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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7篇)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7篇)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為甲方的建築工程進行施工,僅含___________。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範圍: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三、工程價格: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部分 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 面積按實際測量為主等等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開工並連續施工至工___月___日。

四、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___%,尾款__年___月___日內結清。

五、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負責保證工程質量,並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六、甲方負責辦理——或提供些___________。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並___________。

八、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 工程名稱:

2、 建設地點:

二、工程範圍:

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的園建、景觀、綠化工程

三、工程總造價:

合同總價含 費用確定合同價款為人民幣( 人民 幣) ¥ 元 ,大寫: 佰 拾 萬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叁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倉庫,為乙方人員的住宿及現場辦公提供方便。

ii. 甲方委派 許志敏 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乙方負責的綠化景觀設計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ii.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iii.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驗收:

a) 工程竣工後,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預算,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b)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 該工程養護期為三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 年 月 日,苗木成活率為100%。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九、 其他事項:

a)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 乙方負責辦理進出的一切手續,其他對外手續由甲乙方共同辦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項目預算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文件,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__年__ __月___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項目二期14#、15#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通過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承攬本工程。

工程承包範圍:14#、15#樓樁基圖紙範圍內的樁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條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發開工通知為準。工程工期為45天日曆天數。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文件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測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程樁的合格率為100%,如質量達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材料供應

乙方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進場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支付材料款的依據。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約:8310米(本工程總根數為277跟,樁長暫按30米)。

2)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PHC),採用徐州管樁,用錘擊法或靜壓法施工,PHC—500(125)AB—C80:綜合單價按194元/米;此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輔助費、機械設備費、檢測費用、截樁費,小型機具,配件費用、臨時設施費、缺陷修復費、送樁費、物質的運輸、裝修、堆放,領用、保管、二次搬運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趕工措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水電費、損耗、管理費、利潤、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配合費用、風險費用等與樁基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費用。

3)本項目樁基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含樁基檢測費用,樁基檢測費用為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計入竣工結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樁基成功後施工完畢後,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樁靜載、動力測試合格,資料齊全,通過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竣工結算完成後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15日內付餘下工程款(不計利息)。

3)工程款支付時,優先用_____一套商品房作為工程款抵扣給乙方。

第六條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

1)打樁完畢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建設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基坑開挖後3個日曆天內,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給甲方。

2)竣工資料乙方自行負責,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整理要求和分數要求(不得少於三份,其中原件一份,複印件二份)。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在施工前確保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並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等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應在施工前提供圖紙一份,並組織乙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羣眾關係,解決施工現場周圍羣眾阻撓施工問題。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進場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且如若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不當造成的爆樁或樁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的管理,時刻注意本機組人員的安全,在PHC管樁運輸過程中及到施工現場後的卸樁期間和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機械、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員、設備、進場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罰款20__元,並視工程情況有權清退出場。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從人員到設備合理組織,不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人員及委派人員的檢查,把好質量關。乙方加工的管樁送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這批管樁的出場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5)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工程損失等一切費用。未經報驗的工程質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報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進度。

7)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接受各方監督,預防環境破壞,不斷改善施工環境。

8)樁基檢測中,若存在不合格樁,乙方需補樁處理及承擔相應的費用。因乙方原因樁在施工中出現超送現象,導致基礎變深或其他基礎處理費用,根據設計院處理意見及設計變更單,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出具處理意見,以簽證形式通知,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濟簽證處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後,應當無條件3天內退場並及時清理場地內的垃圾及臨設施,保持工程現場清潔,不得影響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則乙方要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樁基中間驗收

