劃款日將資金劃入專用賬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達指令時,應給基金託管人留出必需的劃款時間。

4.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六)登記結算公司結算備付金賬户的清算

1.若結算備付金賬户發生透支,按登記結算公司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該違約金最終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擔,但由於基金託管人的原因造成該賬户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託管人應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記結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請書,指定其所託管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户及透支金額。登記結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户買入證券成交的先後順序,自後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總市值達到透支金額的_________%為止(證券市值按當日收盤價計算,下同)。如該基金證券賬户內所有證券價值不足透支金額的_________%,則扣該基金的全部證券。

3.對於結算備付金賬户因計收違約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採取本條第1、2款規定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應在t+日前補足透支款及違約金,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補足透支款及違約金後,這樣登記結算公司應交付暫扣的證券。如果登記結算公司未及時交付,基金託管人應根據《證券資金結算協議》的規定向登記結算公司追索。如基金管理人未及時補足透支款及違約金,登記結算公司將賣出暫扣的證券,賣出款記入結算備付金賬户

以彌補其上述透支款項及違約金,不足部分仍向基金託管人追索,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5.若基金銀行存款賬户有足夠資金餘額,因基金託管人未及時核對結算備付金是否有足額結算頭寸或未及時劃撥以補足結算備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結算備付金賬户出現透支,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託管人承擔。

6.如結算備付金賬户未發生透支,但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基金髮生透支,應基金託管人的申請,登記結算公司可協助基金託管人暫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户內相當於基金託管人所申報透支金額的120%的證券,並按照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定,對透支基金採取按申報透支金額計收違約金等處罰措施。由此產生的最終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應賠償基金託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如果由於基金託管人的指定發生錯誤等原因發生錯誤暫扣的,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託管人承擔。

7.對於任何原因發生的證券資金結算透支事件,基金託管人可協助登記結算公司採取以下風險管理措施:

(1)報告證監會。

(2)提請證券交易所限制或暫停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透支基金的證券買入等。

8.如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基金髮生債券超額賣出或賣出回購質押債券而導致債券賣空行為的,登記結算公司在t+日暫不交付賣空價款對應的資金。同時,以賣空價款為基數,按登記結算公司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最終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基金管理人在兩個工作日內補足賣空債券,登記結算公司交付相應價款。否則,登記結算公司以暫扣資金買入與其賣空等量的證券,由此產生的損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9.如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基金進行債券回購業務,基金管理人應確保有足額質押債券,如因質押券不足導致債券融資回購未到期量超過標準券數量的,則登記結算公司在t+日暫不交付超額融資回購款項,直至標準券數量足夠符合質押券要求,登記結算公司才交付相應款項。

10.如基金託管人所託管基金髮生大宗交易買入,基金管理人應在大宗交易發生前保證銀行存款賬户具有足額資金以滿足基金託管人及時劃撥用於當日交易結算。對資金不足部分,登記結算公司按買入大宗交易成交順序,自後向前並以一筆為最小凍結單位凍結相關證券,待資金補足後再予解凍。

八、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複核

(一)基金資產估值

1.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股息紅利,債券利息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計算;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

(2)未上市股票的計算:

①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計算;

②首次發行的股票,按成本價計算。

(3)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盤價高於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等於或低於配股價,則估值為零。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款(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債券估值辦法:

(1)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計算得到的淨價估值。

(3)未上市債券按其成本價估值;

(4)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交易的債券按成本價估值。

(5)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款(1)-(4)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4)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6)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4.估值程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託管人複核。用於公開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後,將估值結果加蓋業務章後以書面形式報送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

人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與程序進行復核;基金託管人複核無誤後簽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

5.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條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單位資產淨值錯誤處理;由於證券交易所及_________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二)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複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餘額。

基金份額資產淨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計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額資產的價值。每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淨值及單位資產淨值,並按規定公告。

2.複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後,將資產淨值結果發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方法,時間,程序進行復核;經基金託管人複核無誤後,蓋章並以加密傳真方式傳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佈。如果基金託管人的複核結果與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存在差異,且雙方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佈,基金託管人有權將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管理人單方面對外公告基金資產淨值計算結果應在公告上標明未經基金託管人複核。因基金管理人單方面對外公佈的基金資產淨值計算結果或公告的計算結果與基金託管人複核結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因該計算結果而涉及到基金資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的確認及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的計算採用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後4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基金份額資產淨值小數點後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資產淨值錯誤。

差錯處理的原則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資產淨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糾正,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資產淨值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公告;

(3)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但計算過程有誤導致淨值計算錯誤,從而給基金或基金投資人造成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償;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資人支付賠償金後,如果託管人有過錯,可以向託管人追索應由託管人承擔的賠償責任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三)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四)基金帳冊的建立和基金帳冊的定期核對

1.基金帳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2.憑證保管及核對

證券交易憑證由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別保管並據此建帳。基金管理人按日編制基金估值表,與基金託管人核對,從而核對證券交易帳目。基金託管人辦理基金的資金收付,證券實物出入庫所獲得的憑證,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原件並記帳。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對基金帳冊每月核對一次。經對帳發現雙方的帳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糾正,保持雙方的帳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五)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複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按規定分別獨立編制。

2.報表複核

基金託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後,進行獨立的複核。核對不符時,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一致。核對無誤後,在核對過的基金財務報表上加蓋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報表的編制與複核時間安排

月度報表的編制,應於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每六個月結束之日起日內,基金管理人對招募説明書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制並公告;在會計年度半年結束後日內完成半年報告編制並公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日內完成年度報告編制並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在報告內容截止

日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編制,加蓋公章後,以加密傳真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託管人複核;基金託管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核,並將複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在中期報告內容截至日的日內完成報告的編制,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託管人複核,基金託管人在收到後日內完成複核,並將複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在年度報告內容截止日的日內完成報告的編制,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託管人複核,基金託管人在收到後日內完成複核,並將複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在複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核對無誤後,基金託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公章,雙方各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不能於應當發佈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布公告並由其對所發佈的報表負責,基金託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證監會備案。

九、投資組合比例監控

(一)基金在投資策略上兼顧投資原則以及開放式基金的固有特點,通過分散投資降低基金資產的非系統性風險,保持基金組合良好的流動性。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_________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_________%;

2.基金與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_________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超過該證券的_________%,並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單隻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該基金的總資產,單隻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基金合同中的其他規定;

5.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二)基金管理人應積極協助託管人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對基金投資比例的監控;

(三)基金的投資組合應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達到規定的標準,六個月後託管人根據前條投資比例要求進行投資比例監督。

十、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將本基金的淨收益根據持有基金份額的數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分配。基金淨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關費用等項目後得出的餘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收益分配應該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為基金淨收益的_________%;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單位基金資產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除下述第(6)款情形外,在投資人選擇現金分紅時,不得將紅利再投資;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次,但若成立不滿_________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_________個月內完成;

5.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基金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基金當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的時間和程序

1.在基金一年只分配一次時,基金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_________個月內,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的年度分配方案。如果一年內進行多次收益分配,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佈後(依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現金形式分配的全部資金向基金託管人下達付款指令,託管人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金的劃付。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註冊登記人和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在每年初的5個工作日內將上一年末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以光盤形式交由基金託管人保存。持有人名冊應該包括但不限於基金份額持有人名稱,持有份額,銷售機構,持有人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基金賬號,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基金託管人僅負責保存基金管理人交來的上述基金份持有人名冊,但不對過户與註冊登記人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國證監會關於基金信

