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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精選16篇)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精選16篇)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精選1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租賃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租賃標的: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房屋(商鋪∕住宅)委託給乙方代為出租。該房屋位於__商貿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委託權限: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以乙方的名義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此房屋商業管理的文書,代理甲方收取租金,全權代理甲方訂立,中止,解除與第三方的租賃合同,代理甲方監督承租方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房屋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期間乙方代表甲方所做出的有關該房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為(如免租期、租金價格等)甲方予以認可。

三、委託租賃期限:自月日止,到期後如雙方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協議。

四、代理費及租金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價格根據市場行情浮動,由乙方自定價格,乙方對租金全額收取____的代理費,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年租金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具體金額按照乙方和承租方簽訂的合同金額計算。

2、如甲方房屋因各種原因未能出租,閒臵期間,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費用,租金自乙方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3、租金自《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每六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六個月租金。乙方在扣除租金全額____的代理費後,按照約定期限將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户(在匯入甲方銀行賬户前一個月內,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符合乙方財務制度要求的有效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租賃期間,如甲方自行向第三人出租,需經乙方書面同意,並且租金價格不得低於乙方根據市場發展狀況統一制定的最低出租價格標準,否則甲方不得向他人自行出租,如有違反,將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轉讓該房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作為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臵條件,在簽訂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轉讓房屋,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委託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在代理租賃期間,為保證市場整體運營,乙方有權對房屋原有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對該房屋進行裝修以及結構變更;有權對房屋的經營業態,經營時間,經營方式等進行全權管理。

5、在委託期限內,乙方將和承租方簽訂的所有租賃合同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外,違約方還應於違約之日起按日向守約方支付該商鋪年租金萬分之八的違約金,並承擔給守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七、其它事項:

1、甲方提供的銀行賬號作為商鋪租金支付賬户。如在委託租賃期間,此賬號變動,應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照原指定賬户支付租金應視為租金已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簽字:

蓋章:

日期: 日期: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欠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 進行欠款催收。

2、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轉委託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託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催收範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 。

2、根據本條第一項的書面資料,甲乙雙方確定向債務人主張的欠款數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佣金為乙方代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 %支付乙方,做為甲方支付乙方的包乾代理佣金。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欠款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將全部債務款項直接匯入甲方所指定的銀行賬户,匯兑費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擔;

②、欠款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轉交甲方。

3、 該筆業務一週內未經乙方催收而主動還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償還欠款,則該金額從所確定的債務總額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償還欠款應出具書面説明,否則其還款仍應認定為乙方催收的結果,並計算支付代理費用。

4、 在案件結案後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催繳的欠款金額結算代理費用,在回款進入甲方帳户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

5、因催收債權產生的相關調查、差旅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費用已含在包乾代理佣金中)。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過此期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自行催收或另行委託他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電話:

人催收,若乙方未能成功收回債權,乙方已經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佣金。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案進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採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的相關後果或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託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儘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結案或合同期滿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後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託事務違法,並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户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授權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套的各項事宜。

二、授權範圍: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套,總面積在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區___路以東,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日之內,先付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4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為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並於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説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七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於售後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裏的數據,乙方對於文件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後部門的費用,一般為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後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bios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bios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後服務,升級bios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信息,否則導致的得不到售後服務,也不負責保修。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為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説明是人為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送達於售後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於壞點的保修規定。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委託方:

日期:

受託方: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委託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受賄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卡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7

委託人:

法定地址:

受託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為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閲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閲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為:。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該委託項目。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託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賬户內,存款回單作為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託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受託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託人(簽字):受託人(簽字):中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8

委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託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託人向受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託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託人向受託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託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託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託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餘費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託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託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委託服務的人員系人事代理關係,無勞動關係(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員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係,全面接受乙方的勞動管理,乙方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二、 甲方義務和權利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一、檔案託管(免費)

人事檔案管理l 調整檔案工資

根據檔案提供各種證明l 工齡核定

出國政審l 轉正定級

二、人力資源事務外包(A類1-7,B類1-10,C類1-14,D類1-20)

1. 代辦員工錄用、退工2. 代辦寄住證手續

3. 辦理畢業生聘用合同鑑證備案4. 職稱申報等需要的相關手續

5. 代為組織人才測評6. 人才引進和流動服務

7. 集體户掛靠8. 代辦、代交養老、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9. 代辦、代交醫療、大病保險10. 代辦、代交住房公積金

