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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8篇)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8篇)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8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負責三通一平,場地須保證樁機作業的條件及順利進出場。

2、乙周邊關係的處理及因樁機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損壞由甲方處理,乙方概不負責.

3、派施工員一名參與現場質量管理及數量簽證,並負責放樣及抽鑑工作

4、施壓由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之間和周邊的關係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地質資料及現場出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監理及甲方等待處理。

2、施工作業時聽從甲方指揮,按時填寫記錄,並保證施工安全。

3、乙方工程完工後,負責向申方提供現場打樁記錄。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此工程為包工包料,打樁單價C-300215;75A樁,單價為____________元/米,如需配送8米以下(含8米)短樁,按實際配置的短樁工程量加10%的短樁費,此單價不含樁尖,不含税,不開發票。

2、如需送樁,只計取送樁費____________元/米計算。

3、冒樁計算:如超過1米,歸乙方負責。如未超過,則由甲方負責。

4、進場付10萬元,打完20米付清80%,樁打完全部付清。

5、樁基驗收的檢測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協助施壓、測壓。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三天,則由甲方負責工人的生活費和工資____________元/天。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基地房屋建設。  

第二條 工程地點  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縣。  

第三條 工程量  按實際工程結束後計算。  

第四條 承包雙方  施工方包工包料,單價:______元每平方米。本單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做任何調整,單價綜合包括了完成本工程量人工、材料(運費、週轉、加工),小型機具,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法  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分期(竣工後首付20%,後續在六個月之內)付清工程款;如竣工驗收不合格,達不到甲方驗收標準,不予以結算,並不對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質量標準及保修:  按國家有關條例、規範施工。因人為和自然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的破壞,不在質保範圍內。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七條 在保修期內,活動房出現質量問題,直甲方通知乙方起____日內到達現場並修繕完畢。  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時間內修理,影響甲方使用及安全的,甲方有權租用其他勞務隊伍對活動房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修繕,期間所發生的勞務用工、材料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在乙方交納的質保金中扣留。  

第八條 主要內容:  屋面、牆面板製作安裝,連接槽、鋁合金窗、防盜門的製作安裝纜風繩的安裝等。  

第九條 具體要求:  

第十條 甲方責任:  負責乙方施工中的水、電、路三通。因甲方變動施工地點,給乙方帶來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責任:  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嚴格按照《彩鋼房》相關施工規範施工,並承擔一切施工中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待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3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閲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閲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列出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築物的尺度,建築物的結構型式,並明確合同範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於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範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多次討論、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網絡佈線及設備採購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特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項條款。

一、驗收時間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起____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之前;"">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户後三天內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兩年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10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乙方(施工責任方):

代表:代表:

經辦人:施工責任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工程施工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發生諸多的各種各樣的安全事故,那麼在簽訂工程施工居間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居間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工程施工居間合同範文一 甲方(委託人): 聯繫地址: 乙方(居間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3%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3%。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簽訂合同時向乙方支付 整, 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____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差等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 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工程施工居間合同範文二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居間人): 身份證號碼: 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經營宗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參加該項目的公開招投標議標談判,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未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專業承包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信息真實可靠。

2.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各種施工手續齊全,能夠正常施工。

2.4 如工程款支付遇到問題,乙方應利用自身關係協助甲方與業主方或其他方共同追繳工程款。

2.5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標書的編制。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4.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

4.2居間成功後,報酬為總中標金額千分之 。本報酬支付為一次性支付應在簽訂中標合同後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4.3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4.4 報酬支付到指定賬號。 賬户名: 賬號:

五、保密事項

5.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5.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6.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中標合同未簽訂本合同自動終止。

6.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6.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8.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8.2 乙方不得以取得的居間報酬向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的工作人員行賄;如果有,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8.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居間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 (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互惠互利和自願誠信的原則下,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 聯繫承攬 ____區萬達廣場公寓室內裝修工程。

二、項目、工程概況(以正籤項目,施工合同為準)

1、項目工程名稱:

2、項目工程地點:

3、項目工程內容:

4、項目工程造價:

三、居間費用:

1、乙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促成甲方與 正籤合同 甲方自願付給乙方費用 (報酬)。

