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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精選28篇)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精選28篇)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精選28篇)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  

2.工程地點: ____省  

3.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主廠房1

2.6米層的集中控制室及鍋爐電子設備間、工程師室、交接班室、更衣室、過道、洗手間等相應附屬工程的裝飾裝修,  乙方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體安排。  

4. 開工、竣工日期:開工、竣工日期據業主提供條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條 分包方式  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門窗、燈具由甲方購買乙方負責安裝,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結算依據:96版的;和與其配套的;(________年版)以及94版的;及相應的費用定額, 人工單價21元工日,按 Ⅲ 類工程 丙 級取費,取費後總結算值下浮 5 %。材料價格依據施工時由甲方材料科簽字認可的採購價格按實調整。  本合同價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工器具使用費 、管理費 、利潤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費用,但税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繳。同時,下述費用也應被認為包含在乙方承包價款中:  

(1) 與工程有關的風險、責任等;  

(2) 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費用;  

(3) 辦理進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許可證、施工人員暫住證、施工人員上崗證、通行證等證件的費用;  

(4) 因停水、停電、設計變更、質量檢驗、機械維修、天氣影響、圖紙、設備和材料遲供、施工協調不及時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窩工、停工、待工費用;  

(5) 現場材料、機械的保管發生的費用,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以及材料、機械的檢測試驗費用。  

(6) 與工程有關的零星用工費用;  

(7) 勞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的費用;  

(8) 政策性調整;  

(9) 其他不可預見費。  另外下述費用也已在費率下浮中充分考慮,不再另行計取:

1)各種不可預見的施工措施費用.

2)各工種交叉作業施工費用.

3)成本保護及修復費。

4)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須達到甲方和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工完場地清.

5)材料二次倒運費用.

6)職工勞動保險費。

7)場區內(圍牆內)設備、材料運輸費。

8)施工竣工期延長人工機械降效費。

9)現場垃圾清理費。

10)施工機具拆裝費及進出廠費.1

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補費用。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1. 下列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 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協議(如果有);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遺;  

(4) 乙方的投標文件;  

(5) 標準、規範、有關技術文件和圖紙;  

(6) 其他有關文件。  

2. 上述各合同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應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組織乙方進行圖紙會審。  

(2) 甲方應及時檢查隱蔽工程,辦理工程量簽證,協調聯繫。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技術資料等進行監督檢查;對於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議,乙方應予以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和付款。  

(5) 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6)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乙方的工期、質量、安全管理、履約能力、信譽等方面進行動態評價,公佈評價結果。甲方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對乙方實施獎懲。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條款,一經發現,根據情節的輕重,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5萬元-50萬元的處罰直至終止本合同。如甲方對乙方實施了處罰,乙方無條件接受,並將轉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時整改達到甲方滿意為止。如甲方終止了同乙方簽訂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乙方同意對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結算,另外的20%用於對甲方的補償。  

(2) 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時開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據

第五條

第一款

(6)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的評價。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現事故時,按事故的責任大小,甲方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額度分別為結算額的3%-8%,乙方無條件接受。  

(3) 嚴格按照施工圖及其他技術資料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提供給

第三方。  

(5) 執行甲方的指令和變更。  

(6) 乙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駐工地代表易人時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7) 乙方應將其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甲方。  

(8) 及時向甲方報送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通知、結算資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資料。  

(9) 隨時注意當地氣象部門的預報,做好預防風、雷、雨、震等自然災害的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的安全。  

(10)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修復。  (1

1) 遵守甲方的《質量 環境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與體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衞生、質量、治安等管理規定,接受甲方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人員所做出的任何處罰,接受甲方的安全、質量、治安的監督檢查,並按甲方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及質量缺陷。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令並不能減輕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質量責任。  (1

2) 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的法令和規章,禁止實施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

3) 乙方應及時向其僱傭的農民工支付工資,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應遵守《承包方員工工資支付協議》(詳見附件

一)。  (1

4) 乙方應配備本項目施工的規程、規範、和驗評標準。  (1

5) 乙方自購材料質量和價格必須在採購前報甲方相關管理部門備案,經簽字認可後方可購買。  (1

6)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包括材料採購、租賃設備和材料等業務在內的一切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並根據情節的輕重對乙方實施5萬元-50萬元的罰款,乙方無條件接受。罰款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

7) 乙方負責小型設備及車輛、材料的裝車、倒運、卸車、保管及設備的防風、防雨、防火以及腳手架、安全設施、自用材料倉庫的搭設拆除及其他輔助用工,上述費用包含在承包價中不再另行計取。  (1

8) 乙方自備施工人員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設施,且必須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規要求,同時施工人員必須配有本工種必須的合格安全防護用品,上述發生的費用包含在承包價中不再另行計取。  

第六條 材料管理:詳見材料管理協議(附件

二)。  

第七條 工期管理  

1.乙方應按約定工期完成本工程,並接受甲方根據工程總進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計劃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認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應順延外,其餘不予順延。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技術、管理人員和足夠的施工人員。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按時完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機械、加班加點趕工,因趕工增加的費用乙方自負,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時完工時,甲方有權從乙方承包範圍內拿出部分工程,委託

