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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6篇)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6篇)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6篇)

電話:

乙方:

電話:

承包形式:

1、乙方負責承包1-3多層住宅樓圖紙中所設計和標註內外垟裝修工程和粉刷油柒工程、粉刷油柒工程包工包料,其它均為清包工。

2、乙方進場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費乙方自理(生活水電費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攪拌機、水管、小推車(小推車乙方自己維修)設備工具。

承包價格:

1-3多層住宅樓裝修工程,粉刷油柒工程(包工包料)甲方以56元/㎡價格(建築面積)承包給乙方。

承包內容:

乙方負責1-3多層住宅樓圖紙所設計的裝修施工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如:屋面工程、抹灰工程、粉刷油柒工程、樓面地面工程、室外散水及所有保温部位等。

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本工程設計為中級抹灰,質量標準為合格,具體要求是:

1、垟面垂直度允許偏差±3mm,平整度±2mm陰陽角方正±2mm.

2、垟面觀感平整、光滑、顏色一致,無空鼓、無明顯接槎,並負責室內頂板高低,誤差較大的抹灰襯補。

3、陰陽角要垂直、線條平直整齊,外垟陽台、窗沿上下層順直,陽台板、飄窗板薄厚一致,並做好泛水。

4、粉刷油柒工程表面要光滑、平整、顏色一致,無流墜、脱皮斑鏽等現象,並且做好成品保護。

5、以上要求如達不到合格要求造成返工和材料浪費要給於經濟處罰。

竣工時間:

乙方自進場之日起,30天完成以上所承包的全部活項,並且達到驗收標準,予期完不成的,每推遲一天罰元(其中包括陰雨天氣)

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所完工程量的_____%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必須經驗收合格)

2、其它款項在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和竣工驗收後,三月之內付清。

工具設備的保養使用及材料節約:

1、乙方應對工地的設備、工具必須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

2、乙方應對工地的設備和工具要定期保養和維修。

3、乙方施工要注意材料節約,合理配料,當天的料當天用完。

4、落地灰漿隨清隨用,嚴禁將落地灰當作垃圾外和填埋如發現一次罰款___元。

5、乙方應做到“三清六好”工作,隨時將該工作面清理乾淨。

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1、乙方進場必須嚴格按照工地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2、正確和安全使用工地的一切電器設備及臨電,必須戴安全帽。

3、工人上班不準穿拖鞋、光膀子、不準隨地大小便。

4、工人要做到文明施工,不準説粗話、髒話,嚴禁打架鬥毆,如發現一次罰___元。

5、工人上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一切傷亡事故,其全部經濟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2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 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書,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限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以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經國家或行業的質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交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 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 ,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制。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製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以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按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制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商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院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吏。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 、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工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 ,按合同已有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 ,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該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於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者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的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 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工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該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交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程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 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 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1.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權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 .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 (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組成

2、 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

二、雙方一般權力和義務

5.1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守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衞生的要求: 。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內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情況: 。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 。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範、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

27.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2.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 33.3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具體責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同通用條款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為: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

40.保險

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

發包人委託投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

(2)承包人投保內容: 。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但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的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

42.合同份數:

42.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 。

43.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質量要求: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 元 工程期限: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後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於防範、操作不規範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範、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範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説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建設單位(甲方)簽章: 施工單位(乙方法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建佔地面積㎡。乙方負責泥工、木工、小工、模板、機械、腳手架等施工工具,由甲方提供建房材料,每平方米造價元,計總價元,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範圍、原則

1、甲方將按建築材料提供到建房地基,需要建材乙方必須提前向甲方告知。

2、乙方必須按圖紙施工,如有變動必須通知甲方協商,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產生返工的一切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

3、從放樣落基日起乙方應在月內全部完工。

第二條:付款方式、結算方法

1、基礎完工付款 元;

2、第一層結頂付款 元;

3、第二層結頂付款 元;

4、第三層結頂付款 元;

5、結頂付款 元;

6、內牆粉刷完工付款 元;

7、外牆粉刷完工付款 元;

8、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沒有質量問題,留質保金 元,質保金月內付清。

第三條:施工安全及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內要做好安全施工,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在施工期內水泥配比、攔料乙方負責交代手下做到攔料、水泥配比完好。

第四條: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議解決。

第五條:此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守信,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户主): 乙方(承包人):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包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雙方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按照本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籤__________合同)的要求,結合本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_____》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_____,_____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差價調整辦法。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十九條?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十三條?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四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五條?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八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九條?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二十二條?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二十三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人:

承包人:

廣州亞運建設項目 工程是廣東省、廣州市的重點項目,及時完成建設項目的結算工作,不僅是省市領導的明確要求,也是建設項目開展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審計等工作的前提條件,是圓滿完成建設任務自身的需要。為及時做好工程結算工作,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作協議書,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工程結算報告的提交及審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協議書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結算人員,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須保證在工地現場辦公,專門從事竣工檔案編制、工程結算工作;否則,應按 號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為止。

1.2承包人應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要求編制工程結算基礎資料,並在 年 月 日前向發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結算資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結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為基礎進行,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協助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完成上報結算書的審定工作。

1.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續齊備的工程結算資料後,應組織有關單位在 年 月 日前審核完畢,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審批。

1.5承包人雖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報,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報且符合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結算資料,由發包人作為本工程合同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審核審定。

1.6本工程結算資料發包人接收的最後截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報送本工程結算資料,視為已全部報出,發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結算資料。

1.7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派出足夠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與發包人派出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一起組成工程結算管理小組,要求及時報送工程結算資料並予以落實,否則,應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承包人不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派出足夠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有關工程結算管理人員,有關費用在原合同對專業工程管理配合服務費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2、工程結算定審後有關款項的支付

本工程結算定審、承包人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約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檔案且不發生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違約情形的,雙方同意依據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按如下方法之一處理:

(1)發包人已支付的累計金額小於工程結算定審金額的100%的(含項目保障費實際支付金額),發包人繼續支付至結算定審金額的100%。

3、工程結算中爭議問題的處理對於工程結算中有爭議的問題,依據合同的相關約定,本着“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和風險共擔”的原則,按如下約定處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經發包人審核後如發生爭議,在 年 月 日前雙方能達成一致且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的部分納入正常結算審定;未能達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將與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為基礎並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後,由發包人作為本工程合同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審核審定。

(2)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達成一致的本工程結算爭議,按照原合同專用條款第40.1款的約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工作協議書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協議書的約定與原合同相沖突的,以本工作協議書的約定為準。

5、本工作協議書於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本工作協議書中的義務與責任時終止。

6、本工作協議書一式 份,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建設項目 工程結算工作架構。

發包人:承包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7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相關規定、條例,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項目承包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 工程地址:________市鹿________區____鎮  

三、 承包方式:勞務承包,按綜合單價以圖紙尺寸計算承包費用。  

四、 承包範圍及內容:A型結構混凝土底板、C、D型結構擋土牆鋼筋混凝土片石、混凝土墊層  

五、 承包單價及計量方式:  

1、 擋土牆及A型結構底板採取綜合單價方式,施工費單價135元,單價中包含機械進出場費用、週轉材料、機具設備、小型耗材、鋼筋製作及安裝、自拌混凝土及澆築等與施工相關的費用,合同期內單價不做調整。  

2、 片石及混凝土墊層採取單價承包,施工內容包括基礎面清理、排水、片石墊層鋪設、C15砼墊層施工;按照圖紙尺寸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片石墊層(厚15c)單價為4元,混凝土墊層(厚10c)單價以4元。計量方式採用按月計量,與甲方同建設單位計量同步。

六、 工程工期:____日曆天  

七、 甲乙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 負責提供營業執照、外出經商管理證明等必需的資質文件以及中標人員資格文件。提供公司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2、 協助乙方完成施工報審報批及備案手續。  

3、 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必要時派員協助乙方工作。  

4、 負責在温州設立工程賬户便於乙方結算。  

5、 監督管理乙方開展各項施工生產活動。  

乙方職責:  

1、 負責組織人員、材料、設備進行施工生產,負責現場的施工管理等相關事宜。  

2、 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完善施工過程控制資料及質量保證資料。  

3、 按流程組織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完工驗收及結算事宜。  

4、 協調當地關係,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5、 在甲方領導下對本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管理。  

八、 付款方式:  

工程款結算採取按月結算方式,甲方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月工程進度款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工程款,支付金額為建設單位下撥進度款的96%,其餘4%作為管理費用甲方收取。甲方總管理費用的最高限額為中標金額的4%,若工程造價達不到中標金額,則按照實際完成造價的.4% 計取。甲方收取的費用中,2%為甲方駐温州分公司的管理費用,另外2%為材料發票税金及外經證使用等費用,甲方收取此項費用後,材料發票由甲方開具,乙方不再提供材料發票等完税證明材料。  

