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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

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內蒙古--縣--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廠房地面硬化建設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縣--能源有限公司院內廠房地面硬化和修路建設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商都縣長盛工業園區蒼狼新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範圍及標準:, 30cm厚河卵石墊層,25cm厚成品混凝土標號C25。廠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負責水電。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期 天。

二、驗收標準

本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彙總施工材料,由甲乙雙方會同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為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價款及工人工資預付款

1、本合同工程單價為人民幣寫:)單價為税後價。

2、工程付款方式為每貳萬平米驗收合格後結算97%。

3本合同簽訂之日內,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人民幣(共計),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如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甲方代為發放,其產生的費用將從工程價款中扣除。一個月內第一次結付工程款即退還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拾萬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有建設本工程的資質要求。

2、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做好清場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設。

3、本合同工程圖紙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如發現圖紙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未經甲方許可,不能擅自改變圖紙進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乙方應及時足額發放施工人員工資,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派駐工程監理一名,乙方應服從工程監理的監督。

8、對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會同甲方組織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否則視為該隱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扣除乙方工程總價款3%的質保金。待本工程一年後無質量問題,全額給付。

10、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在一年內,如發生翻漿,斷裂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11、平整路基廠房費用由甲方負責,由乙方負責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後。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結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動解除。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如對本合同產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須保資質和證件真實有效,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可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報價書及效果圖、施工圖顯示的工作內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月日開工,於____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地方質量評估合格標準。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貳份,並承擔設計圖紙的相關費用,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2指派徐曼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張耀剛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300—88)和《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33—97)等國家、省制訂的規範及標準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續;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解到驗收通知七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報價單以外零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5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凡由乙方採夠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一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

9.2由於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乙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節。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報價書內容包括二樓室內、走廊裝修、一層辦事大廳裝修、樓梯間裝修及裝修部分照明、開關、插座等項目。

11.2報價書中約定的材料必須有國家環保認證書,進場後須經甲方驗收後使用,否則該批材料不合格處理。

11.3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4保修期為一年。

11.5水電費按決算價的0.5%扣除。

11.6對居民的財產造成損壞者,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7報價單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施工圖紙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

房屋基礎及牆身砌築、混凝土澆築、封頂等各項工作內容,並滿足規範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

2、該房屋建築工程為包工承包方式。

3、工程結算以乙方施工進度進行計算,第一層完工後支付%,第二層完工後支付%,工程竣工以後支付%,%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為兩年。

三、甲乙雙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定期查看乙方的進度及修建情況,但不對乙方的施工進行指導,甲方只驗收乙方的修建成果。

3、工程質量: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嚴格按規範進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規範、規程而留下質量隱患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利制止繼續施工,並責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4、乙方負責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乙方不進行缺陷修復,甲方扣除質量保證金,兩年缺陷期滿無質量問題,將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5、工程安全:相關法律規定修建農村二層以下的自建房屋不需要施工資質,但是乙方依然要重視安全問題。乙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工程進度:乙方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組織相應的人力、物力確保工程進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不得打架鬥毆,發生糾紛和矛盾積極與甲方聯繫,通過正當方式解決。

8、乙方應按時結清工人工資,避免糾紛影響房屋修建進度,凡是與乙方相關的債權與債務均歸乙方承擔。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手印後生效,在工程竣工驗收及質量缺陷責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對內、外債務結清完畢後自行失效。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年月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台班

8、勾機1800台班。

9、三輪車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 年 ——月 ——日經過投標方式對 工程進行招標,經過現場議標,決定由承包方中標承建。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國家《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承包範圍

1、 設計方案及報價書所包括的內容。

2、中標範圍未包括的工程內容:

1、中央空調、電動感應門、電動捲簾門。

2、地面磚、牆面磚材料。

第三條 工程造價

(一)本合同承包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包乾價。其中:裝修工程 ————元;土建工 程—————— 元。

(二)本合同承包範圍外甲方要求增加裝修內容,按實際增加工程量經審定後結算。

第四條 工期

(一)本合同總工程為日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費時間在內)

(二)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開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電源未按規定接通而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指定日期進場,或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因設計變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一次連續停水停電達4小時(含4小時),累計超過8小時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和價格

中央空調、電動感應門、電動捲簾門由甲方採購安裝,地面磚、牆面磚材料由甲方採購,其餘材料由乙方採購。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往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的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1天做好建築紅母雞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50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並負責紅線外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電力、水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用水、用電需要。

5、於本合同簽訂後1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日期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1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誌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發包方需要交變更設計時,應提前15天辦理好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8、派駐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9、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發包方辦好竣工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編報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及有關單位。

