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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精選18篇)

委託經營合同(精選18篇)

委託經營合同(精選18篇)

委託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標的 標的物:位於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委託權限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築,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後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租賃來的座落於 的房屋經營使用權全權委託於乙方。該房屋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型為: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內裝修、傢俱、設備(沙發、櫃子、牀鋪、電視機、電磁爐、微波爐、音箱、DVD等)所有權人為乙方。

第二條 經營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該房屋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經營期限自

2-2 甲方於20xx年3月10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期間,本店鋪租金為每月800元,該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xx年1月1日後,該店鋪租金是否變為每月900元需待雙方協商後確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經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寬帶、有線電視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經營期間,該房屋原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賠償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四條 其它事項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對該門面經營產生的所有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在受委託期間對該店鋪有獨立經營權,且經營該店鋪產生的所有盈虧由乙方獨自承擔。

4-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為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營等)甲方在合同期內不承擔該中心的任何費用。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管理 公司的經營。

第一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條 託管事項

1、資質維護(按建設部規範要求,做好資質的年檢維護工作)。

2、註冊技術人員相關的續教育,續註冊,變更等維護工作。

3、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工作。

4、公司財務報税工作。

5、負責查找公司資質所能承擔項目工程的信息。

第三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3、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7、維護工作所涉及的學習、培訓、證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2、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税。

3、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4、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六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1、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3、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2、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八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2、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2、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營等)甲方在合同期內不承擔該中心的任何費用。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8

委託人(甲方): 樂天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3層北側

受託人(乙方):北京智誠萬寶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新園小區20號樓2門602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 停車場委託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義務關係,雙方達成如下條款:

一、委託經營範圍: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豐台區大紅門西路19號的甲方超市機動車停車場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其中:停車場停車位共計210個。

二、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1 年。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1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乙方經營管理政策依據:

北京市政府規定的現行有效的有關停車場管理收費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重點區域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xx】611號)等。

四、 停車管理及收費標準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不同車輛實行分類管理:

1、以下車輛乙方免收甲方停車費:

(1)甲方本單位車輛及甲方員工車輛。

甲方負責提供甲方及甲方員工車輛牌號,乙方負責辦理停車證,一車一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但因為員工離職等客觀原因而需要更換停車證 除外。 對於非 洋橋點甲方員工,憑 甲方員工卡可免費停車。甲方洋橋點免費車輛一般為50輛以內。

(2)甲方大宗購物車輛。

甲方大宗購物車輛在地上一層停車場停放,由甲方負責辦理免費停車證後通知乙方。

(3)甲方租户車輛。

對於甲方租户車輛,應按照與甲方租賃合同的約定提供的專用停車位,由甲方負責辦理免費停車證後通知乙方。

2、以下車輛乙方收取停車費

(1)、甲方會員購物車輛

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的收費標準的50%向停車人收取停車費,即每輛機動車人民幣2.5元/半小時。但乙方應根據甲方會員當日購物金免收一定金額的停車費,具體規定如下:

A、購物36元以下,當日不免停車費;

B、購物36元(含36元)---100元,當日免收1小時停車費;

C、購物100元(含100元)---500元,當日免收2小時停車費;

D、 購物500元(含500元)以上,當日免收3小時停車費。

(2)、包月車輛

乙方負責辦理包月停車證。收費標準為每輛機動車人民幣200元/月(只限辦理夜間停車證)。

甲乙任何乙方制定車輛管理制度和發佈有關停車場的通知、通知均應經過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發佈。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客觀條件變化原因需調整停車費用,應提前書面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後執行。如果乙方擅自不按照本合同預定內容收取停車費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有權進行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2、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有監督、檢查和建議的權利,有權對乙方停車場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整改要求。對於甲方認為待客服務有問題或者遭到客人投訴的乙方停車管理員工,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與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有關停車場經營的合同及協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認可 ,乙方不得與其他第三方簽訂任何有關本合同停車場經營的合同或者協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

讓給任何第三方。

(二)甲方義務

1、甲方為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協調停車場事務,協助乙方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2、甲方應保證停車場的照明。

六、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權利

1、乙方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有權進行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有權本公司名稱及經營模式進行管理。

2、乙方有權按照本企業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中國國家及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依法經營管理該停車場,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有權對不服從管理、影像停車場正常運行的車輛依法採取必要的措施或報公安機關處理。

4、乙方有權讓危害停車場安全的車輛離開或拒絕其進入停車場。

5、乙方變更和制定收費標準時,需提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並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甲方停車場內的機動車輛。

2、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與停車場經營有關的協議必須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有關停車場經營的協議,也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3、乙方接受甲方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調整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的停車和行車秩序。