2、無論合同名稱或項目,工程負責人及法人發生變化,甲方付給乙方的報酬都要如約履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結束,甲方在上述發包方繼續簽訂裝修工程合同也要按合同執行。

四、居間費用(報酬)付款方式:

1、工程報酬:按本工程總造價3%提取報酬(税後),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為準。

2、付款方式:年完工結算剩餘50%一次性付清 。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和法院起訴。

六、合同及法律生效: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為了保證_____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1、開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竣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__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元;質保金___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_____________年。十、雙方的責任義務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填樓盤項目名稱)維保修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樓盤名稱及地點

樓盤名稱:

樓盤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所開發的項目維保修工程的指定承包單位之一,負責承接該項目現場物業客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樓盤客服中心)指定的維保修工程,同時包括乙方維保修工程項目的二次保修工作。

第三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承包方式

本合同採用包工、包料(甲方另行説明的除外)、包水電費、包成品保護(含裝飾面、傢俱、家電等原有成品的防護)、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驗收合格、包完工後清場及包二次保修的承包方式。樓盤客服中心一般以户或分項工程的形式向乙方簽發《委託維修任務書》(註明問題原因、維修內容、進場施工時間、工期等要求),乙方則按照《委託維修任務書》所列項目及要求完成維修任務。

第五條合同價

每份委託單獨核算,採用含税單價包乾。具體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綜合單價,依據甲方工程部、乙方、樓盤客服中心及業主四方書面簽證確認的工程量按實結算。本合同附表中沒有的維修項目,由乙方報價,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合同綜合幹單價包含的內容:包括材料及設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運輸費、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材料卸車、保管及轉運費、技術處理費、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及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管理費、文明施工措施費(包括施工區域圍蔽等)、平安卡、臨時設施費、保修費、垃圾清運到發包人指定點堆放的費用及其它措施費、税金、利潤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為實現本工程目的所需的其它全部費用。包乾單價不因市場物價、人工費、材料費的變動而調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樓盤客服中心每月25日彙總上報《維修工程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結算經乙方確認後6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結算總金額的95%的工程款,剩下5%留作工程保脩金待保修期滿,若無任何質量問題,無代付代扣費用則無息返還給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税務發票,發票的抬頭應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3、以上付款,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支票的方式支付。

4、乙方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虛假的發票,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項的,甲方停止支付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扣除乙方違約金直至乙方發票符合約定;甲方已支付款項的,甲方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扣除乙方違約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甲方按約定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提交虛假的發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工程進度及人員配置要求

1、乙方必須按樓盤客服中心及甲方工程部簽發的《委託維修任務書》所要求的工期完成維修任務。

2、甲方可根據現場工作量及工程維修進度情況,要求乙方配備足夠維修人員;乙方在每個樓盤客服中心配置人員要求如下:

(1)水電工:不少於3人;

(2)泥水工:不少於5人;

(3)木工及油漆工:不少於5人;

3、乙方聘用維修人員應接受甲方樓盤客服中心審核,乙方維修人員素質要求應達到甲方樓盤客服中心維修技工聘用標準。

4、甲方對乙方維修人員實行考勤簽到制,乙方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在樓盤客服中心進行現場考勤簽到,每天不少於兩次(具體時間以樓盤客服中心要求為準);乙方每缺一人,甲方有權按500元/人/天進行扣罰,該罰款可從乙方維保修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每人每月休息時間不超過四天,乙方人員休假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合理安排員工休假,每天每個工種不超過一人。

5、樓盤客服中心有權根據現場維修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對配置人員進行調整。

第八條乙方待工費用補貼

1、乙方維修人員待工期間,甲方按照60元/人/天補貼標準向乙方支付待工費用,用於彌補乙方待工人員人工開支,但乙方每天必須保證現場維修人員的數量;每月1日前由樓盤客服中心提供上月乙方待工人員名單及原始簽到記錄作為待工補貼支付依據。

2、乙方待工維修人員每天必須集中在樓盤客服中心指定地點待命接受調配,並須

遵守樓盤客服中心考勤簽到制度。

3、待工定義:當天有正常考勤而無進行任何維修作業即為待工(即使維修金額少於60元也不能認定為待工)。

第九條工程維修操作流程及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工程維修操作流程:

