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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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
編號:(工 字)第 號(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鑑於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投標,應投標人申請,根據招標文件,我方願就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約定的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我方在投標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未經貴方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投標人中標後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貴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投標人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的保證期間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後,本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貴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 )代投標人向貴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如果貴方選擇重新招標,我方向貴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保證函第一條約定的保證金額,即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2
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3
甲方:青銅峽市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強化安全施工,杜絕安全隱患,防微杜漸,以信守合同,嬴得信譽為主,經甲方雙方充分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原則同意乙方以公司名義,承攬和建築寧夏青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築安裝和裝飾、裝修等施工活動。
二、甲方及時做好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竣工的工程結算手續,按規定代徵工程結算款的税費、管理費後及時撥付乙方。
三、乙方在承攬和建築工程項目施工時,要強化安全管理,若出現的施工人員傷亡和施工機械損壞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要及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支付建築材料款及材料運輸費。不得以甲方名義拖欠民工工資和建築材料款及材料運輸費。
五、乙方要保證甲方在工程竣工後結算工程款及時撥到甲方賬户,便於甲方代徵税費、管理費。不得轉移税和少報工程結算資金,違者中止協議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建設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於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建築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範,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後付3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交底。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為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後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為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5
合 同 書 發包方: 承包方: 為了順利地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建設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凱悦合作社雞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實行包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質量要求: 基礎預埋鐵件,由乙方負責;立柱用直徑100,壁厚1.5,圓管; 檁條長4米,最小頭不小於60;頂板用30的隔熱板,0.37的彩鋼單瓦。牆板用50隔熱夾心板,窗子用鋁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單價:185元㎡,以滴水面積收方準。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50%,即萬元;總工程完工後付清全部工程款項。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6
為規範企業管理,增強競爭意識,工程實行承包施工。甲、乙雙方以樹立“金洲杯的質量目標及創建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標”從嚴從精為管理前提,據此雙方依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見附補充説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須完成主體砌築,否則按總人工費的20%處罰。(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質量等級:金洲杯及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價格:按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含二次結構,砌築工程包括牆體中的現澆及預製砼構件。建築面積計算執行藍圖標註面積,合計 平方米計款: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材料的供應,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2、負責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設單位的聯繫工作及外界一切關係;
3、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整改,所出現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並追加損失的2~3倍罰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時,其他工序不具備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甲方應付給乙方相應補償;並順延工期;
5、甲方發現乙方浪費材料;按原物價的5倍罰款;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據工程組織人員,進行施工;
3、 嚴格按照施工工程範圍提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用量計劃,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審批及採購供應,遲報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負責.
4、 乙方需嚴格按施工要求和有關説明及變更,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期交工。(圖紙變更,根據實際情況工期順延)
5、 負責現場和班組自檢資料和班組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熟讀建築圖紙及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分項工程完成後必須達到驗收標準;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擾民,不隨意在居民區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施工期間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打架鬥毆及偷盜。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清除工地。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9、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2%。如乙方無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結算人工費。由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追償的權利。
10、 乙方必須按甲方施工進度組織人員進行施工,因乙方人員少、組織不力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進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隊伍進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11、 如達不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倒扣總人工費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主體階段:按進度地下室~6、
7~頂層分兩次60%撥付。主體完成驗收後付到總人工費的95%,留5%抹灰完成後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安全教育管理,嚴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確使用好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如出現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因違章施工或操作失誤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二、補充説明
1、 施工內容:
(1) 按照本工程圖紙的設計及現行的規範的要求進行的所有砌築工程、預製過樑、預埋件等。(含二次結構)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時回收利用,牆體及時養護,廢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築工程的砌築砂漿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必須按配合比要求進行砂漿的配比。
(2) 砌築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範要求。
(3)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5%。停工超七天,視乙方自動退場並不結算人工費。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陪償。
十三、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人工費結清後廢止。
3、 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協商不成可上訴東營區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7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地點: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 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第二條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質量保修責任
⒈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 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 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第四條 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説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計價方法:
(3)合同價款(大寫):
(4)結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核,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發包方執,承包方執)。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承包方: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0
公司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 公司承包的《 》,就該《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範圍及內容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由三方聯合按比例投資完成甲方
第一條 聯合宗旨、項目和範圍
聯合經營宗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聯合經營項目:建築工程
第二條 聯合投資各方均以該項目開發負責人 與甲方所簽訂的《 》工程前期墊資價款作為聯合投資範圍。
第三條 聯合投資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2)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3)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投資比例:
(1)甲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2)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3)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核算方式:僅對聯合經營的範圍實行獨立核算。
第四條 聯營各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開支後,其餘為紅利,按投資比例分配。
該項目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合投資雙方對該債務在投資範圍內,按投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合 投資各方按約定投資多少按實際需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時,視為違約,每逾期壹日,違約方應向聯營體繳付其投資額的1%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投資額的1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並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聯營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書經甲、乙、丙各方蓋章或簽字捺 印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1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寧都縣固村鎮
3、承包方式:
4、承包範圍: 建築、裝飾工程(除水電安裝、門窗、成品構件及浮雕、欄杆、外牆磚、屋面瓦)等施
二、施工準備
1、發包方:
(1)工程開工前負責做好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暢通;
(2)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3)委派 為現場代表,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2、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設施、水、電、道路接入施工現場;