4、乙方應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以確保車輛及停車場設備的安全。乙方應當按照停車場的車位購買機動車輛停車場責任保險,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乙方承擔在停車場內發生的因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給停車車主及甲方造成的損失及責任。

5、乙方應配備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員工的 工資、服裝、伙食、保險、技能培訓等管理,統一着裝,佩戴胸卡,文明待客,禮貌服務,保證良好的服務水準,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乙方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與甲方協調停車場事宜,協助甲方搞好各類大型活動的停車組織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調換待客服務有問題的停車場管理人員,並承擔客户賠償及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6、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5元人民幣。

7、乙方應對停車場場地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停車場內根據經營需要增加設施,其所需費用和維保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是乙方增加的設施應當保證甲方停車場的安全,不得改變甲方房產原結構及影響其安全使用,並且不得影響甲方及甲方其他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乙方增加的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或者終止之日起7日內將其增加的設施撤離甲方停車場,否則視為乙方遺留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撤離其增加的設施不得損害甲方停車場原有的建築物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停車場進行改造、改建。

9、乙方應合理使用停車場及其設施設備,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

10、乙方負責辦理停車場相關證照、資質及相關證照年檢,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協助提供相關必要的申辦所需要的資料。乙方相應證照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免費過户給甲方。

11、乙方負責依法繳納停車場經營及收費的有關所有税費等費用,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如果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者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

12、乙方負責處理因停車問題引起顧客投訴和糾紛。

13、乙方按與車主簽訂的協議及保險條款,負責承擔屬乙方原因引發的顧客車輛損失等理賠。

14、乙方保證該停車場的衞生環境符合要求,通過專業管理提升甲方的整體形象。

七、停車場經營費用的支付方法:

1、甲方停車場的停車費收入歸乙方。

2、乙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停車場經營費用,共計人民幣叁仟捌佰柒拾伍元整貳仟伍佰元整(¥3,.875.00)。以後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停車場經營費用。乙方應於每季度開始日前,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每季度停車場經營費用貳仟伍佰元整(¥3,.875.00)。

3、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該保證金用於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乙方又不及時依法賠償或解決)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本合同到期或者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未發生針對乙方合同期內服務的投訴或投訴已解決完畢顧客無異議,甲方應於合同到期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後的7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該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營期間及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發生針對乙方合同經營期內服務的投訴,而乙方又未及時依法賠償或者解決,則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將該保證金用於支付對投訴等的賠償。如果該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先行代乙方支出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如果在乙方經營期間乙方的保證金已被用於支付賠償的,乙方應當在甲方做出支付賠償決定之日起3日內重新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變更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因需要更改本合同內容條款,雙方應協商一致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果欲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應至少提前30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徵地、佔用、改造等或國家及北京市政策變化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另行協商,互不追究責任。

3、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繳納委託經營費用的,乙方每延遲支付一天,應當按照乙方應當繳納費用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總部所在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

十一、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的處理均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9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 元(含税)。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 ,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 税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日期:

委託經營合同 篇1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人: 公司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法人代表人聯繫電話:

受託方:武漢聚品閣品牌運營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人: 公司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法人代表人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方雙方本着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進行煎餅王子品牌招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乙方以專業的商業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專業團隊,提升項目的市場價值,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確保本項目可持續性發展,最終達到雙贏的局面。

第二條 委託事項範圍:

1、甲方為 商標的唯一合法持有人,並

將 品牌全權獨佔許可委託給武漢聚品閣品牌運營有限公司運營,在委託招商期間甲方不得將 品牌系列商標,註冊號: 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並附商標註冊相關文件。

2、業務範圍:無限制;

3、委託期限: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共計2 年,合作期滿,雙方協商可在期滿前1個月續簽2年;2年後可按同等條件無限次續約。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成立 品牌運營項目部,本項目的運營,招商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提供該項目所需的辦公設備、場地以及運營人員。項目招商所需要的廣告費用、營銷費用、人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百度競價,百度網盟,網絡招商平台,對應的門户網站廣告,地面推廣等各種渠道推廣 品牌。(不同階段使用不同方式)

4、加盟店技術培訓,貨品供應由甲方負責。

5、相關資質辦理由乙方協助甲方完成,費用由甲方承擔。

6、如甲方因供貨質量問題,導致招商工作停滯甚至終止,乙方不予退還前期所有收益,並享有追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條 利益分配:

1、加盟店的加盟費和代理費由乙方計提70%作為招商服務費(次月5號結算)。

2、自營店的營收款由乙方計提5%作為運營服務費。(次月5號結算)。

3、供貨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

第五條:後續發展約定事項和收益分配

1、協議簽訂後三個月內乙方需完成招商店面不低於3家(不包含甲方現有自營店,也不限定甲方自行開設自營店.),如果乙方在此期間沒有完成新增店面3家,甲方有權利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