甲方工程部簽發《委託維修任務書》→樓盤客服中心組織乙方維修人員進場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按照委託書所制定的維修方案施工→維修完畢後乙方維修人員清理現場→樓盤客服中心組織各方驗收→驗收合格樓盤客服中心填寫《維修工程簽證單》→各方審核簽名確認《維修工程簽證單》→維修工程結束。

甲方委託的樓盤客服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流程。

2、維修方案應以恢復維修面基本的使用功能和觀感效果為前提,同時兼顧維修成本、施工難度和可靠性等因素。

3、隱蔽工程必須通過甲方指定的工程人員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條工程質量標準

本發包工程的工程質量要求為一次性驗收合格工程標準,若工程的設計説明、施工説明及做法説明和要求等與國家規範及地方政府有關的現行規定之間有差異,承包人須按較高之標準執行。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執行,工程質量各項指標按照國家規範必須達到合格。

第十一條工程驗收

1、驗收標準採用國家現行的施工、維修及保修標準;如甲方有特別要求的應以甲方要求為準。

2、竣工驗收文件必須經過甲方工程部、樓盤客服中心、乙方現場代表及業主四方共同簽字才能生效,並作為工程結算憑據及維保修檔案保存。

第十二條質量保修期

1、每項委託維保修工程自維保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為甲方提供保修,保修期按防水及防滲漏5年、裝修及安裝工程2年執行。

2、樓盤客服中心管轄物業由乙方負責承接修繕施工的,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保修管理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三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委託物業所在樓盤客服中心按合同約定負責對乙方進行管理,對乙方的維修工程進行檢查、監督。

2、在小區內免費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存放用於本合同所約定的維修工程使用之機具。(甲方不負保管責任,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即時清場退還。)

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維修工程費用。

4、委派現場負責人,負責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甲方須有專人陪同乙方維修人員進入作業現場;維修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須安排予以驗收確認,並簽署《維修工程簽證單》。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接受甲方物業所在樓盤客服中心的監督管理及維修工作安排等。

2、乙方須按合同規定工期及內容完成承接的維保修工程,並對其材料質量和施工質量負責;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返工、業主索賠等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由此給甲方或樓盤客服中心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一切責任。

3、乙方須遵守所在樓盤客服中心關於施工管理的規定(包括現場監理和驗收),嚴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規範,保證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及其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不得拒絕接受樓盤客服中心的維修委託或拖延維修,乙方在未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更改維修方案、維修內容和維修工程量。

5、乙方須提前向樓盤客服中心提供實際的施工進度安排(包括材料到位時間、進場開工時間、完工時間及施工過程中的施工人數等要素),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影響樓盤客服中心的正常工作及樓盤客服中心物業範圍內業主的正常生活。

6、施工期間,乙方在未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動用、損壞樓盤客服中心所管轄物業範圍內的任何設施、設備或業主財物。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樓盤客服中心或業主財物污染損壞、丟失等情況,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並消除影響。

7、乙方維修人員上門維修及收工必須由樓盤客服中心維修監理帶領,維修人員在未徵得甲方監管人員同意前,不得承諾業主提出的任何要求;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8、樓盤客服中心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質量進行質疑和監督,乙方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其材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施工現場的使用要求。

9、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時起於規定的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畢。

10、依本合同的約定聘用足夠員工工作,負責其薪資及保險等,並對員工及維修工作進行完善的管理。

11、乙方所有員工行為準則必須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乙方員工素質(包括形象、態度等)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應認真執行。

12、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絕對不能擅自將本合同的有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含乙方屬下子/分公司或部門)。

13、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為其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乙方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工作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終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結算之工程款項。

2、乙方保修期內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維保修服務規範》(合同附件)開展維修工作,如若違反,甲方有權按照《維保修服務規範》所規定的扣罰金額從乙方維保修結算費用中扣除。

