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委託合同 >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通用13篇)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通用13篇)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1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通用13篇)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成 都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技術開發服務(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成都技術轉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真:

根據XX年X月XX日在成都召開的“研究線隧道監測初步方案” 的會議精神,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線隧道安全監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及後期技術服務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開發一套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該監測系統具有:1)全天候的在線自動監測,自動分析和監測隧道內的裂紋和剝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觀察隧道內監測段的情況;2)信息數字化傳輸,系統現場採用3G/2G無線網絡傳輸方式(取決於現場所提供的條件),將遠端圖像、報警信息高效率地傳輸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視化圖像監測手段,便於快速方便地瞭解現場,採樣間隔可從秒到小時任意設定,中心控制室人員可以根據異常點的具體位臵打開攝像機獲得更直觀的異常點信息; 4)分散式監測集中式管理,絕大部分分析、計算在前端進行; 5)系統性能穩定,使用壽命長、經濟且安裝方便,不需在隧道內安裝高大支架,採用完全非接觸監測,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

2.技術內容:開發全天候實時監測和網絡信息化傳送實時觀測數據的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內容包括: 1)前端監測設備和現場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攝像機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過現場總線受控於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攝像機採集到數據後通過現場數據傳輸網絡傳送到現場集控器中;現場集控器完成隧道內總體威脅性分析和通訊管理任務,將最終的運算結果通過3G/2G無線傳輸網絡發送到遠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顯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統,主要包括網絡接入系統、數據存儲服務、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網接入線路進入,在安裝必要的交換機和防火牆設備後,信息一方面進入數據存儲服務器進行保存,另一方面將報警或預警信息在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上集中顯示。3)如果系統有必要和GIS系統連接,可以在電子地圖上實時標識報警和預警的位臵,以便於指揮中心人員及時快速地作出應急策略。3)所開發的監測系統具有養護維修量小和現場安裝簡單的特點,並且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安裝效果圖見附圖。

3.技術方法和路線: 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由安裝在隧道兩側的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完成隧道內的數字化影像採集、處理和傳輸。其中拱頂的裂紋、剝落和坍塌情況信息直接由這些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分析完成,對於拱頂的形變和沉降分析由分佈在隧道內部的高精度紅外激光發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採用高達500萬像素級別的工業照相機完成設計,分辨率高,熱穩定性好,在攝像機中,安裝高達800MHz主頻的32bit高性能電腦芯片,芯片中固化有專業數字圖像處理算法,可以有效地處理這些圖像信息。同時,也可以將這些圖像信息編碼為低速率的JPEG或H.264數據流,以便於圖像信息在網絡中傳輸。通過對比各時間段成像的差異快速確定隧道內有無異常情況及其位臵。紅外激光發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見激光射到隧道內壁中,通過攝像機完成對激光的定位和跟蹤,通過特殊公式計算出拱頂的微小形變,同時完成數據信息的轉換。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一週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階段性計劃內容;

2. 項目開始之日、階段性目標、項目完成之日; 3. 具體進度。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總體計劃於 年 X 月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2. 階段性時間分配,第1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及導線現場安裝;第2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現場調試階段,依據試驗結果修正監測系統及再試驗階段;第3階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系統調試階段;第4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報告和鑑定;後期提供技術服務。

3. 達到的計劃目標: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①現有結構設計資料;②有關背景技術資料;③目前結構的基本狀況。

2.提供時間和方式: X年X月X日在成都,當事人當面交付。

3.其他協作事項: 配合、協調工務段提供乙方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退回當事人一方。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人民幣XX萬元(大寫:萬圓整)。

2. 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分期支付:依據工作進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X萬元;隧道監測系統完成之日支付¥X 萬元;後期技術服務結束時支付¥X萬元,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匯款。

3. 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出具委託函,委託工務段代付費用。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 址: 帳 號: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包乾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合同約定監督研究開發進度 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5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不涉及和損害甲方技術權益、經濟利益和商業祕密。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

損失: 雙方約定,按約定優先原則來承擔。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當事人認可的專家權威機構確定 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 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 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1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 30 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當面交付8個斷面的智能化鐵路隧道監控系統及必需的監控單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軟件;根據現場情況,具體斷面位臵由遂寧工務段提供。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按合同在指定現場安裝。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應用評審。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 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臵的用於監測的設備、器材、資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鐵路局相關意見移交相關設備使用管理單位。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執行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託遂寧工務段代支付所有費用。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雙方享有。

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張建經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按照約定聯繫時間、聯繫方式和聯繫地點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 2. 防止因人事變動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或無法履行; 3. 保證以適當的時間、方式、標準履行本合同。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開相同的技術成果。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當事人約定的成都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對於雙方在本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於甲方需要就 由乙方提供技術、設計等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內容為:

)驗收標準

2.2乙方同時承諾,其具有履行本服務合同的能力及相關資質;通過其所提供的技術設計以及技術服務後,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終的技術服務成果時間為:合同簽訂後 日內,但最遲不得晚於20xx年 月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為委託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約定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的方式來完成,具體由乙方提交滿足甲方要求的技術服務所需要的工程圖紙與相關配套説明書。

第四條 保密責任

4.1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4.2雙方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直到該信息已經被合法公開。

4.3 乙方承諾,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權均屬於甲方。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5.1甲、乙雙方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由甲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並出具書面驗收證明,但驗收證明不意味着乙方對於本合同的履行完畢。

第六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6.1雙方約定: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總價款 元,(大寫金額為: )除此費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上述技術服務費用按照以下進度支付:

(1)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但乙方須同時提供銀行出具的預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服務所需要的全部技術成果,並經乙方驗收出具驗收證明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40%作為進度款,但乙方須同時開出17%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票金額為本合同總價款)。

(3)在本技術服務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設完畢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進度款。

(4)餘款10%作為質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結束後且一年質保期屆滿後,由甲方將該質保金返回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委託方責任

7.1.1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付款義務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應當向乙方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並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術服務成果。

7.1.2 本合同所附件技術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工作事項,僅供參考,如果甲方未能考慮涉及時,乙方應本着其在行業內的權威、專業特點,最大程度的滿足技術本技術服務的要求。

7.1.3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費用;超過一半時,按合同總價款的40%支付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與賠償責任。

7.2 服務方責任

7.2.1 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或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7.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按國家或專業部門頒佈的有關規定執行。