1)工程覆蓋前,如樁焊接質量、樁入土前的實際位移、樁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檢驗後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繼續施工,甲方代表和監理實行旁站跟蹤施工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壓樁過程中若出現樁身斷裂及補樁,乙方必須在樁基未離開樁位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並保持現場狀態,因乙方機械設備原因或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斷樁偏樁及爆樁,乙方則承擔該爆樁的樁費(如樁偏位超出規範範圍需變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七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驗收合格工程造價的80%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工期延誤或出現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並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工程發生的所有經濟簽證須在發生之日起3天內報送完畢,逾期報送的經濟簽證均視為無效簽證。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基處理及地坪混凝土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基本要求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施工進度、質量、安全不符合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完成工作量將不予結算,同時另行安排其他班組施工,因此增加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施工承包範圍其他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空樁開挖,澆注

(2)場地平整

(3)基礎開挖

(4)毛石基礎砌築

(5)混凝土地樑

(6)磚砌圍牆及抹灰。

2、施工範圍:詳見後附雙方議定預算量及協商認可的價格及總價。

三、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及工期

1、本工程施工安全、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乙方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施工。

3、若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擔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

4、開工日期:以進場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5、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完成的時間為準,甲方原因、停水、停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不順延。

四、項目負責人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地的現場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地的現場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本工程以乙方完成後附預算書表內全部工程量為依據,且以預算書內價格雙方簽字認可為準。

2、工程量若有減少,以此為準;若有增加,單價按簽字單價增加,工程款列入總價內。

六、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節點支付工程款,具體支付如下:

1、乙方材料進場,甲方支付總價的50%工程款。

2、乙方完成工作量的90%時,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0%。

3、乙方工程全部竣工後,工程款尾款支付完畢。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機械電氣設備使用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和質量、安全交底工作。

3、甲方對乙方所施工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過程監督和管理。

4、其他小型機具及電纜線均由乙方自備。

5、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擔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息。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建設單位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2、乙方負責對所屬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進度、技術、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3、乙方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乙方若工完場不清,甲方將派人清理並由乙方承擔支付該項所有費用的1.5倍以上金額。

4、乙方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施工規章制度的,甲方同時有權終止本合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火擅自停工、退場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6、本合同工程不允許乙方轉包,一經發現,甲方將處以結算總價10%的違約金。乙方在安全、質量、文明施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每發現一處(次)對乙方罰款____________元。若質量、安全嚴重不符合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九、合同爭議及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是發生爭議,可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部門調解。若和解、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a種方式解決爭議:

a、雙方達成仲裁協議,申請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b、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的《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及規章制度已全部告知,乙方知曉同意。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承包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1—4轉化中心地面現澆水磨石裝飾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

2.5級,塑料介條)的形式承包給乙方,單價34元2。  

二、工程地址位於聊城____區 路東首,施工面積一期約150002,二期約300002,乙方自帶機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

2.5級普通水泥必須提供出廠合格證。  

三、按照甲方要求,現澆水磨石的施工厚度為

1.5c,並用塑料介條介方,牆柱圍邊寬20c,為暗紅色,粗磨,細磨各一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結合現澆水磨石的施工規範操作施工,如違規操作,甲方有權要求整改。  

四、工程質量要求達合格,甲方負責協調水電、樓面上料事宜,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漿排方,由甲方領導指定不遠於每個建築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於地下。  

五、工程造價:一期工程約12215;34元X元  

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進度進行付款,工程形象進度約50%時,撥付總造價的30%,工程形象進度約85%時,撥付總造價的60%。工程竣工後甲方3—_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付款至總造價的95%,並留餘款5%作為保脩金,兩年內付清,如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剩餘款項。  

七、簽訂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納伍仟元的履約保證金,乙方履約,甲方無息退還。甲方負責督檢找平層的平整,以及找平層的空鼓現象,如乙方發現找平層不平整或有空鼓現象,申報甲方,甲方應責令找平層施工人員立即整改。儘量不影響乙方施工。  八:工期:一個轉化中心的找平層做完3天,確定平整度合理,無空鼓可以鋪設介條介方為開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20元,在總造價款中扣除。確因颳風、下雨等自然災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經甲方領導簽證認可,可順延工期。(開工日期應明確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颳風、下雨不屬於不可抗力,不能順延工期)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如損壞甲方材料和責任事故,由乙方負經濟損失,並立即修復完畢,否則負法律責任。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款項付清合同止。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質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費;  