第三方進行施工或終止合同,另擇施工單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從乙方的已完工程費用中全額支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質量標準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適用的規程、規範、標準: 《火電施工質量檢查及評定標準》、《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及甲方的《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乙方應嚴格按照規程、規範、標準進行施工。  

2.工程的質量應達到 優良 標準,確保工程項目達標投產,實現省優部優工程,爭創國優工程。  

3.其他質量要求:乙方應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藝水平,消除質量通病,嚴格貫徹徹執行甲方質量保證體系程序文件及相關文件  

第九條 質量管理與驗收  

1.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合同約定規範標準及其他要求。  

2. 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自檢合格後交甲方驗收;經自檢或甲方驗收不合格時,乙方應立即返工,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兩次驗收不合格,給予乙方一次性罰款 1000元。  

3.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驗收,並準備驗收記錄。通知應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等。工程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如甲方未能按時參加檢查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並做好記錄。當甲方提出重新檢驗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費用由乙方承擔;檢驗結果符合合同要求,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質保文件《16工程質量管理辦法》《17 外包隊伍質量管理辦法》《19焊接管理辦法》和甲方或其項目工地的《工程質量管理獎懲辦法》及其它有關質量規定中的要求組織施工並承擔其責任。  

5.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手冊》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絕質量通病的發生,施工工藝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6. 對於原電力部《火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和《火電、送變電工程重點項目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要求的質量監督項目,乙方應實施內部施工全過程質量監督活動。工程完工自檢合格後編寫自檢報告,提請甲方及質監站檢查驗收,並積極配合。  

7.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監理的一切與質量有關的質量抽查、監督和中間檢驗,嚴格執行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並履行在質監檢查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並配合甲方或監理履行工程開工、停工、復工有關程序和手續,實施甲方或監理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要求。  

8. 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內,根據甲方和業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給甲方,未提供資料的不予結算。  

9.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如工程施工質量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擇施工單位施工,因另擇施工單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項目工地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

1. 因乙方的工期、質量問題使甲方被業主罰款時,甲方將按雙倍罰款對乙方進行處罰。  1

2. 乙方應建立技術、質量管理網絡,配備合格的人員常駐現場,滿足技術、質量管理要求。  

第十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但不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有關損失。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  

1. 在本合同條件中,“保修期”一詞指:  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竣工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2. 建築工程保修期:按建築法及建築條例新規定執行。  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建設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應立即趕到現場無償予以修復,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其他施工隊伍進行修復工作,修復費用自保脩金內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  

1.乙方承擔的工程完工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資料(包括經甲方施工負責人確認的工程量表),甲方審核確認後向乙方支付結算值的 95%,留 5%作為保脩金。如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________年內無質量問題,甲方將在此後30天內無息支付保脩金。  

2. 進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工程人員核實工程量及經甲方批准後,合同價款扣除保留金後的金額乘以當月完成工程進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額的70%支付,支付程序執行甲方規定。  

第十三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結算以具體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詳見安全管理協議(附件

三)。  

第十五條 環境管理與文明施工  

1.為保護工程建設環境,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環境法律法規,應接受甲方項目工地環境管理職能部門的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實現環境管理目標,以保證甲方環境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粉塵、噪音。乙方不能隨意丟棄施工垃圾、含油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應將這些廢棄物放置到指定地點。乙方不能隨便排放污水,應將污水排放到指定地點。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儘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區,乙方應節約用水、用電,禁止“常流水”、“長明燈”。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 工程竣工後,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時間及時無償修理,乙方不能修復的應支付甲方的修復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結算總價款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的總額不超過合同結算總價款的20%。  

3. 乙方單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對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結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於對甲方的補償。  

4.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超出違約金的損失仍由乙方賠償。  

5. 乙方的違約金或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合同價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 當乙方有下列行為或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提供足夠的、熟練的勞動力滿足施工要求;  

(2) 工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3) 安全管理存在較大隱患並拒絕整改的;  

(4)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  

(5) 乙方破產或處於清算中;  當上述行為或情況發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時,對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結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於對甲方的補償。  

第十七條 爭議與處理:  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發生後,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除出現下列情況,雙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則視為違約:  

(1)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 司法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____市 地址:  開户銀行:  銀行帳户: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 十公司第二分公司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 施工任務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及施工地點: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二、 工作內容:  

1、 工作內容:

2、 承包單價:立方米14.00元計算,堵地下室窗洞口每個5.00元  

三、 驗收及價款支付:  

1、 工程驗收必須符合要求,土方回填時必須每30c 夯實一次,每次夯實三邊。任務單必須由項目部質量員、施工員、安全員簽字認可,並經項目經理籤審後方可結算。  

2、餘款等2樓基礎回填完畢後,與2樓首付的90%一次支付  

四、 合同工期及工程進度: 1樓基礎外圍回填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截止____月____日結束。1樓基礎地下室回填自________年若天氣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五、 甲方責任:  做到計劃周到,交底清楚,給各工種創造有利的工作環境; 協調工序,工種配合;  