2、於每月月末後1天內向發包方報送次月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需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如不按時報送,發包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3、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的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建築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須將門窗、玻璃、地面打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窗明地淨,工完場地清。

5、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施工堆積物。

6、乙方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證施工安全,施工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質量等級: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2、優質等級的補償。

3、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施工中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要求,應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簽證後,方得代表施工。

5、承包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施工現場設專(兼)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6、凡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發包方檢查驗收。發包方接書面通知後1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發包方未按時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檢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續施工,發包方事後應予承認並補籤手續。如發包方事後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工期相應順延。

7、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位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投料負荷試車和聯動無負荷試車,由發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互相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油料、燃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內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8、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籤具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進商定的時間內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日期為準。

10、已竣工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未辦理交工驗收,發包方不得動用,否則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而不交房屋者,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土建工程保修為一年,採暖工程為第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住宅工程屋面保修三年,保修證明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發給發包方。

對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的約期進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發包方好可動用預留——%的保修款,超支部份應由承包方承擔。

第八條 施工圖紙修改

1、發包方交付的施工圖紙和説明以及各種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主管機關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提前15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同,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3、修改部份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有關定額結算,由承包方編制,發包方認可,確定增減造價。

4、當修改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與設計不符合或承包方原因時,其發生的費用增減(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採納實施其節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第九條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經竣工驗收合格後7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總價款與乙方。

第十條 獎與罰

1、工程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承包總造價的萬分之 (或人民幣 ————萬元)獎給承包方,反之延誤工期,亦按提前工期的獎勵比例照罰承包方。

2、工程質量的獎勵與罰款:

質量的優劣由市(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認證。獎罰建築面積計算,優良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 ——%獎勵;合格工程不獎不罰;不合格工程,屬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除承包方返修達到合格標準外,每平方米罰款 ————元。(不實行質量獎罰的不執行此條)。

第十一條 其它

1、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發包方應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防護要求,並承擔其措施費用;承包方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送發包方和有關部門審查備案。如承包方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專業工程質量需分包時,應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並及時向發包方及有關單位報送分包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或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的,雙方約定可向 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審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選擇其中一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章生效,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   開户銀行 :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年月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項目二期14#、15#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通過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承攬本工程。

工程承包範圍:14#、15#樓樁基圖紙範圍內的樁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條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發開工通知為準。工程工期為45天日曆天數。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文件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測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程樁的合格率為100%,如質量達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材料供應

乙方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進場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支付材料款的依據。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約:8310米(本工程總根數為277跟,樁長暫按30米)。

2)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PHC),採用徐州管樁,用錘擊法或靜壓法施工,PHC—500(125)AB—C80:綜合單價按194元/米;此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輔助費、機械設備費、檢測費用、截樁費,小型機具,配件費用、臨時設施費、缺陷修復費、送樁費、物質的運輸、裝修、堆放,領用、保管、二次搬運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趕工措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水電費、損耗、管理費、利潤、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配合費用、風險費用等與樁基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費用。

3)本項目樁基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含樁基檢測費用,樁基檢測費用為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計入竣工結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樁基成功後施工完畢後,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樁靜載、動力測試合格,資料齊全,通過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竣工結算完成後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15日內付餘下工程款(不計利息)。

3)工程款支付時,優先用_____一套商品房作為工程款抵扣給乙方。

第六條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

1)打樁完畢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建設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基坑開挖後3個日曆天內,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給甲方。

2)竣工資料乙方自行負責,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整理要求和分數要求(不得少於三份,其中原件一份,複印件二份)。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在施工前確保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並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等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應在施工前提供圖紙一份,並組織乙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羣眾關係,解決施工現場周圍羣眾阻撓施工問題。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進場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且如若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不當造成的爆樁或樁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的管理,時刻注意本機組人員的安全,在PHC管樁運輸過程中及到施工現場後的卸樁期間和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機械、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員、設備、進場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罰款20__元,並視工程情況有權清退出場。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從人員到設備合理組織,不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人員及委派人員的檢查,把好質量關。乙方加工的管樁送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這批管樁的出場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5)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工程損失等一切費用。未經報驗的工程質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報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進度。

7)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接受各方監督,預防環境破壞,不斷改善施工環境。

8)樁基檢測中,若存在不合格樁,乙方需補樁處理及承擔相應的費用。因乙方原因樁在施工中出現超送現象,導致基礎變深或其他基礎處理費用,根據設計院處理意見及設計變更單,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出具處理意見,以簽證形式通知,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濟簽證處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後,應當無條件3天內退場並及時清理場地內的垃圾及臨設施,保持工程現場清潔,不得影響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則乙方要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樁基中間驗收

