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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加工合同協議樣本

委託加工合同協議樣本

加工合同是承攬人根據定作人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及規格等內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設備、勞動為其加工特定的產品,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委託合同,喜歡的來閲讀哦

委託加工合同協議樣本

委託加工合同樣本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共同協商,在乙方生產設備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為甲方加工生產“ ”系列飲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議項:

一、加工產品範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二、加工費用

加工費按 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費按箱計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內容物及包裝原材料(包括瓶、標、箱、蓋、封箱膠帶等包裝物),乙方負責水、電、蒸汽的供應和配料、加工、封蓋、噴碼、套標、裝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數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為加工量。

五、結算方式

每月20日,有雙方保管、會計人員根據生產及耗損情況,盤存加工數量,以實際發貨數量計算加工費。

計算方式:實際加工數量(箱)*加工費(箱)-超耗料費=應付加工費,每月25日前付清當月加工費,甲方以現金或者匯票支付。

六、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樣版和標準制作。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只要產品達成甲乙雙方所確認的樣版和標準,皆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4、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後服務;

5.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6.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七、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八、交貨方式

甲乙雙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產品發貨日期在乙方倉庫進行交貨,由甲方派駐發貨人員與乙方倉庫人員按共同清點產品數量簽署交貨憑證。

九、物料耗損標準

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耗損應控制在原漿2%、蓋2%、包裝箱3%,瓶2%、標籤2%以內,超耗部分從加工費中扣除。因瓶子質量所造成的耗損(需瓶廠認可),不屬2%耗損控制範圍。

十、裝卸

甲方負責所有原輔材料的裝卸,乙方負責免費提供機械予以協助。

十一、倉儲

乙方負責成品的倉儲工作,產品在發運前由乙方負責倉儲保管,產品所有權屬甲方,出庫必須由雙方人員共同進行。

十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 件;

2.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3.加工費後,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數量等方面的生產計劃,以更乙方組織生產;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內容物及包裝物而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給乙方提供產品質量標準及質量參數、罐裝温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温度,所造成的損耗由甲方負責;

6.甲方需留技術人員二名(聯絡員),對生產時發生的內容物及包裝物可能出現的問題協商解決;

7.內容物的收、發、保管由甲方負責;

8.廢舊包裝物權屬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處理;

9.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版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十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接甲方生產通知後,立即組織生產;

3.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技術標準進行生產,否則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4.負責包裝物的收、發、保管工作;

5.給甲方提供倉庫,庫房(免費)由甲方保管內容物所用;

6.入庫由乙方負責保管,由甲方負責發貨;

7.負責為甲方工作人員免費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字地點:

合同簽定日期

委託加工合同模板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聯繫方式: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聯繫方式:

鑑於:甲方為從事機械設備和環保設備的開發/製造/銷售/租賃的企業,欲委託乙方加工生產合同產品;

鑑於:乙方具備工程機械和焊接件的生產加工能力,並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生產加工服務;

鑑於: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產品的委託加工生產和服務,並建立互利互惠的長期合作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僅適用幷包含雙方間關於[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合同產品的業務往來]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合同,其與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沒有包含或明確説明的雙方業務往來的項目,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合同產品:指所有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的產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產品所需的全部材料,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產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關生產設備。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的產品質量要求進行生產和交貨。

4.甲、乙雙方以“委託生產加工單”為準進行確認和生產。

六、加工費用和付款方式

1.產品的加工費用:具體以經雙方確認的“委託生產加工單”為依據。

2.由於產品設計有缺陷或物料來料不良並經過甲方書面確認、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時的損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線,具體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3.加工費對賬、結算事項:

①.按當月完成的訂單結算相應的加工費,付款方式:月結 15 天內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誤時,付款時間可順延。

②.《對帳單》必須經甲乙雙方財務部門共同確認(以蓋財務專用章、財務對帳人員簽字為準)後才正式生效並以此作為確認甲方應付乙方加工費金額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憑據。

③.《對帳單》的確認時間:乙方應於每月 2 日前以票據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對帳單》,甲方應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對帳單》後的 2 日內以票據的形式回覆乙方。確認後的對帳單要雙方簽字蓋章。雙方確認後應在次月 15 號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費用。

④.如出現異常,合作停止,雙方應就最後貨款的支付作出時間確認並嚴格執行,最後支付時間定 為停止合作後的15天內.如違反一方將按賠償加工費的10%加收違約金.