六、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由承包方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必須達到符合要求,若達不到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人員進入現場後,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公司、分公司的相關規定及相關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不得出現任何事故,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3、乙方自備本工種所必需的機具;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進度要求施工,若不服從,每次罰款100元;  5.、各工種要緊密配合,不但要愛惜自身產品,同時要注意保護其它公眾的產品,如出現損壞他人產品的情況,視情節每次罰款50500元.  6.、注意團結,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聚眾。如若發現,每次罰該班組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7、把好進人關。如若發現盜竊行為,罰該人所在班組 500元,並由該班組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無條件辭退此人。  

8、以上各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若發生,一經確認,當月結算時扣除。  

9、按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各工種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按歸類整齊碼放到指定的地方;  

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 縣農機監理站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將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發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承包施工。遵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  

1、路基長

公里,路面寬

米,總計整修面積

平方米,中標價

萬元。  

2、路面長

公里,路面沙化寬

米,厚

釐米,總計沙化面積

平方米,中標價

萬元。  

3、鋪設涵洞

道,涵洞深

米,中標價

萬元。  工程內容:路基處理、沙面層、小橋涵、路肩培築。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設計全部內容。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價款金額合計(大寫):

元 (人民幣) :

萬元。  工程價款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驗收合格後決算。甲方扣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無質量缺陷後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必須按圖紙和公路改造工程技術規範的要求施工,乙方確保質量達到合格。  

2、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開工。  

3、甲方對乙方的施工有監督管理權,甲方按施工進度對乙方的施工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將工程項目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若出現工傷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乙方的施工對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方負責施工過程周邊糾紛的協調處理。  

8、施工所需繳納的各種税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時竣工,否則,每超期一天,按

元天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賠償,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復的,則乙方無條件返工、修復,直到達到要求的標準,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4、若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需要返工、修復,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復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承包關係,乙方的投入損失自負,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七、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 (公X)  承包人: (公X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税

第七十二條 納税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税和其它進口税;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税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税或其他税。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説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僱主: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a.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轉讓

3.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轉包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1.按時計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2.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____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_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民法典》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8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9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繫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範圍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並且垂直開挖30公分,做兩步3:7灰土墊層,澆築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無道芽的路段安裝道芽,新舊混凝土路面之間做瀝青勾縫,清運現場所產生的建築垃圾,做好成品養護。

第三條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五個工作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工程價款(一)工程價款(含税)為:(大寫)(小寫)元。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圖紙和明細以及該項目工程範圍規定的內容一次包死,任何條件的變化均不作工程價款調整,整個工程按以上“工程範圍”的內容全部完成經交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該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説明等組織施工。

三、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瀝青、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質量標準乙方在指定期限內無償返工。

第九條質量保修

一、乙方負責該區域內建設施工期內的保修,確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並作出質量保修承諾。若乙方不負責保修,甲方有權從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應由乙方保修的費用,乙方不得質疑。

二、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均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保修通知後在限定時間內維修破壞的路面。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圖紙並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現場確認。

三、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並負責確認工程。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和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開挖過程中遇到的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

四、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現場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條例等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後支付乙方結算總價的90%工程款;剩餘10%工程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後一次付清。乙方應出具經甲方財務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辦理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村民鬧事而影響施工的一切行為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因此而影響施工進度,且不能轉嫁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圖1張路面維修工程費用清單(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傳真: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傳真:_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願忠實履行如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年月日(下稱“開工日”),並自開工日起計6、0個日曆天內完成並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1、乙方銀行賬户:________

户名: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

賬號:________

2、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並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即人民幣。

3、保脩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脩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為保脩金。該保脩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脩金或領回全部保脩金後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於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脩金,並於核對完畢後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5、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並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1、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税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2、乙方確認並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説附件

1、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説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説及規格(下統稱“圖説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2、乙方已詳細審閲、瞭解本合同及其圖説附件,並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並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後,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准的圖説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並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並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3、如遇圖説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藉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4、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並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5、圖説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於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説附件予乙方。乙方應於合同訂立日後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6、圖説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説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維持其祕密性,並採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7、第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於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核實工程範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範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註和説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註工程範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並註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1、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並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牴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瞭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3、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並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4、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於圖説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並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2、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製並製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後,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3、乙方於工程開始執行後,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乙方應於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2、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説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3、乙方應於每週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週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敍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於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於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儘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乙方應於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於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範,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築、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於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並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並不得藉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3、乙方所僱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並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4、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於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6、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説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並依照規定圖説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7、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願接受甲方裁決,並負責賠償。

8、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並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於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迴應並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迴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9、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0、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1、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並負保安責任。

13、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4、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於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餘工程的施工。

15、乙方不得基於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6、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並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並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説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説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託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1、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並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2、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築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3、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範圍。

14、乙方於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後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後,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説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5、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6、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十五條:違約罰款

乙方如違反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或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工程總價仟分之壹計算,給付甲方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1、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付款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工程總價仟分之壹計算,給付乙方違約金,此項違約金如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窩工、停工、待工的,甲方應按每日元向乙方計付損失費用;