息披露的有關規定進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有關信息均應恪守保密的義務。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規規定之外,不得在其公開披露之前,先行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職責

(1)根據《信息披露辦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説明書》,《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募集情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價格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擬定並負責公佈。

(2)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業績表現數據,基金定期報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説明書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並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書面文件或者蓋章確認。對於不需要託管人複核的事項,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應告知基金託管人。

(3)基金年報,經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方可披露。

(4)對於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本基金需披露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負有積極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監督,保證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時限披露的義務。

(5)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須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之一種報紙或證監會指定的其他媒體發佈。

2.程序

按有關規定須經基金託管人複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並經基金託管人複核後由管理人公告。發生基金合同中規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按基金合同規定公佈。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按《信息披露辦法》的要求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銷售代理人的辦公場所,營業場所,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公眾投資人可以免費查閲。在支付工本費後可以獲得上述文件的複製件或複印件。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和檔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完整保存各自的記錄基金業務活動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基金賬冊,交易記錄,財務報表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有關基金合同正本的保管,

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九)項的規定執行。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變更後的接任人接收相應文件。

十四、基金託管人報告

基金託管人應按《基金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出具基金託管情況報告,報相關的監管機關,並抄送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報告説明該相關報告期間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況。

十五、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基金託管人的更換

1.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批准,可以更換基金託管人:

(1)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託管資格;

(3)依照基金合同規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解任的;

(4)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情形。

2.更換基金託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託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_________%或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後六個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託管人形成決議;

(3)批准:新任基金託管人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審查批准方可繼任,原任基金託管人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批准後方可退任;

(4)臨時基金託管人:新任基金託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會指定臨時基金託管人;

(5)公告:基金託管人更換後,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核准後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新任基金託管人與原基金託管人進行資產託管的交接手續,並與基金管理人核對資產總值。如果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時更換,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託管人在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批准後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6)審計: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並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以更換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

資格;

(3)依照基金合同規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解任的;

(4)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情形。

2.更換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託管人或由代表10%或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後六個月內對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准方可繼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方可退任;

(4)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會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後,由基金託管人在中國證監會核准後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與原基金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的交接手續,並與基金託管人核對資產總值。如果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時更換,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託管人在中國證監會批准後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務資料,及時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業務的移交手續,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接收

(6)審計: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7)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後,如果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_______”的字樣

十六、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及其他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淨值的1.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某1.5%÷365天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二)基金託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基金託管費按基金資產淨值的0.2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某0.25%÷365天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

(三)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信息披露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會計師費,律師費等根據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定,由基金託管人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如影響到基金份額淨值第五位的,需要在合理期限內攤銷。

(四)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五)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的調整

由於本基金為開放式基金,規模隨時可變,當本基金達到一定規模或市場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協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六)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的複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時間

1.複核程序

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等,根據本託管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復核,核對無誤後通知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時間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複核後於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複核後於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託管人。

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十七、禁止行為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有《基金法》第二十條或《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禁止的任一行為。

(二)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資產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三)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經營過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公開披露的信息,不得對他人泄露。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託管人發出投資指令和贖回,分紅資金的劃撥指令,也不得違規向基金託管人發出指令。同時,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五)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

資產。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七)基金合同投資限制中禁止投資的行為。

(八)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八、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基金法》規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但是發生下列情況,當事人可以免責: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或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規章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2.在沒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由於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原則而投資或不投資而造成的損失等;

3.當事人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且在本協議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簽署之日後發生的,使本協議當事人無法全部履行或無法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戰爭、騷亂、火災、政府徵用、沒收、法律變化、突發停電或其它突發事件,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

(二)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範圍內有義務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三)違約行為雖已發生,但本託管協議能夠繼續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四)淨值差錯處理

1.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由基金託管人複核確認後公告。當發生淨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基金墊付賠償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後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如採用本協議第八章“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複核”中估值方法前三項規定之方法進行處理,若基金管理人淨值計算出錯,基金託管人在複核過程中沒有發現,且造成投資人損失的,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50%,基金託管人承擔5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的計算結果,雖然

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佈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佈。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基金託管人可以免責;

(3)如基金管理人採用三項規定辦法外的方法確定一個價格進行估值並已告知基金託管人的情形下,若基金管理人淨值計算出錯,基金託管人在複核過程中沒有發現或未提出異議,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50%,基金託管人承擔50%;

(4)如基金管理人採用三項辦法外的方法確定一個價格進行估值的情況下,若應採用三項辦法之一進行估值才為公允,若基金託管人未提出異議的,且需賠償時,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50%,基金託管人承擔50%;

(5)如基金管理人採用三項辦法外的方法確定一個價格進行估值的情形下,除上述(3)的情形外,若該價格有失公允且需賠償時,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6)若被訴人為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為基金託管人提供估值方法合理性的説明和支持。若基金託管人因此承擔賠償責任,基金託管人有權按上述條款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的部分向基金管理人追索;若被訴人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為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若基金管理人因此承擔賠償責任,基金管理人有權按上述條款就基金託管人承擔責任的部分向基金託管人追索。

2.由於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淨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3.法律法規或者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行業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着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五)為明確責任,在不影響本條款其他規定的普遍適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由於如下行為造成的損失的責任承擔問題,明確如下:

1.由於下達違法,違規的投資指令所導致的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投資指令下達人員在授權通知載明的權限範圍內下達的投資指令所導致的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即使該人員下達投資指令並沒有獲得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授

權(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撤銷或變更授權權限後未能及時通知基金託管人);但如果基金託管人明知投資指令下達人員所下達的指令未獲得授權或超越權限,則責任應由基金託管人承擔。

3.基金託管人僅從傳真電文的表面上識別投資指令上簽名和印鑑與預留簽字樣本和預留印鑑是否一致,若基金託管人沒有合理理由懷疑投資指令的真實性並執行了投資指令,則基金託管人無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但若無效指令上該簽名與印鑑和預留簽字樣本及預留印鑑存在表面明顯差異的,基金託管人未能識別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託管人應承擔相應直接損失的賠償責任。

4.基金託管人拒絕執行或延誤執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投資指令,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託管人承擔,但基金管理人未及時提供足夠,真實的信息和時間供基金託管人審核投資指令除外。

5.屬於基金託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託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託管人承擔。

6.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未能將其收取的基金份額款項全額,及時匯至本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户,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但是,在發生基金份額款項未能全額,及時匯至本基金的銀行賬户的情形時,託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7.基金管理人制定錯誤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此產生的責任應按下面情況確定:分配方案中財務數據方面的內容應經基金託管人複核,如果基金託管人不同意該分配方案中的財務數據,則不承擔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如果基金託管人經複核同意該分配方案中的財務數據,則雙方按過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8.基金管理人對基金管理人應收取的管理費數額計算錯誤,由此產生的責任應按下面情況確定:如果基金託管人複核後不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責任而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如果基金託管人複核後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退回差額款項及相應責任,不能退回的,基金託管人也按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基金託管人有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9.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應收取的託管費數額計算錯誤,由此產生的責任應按下面情況確定其責任:如果基金託管人複核後不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責任而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如果基金託管人複核後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應由基金託管人