6、包輔材、工具;  

7、包主材運輸及裝卸;  

8、施工水電費;  

9、包垃圾清運費;  

10、包現場材料、設備保管;  1

1、包驗收。  選擇項:全部  

三、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為 4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日到________年月____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電、自然災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技術標準  工程質量要求:  按照設計施工圖要求標準及《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等現行相關專業規範、標準的規定,質量等級合格以上;確保一次性通過有關標準驗收。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請人整改的所有費用(材料費、人工費),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後果。  

五、合同價款、支付條件和支付進度  

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為元㎡(大寫: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牆幹掛麪積預估為平方米,工程價款預計為元(大寫: ),最終工程價款根據實際施工面積、變更及甲方簽證據實核計、結算。  如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減少、變更工程設計和工程量而導致工程造價變更的,雙方可以對該工程總造價進行相應變更,否則工程總造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變更,此總造價將直接作為工程決算款項金額的依據。  

2.合同價款包括所有主材運輸裝卸費、機械費、人工費、輔材費、損耗、設備材料保管費、檢測費、驗收費用、管理費、利潤、安全措施費、

第三者的工傷保險及施工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3.每次合同價款的支付條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經按合同約定正確履行合同義務;  

(2) 承包人沒有合同中的任何違約行為,或者承包人有違約行為但已按發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合同價款,直至以上支付條件得到全部滿足。  

4.合同價款支付的安排和進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並經發包人驗收合格,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經發包方相關人員確認合格的完整規範的工程檔案、竣工資料及工程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決算總價的餘款(質保金除外);  工程決算總價款的39;5 %做為工程質保金,由發包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預留 貳________年,預留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發包人於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質保金。(工程質保金不計息)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文件、函件或例會紀要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圖紙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圖紙一式份。承包人應對發包人提交的圖紙和其它資料履行保密義務。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

第三人。工程質保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發包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八、現場指令和授權代表  發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權代表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授權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權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人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指令應予執行。發包人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發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發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發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發包人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發包人對工程完工後的總工程量的確認、工程價款變更通知的確認和竣工驗收合格的確認,應有發包人授權代表的簽字及發包人蓋有公司公章。  

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發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內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 協助乙方搭設腳手架、施工所需水、電等線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搭設腳手架外,其餘費用乙方自理),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4) 對承包人派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5) 應依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時間內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項。  

2.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  

(1) 承包方現場安裝損耗量大於實際安裝面積且數量超過總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小於 2%由發包方負責。  

(2) 根據發包人的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發包人確認後使用;  

(3) 向發包人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4) 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同時對,並負責安全保衞;  

(5)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7) 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 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 施工中需各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的報建和驗收等手續;  

(10) 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十、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

一、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以發包人書面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重大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並引起施工量的重大變化;  

(5) 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10小時;  

(6) 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計劃進場;  

(7) 不可抗力;  

(8) 雙方約定或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否則視為承包人放棄要求工期順延的權利。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一天內予以書面確認。  十

二、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又不能在發包人規定期限內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單方終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20 %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還應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2.檢查和返工  

(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如承包人對重新施工的工程項目仍未達到質量要求,發包人有權免減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權利。  

(3) 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但檢查檢驗確認工程不合格時,雖然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相應順延工期。  十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無論發包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

四、安全規範施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發包  

2.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發包人、承包人和

第三人等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承包人應文明施工,不經發包人書面認可,不得損壞建築物結構及附屬設備,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4.由於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規範施工行為造成的城管、建設、環保等政府部門的任何經濟、  

5.行政處罰,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若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6.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用電教育後方可上崗,並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禁止 腳手架上拋扔物品。乙方生產人員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傷事故,一切經濟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為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進行,承包人在施工時,應遵守發包人有關部門關於人員及機械材料出入場的相關規定。  十