(如甲方變更或增加工程範圍、工程量的,甲乙雙方除另行協商變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計價方式外,對於該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應另行協商確定,甲方如延遲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條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保修期限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簽訂保修協議,乙方應按照保修協議提供保修服務。如未另行簽訂保修協議,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驗收合格之日起為期貳年,另關於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保修期為貳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貳個採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滲漏的保修期為伍年。於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動、裂損、坍塌或發生其它損壞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按照圖説附件,負責無償修復,如有遲延,依第十五條的規定給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工程保險

乙方應依法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自付保險費,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交付該保險的保險單複印件予甲方存查。另關於本工程的保險約定如下:

本工程未約定保險條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國內保險公司辦理工程一切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出險時,乙方需保護現場、拍照留存、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協助甲方申請保險、查勘取證、提供相關證明和單證,全力配合甲方處理理賠事宜。

第十八條:税捐條款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税款,由甲乙雙方依法律規定自行負擔。

第十九條:解約條款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乙方有破產之虞、進行破產或破產和解的程序。

2、乙方有轉移資產、抽逃資金、工人及設備數據不足及其它喪失履約能力之情形者。

3、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經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4、工作草率、偷工減料或不聽從甲方的指示者。

5、乙方違反其它任何條款或圖説附件説明,甲方認為其不能履約者。

2、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清理現場,並於甲方通知後,五日內撤離工地。且任憑甲方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劃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攬或施工,對此乙方不得異議,且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工程報建等相關項目的變更登記手續。

3、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負責賠償。

(如因甲方延遲支付任何應支付款項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並可以撤回已運至工地之材料和設備及人員,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不得轉讓條款

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無論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運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轉賣、轉讓或貸與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擔保,但經甲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乙方對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權利,除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將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予第三者:

3、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專門工作,或必須持有某種機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4、一部份專門工程轉包後顯然對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條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內所生的權益,於合同屆滿日或解除或終止後,仍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管轄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以甲方營業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甲方營業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條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條:通知條款

1、雙方通知可以電話、電報、傳真、電子郵件、EDI、信差、掛號或快遞等形式進行。各方書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為簽收通知之受送達人。

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地址為準。以郵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郵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併發生送達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3、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於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書面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20__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20__並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甲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於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0%款項給乙方,乙方好安排材料進場,佈局開槽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30%給乙方,水電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15%,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5%。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保修期內如因甲方供應的材料不合格或出現問題,乙方不承擔維修和保修,如需保修維修,維修費用雙方協定。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水電施工穿牆、打孔、切割;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3、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開通後系統運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技術要求  該安防監控工程具體技術要求是:佈線規範 布點合理 圖像清晰 操控簡便 本地實時儲存錄像資料 回放錄像 方便錄像資料提取備份  

第二條 設備要求及設備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產品。  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1),設備清單應當與《預算書》(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所載明的設備完全一致,該設備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為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作為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設備到位並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____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剩餘工程款總額的 %做質保金,保修期________年屆滿後 5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設備、部件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和設備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 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設備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後應予確認並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並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調試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 %)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 )____日內調試完畢。  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乙方為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  各方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97%後( )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設備保修  設備質保期為兩年 , 維護期為________年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後________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為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維修。  4 、設備保質期內 超出維護期乙方收取適當的人工費用及交通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 %。  (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方償付違約金;  (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設備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為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5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第

十一條 決算第

十二條 保修第

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現甲方區村大街巷號原有____層樓房,委託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乾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築材料。為了保證質量,能按時完成任務,甲方與乙方就有關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本合同條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限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__天。

四、工程議價:人民幣____萬元整。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樓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頂架、外牆排柵及施工機械、鐵釘、鐵線、紮帶、四周彩條布、其它細節工具及一切建築材料。

六、工程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現有模型修建,在____樓加建____層樓房。

建房水泥採用______,樓面用鋼筋混凝土,室內倒____條橫樑,位置由房東安排。樓層高3米。採用____磚,牆面扇灰二遍,貼________磚。東面留______窗____個,具_____置由房東安排。廁所、廚房、陽台牆面貼200_________300瓷片到牆頂,地面貼300_________300防滑磚。廁所、廚房安裝不鏽鋼門,各留一窗,建廁所位和不鏽鋼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聯塑。窗材料為東江鋁,防盜網為遠航不鏽鋼,飄____cm。

七、乙方在建房施工時,一定要保證質量。如有不符合質量問題,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費由乙方自己負責,並負責翻工費用。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費用;若造成鄰居房屋損壞,由乙方負責。

九、若遭受城管幹擾,影響乙方施工,當中損壞的建築材料,按當時造價由甲方負責。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內容,增加工程項目必須與甲方商量,雙方達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順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務。

十、乙方進場後,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保證施工場地通水通電。房子建好後水電安裝包括水電材料全部由甲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完工後一週內全部付清。

十二、本合同書經雙方確認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十三、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後可作補充條文。結算付清工程款項後,本合同書自然終止無效。