(2)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4)委派 為現場代表,負責工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進度報表以及負責乙方應該承擔的有關事宜。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2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180日曆天 。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停工。
2、因發包方有較大的變更,而延期施工。
3、由於國家政策變化或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項目和內容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發包方要求將所屬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現場。
4、經發包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5、順延工期應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簽字生效。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3、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使得條件。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發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五、材料供應
1、該建築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負責採購(供貨單位及價格、數量須經發包方書面確認),承包方購回的材料,必
2、承包方採購材料,經發包方驗收不合格,承包方應無條件退回進場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安全施工: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和法規的規定。
2、施工中承包人應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負責,與發包人無關。承包人施工期間應對工地有關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保險,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七、 合同價款與結算: 總合同價款約150萬元。本工程結算:(1)套用江西省20xx年工程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江西省單位估價表》)計取定額直接費(含材料、人工費退補差),以此為取費基礎綜合取費,費率為11% ;(2)定額綜合工日單價執行贛建價[20xx]8號文件:建築、安裝、市政、市政設施養護維修、房修和園林綠化工程定額綜合工日單價為47元/工日;裝飾、仿古建築工程定額綜合
八、 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人完成主體工程後,經發包方驗收合格後7日內,付至已完工程價款的75%;承包人完成內、外牆等初裝修後,經發包方驗收合格後7日內,付至已完工程價款的95%;餘已完工程價款的5%作為工程質保金,工程質保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年內無息付清。 九、 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在竣工驗收5天前,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2、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並在5天內不提修改意見,亦不批准驗收報告,工期順延。 竣工驗收報告批准日期為竣工日期。
十、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開工前具備路通、水通、電通的施工條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築物結構及管線資料等資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4)及時參加驗收
2、承包方責任
(1)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的管理,遵守發包方管理規定,承包人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進出口交通、環境衞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3)施工現場按發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設臨時設施,不亂搭、亂放,做到文明施工。
(4)為其施工人員購買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做好安全防護,確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發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
(5)承包人承擔施工所需水電費。
(6)採取積極措施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樹木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7)承包人負責工程成品及設備的保護,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消防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8)施工中未經發包人及業主方及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動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十一、違約責任
1、發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承包方有違約行為的除外。
2、承包人逾期超過60天的,發包人有權將剩餘工程另行發包,所需費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擔。此外,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總價的20%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有權要求承包人無條件退場,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0%計價。
3、因承包人工程質量引起的安全責任及其他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並應賠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4、工程質量經驗收不合格,承包方應返工,返工後經再次驗收不合格,發包方將按合同總價的20%追究承包方的違約責任,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的,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追究賠償責任。
5、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轉包,若發現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責令承包方立即退場,並賠償發包方的一切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寧都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由發包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方執二份,承包方執二份,經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
代理人(簽字):
承包方:
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名稱: 地點: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 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廠房A—5層,總高度24.15M,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15160.6㎡;
(2)廠房B—5層,總高度24.15M,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8851.82㎡;
(3)舊宿舍在原有樓層上加二層;
暫定廠房A、B,宿舍加層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約25000㎡,合總價2100萬,(每平方米以850元計價,如與報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為準)工程完成建築層水平面積大於25000㎡的面積按每平方米850元計價。
工程名稱:東莞市佳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
工程項目:廠房A、B、宿舍加層(不包括原有宿舍裝修)
工程地點:東莞市鳳崗鎮天堂圍西旺工業區佳達工業園
開工期限:自開工日起300個晴天,不包括節假日,工程在期限內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個月不獎不罰。
第二條付款方式
1、廠房A、B、宿舍加層,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後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萬到乙方賬户,餘款500萬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後36個月內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給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賬户,開户名:鄧康強,開户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鳳崗支行,賬户:
2、1600萬工程款在開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訂購鋼材費用360萬元、商品混凝土費用200萬元(開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費用100萬元。開工後完工前按照進度支付宿舍建築費用85萬元、門窗工程費用100萬元(分兩期,其中窗框工程50萬元,窗肉工程50萬)、外牆裝飾工程費用50萬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資65萬元。剩餘工程款640萬元按照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按進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廠房A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付80萬元,廠房B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付48萬元)
第三條建築材料標準:
1、廠房A、B內地台澆搗C20混凝土10CM厚。
2、廠房A、B首層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樓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剛砂。
3、宿舍加層樓面水泥砂漿鋪貼500_500陶瓷地磚。
4、衞生間樓地面水泥砂漿鋪貼陶瓷防滑地磚。
5、廠房A、B樓梯休息台平面及樓梯踏步級水泥沙漿,鋪貼每平方米100元以內的大理石決料。
6、廠房A、B、宿舍加層樓地面的踢腳線用600_600的地板磚割成5塊,120MM長條磚粘貼。
7、廠房A、B衞生間牆面用250_400每塊約1.5元的瓷片粘貼2.2M高,加層宿舍衞生間粘貼至板底。
8、廠房A、B、宿舍加層所有內牆抹灰找平壓幹刮膩子。
9、廠房A、B、宿舍加層所有天柵底樑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膩子。
10、廠房A、B、宿舍加層外牆水泥沙漿抹底灰,面粘貼每平方米16元的紙皮磚。
11、廠房A、B樓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鏽鋼材料制安。
12、廠房衞生間門用鋁材料制安。
13、鋁窗用雄業牌白鋁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層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鋪貼。
第四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天然基礎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2)、10萬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礎設施費,建築監督部門放線費由甲方支付。
(4)、靜壓樁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2、乙方責任
(1)、10萬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費、建築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費用,工地工程用水用電費由乙方支付。
(3)、靜壓樁工程費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廠房A、B化糞池建造,樓層內排污、排水安裝,但是不包廠區內排污、排水管道及設施,不包防雷設施工程,不包水電安裝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後期如樓板產生裂痕,由乙方負責補修及費用,但甲方不可扣減工程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工程款不按時支付或停工,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漲價所造成的損失計算)
2、甲方未按照約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後36個月內每月平分支付500萬元餘款,若有拖欠則按照應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滯納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並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未盡事宜
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可預算的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認可,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雙方平等、自願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 武陽 麗園小區景觀 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平米等 工程(詳見施工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日曆天。開工日期以開始正式施工開始算起。
2、 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三、 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190000.00元(十九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際發生結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對建築工程包工、包料、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對乙方所進場材料進行確認核准制。乙方對其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材料,必須經雙方共同確認方可進行施工。
