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委託合同 >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

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而委託人則按約支付報酬的協議。大陸法各國民法對委託合同的限制不盡相同。按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委託合同的標的既包括法律事務,也包括非法律事務;合同內容可以是有償的,也可是無償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歡迎借鑑參考。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一)

甲方:(物業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住宅小區保安工作委託乙方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將其實施物業管理的 住宅小區的保安業務委託給乙方管理。 1.1 維護住宅小區的公共治安安全; 1.2 住宅小區內的消防安全; 1.3 住宅小區內的交通秩序;

1.4 住宅小區內的車庫及停車場的管理; 1.5 第二條 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對住宅小區保安管理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三條 委託費用

標準: 數額: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費用的方式: 第四條 保安標準

乙方維護住宅小區的保安標準為: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 權利

5.1.1 擁有對乙方的保安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5.1.2 擁有要求乙方提高保安標準的權利; 5.1.3 擁有對乙方危害住宅小區行為的制止權; 5.1.4 擁有對乙方重大保安管理措施的審定權;

5.1.5 5.2 義務

5.2.1 為乙方完成住宅小區保安業務提供保障的義務; 5.2.2 向乙方支付保安代理費的義務;

5.2.3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6.1 權利

6.1.1 擁有依甲方委託管理住宅小區治安的權利; 6.1.2 擁有取得報酬的權利;

6.1.3 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住宅小區保安管理的權利;

6.1.4 6.2 義務

6.2.1 正確使用各種保安設施設備,並做好養護和維護的義務; 6.2.2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業務培訓的義務;

6.2.3 第七條 保安工作設施、設備的配備

7.1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以 (方式)提供辦公用房 平方米。 7.2 為保證乙方正常履行住宅小區的保安業務,乙方應配備如下設施設備: 7.2.1 電腦 台; 7.2.2 打印機 台; 7.2.3 對講機 台; 7.2.4 其他設施、設備

對上述設施設備乙方應合理使用和管理、維護,必須保持設施、設備的完好率達100%。 對於上述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應從委託費用中支付。 第八條 乙方責任

8.1 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權人和來訪人員的人身安全:

乙方應嚴格保障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來訪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業主、物業使用人、來訪人員在小區內不受到毆打、殺傷等行為的傷害。

8.2 住宅小區內財產的安全:

8.2.1 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家庭中的財產安全:保障業主、物業使用人家中財產不被盜竊、搶劫。 8.2.2 住宅小區公共財產的安全:保障住宅小區公共財產不被盜竊、搶劫、損壞,如果住宅小區內的公共財產被盜竊、搶劫、損壞,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8.2.3 業主、物業使用人和來訪人員的機動車輛不被盜竊、損壞:

(1)停放在收費機動車車庫內的機動車輛丟失、損壞,車內物品丟失,車輛附件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臨時免費停車場內車輛丟失、損壞,車內物品丟失,車輛附件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3 住宅小區內的消防安全:

8.3.1 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家中失火,乙方應給予救援,乙方應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狀態良好,如果因為消防設施、設備的原因使救援不能進行的,乙方承擔對業主的相應的賠償責任;

8.3.2 住宅小區公共範圍發生的火災應給予撲救,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8.4 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拒絕見客人時乙方不得將客人放入; 乙方應保證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家中不被外來陌生人騷擾。 如因前二款原因造成業主、物業使用權人投訴的,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方的監督

甲方設置專門業務機構督導乙方的工作。

乙方每日將按工作標準進行的各項工作記錄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系統中,督導機構按照所報完成內容進行業務檢查,對於乙方未能達到物業管理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直到扣減費用,對長期不能達到管理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委託合同。

第十條 其他

為了保證委託合同的有效實施,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 元,用於作為乙方按期履行合同的保證。

如因非雙方同意乙方擅自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抵押金進行扣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可解除合同: 11.1 雙方協議解除; 11.2 合同期滿;

11.3 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資格; 11.4 乙方喪失保安公司資格; 11.5 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 11.6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11.7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12.2 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

償,並且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抵押金。

12.3 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職責,如果因乙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來訪人員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因前款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二)

委託人:

地 址:

負責人:

電 話:

受託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受關聯公司或分支機構(以下稱“委託單位”,詳見附件1)的委託,選定乙方向委託單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向受託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服務的範圍:

1.委託單位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2.委託單位倉庫出入口處的保安服務;

3.委託單位倉庫內、外的安全保護;

4.委託單位夜間外圍巡邏的保安服務;

5.委託單位發貨出口的保安服務;

6.委託單位非營業時間的安全保衞工作;

7.委託單位內所有流動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

8.委託單位內突發事件的安全保衞工作;

9.委託單位內消防安全的協助任務;

10.委託單位內辦公區的保安服務;

1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委託單位的服務範圍如有變化,以附件2中的約定為準。

二、保安服務費約定和支付方式

1.保安服務費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由甲方或委託單位支付給乙方(詳見附件3表《保安服務費支付標準》)。