7.2.3 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務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務成果達不到驗收標準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違約責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逾期超過30%的,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該向乙方支付不低於合同總價款的金額作為違約金。驗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順延工期。 由於乙方服務設計錯誤造成後續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以及在今後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停業停產損失、因事故支付的賠償費用、處理事故花去的費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費用等。該損失難以計算的,以不低於本合同總價款的3-5倍計算。

7.2.4 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確需解除本合同的,須事先與甲方協商一致,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不低於本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7.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甲方根據實際工程進程需要,組織土建部分工程、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工程施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相關規定承擔配合義務、技術服務工作,並對這兩項工程質量與施工進度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8.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將爭議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Bank account:

納税人登記號: 納税人登記號

日期: 日期: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3

委託方(甲方): 研究開發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項目的技術開發、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及交付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系統,詳細參數要求按技術協議執行,開發平台通過測試後,源程序代碼一次性交付。__ __

二、研究開發經費、服務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服務費:_元經費和服務費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及質保期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地點)履行。

質保期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質保期內軟件系統免費升級。

四、售後服務責任

乙方保證為甲方本項目所有相關數據保密,乙方接到甲方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的關於本項目的服務要求,需在72小時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出質保期服務費用另計。

五、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__歸甲方所有_____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____歸甲方所有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合同附件所列技術指標,採用試運行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聯繫地址及電話: 聯繫地址及電話: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4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_

簽訂地點: 成 都 有效期限: _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技術開發服務(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成都_X技術轉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真:

根據_年X月_日在成都_召開的“研究_線隧道監測初步方案” 的會議精神,甲方委託乙方開展_線隧道安全監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及後期技術服務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開發一套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該監測系統具有:1)全天候的在線自動監測,自動分析和監測隧道內的裂紋和剝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觀察隧道內監測段的情況;2)信息數字化傳輸,系統現場採用3G/2G無線網絡傳輸方式(取決於現場所提供的條件),將遠端圖像、報警信息高效率地傳輸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視化圖像監測手段,便於快速方便地瞭解現場,採樣間隔可從秒到小時任意設定,中心控制室人員可以根據異常點的具體位臵打開攝像機獲得更直觀的異常點信息;4)分散式監測集中式管理,絕大部分分析、計算在前端進行;5)系統性能穩定,使用壽命長、經濟且安裝方便,不需在隧道內安裝高大支架,採用完全非接觸監測,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

2.技術內容:開發全天候實時監測和網絡信息化傳送實時觀測數據的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內容包括:1)前端監測設備和現場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攝像機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過現場總線受控於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攝像機採集到數據後通過現場數據傳輸網絡傳送到現場集控器中;現場集控器完成隧道內總體威脅性分析和通訊管理任務,將最終的運算結果通過3G/2G無線傳輸網絡發送到遠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顯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統,主要包括網絡接入系統、數據存儲服務、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網接入線路進入,在安裝必要的交換機和防火牆設備後,信息一方面進入數據存儲服務器進行保存,另一方面將報警或預警信息在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上集中顯示。3)如果系統有必要和GIS系統連接,可以在電子地圖上實時標識報警和預警的位臵,以便於指揮中心人員及時快速地作出應急策略。3)所開發的監測系統具有養護維修量小和現場安裝簡單的特點,並且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安裝效果圖見附圖。

3.技術方法和路線: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由安裝在隧道兩側的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完成隧道內的數字化影像採集、處理和傳輸。其中拱頂的裂紋、剝落和坍塌情況信息直接由這些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分析完成,對於拱頂的形變和沉降分析由分佈在隧道內部的高精度紅外激光發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採用高達500萬像素級別的工業照相機完成設計,分辨率高,熱穩定性好,在攝像機中,安裝高達800MHz主頻的32bit高性能電腦芯片,芯片中固化有專業數字圖像處理算法,可以有效地處理這些圖像信息。同時,也可以將這些圖像信息編碼為低速率的JPEG或H.264數據流,以便於圖像信息在網絡中傳輸。通過對比各時間段成像的差異快速確定隧道內有無異常情況及其位臵。紅外激光發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見激光射到隧道內壁中,通過攝像機完成對激光的定位和跟蹤,通過特殊公式計算出拱頂的微小形變,同時完成數據信息的轉換。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一週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階段性計劃內容;

2. 項目開始之日、階段性目標、項目完成之日; 3. 具體進度。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總體計劃於 _ 年 X 月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2.階段性時間分配,第1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及導線現場安裝;第2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現場調試階段,依據試驗結果修正監測系統及再試驗階段;第3階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系統調試階段;第4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報告和鑑定;後期提供技術服務。

3. 達到的計劃目標: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①現有結構設計資料;②有關背景技術資料;③目前結構的基本狀況。

2.提供時間和方式: X年X月X日在成都,當事人當面交付。

3.其他協作事項: 配合、協調_工務段提供乙方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退回當事人一方。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人民幣_萬元(大寫:_萬圓整)。

2. 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分期支付:依據工作進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X萬元;隧道監測系統完成之日支付?X萬元;後期技術服務結束時支付?X萬元,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匯款。

3. 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出具委託函,委託_工務段代付費用。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 址: 帳 號: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包乾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合同約定監督研究開發進度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5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不涉及和損害甲方技術權益、經濟利益和商業祕密。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

損失: 雙方約定,按約定優先原則來承擔。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當事人認可的專家權威機構確定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 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 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1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 30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當面交付8個斷面的智能化鐵路隧道監控系統及必需的監控單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軟件;根據現場情況,具體斷面位臵由遂寧工務段提供。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按合同在指定現場安裝。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應用評審。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臵的用於監測的設備、器材、資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鐵路局相關意見移交相關設備使用管理單位。

第十九條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執行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託遂寧工務段代支付所有費用。

第二十一條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雙方享有。

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張建經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按照約定聯繫時間、聯繫方式和聯繫地點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 2. 防止因人事變動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或無法履行; 3.保證以適當的時間、方式、標準履行本合同。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開相同的技術成果。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當事人約定的成都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對於雙方在本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5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於甲方需要就由乙方提供技術、設計等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內容為:

)驗收標準

2.2乙方同時承諾,其具有履行本服務合同的能力及相關資質;通過其所提供的技術設計以及技術服務後,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終的技術服務成果時間為:合同簽訂後 日內,但最遲不得晚於20_年 月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為委託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約定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的方式來完成,具體由乙方提交滿足甲方要求的技術服務所需要的工程圖紙與相關配套説明書。