發包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7

發包人:(稱甲方)  承包人:(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勞務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嘉源新城二期工程  工程地點:____市新城西七號區  建設單位:  建築結構:樓幢的編號自西至東編定樓號:A幢32層框剪、B1幢28層框剪、B2幢28層框剪、C1幢29層框剪、C2幢31層框剪、C3幢31層框剪、C4幢29層框剪、,建築投影面積約13萬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和承包方式:  

1、承包範圍(按毛坯房標準),按施工圖紙説明施工的土建工程,具體內容為:  

1.1 包人工、包質量、包施工放線(僅指邊線)、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2 木工班:腳手架搭設與拆除、模板製作與安裝(腳手架、模板、方木及配套材料均為乙供);  

1.3 鐵工班:鋼筋製作與安裝、電渣壓力焊(鋼材為甲供、鐵線及焊條為乙供),並負責提供各分部分項鋼筋焊接交甲方送檢測站檢測;  

1.4 水工班:混凝土澆注、磚砌體工程、內抹灰工程、外牆批蕩掛網及貼磚工程、公共部分貼地板磚、防水找平層、防水保護層、天面隔熱層等工程(材料均為甲供);  

1.5 排柵工班:外牆綜合腳手架、卸料平台、安全擋板、臨邊圍護、電梯井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材料為乙供);  

1.6 工程施工的一切機械設備(但不包含混凝土泵車及泵管)  

2、 不在乙方承包範圍的工程:  

2.1 土方開挖、基坑四周回填及截樁頭;  

2.2 塔吊基礎;  

2.3 水、電、消防、防雷等所有安裝工程及預埋;  

2.4 地下室底板、頂板、屋面、廁所、廚房等所有防水工程;  

2.5 門窗工程;  

2.6 樓梯與陽台欄杆扶手及預埋件;  

2.7 油漆、扇灰;  

2.8 止水螺桿、止水帶及止水鋼板等材料費用。  

3、承包方式:  

①乙方責任:按設計施工圖及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方案,實行施工總體承包,包人工、包質量、包施工放線(僅指邊線)、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項目內容包括:、包木工使用的建築模板材料、包鐵工扎線、包電渣壓力焊、方木、腳手架、鐵釘、包工程施工的一切機械設備(但不包含混凝土泵車及泵管)。包施工用電設施(指二級電箱以下部分),包室內外排架和所需的安全擋板材料。甲方必須在工地範圍內主供水管、主電線及配電箱負責安裝到位。乙方負責地下室施工期間的排水工作。  

②甲方責任:工程材料的採購供應,乙工人生活住宿所需的臨時設施的搭建,承擔施工所產生用水用電費用及生活住宿水電費用,各種材料檢測費用,因材料不合格造成返工的相關費用,編制各專項施工方案並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因建設單位和設計院要求變更及增加的工程量的費用簽證。並須提供圖紙四套給乙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監理工程師或建設方批准的開工報告時間為準)。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報告或實際完工日期計算總工期日每天數及順延工期報告批覆計算)。  合同工期總日每天數: 天(以實際施工日每天計算,不包括增加工程、順延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五、結算方式: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按建築面積計算。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施工單價為人民幣 元(不含税金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費用)。  

六、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方式:  

1、乙方按圖紙設計內容施工帶資從地下室到11層框架樓板,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40%付款給乙方,結構施工到21層時,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所有工程量的80%付款給乙方,以後按每月進度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至外排架拆完,甲方支付整個工程款的90%,達到初驗時甲方支付到97%,餘下3%工程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比例:  

(1)基礎地下室底板佔總工程款的5%。  

(2)框架工程佔總工程款的60%。  

(3)砌磚工程佔總工程款的11%。  

(4)內牆、天花批蕩佔總工程款的10%。  

(5)外牆批蕩及貼磚佔總工程款的11%。  

(6)樓地面及其它收尾佔總工程款的3%。  甲方應按以上工程款比例進行每次的進度款計算。  

3、此工程全部完成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組織安排在15天內進行驗收,甲方在以上時間內未組織驗收,乙方視為甲方驗收通過,此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甲方應在工程驗收後,甲方應在30天內全部付清,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應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收取工程款均以收款收據為準不開發票(無税務發票)。  

七、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500萬元工程合同履約保證金,工人進場開始基礎施工後五天內交清。繳納保證金開出的收據,收款人必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及本工程建築公司項目負責人開具的收據(並加蓋公司公章)。  

2、保證金返還方式:工程框架結構施工到正負零時,甲方返還給乙方200萬元,工程框架結構施工到11層時,甲方返還給乙方100萬元,工程框架結構施工到21層時,甲方返還給乙方餘下200萬元。  

3、如不按第1點的約定交清履約保證金,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其它事項  

1、因甲方材料供應不足造成停工5天以外,甲方按乙方在場人員每人每天150元作停工工人工資及伙食補償。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退場 ,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的損失。  

3、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一律不準外面閒雜人員留住工棚。  

4、工人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總承包單位二份,勞務方單位二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後工程結算經雙方確認,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所有條款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採暖工程保修

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XX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19

致:________________公司(招標方)

1、經研究貴方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他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標。

