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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精選12篇)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精選12篇)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1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精選12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職務 。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職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_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 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 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或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分行,賬户號 。

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2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郵政編碼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郵政編碼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日內,乙方必須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更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有關規定五年後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户號____。

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方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 ,面積為 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 __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或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 銀行 分行,賬户號 。

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於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元的______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______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______月, ,_______,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於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並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後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户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於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的賬户.

六、乙方於借款到期日還款後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於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後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淨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於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並支付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塗改無效.

3.合同訂立後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寶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 法寶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6

住址:

買受方: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對協議條款的含義均已理解且無異議。

一、轉讓標的:

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廠房及土地使用權,土地轉讓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面積為準,土地權屬證號為:廠房暫無產權證。。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轉讓上述土地使用權和所有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道路、綠化、水電、管網,配套基礎設施詳見設施清單,轉讓標的質量以現狀為準。

2、土地使用權、廠房及廠房內裝飾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付款人民幣萬元整,另人民幣萬元整

於乙方進駐甲方工廠當日支付。之後若乙方反悔不願購買或因乙方無法立項、證照無法辦理或乙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萬元定金不退,若甲方反悔不願轉讓或因甲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退還定金。

2、餘款萬元,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份付款人民幣,餘款人民幣萬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

四、標的物交付:

1、乙方交清定金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部分廠房交付給乙方裝修,甲方於年____月____日前正式將房屋交付於乙方,乙方進駐甲方廠房後暫時以租賃形式行使租賃權,可以對廠房內房屋進行裝修、加蓋,以乙方單位的名義行使正常經營的權利,但廠房,水電等所有物業均由乙方負責維修。

2、乙方在付清餘款人民幣萬元整之後,甲方於付清當日開始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財產轉移手續以甲方單位股權轉讓的方式或者重新註冊成立一家新公司,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將所有財產轉讓給乙方,以工商備案轉讓日期為準,該日期前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該日期之後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對外公告期為。如上述兩種方式均不能辦理,甲方可以直接將土地廠房轉讓給乙方並辦理相應轉讓手續,具體方式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合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所有,除土地使用權的押貸款之外不存在查封、凍結、出租、為他人擔保等第三人主張權利等權利瑕疵如

有相應瑕疵,甲方應積極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甲方廠內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乙方提供甲方所現有的相應辦證資料,所有權證的所有人為甲方,辦理所有權證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待乙方付清所有轉讓款時,通過上述第四點第2條的方式辦理房產的過户手續,過户給乙方,廠房產權的轉讓税費包括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中需要繳納税費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繳納應繳税費。但如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需要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兩次以上轉讓的,則甲方只承擔第一次轉讓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甲方支付的税費,其他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證其受讓土地及廠房用於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5、雙方均同意口頭另行約定乙方提前進入甲方廠內進行生產經營的準備性工作,包括裝修,加蓋等,但在裝修加蓋的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以及給甲方及甲方職工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6、甲乙雙方均需保證提供給對方的所有資料均真實、完整、準確、合法。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或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能付清款項

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土地廠房過户所繳納的税費,乙方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在甲方廠區內所加蓋房屋及裝修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七、本協議約定的財產清單、營業執照,界限界址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____區人民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7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經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合同正文

第三條 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複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説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 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 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________元/平方米,總額為________元。

第九條 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________通一平,具體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於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________%後個工作日內。

第十三條 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乙方予以配合,並負擔相關手續費、税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六條 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 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期。申請續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期的,乙方應根據國家的規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 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________計。

第二十二條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履約地具有專業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 違約事實發生後,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 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償付。

第二十五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並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後,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在30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________簽訂。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8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法 名: 戒牒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並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於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願,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願,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

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贈與人:

年 月 日 受贈人: 年 日 月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9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雙方自願就甲方所屬 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達成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標的: 市 區 小區 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證號碼: ;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

甲方將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以及 其他設備(包括: 等)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水、電、氣、暖、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設施完好,不拖欠維修基金和上述設施使用費用,無抵押等其他權利瑕疵。

二、價格與支付方式:乙方支付 萬元( ¥ ),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1、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兩萬元(¥20xx0.00);甲方出具定金收據。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前雙方辦理過户手續,房產登記機關受理完畢本房屋產權證過户登記手續後,乙方支付 萬元( ¥ );土地管理部門受理本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證過户登記後,乙方支付餘款一萬元(¥10000.00);甲方分別出具收據。

甲方承擔過户發生的費用,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三、房屋交付:本合同簽訂後 日前,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簽定合同後,如乙方違約,到期不能支付給甲方轉讓金,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如甲方違約,遲延交付房屋及權屬證書過户,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

五、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產權交易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購房定金收據

房屋出賣人(收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買受人(繳付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自願就買賣 市 區 小區 房屋及土地使用權達成協議,面積為 平方米。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現買受人向出賣人繳納該房地產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出賣人已收到上述款項,雙方即日起辦理該房屋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自本收據簽收後三個月內完成產權轉讓登記手續。

繳付人: 收取人:

年 月 日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__鎮,面積為_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11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於______鎮(鄉)______村(集鎮、社區)______街______號,甲方於______年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 公用( )字第__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m2,用途為____________,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宗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佔地面積為__________ m2,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准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後,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註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_____%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户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均應提交________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合同範文(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12

甲方(轉讓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協議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協議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協議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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