承擔退回差額款項及相應責任,不能退回的,基金管理人則按其過錯程度也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上責任劃分僅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的責任劃分,並不影響承擔責任一方向其他責任方追索的權利。

十九、爭議處理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應向基金託管人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職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二十、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規定其效力終止的情況出現時為止。

(二)本協議一式六份,協議雙方各持二份,上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託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一)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衝突。修改後的新協議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必要的核準或備案手續後生效。

(二)發生以下情況,本託管協議終止:

(1)基金或基金合同終止;

(2)因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其他事由造成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

(3)因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其他事由造成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4)發生《基金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事項。

二十二、其他事項

除本協議有明確定義外,本協議的用語定義參見基金合同。本協議未盡事宜,當事人依據基金合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辦理

基金管理人(蓋章):_________基金託管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託管合同書 篇6

隨着信息電子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業務都能在網上完成。網上系統也應運而生。在司法實踐中,網上應用託管合同時很常見的一種格式合同。本文整理了相關法律條文,為您提供網上系統應用託管合同的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和維護甲方完全擁有內容版權的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應用託管服務。

報名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管理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是為學校和招生培訓機構提供一個網上報名和報名設置、報名列表管理的軟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年。

本期合同從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有效,服務期滿需要重新簽訂新的服務合同。

第三條 費用及其支付

1.該應用託管服務每年費用_____元,簽約年數_____年,合同總金額 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總金額,乙方在收到款項 _____日之內,給甲方開通所有網上服務,並通知甲方驗收,乙方在接到服務開通通知之日起 _____日內聽取甲方修改意見並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將於付費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商業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續費通知 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服務費,如果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續費,自動作為終止續費處理,乙方有權在付費服務到期後停止向甲方提供一切服務。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定製額外軟件服務功能等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3.甲方沒有能夠及時支付相關費用或者乙方未能按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責任與權益

一) 乙方責任

乙方有責任在收到甲方款項後按時開通相關軟件服務。

乙方負責所有的軟、硬件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系統管理、安全管理、病毒防範、內容監控、數據備份)。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涉及服務內容的請求後,將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並答覆,24小時內能夠解決的問題24小時內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給出甲方可以信賴和理解的理由。

乙方有責任在產品交付_____周內對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為期_____天的產品使用培訓。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的合法業務數據進行增刪、修改。

二) 甲方責任

甲方有責任按時支付所有服務費用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電子資料和相關要求。

甲方有責任及時導出和備份相關數據。

甲方有責任合法使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乙方做出診斷。

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應配合檢查產品使用是否正常。

三)甲乙雙方權益

甲方擁有網站的所有頁面和內容版權,甲方對網站內容版權負責;乙方擁有網站技術平台的版權,乙方對網站技術平台的一切版權負責。

雙方有權為對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其服務主管部門投訴,並保留進一步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如果延期責任在乙方,乙方未能在規定工期內交付產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每天已付款總額1%的賠償。

公司售後服務電話:__________

網上客户服務中心:__________

雙方有權拒絕對方提出的本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電腦操作不熟悉而引起的使用困難等責任。

乙方不承擔因地震、電信機房火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系統數據混亂、丟失等責任。

第五條 其他

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釋。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

託管合同書 篇7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將城區18座雨、污水泵站委託乙方運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團結協作的精神達成如下協議,泵站明細統計表附後:

一、委託內容:

甲方將城區18座雨、污水泵站的日常運營管理全權委託乙方負責,主要內容包括:為18座雨、污水泵站配置操作看護人員,提供泵站基礎設施及設備保養,配合乙方做好汛期防汛工作,保證雨、污水泵站的正常運行、安全及環境衞生清潔。

二、運營管理費用及支付方法:

運營管理費用,乙方彙總各泵站費用支出後上報甲方,以甲方審核部門最終審核費用為準。

三、雙方約定:

1、在乙方運營期間,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對泵站基礎設施、設備進行保養。

2、乙方在運營期間,必須嚴格按雨污水泵站設備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雨污水泵站正常運轉,並保證人身安全。如果在合同期內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無條件聽從甲方生產安排情況。

4、雨污水泵站的運行日誌、監測記錄、養護記錄表等必須由乙方詳實紀錄並妥善保存,當合同期滿後,完整移交給甲方。在運營期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並提供相關材料。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雨污水泵站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和監督。並且要保護好站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及保持周邊環境衞生,違者按甲方規定處罰。

6、按甲方要求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7、如果乙方因故與甲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因故與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及責任:

1、 乙方運營期間,保證甲方的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正常運行。如乙方原因造成損壞,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整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2、 如果非乙方原因如水、電等供應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如一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另一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如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協議或發生的其他業務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發籤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單獨簽字或蓋章合同無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代表:日期:

乙方:(蓋章)代表: 日期:

託管合同書 篇8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項目與定義

1.1 主機託管指甲方將主機放置於乙方機房交由乙方託管,乙方為甲方提供機架空間和相應的機房環境,並將該主機接入到國際互聯網(Internet),為甲方或甲方所屬用户提供Internet 信息服務。

1.2 “U”是指主機託管在標準機櫃中的高度,1U=4.45cm。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申請本業務時,應提供申請表及身份證明文件,公司或企業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及其他證明文件。若甲方經營廣告,需向乙方提供廣告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

2.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繳清相關費用,同時有權得到乙方指配的機架空間和相應的網絡接口;

2.3 甲方的設備應符合公用通信網絡和乙方網絡的各項技術接口指標和終端通信的技術標準,電氣特性和通信方式等。甲方應加強對其託管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被攻擊、侵入,如由於遭受攻擊、侵入影響乙方網絡穩定,乙方有權停止甲方該部分服務的運行;

2.4 對交由乙方託管的設備,甲方自己負責軟硬件配置的安裝、升級、維護管理、系統的安全設置、故障排除及數據維護工作。

2.5 甲方享有遵守本合同條款下的業務自主經營權,信息資源所有權。收到乙方提供的IP地址、登錄帳號和密碼等信息後,甲方可隨時獨立操作控制自己的服務器、修改初始口令、上傳軟件或數據,並對自己的操作行為負全部責任。甲方自行負責存放在自己服務器上的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6 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對該經營活動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版權糾紛和經濟糾紛負全部責任。

2.6.1 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如需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並獲得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由此造成的任何問題由甲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關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6.2 甲方負責自身的網絡信息安全,不得發送垃圾郵件或為垃圾郵件組織提供平台和服務;不得利用電信網絡攻擊、入侵他人網絡和主機;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淫穢、色情、賭博等內容的信息,否則乙方有權停止服務直至終止合同。

2.7 若甲方的系統運行影響到乙方網絡的穩定,或出現重大網絡信息安全問題時,乙方有權暫停對甲方的主機託管服務,直至問題的解決,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負責;

2.8 甲方租用乙方整個機架或租用VIP機房時,安裝設備需充分考慮機房、機架電源的供給,不得過度增加設備而導致電源過載,影響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和穩定性。在同一機架上,放置的設備與設備之間要留有足夠的散熱空間。如因設備放置過多導致電源過載或因設備間散熱空間不夠等原因引起設備運行不穩、通信中斷甚至硬件燒燬等現象,甲方將承擔所有責任;