簽名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_______簽署投標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證人(簽名):

地址:

職業: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0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

(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1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築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簡稱為貨物)採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使用貨物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增加採購量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未簽訂補充協議的,以甲方實際簽收確認的貨物數量為準,並按照本條約定的單價執行

第三條 技術質量要求

1.貨物質量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貨物性能的其他技術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對貨物原材料的技術要求是:符合相關原材料標準的要求,並通過“靜液壓狀態下熱穩定性(8760h)檢驗”

4.對貨物生產工藝的技術要求是: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生產

5.貨物的質保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物的提供、包裝標準及費用承擔

1.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並承擔費用/□甲方提供並承擔費用

2.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元的預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貨貨款的________%,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________%,餘款於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貨量付款: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計______________元的預付款,乙方每供貨達到後__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________%,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________%,餘款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甲方無正當理由超過約定的交(提)貨最後時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餘貨物的,應當在日內按實際簽收確認的貨物總量辦理結算支付貨款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時間和地點

1.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檢測

1.乙方應當出具貨物的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出示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並提供複印件;提供原材料質量檢測報告,具體檢測項目應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貨物還應當提供報關單等進口憑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拒收。

2.甲方應當在貨物交接時對貨物的品種、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外觀包裝當場查驗核實,並將驗收情況在發貨單上記錄簽字。對貨物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核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3.甲方有權要求從貨物中封存樣品並對每批貨物進行質量複檢。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技術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退貨。

4.雙方對於封樣以及複檢的辦法,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沒有相關規定的,複檢的項目與檢測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樣品採集與封樣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複檢檢測鑑定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測費由甲方承擔;但經檢測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測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已對貨物實際使用的,視為對貨物的認可。

第八條 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就送貨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收貨人等情況與乙方進行確認,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貨款結算並支付貨款。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對貨物妥善保管、搬運、使用。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損毀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供貨。

(2)乙方應當對貨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進行技術交底。

(3)乙方應當明確告知配套使用產品的保質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暫停供貨;逾期付款達到應付貨款的____%以上並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提)貨的,應當比照乙方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包裝物造成交貨遲延的,應當比照乙方逾期交貨支付違約金,交貨期限順延。

(4)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貨物交接地點或收貨人錯誤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交貨期限順延。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應當每日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交貨後被甲方依合同約定拒收或退貨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註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向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資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並將複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4.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在____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甲方準備在XX縣XX街新建三層樓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交由乙方承建,具體如下: 1、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內牆粉刷,外牆施工(按城建局圖紙),一樓地板磚鋪設,衞生間(包括一、二、三、四樓衞生間)瓷磚鋪設。

2、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工程從20xx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必須於20xx年6月10日前完工。

3、甲方負責建築所需的鋼筋、水泥、沙子、磚、地板磚、瓷磚。

4、施工期間甲方自願將自有的攪拌機一台,抽水機一台、刨牀機一台、膠輪車兩部等物品借與乙方使用,設備維護由乙方負責,施工完畢後歸還甲方。

5、房屋施工所需如:腳手架、跳板、模板等建築材料由乙方負責。

二、費用結算

1、房屋建設採用費用包乾的方式。

2、房屋建築總面積以最後實際修建面積為準,按每平方240元計算。

3、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按月向乙方按工程完工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全部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牆體成一條線;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一樓地板磚樓及衞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四、法律責任:

1、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延期完工或者質量不合格,乙方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需要説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20xx年_ _月 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3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________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________米,厚________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________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_____日,暫定於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_____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________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範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

本工程範圍內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於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5

投標人須知應該包括下列條款,這些條款可以根據個別合同的專用條件加以調整:

一、收標

在接到招標書以後,有興趣的公司應將承包本工程的發盤一式兩份(三份)密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姓名和地址)下稱業主。

投標的正本應標明為“正本”,投標的副本應標明為“副本,僅供參考”。

注:在招標時本備忘錄應予取下而代之以這種專門擬訂的條款。

副本在一切情況下均無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應以正本的文本為準。

投標應該符合這些須知和收標日期以前發出的其它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補遺的要求。

對未在業主招標中規定的時間以前收到的投標概不予以考慮。

二、合同文件的擬訂

合同文件已經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諮詢人姓名和地址)

下稱工程師,擬訂

三、向投標人解釋合同文件

投標人如果發現説明書、圖紙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遺漏,或感到意圖或意義含混不清時,應立即在投標以前向工程師提出書面請求予以解釋、澄清或更正。 提出這種請求的投標人,應該獨自負責將這種請求按時寄到。所有這類請求收到的時間不得晚於規定的開標日期以前的__(例如28)日曆日。

對於這種請求只能由工程師以補遺的形式予以答覆,業主和(或)工程師不受他們的任何僱員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頭説明或解釋的約束。

可以在開標日期以前發出合同文件的補遺以修訂、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補遺應分發給已發給合同文件的每一機構。