第四條 保密責任

4.1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4.2雙方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直到該信息已經被合法公開。

4.3 乙方承諾,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權均屬於甲方。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5.1甲、乙雙方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由甲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並出具書面驗收證明,但驗收證明不意味着乙方對於本合同的履行完畢。

第六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6.1雙方約定: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總價款 元,(大寫金額為: )除此費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上述技術服務費用按照以下進度支付:

(1)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但乙方須同時提供銀行出具的預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服務所需要的全部技術成果,並經乙方驗收出具驗收證明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40%作為進度款,但乙方須同時開出17%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票金額為本合同總價款)。

(3)在本技術服務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設完畢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進度款。

(4)餘款10%作為質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結束後且一年質保期屆滿後,由甲方將該質保金返回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委託方責任

7.1.1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付款義務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應當向乙方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並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術服務成果。

7.1.2本合同所附件技術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工作事項,僅供參考,如果甲方未能考慮涉及時,乙方應本着其在行業內的權威、專業特點,最大程度的滿足技術本技術服務的要求。

7.1.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費用;超過一半時,按合同總價款的40%支付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與賠償責任。

7.2 服務方責任

7.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或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7.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按國家或專業部門頒佈的有關規定執行。

7.2.3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務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務成果達不到驗收標準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違約責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逾期超過30%的,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該向乙方支付不低於合同總價款的金額作為違約金。驗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順延工期。由於乙方服務設計錯誤造成後續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以及在今後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停業停產損失、因事故支付的賠償費用、處理事故花去的費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費用等。該損失難以計算的,以不低於本合同總價款的3-5倍計算。

7.2.4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確需解除本合同的,須事先與甲方協商一致,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不低於本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7.2.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甲方根據實際工程進程需要,組織土建部分工程、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工程施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相關規定承擔配合義務、技術服務工作,並對這兩項工程質量與施工進度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8.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將爭議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Bank account:

納税人登記號: 納税人登記號

日期: 日期: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6

項目名稱: 委 託 方: 受 託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本合同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受託方接受委託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並按約定提交研究開發成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方式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户銀行: 帳號: 聯繫方式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第二條 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

(一)技術目標:

(二)技術內容:

(三)技術方法和路線:

(四)技術經濟指標:

(五)知識產權目標: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進度與目標 受託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2.按年度寫出各年度安排,跨年度的內容分年度寫;受託方應包括協作單位 3.除備註外的各欄目應全部填報。

第四條 經費總額,支付及使用計劃

(一)經費總額

單位:萬元

注:其它是指國家(科技攻關、863、97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持的與本目有關的經費以及受託方自籌部分的經費。

(二)委託方經費支付計劃

單位:萬元

(三)經費使用

受託方經費使用計劃 單位:萬元

注:1.受託方為兩家或兩家以上單位時,應分別填寫。

2.費用性支出:是指按財務規定應該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 資本性支出:是指按財務規定應該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費用。受託方資本性支出明細表 單位:萬元

2.試驗裝置(中試,側線)建設必須提交可研報告,儀器設備、軟件採購必須提交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和單價。

第五條 項目的檢查和評估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受託方以科學合理的方式專款專用。委託方有權檢查、審計受託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經費的使用情況。

受託方應對照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和第四條第(三)款,每半年向委託方書面提供研究開發工作進展報告以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每年9月份向委託方書面提供年度研究開發工作報告以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

委託方有權組織項目進展的中期評估或門徑檢查,對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行性和經濟前景以及受託方完成項目能力進行評估。

第六條 項目的分包

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分包或委託第三方承擔。經同意分包或委託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並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其保密義務不得低於本合同第十條對受託方的要求。受託方的分包合同須報委託方備案。

第七條 成果的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要求,科學、真實地向委託方交付全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的驗收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研究報告; 檢測報告; 應用報告; 工藝包; 樣品和樣機; 產品質量標準;重複性試驗(按委託方要求,委託方可派有關專家對提交的成果進行重複性試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

知識產權分析報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計算機軟件(包括源程序及其使用説明、第三方測試報告、硬件專家評定報告等);涉及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等問題的技術成果,須出具有關主管機構的報告或證明;經費使用的財務決算報告; 審計報告;

按照對項目成果技術與創新貢獻大小排序的完成單位(不包括一般試製、加工單位及一般協作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單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書面資料(一式 份),電子資料 份 時間: 。 地點: 。 (三)項目驗收

合同到期後,委託方按 方式(鑑定、評議、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如委託方認為有必要,可以派有關人員對受託方提交的成果進行重複性試驗,受託方須予以充分配合。項目具體驗收標準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的要求及其他相關約定。

合同到期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可給予受託方 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 視為不能履行合同,按第十六條第(二)款處理。

第八條 保證和陳述

(一)委託方保證和陳述如下:

1、委託方具備可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必要)。委託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准;

2、委託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

3、委託方按約定進行成果驗收,並及時接受經驗收合格的研究開發成果;

4、委託方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並完成協作事項。 (二)受託方保證和陳述如下:

1、受託方具備接受委託方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必要)。受託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准;

2、受託方具備足夠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應的人員、工作條件和經驗等;

3、受託方保證在合同簽訂前已向委託方詳盡告知了前期已擁有的知識產權和已完成的發明創造等;

4、受託方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的獨立性、科學性和真實性,並按照第七條要求,如實向委託方提交全部研究成果的數據、資料和技術祕密等;

5、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對委託方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6、應委託方的要求,在項目驗收後及時返還所有技術資料,並銷燬自己保存的所有技術資料載體;

7、受託方保證交付給委託方的技術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受託方保證在項目研究工作前、項目研究過程中及項目驗收前,檢索、跟蹤並分析國內外相關專利;若發現研究內容與第三方知識產權有衝突時,應研究並提出創新、規避及應對的策略,以書面方式及時向委託方報告,並按照雙方約定的對策,對項目進行調整;項目驗收後,如發生第三方指控委託方實施該項技術成果侵權時,受託方保證積極配合委託方解決糾紛。因受託方原因致使委託方遭受損害的,受託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與合同變更

(一)技術風險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一方發現前述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逾期未通知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一方損失擴大的,另一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技術由他人公開的風險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受託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通知委託方,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逾期未通知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委託方損失擴大的,受託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技術和市場變化的風險

因技術和市場變化,委託方認為繼續開發該項目已無經濟價值時,委託方有權隨時通知受託方變更或終止合同。從通知終止合同之日起,委託方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經費。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條 保密條款