3、乙方超過甲方簽署的《委託維修任務書》中要求時間完工並交付驗收的,每超過一天,乙方按100元/天/項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4、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簽發的《委託維修任務書》的,乙方按1000元/單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若不按甲方約定時間進場維修或拖延維修進度的,乙方按1000元/次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提供的材料與合同不符或質量不合格時,乙方須按樓盤客服中心要求進行更換和返修,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樓盤客服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後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甲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應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場的,或因乙方之原因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結算之工程款項;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萬元作為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並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10、若因乙方維修不當造成返修,乙方需負責返修至符合甲方要求的一切費用,單項維修返修兩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返修罰款300元。因維修不當造成業主重大損失的,乙方還需承擔含返修費、賠償金等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後,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須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必要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對已完成的維修工程量進行確認,並依據本合同結算完畢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不妨礙甲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廉潔條款

1、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明、暗示甲方請吃、請喝、收受甲方禮金、禮品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在合同簽訂或履行過程中,若乙方人員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請、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其他利益等不當行為的,甲方應向乙方監察部門舉報。具體舉報渠道如下:

舉報電話及聯繫人:、潘先生

、康小姐

舉報傳真:

舉報電子郵箱:

舉報部門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中928號5樓恆大地產集團監察室(郵政編碼:510000)

2、嚴禁甲方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賄賂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

3、如果出現甲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乙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賄賂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因解除相關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如有違約,仍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的上述行為嚴重的,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甲方事後主動積極向乙方陳述事實,或甲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乙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甲方仍保留與上述行為相關的合同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包括《維保修服務規範》、《維保修工程項目單價表》兩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內容的修改,須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書面文件,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義務人還需支付應付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滯納金。承包人依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的,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乙方的費用中抵扣。

5、乙方委派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6、乙方的通訊地址為:;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發送有關信函文件,因乙方拒收或所留地址有誤或變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所發送的信函文件等視為已送達乙方。

7、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承包人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實際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土地整治項目由甲方承包,乙方在甲方統一管理下參與合作施工,本着精誠團結,公平公正,互利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合作協議,以分清雙方責、權、利,並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內容

1、 此工程為南水北調沿線土地整治重大項目第一期片區 ,位於縣城西 村。

2、 內容:甲方交與乙方的圖紙上所有內容,包括清理淤溝、井亭井堡、機井、生產橋、田間主道、次道、改建田間道及生產路和農田防護林等。

二、 合作方式

1、 該工程總合同由甲方簽定,與乙方簽訂合作協議後,由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機械、材料及施工和一切發生的資金項目,由乙方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籤合同中承包方的所有合同義務。

2、

(1)甲方委派管理人員協助乙方解決施工中重大問題和關鍵性的技術難題,並有權檢查乙方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工程資料及資金使用情況,督促乙方按工程要求整理資料及建賬,協助乙方同監理進行接觸。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加強組織,精心施工,貫徹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對全體工程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搞好施工中計劃管理,施工現場管理,按協議工期,保質保量,無安全事故,圓滿完成工程任務。

做好原始資料收集和整理,按時向甲方報送相關的各類報表,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同意後方可施工。

三、 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根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總造價_______%收取管理費,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原材料、正規原始_______交與甲方,施工前乙方交納工程

質量保證金_______萬元,人、材、機全部進場,並正常運轉 天內,甲方可以退保證金,甲方負責交納税費。

2、管理費暫按合同價執行,施工中有變更(如增加工程量)時,乙方應按比例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以工程施工決算為準,工程款按大合同撥入甲方賬户後,根據工程進度和資金撥入情況,扣除管理費後按比例向乙方撥付工程款,甲方不擠佔,不挪用,專款專用於本工程項目上。

3、乙方嚴格執行甲方財務制度,認真抓好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按施工大合同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申請撥款。

四、 其他

1、 根據甲方與發包方所籤合同對工程保修期內進行維修養護,有質量缺陷及時修補,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應付款項。

2、 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酗酒、打架、擾亂村民,如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負,如有違反協議及損害甲方信譽,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工程,另建項目部,乙方損失自負。

3、 未盡事宜,雙方在施工中協商解決,重大問題不能解決,可通過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閲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閲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列出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築物的尺度,建築物的結構型式,並明確合同範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於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範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14、其它施工現場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規定,使用時一車一瓶。間隔五米以上。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後終止。

16、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衞部門各執兩份,鑑證部門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門:(蓋章)

負責人:(蓋章)

日期: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______公司______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______省物價局______價服[20__]______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 (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計建[200______]______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______%(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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