投標人為表示他的投標已考慮到這類補遺而經其適當簽名的每一補遺的副本,均應納入併成為投標正本的組成部分。

四、投標的制訂和提出

投標正本應以投標人的名義適當簽署,填寫所有空白欄,如果添字、改字或刪字,應由簽字人在這些地方簽名或蓋章。

投標書及其任何補遺必須全部填寫好。

工程數量和價格表中每一項的單位和金額,都應填寫在各項旁邊並在表內有關一頁上總計金額。如果任何一項的單價與相應金額有出入時,應以單價為準。投標書的一切空白欄均應用墨水清楚地填寫或者打字。所有的價格應該用__或任何其它可完全兑換的貨幣報價。

第一份投標都應該寫明投標人的完整營業地址,用他自己常用的簽字簽名並註明日期。合夥關係的投標應該列出每個合夥人的全名和地址,並應以合夥人關係的名 義簽署,然後是有權使這一合夥關係負有義務的一名或幾名普通合夥的簽字。公司的投標應以該公司的法定名稱簽署,然後是總經理或有權使公司對此負有義務的其 它人的簽字和職稱以及公司註冊的國家名稱,並蓋上經認證有效的公司印章。每一個簽字人的姓名應該在其簽字下面清楚地打字或者印出。如果經業主或工程師要 求,應就任何一個簽字人代表合夥關係或公司簽字的權力,提出令人滿意的證據。

所有的投標必須具備本須知所指定的各個項目才能被認為是完整的。所有的項目和數據資料都必須用__語書寫。

投標必須手遞,換取書面收條,或者掛號郵寄,並須儘早郵寄,以保證能在“招標書”中規定的時間遞到。

各項投標應該裝在密封的大信封裏,清楚地標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和地址)

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

開標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注:本範本系_____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築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訂。

五、拒絕投標的權利

只有當投標人接到業主關於接受其投標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認為這一投標已被接受。

六、投標擔保

注:投標保證書或其它投標擔保是一種通常要求的條件,可是不能訂得太高,以免使合適的投標人望而生畏。在開標以後,應儘快地把投標保證書或擔保退還給未得標的投標人。

所有的投標發價都應該附有一份投標保證書或一張指定向業主支付的業主可以接受的銀行的保付支票。投標保證書的金額應該相當於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例如5%)。

未得標者的投標保證書將在別的投標被接受後的__(例如28)天內或在規定的收標時間起的__(例如90)天內(二者以其較早者為準)退還給投標人。

七、現場的檢查

投標人應該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出投標以前弄確實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天然地基條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和性質、進入現 場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車站的裝卸設施、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以及可能會一般地和具體地影響設備轉輸及安裝和工廠經營的該國法律和規章條例。總之,投標人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故和其它可能會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

特別要強調指出的是,投標人應有責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況,在投標以後,就此提出的任何為調整合同價格而索取增付款項的要求,將概不予接受。

合同價格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規定圓滿地報告合同的價格。

八、投標的充分條件

投標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查明他對工程的投標和在標價工程及價格表裏所列的費率和價格是正確的和充分的,該費率和價格應包括他根據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正當建成和經營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九、更改和備擇方案

發價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經任何更改,除按下文規定者外,該項投標即不予考慮。

但是,如果投標人認為有必要對他的投標提出限制條件或例外情況時,則所有這類增加的內容應該作為一個可供選擇的建議,在説明信中闡明,隨同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明確規定,投標人必須完整填寫發價表及其附件。備擇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發價表和投標文件,將不予考慮。

對於每一項更改或備擇方案應加以詳細説明,列舉出優點和缺點。

十、投標日期和開標日期的推遲

十一、情報的性質

投標人應該把合同文件的細節看作是祕密和機密的。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6

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中市辦二期16號樓粉刷工程勞務工作分包給乙方。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

1.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工單價承包給乙方,河北建工集團提供原材料、外架及施工電梯,甲方提供灰桶、灰盆、鐵鍬、攪拌機、小推車、水平儀、五線儀、電鎬等工具。乙方提供除此之外的所需其他工具。施工驗收完畢後,甲方補助乙方1000元工具補貼費用。

1.2 承包範圍:

①內牆粉刷:包括天棚抹灰、室內砌體抹灰。

②外牆粉刷:包括陽台、窗台、雨棚、挑檐等抹灰。

二、工程結算

2.1 本合同採用固定價格按大包乾,結算單價按施工面積人民幣12 元/m²。門算一半(如入户門、電梯門、單元門等)窗户滿算。另無論任何情況不予以調整。

2.2 付款方式:

16# 樓粉刷工程,每月20日付完成工程量的70%。期間不預支任何費用。粉刷全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

2.3質保金:甲方保留乙方總工程款10%的質保金,在保修期內乙方隨時響應甲方的維修要求,如乙方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並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期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在質保期後兩個月內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無息)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據總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在此基礎上,乙方編制詳細的周計劃,月計劃。40天完成一至十層,計劃不周,組織不力,技術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誤,使甲方蒙受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達不到規定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施工,所幹工作量從乙方結算中扣除給其它班組。

3.2 工期要求:按甲方總進度計劃,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四、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隊伍組成的合理性,當甲方發現乙方隊伍中有不適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員,有提議撤換的權利。