1)工程覆蓋前,如樁焊接質量、樁入土前的實際位移、樁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檢驗後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繼續施工,甲方代表和監理實行旁站跟蹤施工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壓樁過程中若出現樁身斷裂及補樁,乙方必須在樁基未離開樁位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並保持現場狀態,因乙方機械設備原因或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斷樁偏樁及爆樁,乙方則承擔該爆樁的樁費(如樁偏位超出規範範圍需變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七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驗收合格工程造價的80%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工期延誤或出現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並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工程發生的所有經濟簽證須在發生之日起3天內報送完畢,逾期報送的經濟簽證均視為無效簽證。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並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類型: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為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為兩年,開工日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總工期為:天。

7.工程質量:合格,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範圍:全部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項目: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項目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配合專業分包工程項目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為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項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並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後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後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並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審核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並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3、剩餘工程結算款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後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審核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為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20__年《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信息》為主,造價信息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設備、材料價格。採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週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項目按定額規定計算並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後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為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擔。

4.採購價格的認定:採用造價信息價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價格為調差依據,採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為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為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准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為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範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於工程計劃(或變更)範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項目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彙總編輯成冊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後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簽字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於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設備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採購,範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塗料、牆磚、花崗巖、隔牆板、鋼筋螺紋連接、散熱器、給排水採暖管材。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並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設備嚴把質量關,材料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設備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師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並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乙方委派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設備保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捲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後(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為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並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範圍內的實際工程量並執行河北省20__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6.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呈報甲方,經甲方籤認後才能進場,並執行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並由乙方承擔由於工程分包而引發的相關責任。

7.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制訂工程材料和對材料進行認價,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質量標準採購工程材料。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駐現場項目經理和監理工程師認可後工期可以順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緩建,甲方在1個月內結算完畢並支付乙方已經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乙方不按約定工期竣工,不按時交付工程,每延誤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違約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嚴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場,解除本協議並承擔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4.如乙方工程質量出現較大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場並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可由發包方直接從承包方任何未結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減。

九.雙方約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債務,被起訴並導致甲方作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對乙方的責權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導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協助執行或財產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訴材料或保全或協助執行材料後10日內全額自行償還拖欠債務,並協調撤回起訴或撤銷保全或協議執行義務,或在10日內按權利人起訴額度向甲方提供保證金,否則,將視同乙方資產及信譽惡化且將嚴重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與乙方的施工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此意向書雙方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賬户內打入保證金貳佰萬元人民幣,待乙方進場後15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書簽訂後3日內保證金未打入指定賬户內,此意向書作廢)甲方承諾乙方工程最晚在20__年6月15日前開工,如果不開工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如果保證金未能在進場15日內(即6月30日)退還,則由歸還,且需按保證金日千分之五計息給乙方,計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開始。

十一本意向書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具有法律效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只用於辦理工程施工的各項手續之用。本意向書與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準。

十二.未經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部因生產、因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為_____工程項目部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務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崗位);勞務合同期限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結構驗收合格為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_____福利和其他政策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務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務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________元/月。

2、勞務_____及福利待遇:包食宿。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務合同保證金和人身_____。

4、其他:據借支單,年底甲方為乙方結算該年全部工資(另:本工程驗收完成,竣工,亦結算該年全部工資),在甲方收到開發商或總承包方人工工資後,______日內全額付清。

四、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範本?|?施工合同範本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根據《建築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1、建築工程概況 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築。

本工程設計為___一層平房兩幢建築,建築面積___。

工程預算造價: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幣,總建造價格___元人民幣。

2、建築設計要求。

3、承包施工方式

4、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通電,通水,通路,建築面積平整,不能影響施工。與周邊鄰居因地界,建築物,線路等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本工程施工方式為包工包料,面積價格一次性包死。

工程必須嚴格按圖紙設計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圖紙設計,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便增加面積,不得偷工減5料,使用劣質材料。

5、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定變更合同書後方能生效。

否則方概不承認,不承擔經濟責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現安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接受甲方監理工程人員的監工,並接受合理化建議並採納。

7、本工程預定工期為120天。

8、本工程的附屬工程:大門,圍牆,化糞池,貯藏室,院內硬化等項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內,附屬工程價格另議,價格商定後簽定建造附屬工程合同書。

9、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

10、工程其它事項工程在建設過程中,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合同,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可終止合同進行清算。

11、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因市場發生變化,原材料上漲或下降,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價格,不得隨意漲價或價。

12、違約責任

13、工程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並簽定工程輔助合同書。

本合同確需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總負責人:_____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總承包人:_____

___年__月__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基處理及地坪混凝土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基本要求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施工進度、質量、安全不符合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完成工作量將不予結算,同時另行安排其他班組施工,因此增加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施工承包範圍其他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空樁開挖,澆注