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結束款項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四川宏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開拓市場,共同發展,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精神,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內容及範圍:。

4、工程質量:合格 。

5、工期: 。

6、合作方式:

由乙方負責提供社會信息資源和資金,並配合甲方投標,中標的建築工程項目,在甲方同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雙方共同組建該工程項目部,由乙方負責組織資金、材料以及勞動力等,按甲方項目管理要求組織施工,經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二條、項目管理模式

一、項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協調和指揮、接受甲方委派項目人員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的指導、監督、協調、檢查。

2、乙方應全面負責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條款協議,承擔全部責任及義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工程項目主要施工隊伍由乙方選擇推薦,要求使用有用工主體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勞務公司),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將工程分包,更不允許進行轉包和違法分包活動。

二、項目班子管理

1、甲、乙雙方按業主要求共同組建滿足

施工要求的項目班子。

2、乙方進入項目部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從業資格的資格證書和上崗證,並將相關資料交甲方審核備案。

第三條、項目管理費用及保證金

1、乙方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 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不含税金及有關部門規費),由甲方統收統支。

2、管理費支付時間:甲方負責對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審核確認,工程款到賬後甲方據此扣除管理費、税金、派駐項目人員工資、規費、保脩金和其他約定費用。

3、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招投標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4、按合同約定的墊資、保證金、履約保函、擔保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解決。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合同總價2%(特殊情況可根據工程規模請示後調整)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含0.7%。建賬保證金,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度保證金),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繳納。

第四條、項目管理人員構成及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 為甲方項目管理代表,其餘項目管理人員為。

2、甲方派駐項目人員工資標準分別為:(含五類保險): 元/月;元/月(通訊費由乙方解決),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時將甲方派駐項目人員的工資上繳給甲方,由甲方負責發放。

3、甲方派駐項目人員在工程實施期間如遇公司學習和培訓,乙方應該無條件支持,工資照常發放。

4、乙方委派 為乙方項目管理代表,其餘項目人員為。

第五條、財務管理

一、資金管理

1、工程資金必須統一劃撥到甲方指定賬户或共管賬户。項目每筆資金到賬後,由乙方擬定資金支付計劃,經甲方派駐項目主管人員簽字後,上報甲方審批,並由甲方財務人員監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資金在扣除管理費、税金等相關費用後將工程資金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比例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專款專用,不扥挪用、拆借、串用。未經甲方許可,乙

方不得擅自向業主收取與工程有關的任何工程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資金支付計劃必須首先保證項目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若因拖欠而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而且甲方有權追究經濟賠償。若有上訪,一次處罰壹至伍萬元。

二、財務管理

1、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價的萬分之七繳納建帳保證金。

2、工程開工後,乙方應按國家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規定的財務核算體系,負責核算工作,按時報送會計報表,工程竣工後,項目會計核算資料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返還建賬保證金。

3、乙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後6個月內與業主完成財務決算、否則,乙方應主動提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請求,直至申請人民法院支持。在工尾款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作出債務清償完畢的法律承諾,並將工程相關財務資料(原件)送交甲方財務部門存檔後,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支付。

4、工程在辦理完結算後,甲、乙雙方應履行財務決算手續,以保障雙方的經濟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納税是每個公民單位義務。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依法繳納營業税、城建費、教育費,以及其他應繳納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工程資金到帳後,甲方按比例扣繳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税金,如由業主代扣代繳的,需提供税務機關出具的委託代扣代繳相關手續,並提供有效的完税憑證。

2、甲方每次撥付工程進度款時乙方必須出具等額的與工程相對應的成本發票,(建築工程成本發票不得低於工程款70%,裝飾裝修工程成本發票不得低於工程款60%)。

3、工會經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辦(20__)187號《關於經費和工會籌備金有地税部門統一代徵的實施意見》工會籌備金0.3%、殘疾人保障金%等有關規定交甲方,由甲方統一繳納。

4、合同印花税按0.03%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筆進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第六條、質量、安全、標化、進度及工程技術管理

一、工程質量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業主的要求後,甲方將質量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3、工程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甲方視其質量事故情況,並作出相應處罰。