4.1.2 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指令整改,其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監管方包括項目部、監理單位及甲方陳明軍

4.1.3 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違反上述各條款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不得藉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60%接清帳目,限在5天內離開工地。

4.1.4 若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故中途退場,則視為違約,甲方一律不予結帳。

4.1.5甲方作為本合同代表對本合同工作內容、質量、進度、安全、成本、配合等條款負責。

4.2 甲方義務

4.2.1 施工期間,甲方幫助尋找所須的食宿,但食宿不屬於甲方管理範圍,一切相關事宜有乙方承擔。提供相應的施工工具、設備,乙方應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工具,如有問題可拒絕使用,如使用則認可無問題,如損壞視為乙方責任,如造成人員傷亡均有乙方全權承擔。

4.2.2 施工完畢,經各方驗收合格,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並按約定付款。

4.3乙方權利

4.3.1 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須的相應工具、設備。

4.3.2 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結算付款。

4.4 乙方義務

4.4.1 乙方負責組建政治素質、技術素質合格的職工隊伍,並將花名冊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呈報甲方及項目部備案。每個職工簽好上崗協議書,方可上崗作業。並在河北建工集團安全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

4.4.2 乙方在施工期間,用料必須注意節約,不得浪費。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項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4.4.3 人走場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滿足工地要求。甲方提供的一切生產工具,乙方均應加倍愛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4.4 乙方必須制訂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前自行檢查施工器具,有隱患必須彙報,不得施工違者後果自負。

4.4.5乙方工人不得私拉電線電源、燒電爐、熱得快等類似電器。

4.4.6 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必須加強對自己隊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決不允許酗酒、賭博、偷盜、打架鬥毆。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將視情節輕重,接受各部門處罰,直至清除出工地並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4.4.7 乙方選派施工人員必須是適合從事體力勞動的5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疾病。

五、乙方工作內容要求事項

5.1 主體結構驗收前線槽、穿木工孔洞的嵌補,粉刷灰餅的設置

5.2 不同材料交接處加強網固定,砼基層表面粘結處理(鑿毛或甩漿 處理)。

5.3 分格條滴水線的鑲貼、基層清理、澆水。

5.4 材料過篩,砂漿拌制及施工區域內材料的水平、垂直運輸。

5.5 粉刷高度3.6M以內腳手架的搭設。

5.6 抹灰層按規範要求分層趕平成活、養護。

5.7 清掃落地灰。及其他甲方另行安排的任務。

六、質量要求

抹灰工程施工質量逐層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質量等級為優良。

6.1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各層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脱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6.2 抹灰表面應光滑、潔淨,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6.3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6.4 抹灰分格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光滑,稜角整齊。

6.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線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於10㎜。

6.6 牆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陰陽角方正≤3mm,分格條(縫)直線度≤3mm。牆裙、勒腳上口直線度≤3mm。

6.7 滿足項目技術交底要求。(以項目部交接為準)

七、獎罰措施

7.1 乙方必須服從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 該分項工程施工工期為 40 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將處 500元/天罰款。

7.2 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粉刷層空鼓、開裂或粉刷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無條件返工,其材料費、人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此而延誤工期,接受項目部處罰。

7.3 乙方人員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腳、赤膊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甲方將按規定予以200 元/次處罰。

7.4因粉刷施工得到項目部的獎勵甲方全部返還乙方並增加50%獎勵。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未及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後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8.2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帳目結清後作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在____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採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和承諾書,有與《民法典》相悖之處的,以《民法典》規定為準。  發包人(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  

2.3 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總工期:____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

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____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

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

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在____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

7.2 提前竣工協議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____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於____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

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

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損失。  

4.

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

2.4 設計變更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

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

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

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

4.2 工程進度款  

5.

4.

2.1 乙方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在____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____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

4.

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

4.

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

4.

2.4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計算自確認延期____日後起算的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

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材料設備供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按照設計説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通知對方,雙方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  註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予執行。  

8.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

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

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

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

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

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

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

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

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

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措施費用。  

9.

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

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

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

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

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9.2 乙方義務  

9.

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

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

2.3 安全施工  

9.

2.

3.1 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責任人承擔。  

9.

2.

3.2 發生傷亡事故,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

2.

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

2.

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費用。  

9.

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

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

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

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XX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

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

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

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

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承擔乙方相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

1.違約責任  1

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承擔相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____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___‰的違約金。  1

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____日乙方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支付違約金。  1

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

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

2.其他  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

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

4.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

7.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標通知書  

2.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3.發包人材料供及設備一覽表  

4.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  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驗收意見: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或用户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環境檢測記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時間:_______________  檢測地點:_______________  檢測部位:_______________  檢測結果:(報告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

標準建築工程工程合同 篇28

建築工程保險協議

1、建築工程保險一般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單保單號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儘可能詳細地填寫並簽章後作為向本公司投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工程關係方的名稱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關係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項目投保金額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___%)

地震、海嘯、洪水、風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於損失的___%)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築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築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建築結構、建築材料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9.工程關係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保險種類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__

10.特別條款

11.備註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説明已經瞭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zhu/n3e40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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