2.9 甲方應對乙方分配的IP地址進行嚴格管理,保證IP地址的合理、合法使用。甲方對該IP地址只有使用權,不可轉讓他人使用。

2.10 甲方人員經乙方同意後,可進入乙方機房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和維修等工作,甲方進入乙方的機房後應遵守乙方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2.11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交納主機託管費用;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在本合同中租用的機房空間及相關設施,用以放置甲方的設備,其產權歸乙方所有;

3.2 乙方為甲方提供放置主機所需的標準機房環境,包括:照明系統、電力系統、恆温恆濕系統、監控系統、門禁系統、消防系統、防靜電地板、服務器系統安全等。乙方為甲方提供實現主機託管業務所需的標準網絡環境,包括標準交換機接口、互聯網絡出口、空間環境等。

3.3 乙方負責甲方託管設備的物理安全以保證甲方託管設備的正常運行,因乙方供電電壓不穩定或房屋漏水而造成甲方託管設備損壞或系統故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責任將甲方硬件設備恢復原狀,或承擔相應的硬件賠償責任,賠償額以該設備硬件的重置價格為限,不包括有關的軟件、數據庫和類似的設置或其它相關連帶責任;

3.4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為甲方的主機提供一條高速數據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並協助甲方進行域名申請和解析;

3.5 甲方按約定繳納費用後,乙方應在域名設定完成後一週內為甲方開通主機託管服務。乙方負責對主機的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主機的正常運行;

3.6 乙方按照本合同收取相關費用,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收到甲方的付款,乙方有權終止甲方的主機託管服務;

3.7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網絡運行的故障,乙方有權暫停甲方的主機託管服務,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3.8 乙方為甲方的設備安裝、聯網調測、現場系統維護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3.9 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其服務器及附屬設備搬離乙方機房,否則乙方有權對該服務器進行處置,並且對該服務器及附屬設施的丟失或者損壞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金額一律以人民幣為單位。

4.1.1 本合同中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的費用標準如下:安裝調測費為__________元;租用機架:___類,___個機位,機架空間:_________U,費用為:_________元/月;租用帶寬:___類,____個端口,(獨享/共享)____M,費用為:_________元/月;租用IP:_______個,費用為:____________元/月;租用附加服務類型:___________,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

4.1.2 甲方採用如下方式向乙方交納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的7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年機位租用費、帶寬使用費、安裝調測費等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以後甲方將於每年的第一個月的15日之前支付該年的相關費用共計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4.2 乙方用於維護主機的專線或帳號按現行資費標準收費。

4.3 若合作期內電信資費變動,乙方將按新標準向甲方收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或賠償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5.2 甲方如未按時向乙方付清應付款項,逾期每超過一天乙方收取甲方未付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在15日後停止為甲方提供服務(包括電力、線路等)直至甲方繳清所有款項為止,在此期間由於乙方停止服務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5.3 如甲方欠費,乙方對甲方的託管設備享有留置權,甲方欠費半年以上,乙方對甲方的設備和軟件、硬件、數據、信息有全權的處置權;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含法律變更及政府法令)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條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需負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為或政府法令、指令發生變化以及Y2K問題、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七條 爭議與仲裁

7.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權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

8.1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負保密責任,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互相換文或另籤合同,方為有效;

8.4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甲乙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延續期內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繳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託管合同書 篇9

發包號: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原則,甲乙雙方就醫院污水處理站委託運營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運營項目及內容

1、合同運營項目:舟山市廣華醫院污水處理站委託運營管理

2、運營內容

(1)舟山廣華醫院污水處理站實行全天候值班制度,運管人員持證上崗;

(2)確保污水處理站設施正常運轉,及時修復、更新污水治理設施在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類故障;

(3)定期清理化瘀池中淤泥及垃圾(每年不少於一次);

(4)認真做好污水站運營管理台賬的記錄和保管工作;

(5)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xx,確保達標排放;

(6)保證污水站內外整潔衞生。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貳年運營管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20xx0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其中包括人工費、藥劑費、化驗費、日常設備維修保養費、管理費等。不包括水電費。

2、支付方式:每半年結算一次,共計四次,每次支付30000元;支付時間為半年期末前三個月底前,分別為20xx年10月,20xx年4月、10月,20xx年4月。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甲方根據本合同項目內容和運營管理要求,負責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目內容和運營管理職責,負責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和安全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確保運管人員安全;

3、乙方隨時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對醫院污水處理運行工作的檢查,保證合格率100%。如檢查結果不合格,視情況扣罰500--1000元;

4、若發生安全事件和傷亡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同時積極採取應急措施,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內容,視為違約;

2、乙方未按運營管理要求,導致污水排放不達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運營正常的情況下,無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由於不可抗拒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偶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期限屆滿前2個月,雙方協商續約事宜,雙方同意續約的,重新簽訂合同。

發包人:承包方:

年月日:

託管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網站: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網站: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項目與定義

1.系統託管是指將屬於甲方所有的學者管理系統置於乙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務。

乙方負責在其自身的服務器上為甲方提供硬件配置,軟件安裝、維護、數據管理和故障的排除。

2.本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的締約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通過互聯網享有乙方提供的學者管理信息服務。

2.學者管理系統的版權歸屬甲方所有。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服務器提供相應的域名,並通過與其域名服務商的聯繫,為乙方服務提供域名解析。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要定期進行服務器數據的備份工作。

2.乙方有保障系統正常運行的義務。

3.乙方有保障網絡通暢的義務,並在網絡發生故障時,儘快的恢復網絡的正常運行。

4.乙方有協助甲方進行數據導入的義務。

5.乙方對系統內甲方的數據有保密的義務,不能擅自泄漏給第三方。

6.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數據的錄入工作,除事先約定,乙方有權根據相關工作量收取甲方費用。

第三條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法

1.本合同的詳細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具體內容另行約定)。

2.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除合同條款中已註明可能需要收費的項目以外,合同簽訂後第一年的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之後的服務費用將在第二年合同中另行約定。

3.本合同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4.乙方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甲方開通服務器,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乙方將通知甲方進行合同延續的商議,在合同不能延續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關閉服務器。

第四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規定日期生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終止。

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的,應另行續簽合同;如雙方不予續簽合同的,則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2.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籤合同。

3.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1)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

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2)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4)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責任限制

1.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中斷,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

2.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者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3.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4.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項總額。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2.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不可抗力

1.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2.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第九條保密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祕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權利保留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

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

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第十一條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2.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知識產權、法律適用、責任限制、補償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署於中國_____市______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託管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 運行方式:

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污水處理站進行日常管理,運行和設備維護,達標排放,甲方付給乙方委託費一年共計 萬元整。

二、 污水處理站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工資發放由乙方負責,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 質量要求:

1、 處理污水處理量以每天處理好全院排出的所有污水為標準,不準有污水積存和抽排放不及時的現象(不包括化糞池及有大量雜物的污水物)。

2、 水排放要達到醫院污水的排放標準

3、 按環保部門的要求,如實填寫每天的工作紀錄及各項運行監測指標。

4、 每月向甲方提供濟南市環境監測總站報告污水處理情況的有關數據(污水處理量,設備運行情況和檢測結果)若檢測標準提高,全月的污水處理情況應隨之提高。

四、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甲方無償提供設備運轉的房屋、水電費及辦公用品(桌、椅、更衣櫃等)及安全保衞工作。