2.每月5日前,乙方應按上個月保安員的出勤情況,根據《補充協議書》中約定的標準,計算出上月的《保安服務費月度計算表》(見附件4),供甲方或委託單位核對確認。

3.《保安服務費月度計算表》經甲方和委託單位確認無誤後,甲方和委託單位或應以書面方式告知乙方開具發票,並告知付款人名稱等相關信息。

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或委託單位通知後十日內提交合法有效的票據。

5.甲方或委託單位應在收到乙方票據後進行核對,如認為有不妥之處有權要求乙方另行開具票據。乙方開具的票據經確認無誤後十日內,甲方或委託單位應當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將應付的保安服務費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6.乙方保安員應得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根據其與保安員之間的有關約定支付,與甲方和委託單位無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4. 乙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為保安員配備對講機、保安器械和其他器材,並按照有關規定為派往乙方單位工作的保安員的發放制服,所有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作為用人單位,乙方應當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所有派往甲方和委託單位的保安員辦妥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使保安員享受休息休假權利等。如乙方沒有依法辦妥相關手續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全部由乙方出面處理,並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概與甲方或委託單位無關;

6.乙方保證妥善處理與保安員的各項爭議,絕不推卸法律責任,乙方與保安員之間的糾紛全部由乙方安排人員出面處理,並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費用。如因乙方原因或保安員的行為,給甲方和委託單位帶來負面影響或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7.乙方確認保安隊長一至兩人是乙方的授權人員,有權代表乙方與甲方和委託單位接洽,轉交乙方向甲方和委託單位發出的文件,有權對與保安事項有關的事宜簽署意見,有義務簽收甲方和委託單位發出的文件,保安隊長的上述行為是職務行為,乙方確認其法律效力,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乙方保證選派思想品德好,工作責任心強,紀律性和服從性好,身高體壯,年輕力壯,並至少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保安員為甲方和委託單位提供保安服務;

9.乙方應在擬選派的保安員上崗十日前,派人攜帶保安員的個人資料原件與甲方和委託單位人員當面溝通。

10.乙方同意安排保安員在上崗前,先在甲方和委託單位接受為期一日的信息溝通活動,以便了解甲方和委託單位的情況;

1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轉委託任何第三人享受或承擔。轉委託行為無效,仍由乙方向甲方和委託單位履行義務。

12.乙方應當教育保安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乙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規定和《保安員職業道德規範》(詳見附件10)。乙方與保安員簽署勞動合同時,應當將《保安員職業道德規範》作為勞動合同附件交由保安員閲讀,並請保安員確認簽字。同時,乙方應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違反《保安員職業道德規範》可能給予的處罰措施作出明文規定,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13.乙方必須確保任何時候在甲方和委託單位提供服務的保安員人數都符合雙方之間的有關約定。乙方保安員應當保持相對固定。

14.乙方應當保證保安員的考勤記錄真實完整,並至少留存兩年,以供甲方和委託單位必要時檢查,並作為支付保安服務費的原始憑證之一。

15.保安員的實際工作排班表,由保安隊長與甲方和委託單位協商後確定;

16.乙方應當不斷加強對保安員的法律意識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職業技能訓練、組織紀律培養以及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培訓。

17.乙方應當經常教育和監督保安員,以主動熱情的服務態度,按照雙方之間的約定,全面完成各項任務,並如實填寫現場記錄和事件報告。

18.乙方應當隨時聽取甲方和委託單位的意見或建議,不斷加強與甲方和委託單位的溝通協調,努力改進服務工作,及時糾正不當之處;

19.乙方保安員應當積極協助甲方和委託單位人員處理偷盜和意外事件,乙方對於甲方和委託單位或顧客的求助電話或請求,應當第一時間給予迴應.

20.乙方應當協助配合甲方和委託單位做好經常性的防火、防盜等消防設施檢查工作,並給予專業指導。一旦發現火災、盜竊或其他事件,保安員應當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甲方和委託單位報告,並積極參與和協助甲方和委託單位處理。

21.未經甲方和委託單位特別許可,保安員不得使用甲方和委託單位設備和設施,不得進入甲方和委託單位辦公場所。只有在特殊緊急情況下,乙方才有權使用甲方或委託單位的通訊設施。

22.如因可歸責於乙方和保安員的原因,導致甲方和委託單位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經協商確認後由乙方作出相應賠償,協商不成,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確屬乙方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3.乙方對存放在甲方或委託單位停車場內的非機動車,應進行看管。如果發生車輛被盜或丟失,由乙方出面處理。

24.乙方保安員受乙方指派在甲方或委託單位工作期間,盜竊、或與他人勾結或者協助他人盜竊的,在上班期間與他人發生打架鬥毆或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委託單位或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出面處理,並承擔賠償責任;

25.甲方和委託單位要求乙方臨時增加保安員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情形除外),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和委託單位的要求積極配合安排。雙方應就此簽訂《保安服務補充協議》,對服務費和要求另行作出約定。甲方和委託單位認為要減少保安員的,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和委託單位應當給予配合。

26.乙方應當按照崗位需要每天二個或三個班次安排保安員值班、巡邏和提供其他的保安服務,確保每天24小時都有保安員在甲方和委託單位設置的崗位營業場所、場所外圍及辦公場所值班,維護甲方和委託單位場所的社會治安和人身財產安全。