二、工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要求(無重大傷亡事故,輕傷頻率低於1.5%。)後,甲方將職業健康安全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在施工現場須設置專職安檢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甲方或甲方派駐人員檢查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有權糾正、罰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暫行辦法實施過程中,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或安全評價、安全檢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通報批評或對企業安全許可證扣分的,甲方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應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和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及一切經濟損失。

5、按規定應辦理保險的,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據原件交甲方。

三、環境、標化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要求的標化工地標準,則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統一製作施工現場的標識、圖牌、徽記。

3、乙方負責該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須的施工場地硬化、工地內防塵整治等工作,若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為,造成一切所示和後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及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等一切損失。

四、進度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則甲方將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除。

2、乙方應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乙方未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而被罰,其所有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資料管理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過程中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據公司川四建發[20__]21號要求實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資料押金數額為萬元整,押金在撥付工程款中預扣。工程竣工後,將全部完整檔案資料移交份到甲方檔案室後,方可將押金返還給乙方,如不能按規定上交竣工資料,沒收其押金。

六、生產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採購、勞務用工以及週轉材料、機具設備租賃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義或項目部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若確需簽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合同優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項目簽訂的所有合同,須交甲方備案。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約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單方處置本工程,不予返還履約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和經濟信譽賠償。

2、乙方若因工程質量、安全、農民工工資。環境保護等原因,受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和通報給予嚴重處罰,且承擔行政處罰,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標一次則按結算總價的1 %進行處罰。同時,若乙方無故拒付農民工工資,甲方有權按乙方結賬的餘額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間受施工管轄城區各季度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化檢查,其檢查評定結論必須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4、如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書上的安全評價不合格,按結算總價的 1 %進行處罰。

5、乙方因勞動力合同簽訂、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繳納等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以及經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糾紛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依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________省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甲乙雙方就其中未盡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形成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範圍

二、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發的書面通知的時間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暫估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暫估合同價款=綜合單價_________暫估工程量(綜合單價和暫估工程量見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四、補充協議的最終結算

補充協議所列工程量為暫估工程量,工程量計算規則以經甲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原合同計量條款執行。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嚴格按照原施工合同執行。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對承包範圍工程質量負有完全責任,並嚴格依照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將按此及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監督管理。

六、爭議解決

1、對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是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相抵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3、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月 ___ 日,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範,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

四、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場行政收費,承包價:_________________按總價提取管理費%,税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按現行安全操作規定,採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包方、甲方、質檢、監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按合同結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是銀行工程施工合同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和義務,做到相互協調配合以便順利完成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施工工程,按照《_____》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__________所有需要消防防火封堵的部位。

4、合同承包範圍內包人工、包材料、包機具、包措施、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包括乙方各種税、費在內。

二、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總工期為______日曆日,開工日期暫定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完成本工程,每延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工期延遲累計達到10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承諾無條件退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遲,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僅工期予以順延。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

(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方式計價,包乾單價為:?______元/平方米,合同面積為______㎡,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包乾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包括主材、輔助材料、週轉性材料)、機械費、施工設備費、管理費、施工用水電費、_____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檢測費、利潤、税金、承包商應交納的各種政策文件規定的費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各種風險因素、責任等。

(2)工程施工用水、用電由總包單位提供接口,乙方自行裝表計量,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施工用水、用電計費標準向總包單位繳納或由乙方與總包單位自行協商繳納。

2、付款方式:

(1)通過消防部門驗收並辦理完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總價的97%;

(2)剩餘的結算總價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一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一次付清,質保金不計息;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時,需向甲方提供國家足額正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實施甲方權利,對乙方的工程質量、材料、進度、施工管理進行監督及管理。

(2)甲方應及時確認有關的方案、圖紙,協調與工程有關的問題。

(3)甲方應及時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種資料。

(4)甲方應積極、及時、主動參與決定相關技術方案。

(5)甲方應確保施工場地、水、電等方面滿足乙方進場需求。

(6)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執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對工程質量、材料、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2)從總包單位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與總包單位協商好水電費。

(3)合同簽訂後3日內將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監理及甲方確認,按監理及甲方同意的方案組織施工。

(4)工程需要的材料由乙方供應和運輸至現場並保證產品質量,乙方負責材料保管。乙方材料進場前,須提前1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進場時經甲方、監理共同驗收並作書面記錄。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採取措施控制和防範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鄰物品的保護(如房屋結構、各種管線等);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標準執行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及_____地區消防部門的驗收標準,最終以消防部門通過驗收並出具驗收合格證為準。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場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説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並有全部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完成所有的工程內容,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乙方按工程竣工的有關規定提請甲方進行竣工驗收。提請竣工驗收應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報告各2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和相應的資料後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包括消防部門)進行驗收。