2、 按時付承包費。

3、 負責提供對外的公章,負擔環保部門,防疫部門的檢測費用。 提供內部電話一部取暖降温設施。 每年設備維護大修一次,由乙方提出大修方案,甲方批准後進行大修,大修費由甲方承擔。

五、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確保污水排放達標,因超標罰款乙方承擔。 乙方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正常維修,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乙方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內的前十日向甲方領取總承包費四分之一。

2、 維護保養好污水處理站的設備及公用設施。 污水處理所需的一切藥物和各種消耗品,由乙方全部負責。 因違規操作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

六、 違約責任:

1、 因不可抗力或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的,彼此不承擔責任。

2、 如乙方的工作無法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甲方不履行約定的任務,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七、 承包期限:自220xx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代理人:日期: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託管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託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

三、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託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應獨立於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户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賬户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託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確定可發送投資指令給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人員名單和權限,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二)基金投資於證券後,有關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方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户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淨值計算和複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並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複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説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説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並確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託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託管人報告的事宜,並在報告中説明上一會計年度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複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託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一)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約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説明由於託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説明託管協議當事人違反託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説明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説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託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經中國_________批准後,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託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託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託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託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託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説明託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_________批准。

(二)訂明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託管人(章)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日: 年 月 日

託管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實現數據專線接入internet及提供internet網絡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如無特別説明,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為:

(一)"網絡持續聯通"是指:放置在網絡數據中心的服務器與"chinanet"持續連接,且互聯網絡用户可通過相關終端設備與之通信。

(二)"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是指:放置在網絡數據中心的服務器與"chinanet"連接中斷,互聯網絡用户不能通過相關終端設備與之通信。

(三)"電力持續供應"是指:乙方的電力系統(市電及不間斷電源系統)可持續為客户的 網絡設備提供電力供應。

(四)"電力持續供應中斷"是指:乙方的電力系統(市電及不間斷電源系統)不能持續為客户的網絡設備提供電力供應。

(五)"不可抗力"是指:

1、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

2、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

3、電信線路被人為破壞或chinanet的線路、設備因調試、擴容所引起的中斷;

4、其它甲乙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情形;

5、因y2k問題、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

6、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

(六)"客户"指甲方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一)甲方託管一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其客户及其附屬設備,放置到乙方服務器內,以開展internet 信息服務。

(二)為了保證甲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乙方提供100m共享帶寬、分配給甲方使用。

(三)乙方為甲方免費提供_______個ip地址,乙方為甲方單獨付費提供_______個ip地址。

(四)甲方在乙方機房內所放置設備,甲方設備最大流量不得超過_______兆,如果超過此最大流量,乙方有權暫停甲方使用網絡,直到甲方將網絡調試到不超過最大流量的帶寬的標準方可繼續開通網絡使用等各項功能。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通過遠程系統對被服務器進行配置、管理以及更新內容等操作。

(二)授權乙方對信息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和設備的安全管理,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三)如甲方使用在乙方處託管的服務器開展網絡增值服務,應向乙方出示相關的許可證,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四)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履行付款義務。

(五)甲方的技術人員在嚴格遵守乙方的《數據中心管理辦法》並辦理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可以進入乙方數據中心機房相應的客户區域進行服務器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1、提前與乙方數據中心機房網管人員預約;

2、持有乙方數據中心機房的出入證件;

3、辦理登記手續,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六)甲方的信息經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因甲方的信息內容而引起的一切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經濟糾紛,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承諾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不進入網絡:

1、涉及國家祕密和安全的信息內容。

2、涉及封建迷信,淫穢色情的信息內容。

3、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內容。

4、其它有損於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社會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內容。

(八)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信息服務器設備應符合郵電公用通信網絡的各項技術接口指標和終端通信的技術標準、電信特性、通信方式等。由於甲方設備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經濟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權益轉讓給第三方。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提供放置信息服務器所需的標準機房環境,包括:照明系統、電力系統、恆温恆濕系統、監控系統、門禁系統、消防系統、防靜電地板、服務器系統安全等。

(二)提供實現服務器託管業務所需的標準網絡環境,包括標準交換機接口、互聯網絡出口、空間環境等,並配備專業的網管工程師為甲方提供服務。

(三)保證甲方的服務器設備可持續獲得電力供應,每月持續電力供應時間在99.99%以上。

(四)負責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日常維護和設備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客户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五)在甲方技術人員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數據中心管理辦法》、並辦理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同意其進入數據中心機房相應的客户區域進行甲方服務器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六)向甲方提供每天24小時,一年365日全天侯技術支持響應;

1、服務器系統狀態監測

2、緊急情況通知

3、授權下的服務器操作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條 費用和結算

(一) 本合同涉及的費用為:

(2)服務器託管費______元/年;

(3)其它:

(二) 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託管費________元、ip地址佔用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乙方。

2、乙方的帳號信息:

地 址:

郵 編:

收 款 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暫停履行自己的所有義務,

直至甲方付款為止,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付款額20%的違約金。

(二)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服務器與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時間每月超過180分鐘但低於360分鐘時,乙方將給甲方延長一天的使用時間;當甲方服務器與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時間每月超過600分鐘時,乙方將給甲方延長三天的使用時間。

(三)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服務器設備的電力中斷時間每月超過180分鐘時,乙方應免費給甲方延長一天的使用時間。

(四)甲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以此累計。

(五)如人為原因造成長時間服務器中斷,乙方應立即協助甲方與idc機房聯繫處理。

第八條 關於免責的約定

(一) 甲方服務器與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是因以下原因造成時,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1、甲方服務器的軟件故障(系統故障、軟件升級、系統維護)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或甲方硬件設備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2、甲方要求乙方人員維護機器(系統重新啟動、軟件服務終止等)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3、甲方網絡管理人員遠程或現場維護失敗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4、"chinanet"的骨幹網絡升級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5、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6、乙方網絡升級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乙方應在升級前12小時通知甲方中斷時間)。

(二) 甲方認同:電力供應中斷是因以下原因造成時,乙方不負賠償。

1、甲方的服務器設備不符合郵電公用通信網絡的技術接口指標、終端通信的技術指標、電器特性、通信方式所造成的電力供應中斷;

2、甲方網絡設備的異常和軟硬件故障;

3、甲方網絡管理人員對其服務器應用時的操作失誤;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甲方網絡設備電力供應中斷;

5、乙方數據中心所在電力供應單位的長時間市電中斷;

6、乙方的電力設備擴容所造成的電力供應中斷(乙方應在擴容前兩週通知甲方電力中斷的時間)

7、由於甲方的疏忽,造成所提供的指定聯繫人的聯絡信息已經過時、不準確,或因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聯絡甲方時,乙方將解除緊急狀態通報服務。