保密信息是指合同雙方僱員、顧問、代理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因執行本合同而創造、取得和/或開發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條款及信息、未公開的發明、發現,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項目開題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研究開發記錄、配方、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檢測報告、試驗數據、試驗結果、設計、程序、模型、樣機(品)、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數據、參數、工藝規程、操作法、操作記錄、檢驗規程、技術改造成果、結題或鑑定材料、原始記錄及管理訣竅等其他相關的信息。

(一)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採取保密措施,未經合同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委託方需要商務披露的情況除外),包括但不限於展示、發表文章、複製等。雙方同意並保證,除為履行本合同而必須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合同雙方僱員和相關人員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雙方與其僱員或相關人員應有書面保密協議(包括單獨簽訂的保密協議或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等),其保密義務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合同一方僱員及相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同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賠償責任。

(二)雙方同意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另一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信息均不構成或意味着該方將其所擁有的保密信息轉讓或許可給對方,也不構成向對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申請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許可或其他授權。

(三)雙方同意保密期限為合同有效期限內及合同終止後的20xx年。保密期屆滿,未經權利人書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開保密信息。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所有權

知識產權所有權是指為完成該項目或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技術成果、智慧成果歸屬於哪一方,包括但不限於擁有或共同擁有的申請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版權及技術祕密等。

(一)合同雙方在簽訂技術開發(委託)合同前,經平等、友好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按以下第 任密切配合共同進行專利申請和獲得專利授權。

(1)本合同產生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歸雙方共有。中國石化【3】作為相關專利申請的第一申請人,申請專利、維護等相關費用分擔的比例為:

中國石化【3】: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1):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2): %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1): %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2):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獨申請專利,如果一方不按上述規定承擔專利申請、維護等相關費用,則視為該方自該年度起自動放棄上述專利申請權或專利的收益權、許可權、質押權等。

(2)本合同產生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全部歸委託方所有,申請專利(版權)、維護等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二)受託方承諾在合同簽訂前已向委託方詳盡告知了前期已擁

有的知識產權和已完成的發明創造等。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受託方擁有的知識產權仍由受託方所有,若雙方合作開發形成的知識產權與受託方之前單獨擁有的相關知識產權具有不可分割性,委託方及其關聯公司有權無償使用合作前受託方擁有與該項目有關知識產權和發明創造的權利,如需有償使用應提前告知並另籤協議。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使用

知識產權使用是指專利(版權)權所有人或專有技術所有人(即本合同的關聯方)作為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本合同的非關聯方)授予某項權利的使用權/轉讓某項權利的技術貿易行為。

按第十一條第(一)款(1)約定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受託方單獨實施、對外許可、轉讓、質押、贈予知識產權、以知識產權出資時,應得到委託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行使上述權利,並按第十三條約定分享收益。

按第十一條第(一)款(2)約定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委託方對外許可、轉讓、質押、贈予知識產權、以知識產權出資時,可自行運作,但應按第十三條約定分享收益。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收益權、申報獎勵權

知識產權收益權是指完成該項目或在項目執行中形成的知識產權實施、與第三方合作、對第三方實施或部分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技術性收入的權利。知識產權收益權分配可按以下比例確定。

中國石化【3】: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1):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2):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1):(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2): % 申報獎勵權由合同雙方根據合同執行中雙方的貢獻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本合同單獨申報。雙方應積極合作,共同申報國家級項目或各類獎勵。研究開發人員在有關技術成果和知識產權文件上享有署名權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後續改進

知識產權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完成後,所有由委託方或受託方開發或獲取的對技術形成實質性改進、可用於合同裝置生產、可提高合同產品生產水平的新工藝或新技術的生產方法。

(一)合同雙方均有權基於合作技術進行後續改進,形成的知識產權歸改進方所有,委託方可以無償使用。也可以另行約定。

(二)受託方在共有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得到委託方書面同意後與第三方合作中形成新的知識產權可以在知識產權補充條款中約定,如果未加約定,則視為按本合同關聯方共同擁有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補充條款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和知識產權侵權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委託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拒付研究開發經費,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不超過尚未支付經費部分的【10%】)。

委託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逾期支付開發經費,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技術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受託方違反第二條、第七條的約定,不能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並另行支付已收取經費【100%】的違約金。受託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第十條至第十五條的規定,受託方須賠償委託方的全部損失,並另行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至第一條中的聯繫人和地址。任何一方變更第一條中的項目聯繫人、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和傳真號碼,應提前五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B、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C、提交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

第二十條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共 件,明細如下: 附件1:合同基本信息表。

附件2:開題報告。 附件3: 附件4: „„

(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本合同一式 份,委託方執 份,受託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單位合同專用章 單位合同專用章(或獨立法人公章)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7

項目名稱: 委 託 方: 受 託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本合同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受託方接受委託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並按約定提交研究開發成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方式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户銀行: 帳號: 聯繫方式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第二條 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

(一)技術目標:

(二)技術內容:

(三)技術方法和路線:

(四)技術經濟指標:

(五)知識產權目標: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進度與目標 受託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2.按年度寫出各年度安排,跨年度的內容分年度寫;受託方應包括協作單位 3.除備註外的各欄目應全部填報。

第四條 經費總額,支付及使用計劃

(一)經費總額

單位:萬元

注:其它是指國家(科技攻關、863、97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持的與本項

目有關的經費以及受託方自籌部分的經費。

(二)委託方經費支付計劃

單位:萬元

(三)經費使用

受託方經費使用計劃 單位:萬元

注:1.受託方為兩家或兩家以上單位時,應分別填寫。

2.費用性支出:是指按財務規定應該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 資本性支出:是指按財務規定應該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費用。受託方資本性支出明細表 單位:萬元

2.試驗裝置(中試,側線)建設必須提交可研報告,儀器設備、軟件採購必須提交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和單價。

第五條 項目的檢查和評估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受託方以科學合理的方式專款專用。委託方有權檢查、審計受託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經費的使用情況。

受託方應對照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和第四條第(三)款,每半年向委託方書面提供研究開發工作進展報告以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每年9月份向委託方書面提供年度研究開發工作報告以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

委託方有權組織項目進展的中期評估或門徑檢查,對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行性和經濟前景以及受託方完成項目能力進行評估。

第六條 項目的分包

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分包或委託第三方承擔。經同意分包或委託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並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其保密義務不得低於本合同第十條對受託方的要求。受託方的分包合同須報委託方備案。