11. 遠程電子檔案查閲12. 人力資源信息和政策諮詢

13. 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14. 企業勞動人事辦事流程指導

15. 代辦工資卡16. 代發工資

17. 代辦個人所得税申報18. 幫助組織入職體檢、年度體檢

19. 代辦商業保險20. 幫助協調勞動人事爭議

三、人力資源管理擴展服務

(二)在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社會保險等各項費用後,甲方應及時準確為乙方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三、 乙方義務和權利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服務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以及委託服務人員的新增進檔材料。

2、根據選擇的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項目,乙方向甲方支付外包服務費 元/月·人。選擇人力資源擴展服務項目的,一事一議。

3、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和人民銀行開户許可證複印件各一份。

4、如果與所委託服務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應在十五天內將名單和終止合同證明一式兩份以書面形式寄(送)達甲方。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做出迴應及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

四、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聘用人員的服務起止日期為乙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解除合同人員乙方須於當月25日前書面通知到甲方,否則,如因乙方原因當月未能及時停保的,乙方仍應為該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繳納下一個月的各項保險。

2、甲方每月 15 日前將各項費用明細發給乙方核對,乙方須在當月20日前根據清單支付當月各項費用。以上費用逾期,如發生滯納金,由乙方承擔。

五、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日起一年內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依此類推。

六、 本協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須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書面申請,或承擔三個月外包服務費用的違約責任。

七、 協議中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附件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以下區域代 理銷售“奧東”牌pvc地板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本協議所稱產品,由甲方生產的 “奧東”全自動。

2.商標:“奧東”

3.區域: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條件

1. 經銷: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奧東”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及銷售保證金省會城市五萬元、市級城市叁萬元、縣級城市貳萬元整。合同期 滿,無售後服務投訴,甲方一次退還此保證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的售後服務人員技術培訓和培訓資料,乙方必須提供人員到甲方進行培訓,在甲方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須保證乙方零配件的供應。在保修期內的零配件是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提供。超過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費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區域獨家經銷保證,凡屬該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甲方須反饋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區域銷售甲方產品。

6. 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其它品牌,並維護好“奧東”品牌的良好聲譽。

7. 乙方年銷售量不可低於 台,首批進貨量不低於台。

第三條 推廣、廣告、展覽

1.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價目表、廣告宣傳的圖片及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等,提供特許代理授權證書和銅牌。

2.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簽定並首次進貨後,乙方當地所做甲方品牌專項廣告,經甲方核准同意後實施,費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計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廣告發布小樣及廣告發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3. 展覽:在 境內舉行的大型體育、休閒或相關的展覽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租賃展位,組織產品出展,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四條 價格

1. 價格調整,需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adma-33e價格為 元、adma-36e價格為 元、adma-38e價格為 元、adma-40e價格為元、adma-33eh價格為 元、adma-36eh價格為 元、adma-38eh價格為 元、adma-40eh價格為 元、四口機-33/38價格為元。

第五條 訂貨/發貨/驗貨

1. 每次訂貨,乙方傳真採購訂單給甲方,甲方確認後回傳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頭或其他形式訂單。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點、數量發貨。

3. 倘若甲方所發貨物與訂單內容有型號、尺寸、顏色、品質不符者,乙方於收貨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補正。

第六條 品質/保險/售後服務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保證質量。

2. 甲方的產品,免費保修壹年。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售後服務標準進行售後服務,若有乙方客户投訴到甲方,甲方將直接派出人員給予客户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直接從乙方年終的維保費中扣出。

第七條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雙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有關甲方營業方法或其它甲方認為應保密之資訊泄露給第三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終止條款

雙方在合作期限內如違反以上協議,則應由違約方負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違約責任,同時另一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合約或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內必須完成台的基本銷售量。方可簽署正式合作代理銷售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董事長 法人代表:

籤 約 人: 籤 約 人:

日 期:日期: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律師在甲方與案件中擔任甲方在第二審訴訟活動中的代理人。

二、委託代理權限: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並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當積格、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工作。如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師有權予以拒絕。