五、工程量的確認  

1.承包人於每月____日後三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後七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二十四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3.發包人計量後,承包人與發包人應共同對計量結果進行書面確認,否則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  十

六、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發包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發包方相關代表簽字後7天,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發包人不承擔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費用。  十

七、材料供應  

1.發包方提供幹掛石材  發包方負責採購本工程所需的幹掛石材,並清點交接給承包方安排運輸到施工現場卸車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裝卸、運輸過程中或施工時造成發包方交接的石材發生損壞或丟失的由承包方負責。  

2.承包方提供除幹掛石材外的材料和設備  

(1) 承包人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設備時,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發包人清點和驗證。施工用的鋼型材、夾件、鋼板等必須為熱鍍鋅的,掛件和螺栓必須為標準的不鏽鋼材質。  

(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 發包人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人書面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十

八、工程變更  

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可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它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按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的約定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限不予順延。  對於任何變更、增加項目,承包人須於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變更文件或簽證確認為由延遲施工。  十

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2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認為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已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2天內不向發包人提出變更價款報告時或者發包人未以書面形式進行價款變更確認,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決算合同價款,在工程決算後按合同約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二

十、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日期和份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總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甲方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範圍: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税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 %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浮點、税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 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後,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 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 元。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後,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後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 工程竣工後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後20天內5%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後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後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於該期工程款中扣除__元以下罰款。

9.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7.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擔保人:

乙 方: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 年 ——月 ——日經過投標方式對 工程進行招標,經過現場議標,決定由承包方中標承建。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國家《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承包範圍

1、 設計方案及報價書所包括的內容。

2、中標範圍未包括的工程內容:

1、中央空調、電動感應門、電動捲簾門。

2、地面磚、牆面磚材料。

第三條 工程造價

(一)本合同承包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包乾價。其中:裝修工程 ————元;土建工 程—————— 元。

(二)本合同承包範圍外甲方要求增加裝修內容,按實際增加工程量經審定後結算。

第四條 工期

(一)本合同總工程為日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費時間在內)

(二)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開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電源未按規定接通而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指定日期進場,或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因設計變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一次連續停水停電達4小時(含4小時),累計超過8小時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和價格

中央空調、電動感應門、電動捲簾門由甲方採購安裝,地面磚、牆面磚材料由甲方採購,其餘材料由乙方採購。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往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的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1天做好建築紅母雞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50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並負責紅線外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電力、水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用水、用電需要。

5、於本合同簽訂後1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日期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1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誌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發包方需要交變更設計時,應提前15天辦理好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8、派駐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9、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發包方辦好竣工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編報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及有關單位。

2、於每月月末後1天內向發包方報送次月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需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如不按時報送,發包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3、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的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建築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須將門窗、玻璃、地面打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窗明地淨,工完場地清。

5、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施工堆積物。

6、乙方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證施工安全,施工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質量等級: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2、優質等級的補償。

3、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施工中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要求,應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簽證後,方得代表施工。

5、承包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施工現場設專(兼)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6、凡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發包方檢查驗收。發包方接書面通知後1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發包方未按時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檢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續施工,發包方事後應予承認並補籤手續。如發包方事後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工期相應順延。

7、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位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投料負荷試車和聯動無負荷試車,由發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互相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油料、燃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內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8、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籤具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進商定的時間內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日期為準。

10、已竣工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未辦理交工驗收,發包方不得動用,否則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而不交房屋者,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土建工程保修為一年,採暖工程為第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住宅工程屋面保修三年,保修證明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發給發包方。

對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的約期進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發包方好可動用預留——%的保修款,超支部份應由承包方承擔。

第八條 施工圖紙修改

1、發包方交付的施工圖紙和説明以及各種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主管機關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提前15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同,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3、修改部份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有關定額結算,由承包方編制,發包方認可,確定增減造價。

4、當修改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與設計不符合或承包方原因時,其發生的費用增減(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採納實施其節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第九條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經竣工驗收合格後7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總價款與乙方。