(三)因乙方的責任造成客户設備的損失,乙方的賠償範圍限於當時置換該設備硬件部分的成本而不包括有關的軟件、數據和類似的設置等。

(四)甲乙雙方認同:internet 是全球性互聯網絡,因其它通路上的偶然阻塞,都有可能造成客户的訪問速率下降;有時在對服務器進行設置或安裝應用程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服務器上都有可能產生,是屬正常現象。

(五)當甲方服務器流量超過乙方idc機房所限定100m共享獨立ip地址最大帶寬時,乙方idc機房有權中斷甲方服務器的網絡連接服務(或限制甲方服務器網絡流量)直到甲方服務器流量符合乙方idc機房規定的最大流量標準為止,乙方idc機房規定的最大流量限制隨國家規定及idc機房規定有所調整,具體流量限制條款以機房規定為準,甲、乙雙方均表示認同,對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六)甲、乙雙方均服從idc機房根據自身規定調整ip地址(網關、dns服務器地址)及託管服務器的機櫃位置。

(七)如甲方服務器放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互聯網管理條例的內容時(包括:利用服務器發送垃圾郵件、發佈反動言論、放置未經授權的文字及圖片、視頻、音頻資料等)乙方將配合idc機房及有關部門追究甲方責任,並根據idc機房及有關部門規定停止其服務器運行,中斷其網絡連接,所產生的託管剩餘時間及款項乙方不予退還。

第九條 相互聯繫的確認

乙方客户服務熱線:

機房技術排除熱線:

傳真:

e-mail:

web:

客户服務中心辦公地址:

電話:

郵編:

第十條 甲方聯繫人的權利

(一) 本合同確定的聯繫人,視為甲方書面指定的授權人,其有權以書面形式,委託乙方的工程師對其服務器進行操作。

(二) 書面授權必須有甲方授權人的簽字。當出現緊急情況,甲方授權人無法以書面形式授權時,可以通過電話向乙方工程師授權,電話內容將被錄音,操作完成後需補交書面授權書。

第十一條 協議的解除

(一)出現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完全無法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拖欠乙方的託管費達15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及機房方面三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它

(一)除非得到客户的書面通知,本合同履行到期後,將自動順延12個月,並以此類推。順延後本合同條款將自動保留原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需求發生變更(僅限於線路升級、擴容、或其它網絡修改),應與乙方簽署補充協議。

(三)如因法律法規的變更或其它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合同中的其它條款仍然有效,甲乙雙方應依照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無效內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合同簽訂前,雙方之間達成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如與本合同內容有衝突之處,均以本合同內容為主。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持一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使用中文書寫。

附件

chinanet用户入網責任書

chinanet用户必須認真閲讀chinanet用户入網責任書並自覺遵守責任書中的各項規定。

1. 用户在使用chinanet業務時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2. 用户不得利用chinanet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chinanet查閲、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和淫穢黃色的信息。若發現此類信息,需向主管部門報告。

3. 用户在使用chinanet業務時,應遵守internet網的國際慣例,不得向他人發送惡意的、挑釁性的文章和商業廣告。

4. 用户應每月交納業務使用費。對延期或不繳納費用的,按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5. 專線入網的接入單位還應承擔如下責任:

(1) 向所屬用户宣傳國家及郵電主管部門有關使用chinanet的法規和規定。

(2) 建立健全使用者檔案,加強對使用者的管理、教育工作。

(3) 有健全的網絡安全保密管理辦法。

6. 企事業單位的各級主管人員有責任教育、監督本單位職工嚴格遵守以上條款。

甲 方: 聯 系 人:

蓋 章(單位代理):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傳 真:

聯繫地址: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會 員 號:      網 址:

年  月  日

託管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法律的規定,甲、乙就食堂經營事宜經共同協商,甲方現將飯堂承包給乙方,為了加強飯堂的管理,提高員工生活水平,為了雙方的權責關係達成以下協議:

經營方式:

1 、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食堂從事菜餚的搭配與製作,就餐環境衞生,服務。

2 、伙食標準:早餐元,午餐元,標準為 .晚餐元,標準為 .夜宵元標準為 .

3 、甲方提供廚房、設備及操作所用的水、電,燃料,住宿(可面議)。

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A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衞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2 、甲方應協調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並加強對員工教育。

3 、提供餐廳服務設施(餐廳、廚房設備、餐具),有關設備經登記造冊後交乙方簽收後使用。

4.甲方就餐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共衞生,(骨頭、殘渣)不得倒在地面和桌上,就餐員工應自覺的將殘渣倒入桶內。

5.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提供食物或飯堂採購的原物料進價抽查。

B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衞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餚的新鮮和衞生。

2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

3.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和伙食標準為員工供應可口的飯菜,確保所有采購的蔬菜、禽類、肉類、油新鮮並符合國家衞生標準。

4.乙方定期對飯堂進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老鼠、蟑螂、蒼蠅”等。

5 、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並在工作期間着統一的服裝工帽、口罩、一次性手套,衣服保持整潔。

6 、乙方必須嚴格操作規程,正當使用和愛護甲方的廚房設備。若有正常損壞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修,若因不及時報修所引起的誤餐等各種事件均由乙方負責。

7 、節約水、電、氣的用量,杜絕浪費現象。

8 、乙方派出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9 、派駐餐廳人員工資及一切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

四、結算方式:

乙方以收取餐券,刷卡或報餐為結算憑證,每月 日為雙方結算日期;甲方必須以現金準時付款。

五、違約責任:

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不良反應,經相關部門鑑定後,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所轄法院訴訟,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託管合同書 篇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優化學校現有醫療衞生資源,不斷適應和滿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法規,公開向社會進行招商引資將所屬的的經營管理權按有關程序託管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充分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託管標的

託管標的全稱為_________

第二條 託管內容

(一)甲方將所屬的醫院的經營管理權託管給乙方(醫院_________-_________層綜合樓和現有醫療設備的使用權及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業務的經營權)。

(二)託管經營期限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託管費,第一年人民_________(大寫)元整,以人民幣貳拾肆萬元為基數,以後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百分之叁。

(四)託管費交納辦法:

1、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一個交費年度,每個交費年度的託管費按12個月平均,乙方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當月託管費。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交接期。

3、交接期甲方免收乙方託管費。乙方承擔交接期內_________名醫務人員不低於檔案工資80%的工資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三條 託管辦法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託管期內享有對醫院的經營管理權及收益權。

2、對醫院現有的醫療設備、器材進行登記造冊,設備、器材的價值經雙方評估簽字確認後,辦理移交清單及實物。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應按移交清單向甲方回經評會後等值的設備、器材。乙方可根據業務需要,自行添置新設備,費用由乙方負擔,所添購設備歸乙方所有。乙方經營期間設備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根據實際需要對醫療用房進行改造或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或裝修方案,經甲方審核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乙方在託管期內應以“醫院”名義對外經營。其管理層可自行聘任,但其中應有一定數量具備醫療資格的專業人員。

5、乙方應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但不得與法律相牴觸。乙方所定製度需報甲方備案後方可實施。

6、乙方應按委度向甲方上報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是交的其它報表。

7、乙方應聘用甲方_________名醫務人員,所聘人員的工資由乙方按勞分配。所聘用人員平均工資不低於檔案工資總額的80%;每人當月保底工資不低於本人檔案工資的的50%。所聘人員在乙方工作期內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按棗陽市執行標準由乙方承擔(按原保單數據承擔),手續由甲方辦理。聘用人員達到退休年齡,乙方交回甲方為其辦理退休手續,退休費由甲方發放。因故減員,從甲方在職醫務人員中聘用等額補充;或按減員人員檔案工資的80%向甲方交納補償金。對於醫務人員如經乙方考評不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換人。