第七條 成果的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要求,科學、真實地向委託方交付全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的驗收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研究報告; 檢測報告; 應用報告; 工藝包; 樣品和樣機; 產品質量標準;重複性試驗(按委託方要求,委託方可派有關專家對提交的成果進行重複性試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知識產權分析報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計算機軟件(包括源程序及其使用説明、第三方測試報告、硬件專家評定報告等);涉及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等問題的技術成果,須出具有關主管機構的報告或證明;經費使用的財務決算報告; 審計報告;按照對項目成果技術與創新貢獻大小排序的完成單位(不包括一般試製、加工單位及一般協作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單。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書面資料(一式 份),電子資料 份 時間: 。 地點: 。 (三)項目驗收

合同到期後,委託方按 方式(鑑定、評議、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如委託方認為有必要,可以派有關人員對受託方提交的成果進行重複性試驗,受託方須予以充分配合。項目具體驗收標準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的要求及其他相關約定。

合同到期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可給予受託方 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 視為不能履行合同,按第十六條第(二)款處理。

第八條 保證和陳述

(一)委託方保證和陳述如下:

1、委託方具備可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必要)。委託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准;

2、委託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

3、委託方按約定進行成果驗收,並及時接受經驗收合格的研究開發成果;

4、委託方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並完成協作事項。 (二)受託方保證和陳述如下:

1、受託方具備接受委託方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必要)。受託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准;

2、受託方具備足夠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應的人員、工作條件和經驗等;

3、受託方保證在合同簽訂前已向委託方詳盡告知了前期已擁有的知識產權和已完成的發明創造等;

4、受託方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的獨立性、科學性和真實性,並按照第七條要求,如實向委託方提交全部研究成果的數據、資料和技術祕密等;

5、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對委託方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6、應委託方的要求,在項目驗收後及時返還所有技術資料,並銷燬自己保存的所有技術資料載體;

7、受託方保證交付給委託方的技術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受託方保證在項目研究工作前、項目研究過程中及項目驗收前,檢索、跟蹤並分析國內外相關專利;若發現研究內容與第三方知識產權有衝突時,應研究並提出創新、規避及應對的策略,以書面方式及時向委託方報告,並按照雙方約定的對策,對項目進行調整;項目驗收後,如發生第三方指控委託方實施該項技術成果侵權時,受託方保證積極配合委託方解決糾紛。因受託方原因致使委託方遭受損害的,受託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與合同變更

(一)技術風險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一方發現前述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逾期未通知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一方損失擴大的,另一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技術由他人公開的風險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受託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通知委託方,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逾期未通知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委託方損失擴大的,受託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技術和市場變化的風險

因技術和市場變化,委託方認為繼續開發該項目已無經濟價值時,委託方有權隨時通知受託方變更或終止合同。從通知終止合同之日起,委託方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經費。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條 保密條款

保密信息是指合同雙方僱員、顧問、代理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因執行本合同而創造、取得和/或開發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條款及信息、未公開的發明、發現,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項目開題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研究開發記錄、配方、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檢測報告、試驗數據、試驗結果、設計、程序、模型、樣機(品)、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數據、參數、工藝規程、操作法、操作記錄、檢驗規程、技術改造成果、結題或鑑定材料、原始記錄及管理訣竅等其他相關的信息。

(一)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採取保密措施,未經合同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委託方需要商務披露的情況除外),包括但不限於展示、發表文章、複製等。雙方同意並保證,除為履行本合同而必須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合同雙方僱員和相關人員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雙方與其僱員或相關人員應有書面保密協議(包括單獨簽訂的保密協議或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等),其保密義務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合同一方僱員及相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同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賠償責任。

(二)雙方同意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另一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信息均不構成或意味着該方將其所擁有的保密信息轉讓或許可給對方,也不構成向對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申請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許可或其他授權。

(三)雙方同意保密期限為合同有效期限內及合同終止後的20xx年。保密期屆滿,未經權利人書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開保密信息。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所有權

知識產權所有權是指為完成該項目或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技術成果、智慧成果歸屬於哪一方,包括但不限於擁有或共同擁有的申請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版權及技術祕密等。

(一)合同雙方在簽訂技術開發(委託)合同前,經平等、友好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按以下第(2)種情況處理。合作中雙方應共同研究知識產權保護策略,有責任密切配合共同進行專利申請和獲得專利授權。

(1)本合同產生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歸雙方共有。中國石化【3】作為相關專利申請的第一申請人,申請專利、維護等相關費用分擔的比例為:

中國石化【3】: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1):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2): %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1): %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2):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獨申請專利,如果一方不按上述規定承擔專利申請、維護等相關費用,則視為該方自該年度起自動放棄上述專利申請權或專利的收益權、許可權、質押權等。

(2)本合同產生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全部歸委託方所有,申請專利(版權)、維護等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二)受託方承諾在合同簽訂前已向委託方詳盡告知了前期已擁

有的知識產權和已完成的發明創造等。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受託方擁有的知識產權仍由受託方所有,若雙方合作開發形成的知識產權與受託方之前單獨擁有的相關知識產權具有不可分割性,委託方及其關聯公司有權無償使用合作前受託方擁有與該項目有關知識產權和發明創造的權利,如需有償使用應提前告知並另籤協議。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使用

知識產權使用是指專利(版權)權所有人或專有技術所有人(即本合同的關聯方)作為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本合同的非關聯方)授予某項權利的使用權/轉讓某項權利的技術貿易行為。

按第十一條第(一)款(1)約定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受託方單獨實施、對外許可、轉讓、質押、贈予知識產權、以知識產權出資時,應得到委託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行使上述權利,並按第十三條約定分享收益。

按第十一條第(一)款(2)約定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委託方對外許可、轉讓、質押、贈予知識產權、以知識產權出資時,可自行運作,但應按第十三條約定分享收益。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收益權、申報獎勵權

知識產權收益權是指完成該項目或在項目執行中形成的知識產權實施、與第三方合作、對第三方實施或部分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技術性收入的權利。知識產權收益權分配可按以下比例確定。

中國石化【3】: 100%;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1):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2):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1):(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2): % 申報獎勵權由合同雙方根據合同執行中雙方的貢獻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本合同單獨申報。雙方應積極合作,共同申報國家級項目或各類獎勵。研究開發人員在有關技術成果和知識產權文件上享有署名權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後續改進