六、材料的提供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產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樣板給甲方、監理方看樣板認可同意後,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除外)。

2、所有材料設備供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生產許可證件,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進行檢驗,並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質量標準。

3、施工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4、材料設備採用投標文件承諾採用的品牌或同類產品(採用的產品品牌須經過甲方的書面確認)。

七、保修責任

1、雙方約定為:

保修期:______年;保修範圍:所有施工項目。

2、保修期從具體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間發生維修,該維修項目從維修完成之日起另行計算保修期。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

4、乙方如將甲方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建設工程施工補充協議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施工事宜未明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工程的具體範圍、合同包乾總價等條款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裝飾等工程(建施、結施、水施工程圖紙),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資金來源:自籌。 

二、雙方明確工程範圍為:

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裝飾

等工程,其中供電、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預應力鋼筋由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確定為: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包乾總價(含税)為¥: 元(大寫: )。 

合同包乾總價不包括髮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房屋建築施工標準、規範以及設計圖紙中特別標明的相關標準、規範。

七、雙方對一般權利和義務補充明確如下: 

1、發包人工作

1.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現場已經具備施工條件。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工程進度款的使用情況,具體實施辦法:

1、承包人在施工進行期間必須將各材料供應商、施工班組的主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上報發包人駐現場代表;

2、承包人在申請月進度款時必須把上月對供應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組的工資的發放列表作為附件上報發包人,否則發包人當認為承包人申報當月進度款資料不齊,不予支付當月施工進度款。

(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1.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合同範本《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4)向監理公司提供的辦公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1間裝有水電的辦公場所及3套桌椅辦公設施,並承擔水電費。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維護:承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時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如果施工現場承包人數量較多,則由發包人聯合所有承包人進行協商。但維護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10)電梯井內的腳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11)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劃定的區域佈置臨建設施。 

(12)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範圍內所有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責任。 

(13)承包人必須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進度款,做到專款專用。 

八、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年 月 日前重新確定並提供。

1.2上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

2、工期延誤

2.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雨水天不作工期順延;

2.2當承包人本月的實際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該月進度計劃(即第八條第1項所確定的進度計劃,下同)的70%時,發包人將暫不予支付該月施工進度款,並推遲到下月與下月施工進度款一併支付,當承包人持續兩個月或兩個月以上出現以上情況,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內尚無具體整改調整工程進度的應變措施,發包人當視承包人違約並有權採取一切有效的強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現場施工管理,以確保工程工期順利推進,並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如承包人拒絕、阻止發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發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誤不能得到及時糾正,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進度工期延誤的,從延誤的第五天起,每天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累計計算。

2.4承包人未按進度計劃完成第一個月進度計劃工程的70%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5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延誤進度工期累計達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九、質量與驗收 1、質量要求

1.1承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質量標準、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對質量通病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質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衞生間、門窗、外牆面幾個容易發生滲漏的部位應重點監控。如部分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安全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達到約定的標準後,發包人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賠償發包人的相關損失;如超期30天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重新組織施工隊伍將剩餘工程施工完,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2.1中間驗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及工序。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茲委託東莞市__電力設備有限公司進行機房噪音控制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依據和技術指標

1、發電機組型號:

冷卻方式:

台數:

2、技術指標

根據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控制標準》噪聲等效聲級:65。

評價點位置:

所屬區域:

噪聲標準:白天65晚上65

注:

1.如果背景噪聲級超過此治理標準規定的指標時則以背景噪聲為允許值。

2.根據20__-93規定,測量點選在受影響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築物外1米,傳聲器高於地面1.2米以上的噪聲影響敏感處。

二、噪音治理要求:

1、噪音治理措施應當經濟、有效、可靠,外表整齊美觀。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響機組操作、維護、並應使得機房內有充足的新鮮空氣進氣量,以保證發電機正常運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採用機房全封閉,隔離噪聲源方式。合理設計機房進風消音道和柴油機排氣消音器。對機房內部作吸聲處理以減小噪聲擴散和減小室內混響聲。

具體治理項目見施工圖和報價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發電機的噪聲治理技術工程服務,承包整個工程所需材料、設備及人工安裝費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簽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內運料進場施工,整個噪音控制工程在天內完成交付驗收使用。