七、訂單與生產安排

1.訂單下達:甲方需提前 2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書面的訂單通知,提前 1 天通知物料齊套及到達計劃,乙方在接到書面訂單後需在 1 個小時內確認並回復。

2.訂單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訂單要求及時組織生產,按時交貨。

八、物料供應、管理與損耗核算

1.所有原材料的運輸及費用由 甲 方承擔。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並在乙方物料員來收料前提前備料,避免收料時浪費太多時間,物料交接時雙方清點數量,並雙方簽字認可。

3.加工前,乙方抽樣檢驗甲方提供的物料質量,如有物料質量明顯不能達到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退換該物料給甲方,或根據雙方商定來處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產材料,嚴格管控損耗,產生的廢料按月返還給甲方處理。

九、成品交貨

1.所有加工好的產品運輸及費用由 乙 方承擔。乙方原則上將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 倉庫, 特殊情況待雙方書面協商確認後再執行。

2.成品包裝為氣泡膜,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包裝和費用由雙方商定後執行。

十、違約責任及處理

3.對經甲方書面確認認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計劃變更/物料不良等)而導致乙方額外增加的工時費用及停產損失,由甲方承擔。

4.對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事故,物料超額損耗/遺失等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任一方不對因不可抗力導致之協議義務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擔責任,但協議可以協商解除。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及時告知另一方並於事故發生後 1 天內提供當地政府機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給另一方,以便大家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停電、火災、爆炸、洪水、暴風雨、地震、罷工、暴亂、流行病、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據本協議披露的、以文檔或實體形式存在並被標記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據本協議而披露的口頭的或可視的信息,前提是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時被應被標記為保密,同時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後 1 日內應將該信息製成書面文件形式並將其標記為“保密”,且將該書面文件傳遞給接受人。雙方進一步同意,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從而在信息披露後 1 日內向對方提供通過口頭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並不導致信息保密性的喪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維的人經過合理的注意即可確認該等信息為應予以保密的信息,無論該信息是否被標記或確認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户信息、技術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的其他文檔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項:

1.在披露前已被公眾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確認的證明文件顯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經擁有的信息,且接受方無需為擁有該等信息而承擔任何義務;

3.從任何有權披露該保密信息且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4.在根據本協議被定義為保密信息後,因接受人的過錯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眾所知悉的信息;或經接受人可確認之證明文件證明為接受人獨立開發的信息。

十二、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指任何國家法律規定的知識產權、工業產權和其他無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①.有關專利、專利申請的權利和其他類似的權利(包括髮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

②.關於著作權、商標(包括商譽)、數據庫和布圖設計的權利以及與之有關的申請、登記和其他權利;

③.與商業祕密、保密信息、技術和專有技術有關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甲方就甲方標識和其他商標的使用而制訂的書面規定。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業標識或知識產權的產品、材料。

4.在本協議終止後的合理期限內,雙方應(並應監督其合同廠商)將作廢、剩餘的帶有對方企業標識和知識產權的產品、材料妥善處理,防止此類產品和材料被用於與本協議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的該方及其員工以及其合同廠商或其他任何人對對方企業標識或知識產權的侵犯,該方應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的使用甲方標識或標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產生混淆的類似標識或名稱作為乙方名稱或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可能產生混淆的行為。

十三、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之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XXXX法院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終止條件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籤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2.雙方可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達成書面一致後終止合同。

3.如果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則任何一方均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5.如果一方根本違約,且自收到另一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3 天內未能補救,或該違約根本是無法補救的。

6.如一方被提請破產或清算,而該等程序在啟動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3 天並經過雙方確認認可。

8.如訂立合同時所依賴的客觀情勢發生變化,而且這種變化使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或者繼續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則一方有權提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一旦一方發出此等通知在經另一方確認後,則本合同終止。

9.合同之終止不影響[權利歸屬、保密義務和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有經雙方簽字並蓋章的補充內容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任何對合同之修改、變更須經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2.除公司蓋章確認的文件,任何以個人名義對外簽訂或出具涉及本協議生效、執行、驗收、接收或發送貨物、款項及變更、解除、終止的資料均無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約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權利的,不得解釋為該方已經或將要放棄本合同所賦予的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將來行使該權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總則中規定的乙方註冊經營場所和辦公地點生產加工甲方的產品,並且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加工事項轉託給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甲方帶來所有損失及相應的責任。

5.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商業信息、技術信息等信息資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也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機械委託加工合同閲讀

委託方:江陰市恆業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設備、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文件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文件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後,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並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進行檢驗,並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並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 個月後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於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於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並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技術祕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後,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複印、複製。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於乙方怠於檢驗就加工,後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於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託

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税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xx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於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於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江陰市恆業鍛造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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