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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4篇)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4篇)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為了保證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確保施工用電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現各類觸電事故,保證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電管理協議書。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4篇)

甲方職責:

1. 甲方對乙方的電工、電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驗證,並對乙方電氣操作人員統一管理。

2. 甲方負責本工程施工現場配電系統(包括供電線路各種閘箱和線路)管理和維修工作,由安全員和電氣負責人檢查各項安全用電情況。

3. 甲方負責提供符合JGJ46-20__標準的電源和一級配電箱。

乙方職責:

1. 乙方進場後必須將電工、電焊工的操作證交甲方審驗,並將操作證交甲方安全員保存。

2.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電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動必須經甲方電氣負責人批准。

3. 乙方必須自備開關箱及電源線,符合規範要求。

4. 乙方電工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的管理,並嚴格按照部頒標準和現場使用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進行多次巡視檢查。

5. 乙方操作人員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 施工現場使用的活動開關箱、電源線必須完好無損,開關箱箱體箱門必須完好無損,並做好保護接零。

2)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得私自更換電動工具的負荷線的長度。

3) 施工現場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鎢燈必須是封閉的。

4) 電焊機應用專用開關箱,並設有二次觸電保護器,一次線長不大於5米,二次線長不應大於30米,並且雙線到位。

5) 生活區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毯、電熱器、電爐子等電熱器具,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

6.施工機械設備應建立按時保養、保修、檢驗制度,施工機械宜選用高效節能電動機 。

7.220V/380V單相用電設備接入220V/380V三相系統時,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如發現外分包或外施隊所使用的各種電器設備和配電線路不符合JGJ46-20__標準,應立即停止使用;凡違反各項用電管理規定和違背指揮、違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應由外分包或外施隊自行負責。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

簽定本協議書。

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

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

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

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0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週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鋭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鬆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2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3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並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

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複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

並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於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並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

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17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並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於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於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

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

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

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並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於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於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

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

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DBJ01-83-20__)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 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 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採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

(二)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 甲方安全管理的範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

3、 甲方嚴格檢查標準,並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並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 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DBJ01-83-20__)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 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 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

4、 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 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 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後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 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後方可錄用。

8、 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 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

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 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 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 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 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 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週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鋭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鬆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並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 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複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並將以上資料存檔。

6 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於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7 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並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8 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9 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3 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 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 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17 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並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於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於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並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 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 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於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於500—5000元罰款。

4 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 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1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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