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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中介委託合同(通用3篇)

房屋租賃中介委託合同(通用3篇)

房屋租賃中介委託合同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件號碼:

房屋租賃中介委託合同(通用3篇)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天津市有關地方規定,在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出租。

二、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見附件。

三、租金及租賃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屋的租金為 人民幣(大寫)(此價格不包括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 電費、暖氣、煤氣等相關費用)。該房屋的最短租賃期為 。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為叁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共計叁個月,若該房屋到期尚未租出且房主要求續期,甲方須在到期前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簽約連鎖店;若不要求續期,需再到期前五日書面通知乙方簽約連鎖店。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出示該房屋的權屬證明原件和房主身份證件,有代理人的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及授權委託書,相關證件由乙方留存複印件,但授權委託書要留存原件;法人產的房屋應提供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或單位介紹信

2、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3、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在實地看房過程中交換聯繫方式或私下成交,否則將視為中介成功,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甲方收取服務佣金。

六、乙方義務

1、委託期間,乙方如實將房屋信息在日內上網發佈,並由連鎖店積極推薦,負責帶客户看房、如實介紹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積極與承租方和甲方溝通,並協調相關事宜。(上網:指登陸乙方內部網站)

2、該房屋出租後,乙方負責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範本,並就房屋出租的相關政策法規提供諮詢。

3、如果租賃成功,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代收房租的有償服務。服務費按代收房租總額的10%收取。

七、服務佣金

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且收到首期租金或定金的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佣金,收費標準按照房源所在地收費標準收取。

八、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短信以及其他服務項目。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根本性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均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約定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簽訂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時,向乙方交還本合同。

十一、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中介委託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的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的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的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的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的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的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的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帳號為 ,乙方通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户:

1、委託租金賬户開户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户,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户(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户,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户。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 )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 0)上網費( )車位費( 2)室內設施維修費( 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中介委託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甲方應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 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_元整(不含管理費)。乙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給甲方 。

2.租金按_____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後每期租金於每月的_____日以前繳納,先付後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後予書面簽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____%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日內補足。

4.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税費。

七、乙方義務

1.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 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物業費 寬帶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 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3.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_______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 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居間方三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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