4、甲方超過本協議提出其他委託事項,可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就此不能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5、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出庭,依法向審判機關提交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 乙方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知悉的甲方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與其他律師事務所合辦協議項下的代理事項。

五、律師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費用

1、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為五千元人民幣,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一千元辦案費。

六、甲方拿到第二審判決書之日支付代理費4000元,如果案子敗訴,4000元的代理費就不用交納。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1)甲方委託事項違法或者違反律師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實或者偽造證據或者隱瞞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要求退還律師費:

(1)非必要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調換指派律師。

(2)乙方指派的律師沒有合法的執業資格。

3、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協議,甲方無故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所支付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乙方無故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應依約退還收取的相關費用。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免除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辦案費或者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而未付費用總額的1%向乙方累計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超過7日,乙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代理服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己做工作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律師費。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又單方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要求退費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收費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以不起訴、和解、撤訴、終止主張權利等理由要求退費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開庭工作後,在庭後的調解活動中,如乙方律師因工作衝突而未能參加調解活動的,甲方不得以結果不滿意為由要求退費。

5、乙方律師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結果不滿意為由要求退費。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的代理事項終結之日止,終結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判決、裁定、調解、和解、撤訴、終止主張權利等形式終結。

甲方:(籤) 乙方:(籤)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2

甲 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 方: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户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

名稱: 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甲方指定 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繫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杜福祥經濟詐騙、甲方與黃偉借貸糾紛兩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在甲方與 兩案的一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寫訴狀、起訴、開庭、調解、承認、放棄訴訟請求、上訴、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收取執行款項、上訴等)。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律師完成代理訴訟活動。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並按乙方律師要求的期限,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及證據線索,並保證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訴訟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費用及與案件相關的各種鑑定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本案實行風險代理。經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的為:

1.甲方先支付給乙方律師人民幣五千元作為乙方承辦律師的前期辦案費用,該款項屬乙方承辦人為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文件打印、交通、住宿、餐飲、通訊費、訴訟費及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該費用後,剩餘款項計入代理費,即使敗訴也不予退還)。該費用也包括甲方對乙方律師前期代理活動所付出勞動而實施的補償。

2.代理費兩萬元實行勝訴(即為乙方通過和解、訴訟追回款項十五萬元)為標準的風險代理收費制,如果不能達到十五萬元,甲方按所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追回款項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代理費由乙方在收到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所追回的款項中予以扣除。如案件敗訴,則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費給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5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 與 的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協議書8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户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户。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户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户。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户卡和資金帳户卡。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枱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户。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書面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户手續。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户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 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户卡、身份證、資金帳户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帳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帳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程委託)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程委託)開户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願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通過自助委託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屏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於停電、通信故障、機器設備故障等。

五、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帳户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託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託( )

2.刷卡委託( )

3.熱自助委託( )

4.遠程委託( )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委託代理出租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協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成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銷活動委託銷售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原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銷活動中的委託銷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託銷售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3.在促銷活動中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動促銷信息,確保產品不會出現滯銷現象。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及修改權。

2.甲方承擔此次活動產生的所有費用,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並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進度和市場行為,並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委託代理資格。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部分宣傳支持,幫助乙方做好宣傳、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

5.甲方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創新,保證其產品的花色多樣化,並提供給乙方。

6.乙方提供的關於產品價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後將對產品進行更改,並第一時間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託乙方銷售管理期間,按照店櫃每月實際營業總額的_________%為乙方管理之費用,結算期為商場與甲方結款後一週內。每月超額部分按_________%提取。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遵守有關的商業祕密,並以書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書面或電子信件彙報當月的銷貨明細和當地的`市場動態及其行銷計劃和策略,日銷售額須當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貨後,發現差錯或其它問題, 當日內應轉告甲方,否則乙方承擔所有損失。對於每月補充的貨物,乙方應協助促銷人員做好盤點,發現差錯或其它問題,當日內應轉告甲方,否則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3.產品的最終銷售價,乙方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售價。

4.乙方負責督促商場的回款工作,匯款手續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產品版權和知識產權,在本協議執行期內不得銷售本產品的仿冒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6.乙方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譽受到損害,甲方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保證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_元(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

2.乙方在委託銷售管理期限內,如未有違反相關規定,保證金及利息(按銀行利息率算)在本協議終止後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中途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協議期限

乙方的委託銷售代理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複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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