8、數年後如政府調整編制或甲方業務的發展,使甲方無富作醫務人員補充給乙方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處理:

(1)由乙方獨立向社會招聘,所聘人員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由甲、乙雙方聯合向社會招聘、考核,錄用後進入甲方編制,由乙方使用。

9、聘用人員因職業病、工傷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由乙方根據勞動法規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10、乙方在託管經營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人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四條 託管經營保證金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當日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託管保證金。保證金作為以下用途:

1、醫療責任賠付。

2、在託管期內發生因工資、社會保險等勞動爭議的,經法律裁決後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3、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所造成的罰款由乙方全額承擔費用。

4、因其它民事糾紛、法律文書確定乙方承擔的費用。

(二)基出現第四條第一款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及時支付。情況緊急或乙方不支付的,甲方應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先行從保證金中支付。

(三)保證金的數額以拾萬元為基數,一次性交清。若發生理賠造成基數減少,乙方應在基數減少的交月向甲方補齊。若因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整造成理賠數額增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適當增加保證金。

(四)合同期滿或本協議因甲方要求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甲方應一次性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意見三個月內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的移交設備、器材進行監督,防止設備出現毀損、滅失。

3、因訴訟、仲裁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託管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5、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的水電供應(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特殊情況或因乙方未繳費導致停水、電除外)。水電費按市場價由乙方每月向相關部門交納。

6、如根據法規及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強制要醫院必須具備污水處理設施才能經營時,由甲方負責徵地及支付土建項目的費用;乙方負責購置污水處理的機械設施。在乙方經營期內所需耗材及設備維護綱用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時,乙方將設備無償移交給甲方。

7、乙方在託管經營過程中,若遇國家、醫療衞生方面的重大政策調整,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得以“_________”或“_________”以及分院的名義另行開展預防、醫療、康復、保健等業務。甲方原火車站門診部保證不得以附屬醫院對外經營。

8、甲方負責辦理裝修後的消防合格證。

9、在當地實行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制度時,甲方應積極為乙方申請,與有關部門協調協辦理。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開診一年以內辦理完畢。每超過一個月扣當年託管費的10%。

託管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

網站: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

網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項目與定義

1-1 系統託管是指將屬於甲方所有學者管理系統置於乙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務。乙方負責在其自身的服務器上為甲方提供硬件配置,軟件安裝、維護、數據管理和故障的排除。

1-2 本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的締約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可以通過互聯網享有乙方提供的學者管理信息服務。

2-1-2 學者管理系統的版權歸屬甲方所有

2-1-3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服務器提供相應的域名,並通過與其域名服務商的聯繫,為乙方服務提供域名解析。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8 乙方需要定期進行服務器數據的備份工作

2-2-9 乙方有保障系統正常運行的義務

2-2-10 乙方有保障網絡通暢的義務,並在網絡發生故障時,儘快的恢復網絡的正常運行。

2-2-11 乙方有協助甲方進行數據導入的義務

2-2-12 乙方對系統內甲方的數據有保密的義務,不能擅自泄漏給第三方。

2-2-13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數據的錄入工作,除事先約定,乙方有權根據相關工作量收取甲方費用。

第三條 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詳細服務內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除合同條款中已註明可能需要收費的項目以外,合同簽定後第一年的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零_______元,之後的服務費用將在第二年合同中另行約定。

3-3 本合同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3-4 乙方將於XX年6月1日為甲方開通服務器,在本合同到期前1個月,乙方將通知甲方進行合同延續的商議,在合同不能延續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關閉服務器。

第四條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自XX年6月1日規定日期生效,至 XX年7月1日到期終止。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的,應另行續簽合同;如雙方不予續簽合同的,則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4-2 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籤合同。

4-3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責任限制

6-1 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中斷,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

6-2 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者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6-3 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6-4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項總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7-2 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8-2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第九條 保密

9-1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祕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權利保留

10-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第十一條 通知

11-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11-2 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1-3 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知識產權、法律適用、責任限制、補償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2-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經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署於中國北京市東城區。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本頁以下無正文]

託管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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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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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合同項目與定義

1-1 系統託管是指將屬於甲方所有學者管理系統置於乙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務。乙方負責在其自身的服務器上為甲方提供硬件配置,軟件安裝、維護、數據管理和故障的排除。

1-2 本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的締約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可以通過互聯網享有乙方提供的學者管理信息服務。

2-1-2 學者管理系統的版權歸屬甲方所有

2-1-3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服務器提供相應的域名,並通過與其域名服務商的聯繫,為乙方服務提供域名解析。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8 乙方需要定期進行服務器數據的備份工作

2-2-9 乙方有保障系統正常運行的義務

2-2-10 乙方有保障網絡通暢的義務,並在網絡發生故障時,儘快的恢復網絡的正常運行。

2-2-11 乙方有協助甲方進行數據導入的義務

2-2-12 乙方對系統內甲方的數據有保密的義務,不能擅自泄漏給第三方。

2-2-13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數據的錄入工作,除事先約定,乙方有權根據相關工作量收取甲方費用。

第三條 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詳細服務內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除合同條款中已註明可能需要收費的項目以外,合同簽定後第一年的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零_______元,之後的服務費用將在第二年合同中另行約定。

3-3 本合同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3-4 乙方將於20__年6月1日為甲方開通服務器,在本合同到期前1個月,乙方將通知甲方進行合同延續的商議,在合同不能延續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關閉服務器。

第四條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自20__年6月1日規定日期生效,至 20__年7月1日到期終止。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的,應另行續簽合同;如雙方不予續簽合同的,則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4-2 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籤合同。

4-3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責任限制

6-1 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中斷,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

6-2 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者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6-3 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6-4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項總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7-2 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8-2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第九條 保密

9-1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祕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權利保留

10-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第十一條 通知

11-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11-2 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1-3 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知識產權、法律適用、責任限制、補償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2-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經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署於中國北京市東城區。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託管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實現數據專線接入internet及提供internet網絡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如無特別説明,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為:

(一)””網絡持續聯通””是指:放置在網絡數據中心的服務器與””chinanet””持續連接,且互聯網絡用户可通過相關終端設備與之通信。

(二)””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是指:放置在網絡數據中心的服務器與””chinanet””連接中斷,互聯網絡用户不能通過相關終端設備與之通信。

(三)””電力持續供應””是指:乙方的電力系統(市電及不間斷電源系統)可持續為客户的 網絡設備提供電力供應。

(四)””電力持續供應中斷””是指:乙方的電力系統(市電及不間斷電源系統)不能持續為客户的網絡設備提供電力供應。

(五)””不可抗力””是指:

1、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

2、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

3、電信線路被人為破壞或chinanet的線路、設備因調試、擴容所引起的中斷;

4、其它甲乙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情形;

5、因y2k問題、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

6、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

(六)””客户””指甲方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一)甲方託管一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其客户及其附屬設備,放置到乙方服務器內,以開展internet 信息服務。