2、當該項目店面數量在本協議期內超過100家,甲方可選擇解除招商協議。但需分配10%的該項目股權給予乙方作為整體運營酬勞。(該操作須在協議解除之前完成)

3、若乙方運營團隊在本協議到期後未完成拓展100家店面的指標。則甲方根據雙方協商可解除本協議,且無需分配股權。

第六條 本協議正常解除的條件:

1、協議時間到期,或符合第五條所述條款。

2、出現非人為不可抗拒因素(天災,國家政策調控等)。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行本協議約定相關工作,甲

方可即日終止支付相關費用及分成。

2、乙方在委託運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將“ ”品牌系列商標,註冊號: 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如若許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可以視情況解除協議,甲方應一次性賠付乙方違約金30萬元。

第八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署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未作規定的,由雙方友好協商,生成補充協議,作本協議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協議解除或終止,雙方另行協商,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章): 受託人(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

日期: 日期:

委託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經充分協商後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辦好食堂,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將第__________食堂內場地即__________食堂及學校固定資產(注:固定資產清單另付 )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允許乙方在__________食堂內經營飲食、開水供應。不得經營煙、酒、生活用品、食雜(麪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飲。乙方不得在食堂內開設小賣部,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向食堂供水、供電( 注:若停電,甲方應及時發電;若自來水廠停水,甲方應及時供井水,以確保乙方能正常營業。)

4、食堂的開業停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校歷安排統一規定;

5、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存在衞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管理。

6、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承包者)應親自到場參加,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及時改正,提高服務質量以利於乙方將食堂辦得更好;若兩次不親自參加,當作不親自經營管理,視為違約;

7、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不在校內開設第__________家食堂。但甲方實驗室進行麪包、蛋糕等工藝實驗或教工活動中心的正常活動不受此限。

8、乙方對食堂的水、電裝修及房屋結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對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經營自主權。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衞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的相關規定。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隨意中途停止營業或不正常營業,或轉包他人經營。

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抵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在合同期滿後應如數退還乙方;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甲方固定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維修年檢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取得衞生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

3、食堂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負,並按季度上交甲方財務科。甲方每月補貼食堂__________噸水,主要用於自來水廠停水時,供學生使用,乙方必須提供學生用水方便。食堂內嚴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食堂油鍋爐使用柴油為燃料,其它加工項目可使用蜂窩煤為燃料。食堂內娛樂設施不得播放內容反動或黃色音像製品。在晚自習及上課時間不得播放音像製品。

4、食堂內粗加工間、更衣間、倉庫、麪點間等功能區區分應明確。食堂採購應有廠家衞生許可證及每批產品檢驗合格證的複印件。餐具應嚴格洗、消、衝、保潔。應配備大型消毒櫃兩台並正常使用,對餐具進行嚴格消毒。應保證消毒櫃正常運行和使用。食堂員工衣帽應統一、穿戴整齊,保持整潔,每個員工應有冬、夏工作服各兩套。食堂內應有健全的防鼠、防蠅、防塵“三防”措施(特別是分菜間、加工間、餐廳等場所的門窗)。乙方應認真搞好食堂內外衞生,制訂食堂衞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衞生工作自查記錄。食堂內所有垃圾應倒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否則應另支付衞生管理費用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承包期滿合同終止後,除可拆除的如空調、消毒櫃、電視、音響及不影響裝修的設備外,其餘改造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向師生供應符合衞生要求的開水,每壺價格不得超過0.2元,每桶價格不得超過1元,並確保開水供應。

6、乙方在承包期內對食堂經營負全責,必須參與有效管理,不能轉包,如發現轉包,甲方有權收回,風險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在校內飼養家禽家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甲方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其手續必須由乙方親自辦理(不得委託辦理)。

7、乙方承包者應在崗在位,親自參與食堂管理,傾聽甲方師生意見,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飯菜質量,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應到場參加,虛心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並及時進行整改。乙方應樹立熱情為廣大師生服務的觀念,降低成本,減輕用膳師生的負擔,努力做到飯熱、菜香、價廉物美,優質服務。

8、乙方不得干涉學生在校內外選擇就餐的自由,乙方應在分菜間設一個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與__________、__________食堂之間存在半成品及成品連代加工。乙方的家屬及親戚均不得參與__________食堂及__________食堂的經營與管理。否則以轉包論處。

10、乙方的經營場所以甲方提供的現有場所為限,乙方不得擴大經營場所,不得在現有場所範圍外搭蓋。

11、若工商、税務等校外行政部門需要收取有關費用(含税費)由乙方自負。

12、__________食堂設備投入費用的部分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於中標後__________天內上交甲方財務科。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所交納承包費及風險抵押金作為乙方不正常營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不予退還。