(2)場地平整

(3)基礎開挖

(4)毛石基礎砌築

(5)混凝土地樑

(6)磚砌圍牆及抹灰。

2、施工範圍:詳見後附雙方議定預算量及協商認可的價格及總價。

三、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及工期

1、本工程施工安全、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乙方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施工。

3、若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擔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

4、開工日期:以進場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5、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完成的時間為準,甲方原因、停水、停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不順延。

四、項目負責人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地的現場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地的現場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本工程以乙方完成後附預算書表內全部工程量為依據,且以預算書內價格雙方簽字認可為準。

2、工程量若有減少,以此為準;若有增加,單價按簽字單價增加,工程款列入總價內。

六、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節點支付工程款,具體支付如下:

1、乙方材料進場,甲方支付總價的50%工程款。

2、乙方完成工作量的90%時,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0%。

3、乙方工程全部竣工後,工程款尾款支付完畢。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機械電氣設備使用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和質量、安全交底工作。

3、甲方對乙方所施工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過程監督和管理。

4、其他小型機具及電纜線均由乙方自備。

5、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擔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息。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建設單位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2、乙方負責對所屬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進度、技術、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3、乙方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乙方若工完場不清,甲方將派人清理並由乙方承擔支付該項所有費用的1.5倍以上金額。

4、乙方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施工規章制度的,甲方同時有權終止本合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火擅自停工、退場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6、本合同工程不允許乙方轉包,一經發現,甲方將處以結算總價10%的違約金。乙方在安全、質量、文明施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每發現一處(次)對乙方罰款____________元。若質量、安全嚴重不符合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九、合同爭議及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是發生爭議,可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部門調解。若和解、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a種方式解決爭議:

a、雙方達成仲裁協議,申請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b、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的《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及規章制度已全部告知,乙方知曉同意。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範圍:

四、承包方式:單包人工(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籤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准。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按實際開工日期竣工日期20--年2月10日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

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首期:機械設備進場試樁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餘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後結清餘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設備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同志,監理單位工地代表徐惠明同志,乙方工地代表孫海燕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後要經再驗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於圖紙及其它原因變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採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範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台機。

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解除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

簽訂了《______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包括本協議書前甲、乙雙方針對本工程簽訂的所有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統稱為“原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項目”。

二、乙方的關聯文件及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各項合同、還包括在執行中甲方所擔保的責任項目同時解除。

三、乙方在本項目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並承擔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乙方必須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項目驗收工作、如未達到驗收標準、必須急時採取相關措施、至到驗收合格為準。

五、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理公司、職能部門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驗收資料(承包範圍內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經監理和職能部門審核簽章後、於年

月日前將所需的資料整理成冊(不裝訂)、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內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經甲、乙雙方現場實測後以文書形式雙方簽字確認為準。

七、工程結算按原合同所議定的條款執行、以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結果,作為乙方“原合同”此期間所完成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

八、最終結算報告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同後、再簽訂甲、乙雙方欠款還款協議書、確定還款時間。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雙方對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甲方擔保費用、按財務要求對帳並予以確認、並按要求開具正規税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有關工程款項。

十、“原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財務要求確認並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後,與工程結算款一併返還。

十一、解除合同簽訂後,施工單位應先行無條件退場、同時移交符合檔案要求的全部資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雙方在場外進行結算。

十二、解除合同簽訂後,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單位進行本項目繼續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施工現場干擾、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十三、解除合同後並不免除承包人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十四、乙方已與相關班組簽訂的施工合同(含正在履行或即將履行的合同)由乙方與其協商解除,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班組之間因合同糾紛產生的一切後果

十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監理公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簽訂

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址: 。

3、建築面積: 。  

4、結構類型: 。

第二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為: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總天數:。

第四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1、工程質量:對於該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通過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2、由於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必須修復。不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合同價款工程結算  

1、合同價款:暫定為萬元。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2、工程結算:工程竣工後日內甲方給乙方支付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作為保脩金。  

3、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屆滿後,經甲方對工程質量檢查無異議,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第六條 材料價格調整及材料的採購  

1、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2、材料採購: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 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約定: 。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3、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範圍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期限規定為:年。  

3、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乙方未及時維修並且沒有修復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復,修復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之內扣除。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主要有:

(1)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等工程竣工後對工程進行驗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  

2、甲方義務主要有:

(1)協助乙方使建設工程合同得以順利履行。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場地以及相關材料。

(2)支付價款以及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義務。

3、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嚴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監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4、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資金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建設工程的價款以該工程折價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

第三方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建築工程費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章:乙方(賣方)簽章:____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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