知識產權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完成後,所有由委託方或受託方開發或獲取的對技術形成實質性改進、可用於合同裝置生產、可提高合同產品生產水平的新工藝或新技術的生產方法。

(一)合同雙方均有權基於合作技術進行後續改進,形成的知識產權歸改進方所有,委託方可以無償使用。也可以另行約定。

(二)受託方在共有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得到委託方書面同意後與第三方合作中形成新的知識產權可以在知識產權補充條款中約定,如果未加約定,則視為按本合同關聯方共同擁有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補充條款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和知識產權侵權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委託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拒付研究開發經費,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不超過尚未支付經費部分的【10%】)。

委託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逾期支付開發經費,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技術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受託方違反第二條、第七條的約定,不能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並另行支付已收取經費【100%】的違約金。

受託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第十條至第十五條的規定,受託方須賠償委託方的全部損失,並另行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至第一條中的聯繫人和地址。

任何一方變更第一條中的項目聯繫人、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和傳真號碼,應提前五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B、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C、提交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

第二十條 其他

雙方共同遵守中國石化關於廉潔責任的相關規定。

(一)本合同附件共 件,明細如下:

附件1:合同基本信息表。 附件2:開題報告。 附件3: 附件4: „„

(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本合同一式 份,委託方執 份,受託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單位合同專用章 單位合同專用章(或獨立法人公章)

附件1

合同基本信息表

注:1、“受託方負責人”欄的填寫要求:如受託方有多家承擔單位,每家單位應至少有一名,

至多兩名負責人,並填寫全部相關信息。

2、“主要參加人”欄的填寫要求:如受託方只有一家承擔單位,建議不超過4人,並填寫全部相關信息;如有多家承擔單位,建議每家不超過2人。

附件2: 20xx年版

技術開發(委託)項目

開 題 報 告

研究開發年限:________年___月至_______年___月

編 制 須 知

一、申請承擔技術開發(委託)項目時,應先向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開發部(以下簡稱:科技開發部)申報本開題報告。

二、申報開題者均須同時附送相應資料:

1.新技術探索及小試項目須附查新報告、文獻調查總結及探索試驗情況介紹。

2.中試及工業試驗項目均須按研究開發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報相應材料。

三、科技開發部根據收到的開題報告及其相應附件進行審議,經審議選定的項目可簽訂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四、本開題報告版本自20xx年7月起啟用。 五、注意事項:

1. 項目名稱不得超過20個漢字(一格一字)。

2. 項目負責人應是高級工程師(及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一個項目負責人最多可同時負責兩個項目,其它項目只能作為項目參與人;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設一名負責人,特殊情況下可設兩名負責人。

3.開題報告經申請單位科技處初審,單位科技負責人審定同意,加蓋申請單位(或其科技處)公章後,報科技開發部(一式四份)。

4.本報告紙張規格為A4。

一、國內外現狀、發展趨勢及開題意義 (一)國外相關產業和技術現狀、發展趨勢

(二)國內相關產業和技術現狀、發展趨勢

(三)與中國石化主業發展的關聯度

(四)項目的創新性

二、目標、內容、技術方法和路線、技術經濟指標 (一)技術目標

(二)技術內容和技術關鍵

(三)技術方法、路線及其可行性分析

(四)技術經濟指標

三、知識產權狀況

(一)已有知識產權情況(專利號、專利申請號、申請人、專利名稱)

(二)相關國內外專利檢索結果(檢索主題詞、檢索數據庫名稱、相關專利號、專利申請號、申請人、專利名稱)

(三)國內外文獻查詢結果(文獻名稱、來源、發表人)

(四)中國授權或公開的相關專利分析(給出本研究目前是否和國內已公開專利相沖突的分析結論,對有相沖突可能的專利,給出專利號、專利申請號、申請人、專利名稱,法律狀態、專利權利要求,提出的創新或規避對策)

(五)國外公開文獻和未在中國申請的相關國外專利分析(概述這些文獻和專利的創新和效果,提出本課題予以借鑑、利用的設想)

四、市場前景分析

(一)國內外市場現狀和需求分析

(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預測

五、開題條件 (一)技術準備

(二)人員情況

(三)現有儀器設備及實驗室條件

人員情況係指專題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的姓名、職務、專業技術職稱及主要科技成就。

六、計劃進度和考核目標

2.按年度寫出各年度安排, 跨年度的內容分年度填寫;負責單位應包括協作單位。 3.除備註外的各欄目應全部填報。

七、項目經費預算

表1 項目經費預算表

表2 預計經費來源表

單位:萬元:其它是指國家(科技攻關、863、97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持的與本項目有

關的經費以及項目負責單位自籌部分的經費。

八、經費使用計劃

申請委託方撥款計劃表

單位:萬元

九、申請單位審查意見

申請單位科技處處長

(簽字)

年 月 申請單位科技負責人

(簽字)

申請單位(或其科技處) 年 月 日

蓋章 日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8

委託方(甲方): 研究開發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項目的技術開發、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及交付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________系統,詳細參數要求按技術協議執行,開發平台通過測試後,源程序代碼一次性交付。__ __

二、研究開發經費、服務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服務費:_元經費和服務費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X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及質保期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地點)履行。

質保期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質保期內軟件系統免費升級。

四、售後服務責任

乙方保證為甲方本項目所有相關數據保密,乙方接到甲方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的關於本項目的服務要求,需在72小時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出質保期服務費用另計。

五、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__歸甲方所有_____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____歸甲方所有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合同附件所列技術指標,採用試運行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聯繫地址及電話: 聯繫地址及電話: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9

委託方(甲方):中國電信 公司

住 所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受託方(乙方):

住 所 地: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

2.技術內容:[ ]。

3.技術方法和路線:[ ]。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履約日程表(附件)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

2.提供時間和方式:[ ]。

3.其他事項: 雙方同意將上述技術資料視為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履行相應的保密義務。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將全部銷燬上述技術資料的複印件並將原件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應以如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 ]。

其中:(1)[ ];

(2)[ ];

(3)[ ];

2.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 ]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名稱:[ ]

開户銀行:[ ]

地址:[ ]

賬號:[ ]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 ]的方式查閲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以[ ]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 ]

第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發現或應當發現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發現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本條規定認定發生技術風險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前述公開的[ ]

個工作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有權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義務