2、乙方因違反《食品衞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3、合同期滿後,甲方所有固定資產應完好交還學校,否則甲方將按實際收取修理費或賠償費。

4、乙方逾期無法辦理衞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備上述兩證而被衞生防疫部門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將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視情況直接從乙方所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為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若違約金使用超過__________萬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數交納。

6、在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要收回__________食堂,則應賠償乙方在__________食堂投入的經濟損失。

7、若乙方將所承包的食堂轉包給他人經營,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費不予退還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擔保人__________年。

8、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甲方應賠償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四、承包期限

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五、承包金額

1、承包金額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兩次交納,乙方必須在每學期倒數第二週(以校歷表為準)向甲方交清下學期承包費(即半年承包費)。本次交納承包金時間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納承包金,視為乙方自動放棄__________食堂承包經營權,以乙方中途停止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__________食堂另行發包。

六、免責條款

若因國家發生重大政策性調整,或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負連帶責任。

七、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應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甲方分別抄送人保科、財務科、總務科。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12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税)。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户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意見》精神,促進臨牀與保健工作協調發展,發揮社會力量更好地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經中寧縣區衞生局研究同意,報區政府審定,同意中寧縣婦幼保健站(甲方)委託北京恆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力關係,遵守優勢互補、平等誠信、互惠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地址面積

甲方提供中寧縣大樓一幢(甲方二樓辦公用房除外),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磚混結構三層)和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牌子一塊,用於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管,不參與乙方的經營,實行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模式運營。

2.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物價收費許可證等執業必備證照。

3.負責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定點單位的相關手續。

4.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對外宣傳廣告審批手續。

5.協助乙方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婦幼保健院”的科室設置進行審定、構建。

6.對“婦幼保健院”所有藥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證件的審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費,用於甲方衞生事業經費。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藥衞生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不得超出執業許可證規定的服務範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務和其他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衞生局)財政專户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於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後,乙方應於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發生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於事故或糾紛等發生之日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衞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後續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户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務按中寧縣衞生局批准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業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和時間執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着業務發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衞生局批准;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鄉村技術人員培訓,並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項目、資金、設備等屬於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户,乙方對醫療設備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的頒佈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設備等用於“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文件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設備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

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須本着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於本合同。(後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衞生局監督甲乙雙方認真規範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證當日起至20xx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衞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恆隆匯商業廣場”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願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並可由乙方委託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2、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託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後,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4、甲方購鋪用於自營目的的,且不參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營品牌需符合項目整體商業落位佈局要求,自營品牌統一報審甲方批覆,符合業態要求審批同意後方可入場經營;並服從甲方委託的專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條:權益歸屬:

1、 甲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的收益權;參與返祖政策的其商鋪收益權從返祖年限完結後 日的第一個年度開始產生。

2、 甲方同意將該產權商鋪交由乙方作統一經營。

第四條:經營權歸屬:

1、 該產權商鋪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管理,由乙方用作統一經營 管理。

2、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和租賃權。

3、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以及交給第三方經營管理的權利。

第五條: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住樓的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其經營使用範圍。

2、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合法的經營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

3、 由租賃所產生的税費,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雙倍返還合同期限內的租金收益,並賠償商鋪經營户的經營損失和裝修投入。

第七條、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

委託經營期間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按開發商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執行,並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八條、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對商鋪設施有做好設施保全的責任;

第九條、委託經營期內,商鋪配套設施的正常折舊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乙方概不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如地震、戰爭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項目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商鋪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委託經營合同》之規定,否則視為違約,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為保障恆隆匯商業廣場經營品質,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租賃過程中,為吸引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經營户進駐經營,甲方應對經營户提出的租賃年限、裝修等有利於經營的相關問題給予配合。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在人民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規定尚未到期的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三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委託經營户)的身份證及商鋪的產權證明覆印件及《房屋基礎資料表》經雙方共同與原件核對確認無誤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託經營户)簽章 乙方: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東郡5棟1305室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15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税)。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户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16

鄉鎮(街道)土託字___年第號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經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經營面積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鄉(鎮)___村___組_____畝土地(地名_____面積_____等級_____四至_____土地用途_____)委託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生產經營。

二、委託經營期限委託經營期限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月___日止。

三、委託經營價款委託經營土地的價格為每年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委託經營價款。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委託經營價款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委託經營價款的方式,實物為:___,支付時間為___。

五、交付時間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委託經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委託經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委託經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委託經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委託經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投入獲得補償的權利。

7、乙方不得改變委託經營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9、委託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承包剩餘年限。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委託經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將委託經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委託經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築,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後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 篇1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 元(含税)。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 ,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 税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 委託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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