第十條 獎與罰

1、工程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承包總造價的萬分之 (或人民幣 ————萬元)獎給承包方,反之延誤工期,亦按提前工期的獎勵比例照罰承包方。

2、工程質量的獎勵與罰款:

質量的優劣由市(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認證。獎罰建築面積計算,優良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 ——%獎勵;合格工程不獎不罰;不合格工程,屬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除承包方返修達到合格標準外,每平方米罰款 ————元。(不實行質量獎罰的不執行此條)。

第十一條 其它

1、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發包方應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防護要求,並承擔其措施費用;承包方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送發包方和有關部門審查備案。如承包方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專業工程質量需分包時,應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並及時向發包方及有關單位報送分包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或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的,雙方約定可向 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審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選擇其中一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章生效,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

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在自己新地基上新建一幢磚混結構住宅樓,由乙方負責承包室內外裝飾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以下小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外牆貼磚、屋面蓋瓦、室內牆裙高1.5米及鋪設地板磚、樓梯踏步、衞生間貼磚,即水電和膩子粉刮白除外的一切內外裝飾工程。

二、承包形式

幹包,包工不包料。

1.整個工程甲方提供所需的建築材料,伙食、副食由乙方自行購買和加工。

2.整個工程所需的腳手架以及其它施工用具由乙方提供,並負責安裝、拆除和拖運。

3.整個工程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參與施工。

4.甲方需提供施工和生活所需的水、電。

三、承包價格

1.按實際施工建築面積24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壹佰伍拾伍元,不含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屋面包乾價柒仟捌佰元,出檐蓋瓦每米捌拾元,六大角貼磚壹仟伍佰元。

四、付款方式

開工預付壹萬元,餘款在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結算付清。

五、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施程序施工,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操作,每道工序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經雙方認可,竣工驗收後半年內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為甲方返工維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3發包方式: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包工。

1.4承包金額:每平米__________元,實際完成正投影面積,包括垂直運料、垃圾清運等。

1.5工期:按項目部制定工程進度計劃執行。

1.6工程質量標準:優良。

第二條甲方負責事項

2.1協調各施工專業施工。

2.2按時,保質,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2.3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技術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

項目質檢員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進行監督檢查。第三條乙方負責事項

3.1指派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辦理應由乙方負責相關事宜。

3.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説明進行施工,參加竣工驗收。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上報工作量的時間為每月月底,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_____%支付,支付額度以河北省預算定額人工工日比率執行,支付時間為次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完工付到實際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__%尾款竣工結算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

5.1乙方應按圖紙施工,並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規和規範的規定,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自己承擔責任和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協調處理。

5.2甲方項目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接受並配合檢查。

5.3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工作,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4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準到非施工區域活動。

5.5甲乙雙方應把防火工作作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好。乙方動用明火,安裝電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員,動火時做到一人動火一人監護。

5.6施工現場必須隨時清理,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清運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會同甲方管理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離開現場。

5.7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拋,冒,滴,灑。在清理垃圾時不能有揚塵。如有違反,由乙方承擔經濟處罰及一切後果。

5.8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儘可能降低噪音對周邊的影響。如有違規,由乙方承擔經濟處罰及一切後果。

第六條違約責任

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合同無法繼續旅行時,合同終止並追究責任。

第七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7.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有請有關部門進行調節。

7.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協調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第二條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質量保修責任

⒈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 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 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第四條 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三、乙方承包範圍: 1括:塔吊等設備的操作工;施工現場所有的臨時設施;購買、租賃設備材料的拉、送、裝卸、校正;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現場零工等產生的人工費;水、電、暖、消防分項土建方面的補缺用工;植筋、套筒人工費等費用;  

2、乙方土建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機械工具及耗材,各種小型材料(包括:括攪拌機、振動棒、磨光機、鐵絲、扎絲、各種園丁、膠帶、大桶、灰鬥、鋁合金杆子,二級配電箱以下的電纜,電線,電箱)。 四、甲方另行發包項目: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温、門窗、  