1.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以及因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而得知的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採取不低於對其本身商業祕密所採取的保護手段的保護。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乙方可以向其內部有知悉保密資料必要的僱員披露上述保密資料,但是乙方應保證其僱員在得知該保密資料前承諾接受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2.乙方僅得為執行本合同下義務的目的對保密材料進行復制,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必須將保密材料全部返還披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乙方應當妥善保存保密材料,並對保密材料在乙方期間發生的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本條對保密資料的限制不適用,當保密資料:

(1) 非乙方的過錯而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

(2)通過該方的有關記錄證明是由乙方獨立開發的;

(3)由乙方從沒有違反對甲方的保密義務的人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採取其認為必要的保護措施。

4. 本保密條款自甲方將保密資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終止後20xx年內有效。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成果進行驗收:[ ]。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訴訟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甲方使用的研究開發成果侵犯了其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就此所承擔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侵權指控中所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的賠償金額。

如果在侵權指控的審理過程中有關法院或行政機關禁止甲方繼續使用研究開發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應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費獲得使用上述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或

(2)免費更換或改造上述研究開發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繼續使用研究開發成果。

第十五條 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1、雙方確定,乙方所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將上述研究成果用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三方。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 ]方所有。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

2.地點和方式:[ ]。

3.費用及支付方式:[ ]。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進度完成並交付研究開發成果,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從遲延交付第7日起每遲延1日,乙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 ]%為違約金。上述違約金總值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上述違約金的支付不解除乙方的交付責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時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從而使甲方費用增加,則所發生的全部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履約日程延遲,甲方可以同意將履約日程表向後相應順延,但不免除上述條件下乙方應付違約金的責任。

乙方根據上述情況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且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最高限額,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間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銀行利息。

3.如果根據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和/或賠償,甲方有權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甲方已經支付了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4.如果因為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進度完成並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則履約日程表將相應順延,不構成乙方遲延。

5.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乙方應當支付的違約金和/或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而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方享有。

儘管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和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 方所有。

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聯繫方法: ),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聯繫方法: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 ]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出現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條約定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北京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且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

本合同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二十五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不可抗力:是指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2.

第二十六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1.雙方將各自承擔中國有關機構根據中國税法向其徵收的所有與合同執行有關的税費。

2.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內容。

3.任何與合同相關但未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的事項將由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協議予以解決。對合同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形式或甲方與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使用信函形式的應以掛號信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通知日

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通知地址為:

甲方: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1號

聯繫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乙方:

地 址:

聯繫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5.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6.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夥、代理關係。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經友好協商,對本合同條款補充、修改如下:

甲方: 中國電信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10

項 目 名 稱

委 託 方(甲 方)

受 託 方(乙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 寫 説 明

一、本合同為技術開發合同示範文本。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委託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標的的技術內容、方法、路線和要求

三、研究開發的計劃、進度、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五、各方當事人的義務及協作、技術服務事項

六、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事項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八、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及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規定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方式

十、風險責任的承擔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 名詞和技術術語的解釋

十二、 其它有關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委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託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第一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第二條

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1.本合同約定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項目開發: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3.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方自行解決。並且受託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方應如數返還。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於委託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2.屬於受託方的社別、器材、資料:_________

3.同屬於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

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託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委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2.受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1.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託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託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託方除了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

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託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受託方,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託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2.驗收標準:技術指標:_________;技術參數:_________。

3.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第十一條

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託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託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委託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託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託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閲委託方有關的會計賬目。第十三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義務

1.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

3.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二)委託方權利

1.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在不妨礙受託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託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閲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託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託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託方將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託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時,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託方和受託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第十四條

受託方權利義務

(一)受託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二)受託方的權利

1.有接受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託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數據(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範圍)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寫作事項時,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託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託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為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託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託方與委託受託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

1.委託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託方不成但責任。

2.委託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數據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託方應當承擔責任。委託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託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返還委託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託方有權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

(二)受託方

1.受託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受託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託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託方除應返還委託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託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託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委託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託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1.受託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託方可以不經委託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3.受託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第十六條

受託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託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託方應當_________。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受託方應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委託方的請求,為委託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第十八條

項目聯繫人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委託方項目聯繫人,受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受託方項目聯繫人。

2.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3.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受託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12

項 目 名 稱

委 託 方(甲 方)

受 託 方(乙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 寫 説 明

一、本合同為技術開發合同示範文本。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委託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標的的技術內容、方法、路線和要求

三、研究開發的計劃、進度、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五、各方當事人的義務及協作、技術服務事項

六、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事項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八、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及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規定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方式

十、風險責任的承擔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 名詞和技術術語的解釋

十二、 其它有關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範文二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於甲方需要就 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該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為避免雙方理解上的分歧,雙方對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1.1“技術開發”指就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1.2“委託人”指因需要而委託他人進行某項技術開發的甲方,甲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3“受託人”指擁有某項技術開發能力的乙方,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1.5“技術指標”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

1.6其它: 。

第二條 開發項目

2.1技術開發項目名稱: 。

2.2本合同委託開發項目的內容和範圍如下: 。

2.3本委託技術開發項目要求達到的目標、及技術指標和參數:

2.4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方法為: 。

2.5本合同的技術成果形式: 。

第三條 研發計劃

3.1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書面提交甲方審閲。

(1)開發期限: 。

(2)開發進度: 。

(3)開發地點: 。

3.2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由雙方確認最終的研究開發計劃。

3.3其它約定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1)技術資料清單: 。

(2)提供時間和方式: 。

(3)其他協作事項(如:合同履行完畢上述資料的處理):

4.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4.3乙方應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技術開發工作。

4.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

第五條 保密事項

5.1甲方對本項委託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責任: 。

5.2乙方對本項委託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責任: 。

5.3甲乙雙方約定,無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保密條款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5.4任何一方基於司法或其他國家機構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內容,應及時通知對方,同時以書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他國家機構注意保密。

第六條 風險承擔

6.1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現有知識水平和技術條件難以克服的困難,導致本研究開發項目部分或全部失敗,雙方約定:

(1)風險責任確認方式: 。

(2)風險損失承擔方式: 。

6.2當事人一方發現因無法克服的困難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 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七條 成果驗收

7.1驗收期限:乙方應在 日前交付技術成果;甲方在 日前完成項目的驗收,交付方式: ;驗收地點為: 。

7.2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標準: 。

(2)驗收方式: 。

7.3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簽收,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 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第八條 成果歸屬

8.1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專利權歸 方所有。

8.2雙方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歸 方所有。

8.3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8.4其它約定 。

8.5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人權利而引發爭議,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價款支付

