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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組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施工隊組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施工隊組安全協議書 篇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組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建設安全規定》(晉煤辦發【20__】151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對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負監督、協調和宏觀管理責任,督促、檢查乙方安全體系的運行情況。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乙方的施工質量及各類安全文明施工。

3.甲方要制定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考核,考核結果要與工程結算掛鈎。

4.甲方要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至少每月驗收一次,質量標準化達不到二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

5.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同時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處罰並清退出場。

6.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現場監督、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或存在的安全問題和質量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停工、停用並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安全問題處理後,經甲方驗收同意後,乙方方可恢復生產和使用;對重大安全隱患如未按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與乙方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清退出場。

7.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乙方施工隊伍中沒有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等的人員,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甲方施工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8.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安全負責人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9.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按照合同規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乙方採購的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設計或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5.乙方應積極主動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轄範圍內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監察機構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安全問題要認真進行“三定”,及時落實整改。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或檢查部門。

6.乙方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監察人員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必須有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要根據工程項目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操作工種,並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乙方必須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和證明文件資料。

8.乙方必須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按規定向甲方提交開工報告,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作業。

9.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發生人員傷亡或使建設停工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並負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

10.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級的安全檢查及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對甲方及其他相關部門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受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經濟處罰的,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雙倍經濟處罰,該罰款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12.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13.乙方必須在其施工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

14.乙方必須按照批准的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施工作業,並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15.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等各類安全活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16.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17.乙方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18.乙方施工機械進場須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乙方必須建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包機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19.乙方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和生活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好溝井坎穴的覆蓋和施工標誌。

20.乙方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衞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21.乙方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22.特殊工種經國家主管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3.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安全規程、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配備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4.乙方必須為其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5.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的入口處、危險部位按規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26.乙方必須將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應當符合衞生標準,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辦公和住宿。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對施工現場要用圍欄進行封閉。

27.乙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機械性能應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依次報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大型機械設備和大型防護設施,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監理單位,並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

28.乙方採購、租賃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施工機具及配件、材料,應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煤安標誌(MA),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有甲方進行查驗。

29.乙方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施工機具及配件、材料必須有專人管理,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報廢。

30.乙方使用的特種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取得檢驗報告書,並向有關管理部門和甲方提供相關資料進行備案。

31. 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方案報批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會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32.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3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確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實;建立跟班隊長、工長(班組長)、驗收員、安監員、瓦檢員(井下作業時需配備)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34.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防範制度,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

35. 乙方必須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36. 乙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

37.乙方必須編制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並進行專項技術交底。

四、安全生產事故甲乙雙方責任劃分

1.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彙報生產安全事故和事故隱患情況,不得遲報、瞞報事故和事故隱患。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報告制度,乙方人員所發生的工傷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甲方。同時施工方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施工方隱瞞不報、作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如乙方發生因工傷傷亡事故,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五、罰則

執行《安全監察處罰辦法》、《安全獎懲辦法》及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罰則。

六、安全抵押金

乙方應按承包項目合同價-- 的標準,將 萬元在簽訂合同後、項目開工前,交至甲方財務部門作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

本協議與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訂施工合同時,簽訂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隊組安全協議書 篇2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3、施工內容(管線連接、新井投產、防腐保温、集輸點的連接與安裝、立式儲油罐與托架的製作以及站內維修)。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均由乙方自備。

5、在施工過程中如造成財產或個人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施工隊組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第三條:工程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質量標準

第五條: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招投標文件中所定規範及標準、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5、幫助乙方辦理爆破審批手續,手續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甲方不提供給乙方任何材料及設備,乙方根據工程需要自行安排。

第十一條;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承包單價按甲方與中標合同單價的70%(不包括臨時工程費用和其它費用,該兩項費用由甲方支配)。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的人工費、施工機械設備費用、材料費、安全費,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甲方不預付任何費用,甲方付給乙方的結算款按所承包項目完成總量(業主審批確認後)的95%支付,餘款5%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付清。

第十三條: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範圍、期限:竣工驗收起1年內。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六條: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2.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壹萬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一 份;乙方 一份。

第二十二條;補充條款 無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項目經理(簽字): 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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