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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格式大綱

委託經營合同格式大綱

委託經營成為可能的最基本條件是:所有者即委託者不能夠或者沒有必要親自主持經營,從而把經營權讓渡給經營者即受託者。委託經營合同書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經營合同書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委託經營合同格式大綱
委託經營合同書範文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範文2

甲方:

乙方:

為推進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和發展,實現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經營模式,實行多渠道辦醫,逐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康復服務需求,更好更完善地為百姓提供服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信守。

一、 經營方式

1、甲方將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全權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提供現有人員及部分設備(明細附後)。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風險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自上繳一季度託管費用之日起即自動擁有醫院的管理、經營、人事、財務權等。

二、 組織機構

1、甲方委派的醫院院長為醫院的法人代表,書記、工會主席協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費、辦公費等由乙方承擔。

2、醫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時甲方不得拒絕),其它印鑑由乙方管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印鑑借款、貸款,否則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負。

三、 經營期限及費用標準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費用交納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每季度 元,以現金方式繳付甲方財務部。

四、 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乙方託管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醫療糾紛、法律等負全責。

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當地相關部門的關係、辦理有關行政部門的相關手續,費用由

3、甲方有義務辦理廣告宣傳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或另行與第三方利用醫院的名義開展相關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

1、乙方保證所投入資金以及本身機構的合法性,並保證醫院有足夠的週轉資金。

2、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對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的投入主要用於醫院的日常經營費用、週轉及醫療儀器設備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醫院的名譽對外開展與其經營無關的任何業務。

4、乙方全權負責醫院的經營、財務、人事、後勤等日常管理。

5、醫院若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甲方有義務出面調解,並應積極配合乙方。合同終止後,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醫院的經營統一管理,不得轉包、變相轉包。

7、乙方以投入資產作為醫療事故風險抵押,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移投入資產。

五、 醫院經營管理及監督

1、 醫院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

2、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及診療常規;

3、醫院所需的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4、 醫院新的診療技術准入必須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或報經審批;

5、 醫院必須執行醫療收費標準並實行收費清單制。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後,合同則自動終止。如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繼續實行委託經營重新簽約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3、乙方如不按時繳納費用,每拖延一天按應繳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五天不繳,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七、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醫療衞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

2、合同期內,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災害、戰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書範文3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税)。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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