六、施工條件及協作事項

七、工程費用及支付辦法

總工程費用為:

付款方式:合同簽定時交付定金;

主材料進場後付;

工程完工後天內付清餘款。

八、其它

1.若甲方無故不按時按額交付工程款,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總額2%的滯納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應本着保證工程質量,保證使用要求及施工過度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起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遇雙方未能解決則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託方

承接方

年月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於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內容及範圍

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櫃的安裝、調試,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 元(大寫:_________ 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

五、施工工期

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通電且電業局手續完備。

六、使用材料、規格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 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進場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 市電業局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

7.3自送電之日起滿兩年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6%,剩餘4%在保修期結束後,無質量問題情況下一次性無息支付。

八、質量要求

本工程必須經市電業局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所用設備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並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設備、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

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乙方: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把29#、31#、32#、34#、36#、38#、39#工程

包給乙方施工,為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現特簽定協議

如下:

1、室內頂棚鐵釘高低不平砼鑿除等零星工作全部有乙方負責,廚衞間養水試驗時如有漏、滲影響塗料工程質量時乙方應義務主動修補處理,空調洞施工時污染牆面由乙方負責修補,頂棚陰角處尺寸偏差超過規範要求的應彈線細部處理。

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配電箱一隻,垂直運輸井架等現場施工作業條件根據已有配置不再增加。

2、頂棚板縫高低不平處採用黑水泥修補,如採用黑水泥大面積刮頂棚,每套罰款100元。

3、乙方必須按圖施工並建立安全網絡,確定專職安全保衞管理人員,甲方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

4、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進入作業區必須戴安全帽,不得違章施工,野蠻施工。

5、施工中的各項管理工作,由乙方施工組長負責,由甲方監督,如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量、保時間完成工期,如推遲一天罰款1000元,以此類推。

7、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內有效。

8、如發現有偷竊、打架、賭博行為的,一經發現一次罰3000元,第二次發現清理出場,本協議失效,情況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工期至20__年12月20日

11、付款方式:每月付工人生活費800元/人,工人退場時付至工程總款80%,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付至工程總款90%,餘款二年後付清(如修補工作不及時,不到位,由甲方安排修補人員,費用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乙方每月5日上報工人出勤卡、工資卡(須有職工本人簽字)否則市建管處查處後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備註: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完工後垃圾應及時文明清理。不得拋揚等野蠻施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多層住宅樓裝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3.5110號文《室內裝飾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執行。  

一、概況  

1、裝修施工地點 。施工面積275平方米。  

2、裝飾內容:詳見《競技網吧裝修預算表》。  

3、承包方式: 雙包。  

4、工程預算總價款: 人民幣 壹拾伍萬元,大寫(人民幣) 150000.00。  

5、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 18天。如遇法定節假日、停電、停水等特殊原因影響正常施工,則竣工日相應順延。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按時供應到現場,如乙方供應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甲方應該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仍然使用而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供的輔材受連帶損失,也應該也乙方承擔責任。如果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超出了工程正常用料,超出部分均由甲方負責。  

2、乙方供應主要材料,需要甲方驗證同意後方可購買使用,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差異,應禁止使用,如使用後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後首期付裝修工程款伍萬元(50000.00),裝修完工驗收合格後,在付裝修工程款伍萬元(50000.00),餘下款肆萬柒千元農曆年底前付清。三千元質量保證金________年內付清。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甲方工作:  

1、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居關係及其它事宜的協調工作。  

2、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給予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3、如確定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同設備管線。  

五、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憑本合同文本,向本市建築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仍不能解決,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的約定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該按合同總價款5%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3、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項目內容,不可任意刪除和事後提出單價的異議。如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刪除某施工項目必須經乙方同意。乙方已施工和定貨的項目不得刪除。在裝修過程  中,需要更改的項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簽字認可的設計方案,不得任意更改。如甲方執意更改,應及時用書面形式向乙方設計師的出更改請求,所涉及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項目內容,監督施工人員進行施工,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案安全操作規範工作,如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人身傷害,應由乙方負責妥善處理。  

6、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需變更項目,必須事前徵得甲方同意,因乙方擅自變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九、圖紙《工程報價表》、《裝修裝修材料明細表》、《裝飾施工內容表》為合格附件,屬於本合同組成部分。附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電 話:電 話: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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