9.1本合同的總金額為: 元。

9.2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

(2)分次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 元;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即 元;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即 元;最後剩餘款在 日

內支付。

(3)其它方式:

9.3甲方應按上述約定將經費和報酬匯至乙方銀行帳户,乙方開户銀行名稱 ,開户名 ,帳號 。

9.4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的解決辦法如下: 。

第十條 税費承擔

10.1現行法律對執行本合同的相關税費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現行法律未規定具體承擔方的,税費承擔方式為

第十一條 合同維護

11.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的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聯繫人。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聯繫人的職責是對對方履行合同各項義務予以書面簽字確認,雙方相互溝通協調,其它職責 。

未及時通知或示履行職責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技術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應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2.1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逾期 日,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本合同自動終止。

12.2甲方逾期提供第三條約定的技術資料和協作事項,逾期日後,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3甲方逾期 日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和保管費;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4甲方沒有履行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如下: 。

12.5甲方應承擔的其它違約責任: 。

12.6乙方未能按第二條約定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逾期 日不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7乙方研究開發工作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第六條約定,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逾期 日,研究開發工作仍不符合,應返還 %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 元違約金。

12.8乙方沒有履行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如下: 。

12.9乙方應承擔的其它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3.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同意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該委員會現行規則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15.1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6.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在上述情況結束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終止

17.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如需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實際履行;

(2)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7.4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並在本合同期滿前 月進行商談。

17.5其它約定: 。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18.1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 份,副本 份;用於備案 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簽訂地和簽訂日期

19.1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

19.2本合同簽訂日期為: (此日期應與最後一方簽字蓋章日期一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篇13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_

簽訂地點: 成 都 有效期限: _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技術開發服務(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成都__技術轉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真:

根據_年_月_日在成都_召開的“研究_線隧道監測初步方案” 的會議精神,甲方委託乙方開展_線隧道安全監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及後期技術服務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開發一套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該監測系統具有:1)全天候的在線自動監測,自動分析和監測隧道內的裂紋和剝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觀察隧道內監測段的情況;2)信息數字化傳輸,系統現場採用3G/2G無線網絡傳輸方式(取決於現場所提供的條件),將遠端圖像、報警信息高效率地傳輸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視化圖像監測手段,便於快速方便地瞭解現場,採樣間隔可從秒到小時任意設定,中心控制室人員可以根據異常點的具體位臵打開攝像機獲得更直觀的異常點信息;4)分散式監測集中式管理,絕大部分分析、計算在前端進行;5)系統性能穩定,使用壽命長、經濟且安裝方便,不需在隧道內安裝高大支架,採用完全非接觸監測,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

2.技術內容:開發全天候實時監測和網絡信息化傳送實時觀測數據的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內容包括:1)前端監測設備和現場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攝像機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過現場總線受控於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攝像機採集到數據後通過現場數據傳輸網絡傳送到現場集控器中;現場集控器完成隧道內總體威脅性分析和通訊管理任務,將最終的運算結果通過3G/2G無線傳輸網絡發送到遠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顯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統,主要包括網絡接入系統、數據存儲服務、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網接入線路進入,在安裝必要的交換機和防火牆設備後,信息一方面進入數據存儲服務器進行保存,另一方面將報警或預警信息在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上集中顯示。3)如果系統有必要和GIS系統連接,可以在電子地圖上實時標識報警和預警的位臵,以便於指揮中心人員及時快速地作出應急策略。3)所開發的監測系統具有養護維修量小和現場安裝簡單的特點,並且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安裝效果圖見附圖。

3.技術方法和路線: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由安裝在隧道兩側的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完成隧道內的數字化影像採集、處理和傳輸。其中拱頂的裂紋、剝落和坍塌情況信息直接由這些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分析完成,對於拱頂的形變和沉降分析由分佈在隧道內部的高精度紅外激光發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採用高達500萬像素級別的工業照相機完成設計,分辨率高,熱穩定性好,在攝像機中,安裝高達800MHz主頻的32bit高性能電腦芯片,芯片中固化有專業數字圖像處理算法,可以有效地處理這些圖像信息。同時,也可以將這些圖像信息編碼為低速率的JPEG或H.264數據流,以便於圖像信息在網絡中傳輸。通過對比各時間段成像的差異快速確定隧道內有無異常情況及其位臵。紅外激光發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見激光射到隧道內壁中,通過攝像機完成對激光的定位和跟蹤,通過特殊公式計算出拱頂的微小形變,同時完成數據信息的轉換。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一週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階段性計劃內容;

2. 項目開始之日、階段性目標、項目完成之日; 3. 具體進度。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總體計劃於 _ 年 _ 月_ 日至 _ 年 _ 月 _ 日;

2.階段性時間分配,第1段從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及導線現場安裝;第2段從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此階段為現場調試階段,依據試驗結果修正監測系統及再試驗階段;第3階段從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此階段為系統調試階段;第4段從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報告和鑑定;後期提供技術服務。

3. 達到的計劃目標: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①現有結構設計資料;②有關背景技術資料;③目前結構的基本狀況。

2.提供時間和方式: _年_月_日在成都,當事人當面交付。

3.其他協作事項: 配合、協調_工務段提供乙方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退回當事人一方。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人民幣_萬元(大寫:_萬圓整)。

2. 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分期支付:依據工作進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_萬元;隧道監測系統完成之日支付?_萬元;後期技術服務結束時支付?_萬元,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匯款。

3. 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出具委託函,委託_工務段代付費用。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 址: 帳 號: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包乾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合同約定監督研究開發進度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5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不涉及和損害甲方技術權益、經濟利益和商業祕密。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

損失: 雙方約定,按約定優先原則來承擔。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當事人認可的專家權威機構確定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 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 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1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 30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當面交付8個斷面的智能化鐵路隧道監控系統及必需的監控單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軟件;根據現場情況,具體斷面位臵由遂寧工務段提供。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按合同在指定現場安裝。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應用評審。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臵的用於監測的設備、器材、資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鐵路局相關意見移交相關設備使用管理單位。

第十九條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執行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託遂寧工務段代支付所有費用。

第二十一條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雙方享有。

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張建經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按照約定聯繫時間、聯繫方式和聯繫地點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 2. 防止因人事變動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或無法履行; 3.保證以適當的時間、方式、標準履行本合同。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開相同的技術成果。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當事人約定的成都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對於雙方在本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weituo/d07zr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