27.乙方應當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加強組織管理,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於工作態度好,業績優秀的保安員,及時給予獎勵。對於缺乏服務意識,多次受到委託人或第三人投訴,以及造成委託人或第三人損失的保安員,按照乙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及時作出必要的處理。

六、違約責任

(一)如因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員過錯造成甲方或委託單位財產損失,雙方經協商確認後,甲方和委託單位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相應賠償。協商不成,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確屬乙方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應在認定後三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賠償款項。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嚴重的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經協商確認後,甲方和委託單位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協商不成,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確屬乙方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應在認定後三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賠償款項。

1).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標準或者甲方或委託單位要求,在甲方或委託單位書面告知後仍未改正的;

2).未經甲方、委託單位書面同意,擅自將全部或部分保安服務事項轉包給任何第三人的;

3).因乙方原因或保安員的行為,導致甲方和委託單位被政府處罰或經濟損失金額在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

(三)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擅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均屬於違約行為,應當按照委託單位應付的兩個月保安服務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另一方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四)任何一方未提前30日向另一方書面通知的,本合同在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時或雙方約定的時間提前解除,但擬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按照委託單位應付的一個月的保安服務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修訂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經甲、乙雙方認可,並以書面方式簽訂相關文件。

九、合同續簽

任何一方如有意續簽合同,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如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則簽訂新的合同。否則,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在合同期限屆滿時自動終止。

十、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任何一方解散或停止營業;

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並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三)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鑑於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項目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洽談工作的委託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為甲方在項目取得過程中,為甲方與項目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為甲方取得項目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項目地址:

(2)項目佔地:

(3)項目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項目的具體數據以項目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為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信息收集;

2、 項目核准調查;

3、 甲方和項目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項目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項目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代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户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税税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項目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税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項目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税後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餘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鑑於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後,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項目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後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項目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後,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託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的專業保安服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服務區域:

二、委託服務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

三、着裝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進場,熟悉小區環境,並接受甲方崗前培訓。

2、保安人員上崗着裝應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款式落實,按季節變化統一着裝,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員上崗服裝,以後服裝更換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保安人員上崗應持有相關證書,並必須是能勝任物業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如實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考勤考核表。

5、乙方應經常檢查督促,派出的隊員須文明值勤、禮貌用語,認真執行《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規範》,注重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確保小區的治安穩定和安全,盡心盡責做好小區的衞士和業主的貼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小區人員、車輛、物資等進出驗證及登記。

2、落實服務區域的大門警衞、安全巡邏、小區的公共設備設施、業主的財產安全及監控室的監控設備使用等。

3、負責車輛停放管理和臨時停車費收取工作,停車費收取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費標準執行,收取費用後必須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據,並按時將收取的費用匯繳所在的管理處。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保安業務實施規程,按小區保安服務內容和標準制訂年度工作計劃,並按計劃實施保安服務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員應積極協助甲方制定對保安部門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範巡視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6 、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要求在執勤中,遇到手續不符合規定及有明顯問題,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規定,為了維護甲方合法利益,有權堅持原則,履行職責,甲方領導或有關部門應給於支持配合,並積極協助妥善處理。

五、甲方管理責任: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保安工作的意見。

2、甲方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保 安人員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安全防範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項方面的有關證件和資料。

5、甲方管理處負責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對發現工作表現不稱職的隊員,除有權向乙方提出撤換外,可同時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6、小區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甲方管理處應協助乙方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妥善解決。

六、乙方管理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合法用工。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繳納員工的社會綜合保險,做好員工培訓和勞動安全防護,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2、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當班時,由於失職、瀆職造成事故或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時發現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甲方管理處人員和有關部門,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如因維護小區利益與違法分子作鬥爭或因不可抗拒災害而發生傷亡,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予道義上的經濟慰問。

4、保安隊員的住宿由乙方負責,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其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每月按實結算,直接從服務費中扣除。

5、乙方對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安全、消防負有管理責任,如發生意外事故應採取相關措施,因事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七、甲、乙雙方共盡事宜:

1、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崗位配置、服務標準和要求,保安員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共 人,保安隊長,每月 元的標準,共計 人。共計人民幣 元,在每月 號之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乙方上月的服務費用。

2、 甲方若連續貳個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甲方應申明原因,若連續叁個月仍未能足額付給乙方服務費,按欠繳保安服務費的總額償付5%的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4、 乙方隊員應遵守甲方的考評、獎懲制度,獎罰款在當月服務費中結算。

5、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勢變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若單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6、其他約定,對甲方原有門崗保安人員,由甲乙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予以辭退,乙方承擔5名保安的經濟賠償,補償責任,其餘由甲方承擔。

7、在服務期間,乙方員工的住宿間題由甲方解決,甲方承諾免費提供給乙方員工住宿所需的房間。

8、在服務小區內,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件設備由甲方提供,如:對講機,巡邏打點棒,巡邏警棍,巡邏強光燈等。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範本5篇(五)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衞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户)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税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xx]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用户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weituo/n8kly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