(二)為了保證甲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乙方提供100m共享帶寬、分配給甲方使用。

(三)乙方為甲方免費提供_______個ip地址,乙方為甲方單獨付費提供_______個ip地址。

(四)甲方在乙方機房內所放置設備,甲方設備最大流量不得超過_______兆,如果超過此最大流量,乙方有權暫停甲方使用網絡,直到甲方將網絡調試到不超過最大流量的帶寬的標準方可繼續開通網絡使用等各項功能。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通過遠程系統對被服務器進行配置、管理以及更新內容等操作。

(二)授權乙方對信息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和設備的安全管理,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三)如甲方使用在乙方處託管的服務器開展網絡增值服務,應向乙方出示相關的許可證,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四)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履行付款義務。

(五)甲方的技術人員在嚴格遵守乙方的《數據中心管理辦法》並辦理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可以進入乙方數據中心機房相應的客户區域進行服務器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1、提前與乙方數據中心機房網管人員預約;

2、持有乙方數據中心機房的出入證件;

3、辦理登記手續,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六)甲方的信息經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

因甲方的信息內容而引起的一切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經濟糾紛,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承諾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不進入網絡:

1、涉及國家祕密和安全的信息內容。

2、涉及封建迷信,淫穢色情的信息內容。

3、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內容。

4、其它有損於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社會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內容。

(八)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信息服務器設備應符合郵電公用通信網絡的各項技術接口指標和終端通信的技術標準、電信特性、通信方式等。

由於甲方設備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經濟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權益轉讓給第三方。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提供放置信息服務器所需的標準機房環境,包括:照明系統、電力系統、恆温恆濕系統、監控系統、門禁系統、消防系統、防靜電地板、服務器系統安全等。

(二)提供實現服務器託管業務所需的標準網絡環境,包括標準交換機接口、互聯網絡出口、空間環境等,並配備專業的網管工程師為甲方提供服務。

(三)保證甲方的服務器設備可持續獲得電力供應,每月持續電力供應時間在99.99%以上。

(四)負責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日常維護和設備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客户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五)在甲方技術人員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數據中心管理辦法》、並辦理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同意其進入數據中心機房相應的客户區域進行甲方服務器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六)向甲方提供每天24小時,一年365日全天侯技術支持響應;

1、服務器系統狀態監測

2、緊急情況通知

3、授權下的服務器操作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條 費用和結算

(一) 本合同涉及的費用為:

(2)服務器託管費______元/年;

(3)其它:

(二) 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託管費________元、ip地址佔用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乙方。

2、乙方的帳號信息:

地 址:

郵 編:

收 款 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暫停履行自己的所有義務,

直至甲方付款為止,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付款額20%的違約金。

(二)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服務器與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時間每月超過180分鐘但低於360分鐘時,乙方將給甲方延長一天的使用時間;

當甲方服務器與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時間每月超過600分鐘時,乙方將給甲方延長三天的使用時間。

(三)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服務器設備的電力中斷時間每月超過180分鐘時,乙方應免費給甲方延長一天的使用時間。

(四)甲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以此累計。

(五)如人為原因造成長時間服務器中斷,乙方應立即協助甲方與idc機房聯繫處理。

第八條 關於免責的約定

(一) 甲方服務器與網絡持續聯通中斷,是因以下原因造成時,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1、甲方服務器的軟件故障(系統故障、軟件升級、系統維護)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或甲方硬件設備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2、甲方要求乙方人員維護機器(系統重新啟動、軟件服務終止等)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3、甲方網絡管理人員遠程或現場維護失敗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4、””chinanet””的骨幹網絡升級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5、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

6、乙方網絡升級所造成的網絡聯通中斷(乙方應在升級前12小時通知甲方中斷時間)。

(二) 甲方認同:電力供應中斷是因以下原因造成時,乙方不負賠償。

1、甲方的服務器設備不符合郵電公用通信網絡的技術接口指標、終端通信的技術指標、電器特性、通信方式所造成的電力供應中斷;

2、甲方網絡設備的異常和軟硬件故障;

3、甲方網絡管理人員對其服務器應用時的操作失誤;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甲方網絡設備電力供應中斷;

5、乙方數據中心所在電力供應單位的長時間市電中斷;

6、乙方的電力設備擴容所造成的電力供應中斷(乙方應在擴容前兩週通知甲方電力中斷的時間)

7、由於甲方的疏忽,造成所提供的指定聯繫人的聯絡信息已經過時、不準確,或因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聯絡甲方時,乙方將解除緊急狀態通報服務。

(三)因乙方的責任造成客户設備的損失,乙方的賠償範圍限於當時置換該設備硬件部分的成本而不包括有關的軟件、數據和類似的設置等。

(四)甲乙雙方認同:internet 是全球性互聯網絡,因其它通路上的偶然阻塞,都有可能造成客户的訪問速率下降;

有時在對服務器進行設置或安裝應用程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服務器上都有可能產生,是屬正常現象。

(五)當甲方服務器流量超過乙方idc機房所限定100m共享獨立ip地址最大帶寬時,乙方idc機房有權中斷甲方服務器的網絡連接服務(或限制甲方服務器網絡流量)直到甲方服務器流量符合乙方idc機房規定的最大流量標準為止,乙方idc機房規定的最大流量限制隨國家規定及idc機房規定有所調整,具體流量限制條款以機房規定為準,甲、乙雙方均表示認同,對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六)甲、乙雙方均服從idc機房根據自身規定調整ip地址(網關、dns服務器地址)及託管服務器的機櫃位置。

(七)如甲方服務器放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互聯網管理條例的內容時(包括:利用服務器發送垃圾郵件、發佈反動言論、放置未經授權的文字及圖片、視頻、音頻資料等)乙方將配合idc機房及有關部門追究甲方責任,並根據idc機房及有關部門規定停止其服務器運行,中斷其網絡連接,所產生的託管剩餘時間及款項乙方不予退還。

第九條 相互聯繫的確認

乙方客户服務熱線:

機房技術排除熱線:

傳真:

e-mail:

web:

客户服務中心辦公地址:

電話:

郵編:

第十條 甲方聯繫人的權利

(一) 本合同確定的聯繫人,視為甲方書面指定的授權人,其有權以書面形式,委託乙方的工程師對其服務器進行操作。

(二) 書面授權必須有甲方授權人的簽字。

當出現緊急情況,甲方授權人無法以書面形式授權時,可以通過電話向乙方工程師授權,電話內容將被錄音,操作完成後需補交書面授權書。

第十一條 協議的解除

(一)出現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完全無法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拖欠乙方的託管費達15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及機房方面三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它

(一)除非得到客户的書面通知,本合同履行到期後,將自動順延12個月,並以此類推。

順延後本合同條款將自動保留原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需求發生變更(僅限於線路升級、擴容、或其它網絡修改),應與乙方簽署補充協議。

(三)如因法律法規的變更或其它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合同中的其它條款仍然有效,甲乙雙方應依照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無效內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合同簽訂前,雙方之間達成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如與本合同內容有衝突之處,均以本合同內容為主。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持一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使用中文書寫。

甲 方: 聯 系 人:

蓋 章(單位代理):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傳 真:

聯繫地址: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會 員 號:      網 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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