5、乙方的職工住房由乙方自行解決。  

6、乙方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另行發包項目: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温、門窗、  五、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設備:木方、模版、鋼管、扣件、安全網、吊、  五、工期:  

1、按甲方工地項目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  

2、因停電、停水、停工待料及不可抗拒等外來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結算方式:  按實際完成建築面積計算,以下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做任何調整,不執行任何調整文件:  

1、高層標準層住宅按330元㎡,  

2、多層及二層市場部分按300元㎡。  

3、地下室及商場部分按270元㎡。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生活費,春節前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交工驗  收合格後付到95%,餘額為保修費,保修期滿後無質量事故付清餘額。  八、甲方責任:  

(1)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________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驗和驗  收。  

(2)負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4)負責與建設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  

(1)對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配合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務分包方自配施工員多名,全權負責工程的施工放線。若因施工放線導致工程定位偏差,砼振搗不均勻,砼牆、板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對建設單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勞務分包方承擔。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材料浪費、工期拖延、安全隱患、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自覺接受建設方、工程承包人、監理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及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無條件接受承包方指令與  現場其它勞務作業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4)按照施工平面規劃佈置現場、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負責施工範圍內已完成的成品保護,並清理好現場。  

(5)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自身勞務作業原因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無償修理,不屬於自身工程質量問題進行有償修理。  

(6)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設備,均應愛護使用,妥善保管、保養及維修。勞務作業方所領用甲方提供的使用品,若發生丟失,按實賠償,費用從結算值中扣減。  

(7)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工程進度緩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存在重大問題,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另選勞務隊伍並由乙方承擔勞務費用。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依法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並付清保修款後本合同終止。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台及基礎樑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工程總價:按下室佔地面積_______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2.1、合同使用標準:

2.2、適用法律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3.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4.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台大挖機和兩台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今天為大家推薦的是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文示例,希望能滿足各位的閲讀需求,看完後對您有參考價值。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需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組織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施工範圍及技術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預算價為萬元

元整)(詳見工程預算書)。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結算方式:本工程結算時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結算審核下浮率為 ,工程量按實計算。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信息價、勞保費用、定額套用及取費標準等按本工程預算標準執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經審核決算後支付工程決算審核總造價的90%, 餘款10%作為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予以相應順延。若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完工,超過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數量進行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質量標準須達到合格以上。

2、乙方應自覺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及措施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經甲方認定後方可簽訂施工協議。

2、乙方必須協調解決本工程施工中的糾紛和相關事宜。

3、本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書面申請報甲方審批後方可進行驗收。

4、驗收時,若乙方未按圖紙施工,乙方須在15日內整改到位,否則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個月,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間發生質量問題一切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乙方未進場修復,視為自動放棄保脩金,由甲方委託它方維修。

6、

十一、本協議共股壹份、辦公室存檔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預算書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____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

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

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

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税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税。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於每月____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

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單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址: 。

3、建築面積: 。  

4、結構類型: 。

第二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為: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總天數:。

第四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1、工程質量:對於該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通過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2、由於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必須修復。不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合同價款工程結算  

1、合同價款:暫定為萬元。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2、工程結算:工程竣工後日內甲方給乙方支付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作為保脩金。  

3、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屆滿後,經甲方對工程質量檢查無異議,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第六條 材料價格調整及材料的採購  

1、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2、材料採購: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 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約定: 。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3、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範圍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期限規定為:年。  

3、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乙方未及時維修並且沒有修復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復,修復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之內扣除。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主要有:

(1)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等工程竣工後對工程進行驗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  

2、甲方義務主要有:

(1)協助乙方使建設工程合同得以順利履行。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場地以及相關材料。

(2)支付價款以及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義務。

3、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嚴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監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4、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資金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建設工程的價款以該工程折價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

第三方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建築工程費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章:乙方(賣方)簽章:____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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