3、 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現場內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 工程付款辦法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時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B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C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廊架C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防腐木地板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
2、工程全部完工後,付單項工程總費用(工程總價)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後三個月內,付工程總費用(總價,包括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10%。
4、扣留工程總費用(含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費用)10%為質保金,工程全部完工並已驗收合格為時間節點計算,一年後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項含税金(即税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税率為3.41%)。
六、 工程質量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古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 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採用視頻資料)。
七、 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申請,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
八、 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5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九、 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築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質保期,質保期為十二個月。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 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 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調整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 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4、 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繫。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 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甲方) 簽名:(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5
甲方: 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臨澤村委 乙方: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台班
8、勾機1800台班。 9三輪車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內容及造價(待定)
1、圖紙設計範圍(工程設計、製造、運輸、安裝)。
2、合同價款: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待定)
1、實際工程量以項目部出具的簽證單為準。
2、工程完工後七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的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條件,如人員進出、材料堆放、進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來自政府的關於建造、使用所必須的申請及各項增容等費 用;
3、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
4、對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5、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工期等,並有提出整改的權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並有權解除合同,且產生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為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並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溝通;
8、工程完工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報告或通知後3日內組織驗收,並及時出具驗收報告。
乙方責任:
1、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委派現場管理代表為工程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現場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證工程進度,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保質保量完工;
3、對未完成的分項工程負有監護責任;對損壞的成品及半成品負有維護、恢復的責任,其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施工中若損壞其它分項工程產品,乙方應照價賠償;
4、所提供的材料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須為剛出廠的、嶄新的、未使用過的產品,且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材質證明文件;
6、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且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7、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維護好現場文明施工形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否則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1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至甲方(必要時還需送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根據需要可會同甲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12、如甲方驗收中發現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和規定時間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不能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如因此延誤甲方整體工程進度,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後30日內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合同約定對工程實施保修,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若乙方超過30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七、其它事宜約定
1、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因甲方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無償維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具體完工時間雙方可另行協商;
3、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4、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八、合同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九、爭議解決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附則
1、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山東德碩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7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
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XX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
第二部分《XX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XX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XX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XX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
2)中標知書 (
3)投標書及其附件 (
4)本合同專用條款 (
5)本合同XX條款 (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
7)圖紙 (
8)工程量清單 (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
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
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
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
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
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
3.2承包人在1
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
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
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
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
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
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
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
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
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
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
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驗收。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
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
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
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
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
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
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
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
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
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
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
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
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
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
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
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
3.4承包人應當在2
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知,發包人收到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
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
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
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
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
6.2本XX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
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
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
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
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
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
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
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
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
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
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知工程師清點。 2
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
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
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
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
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
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
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
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
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
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
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
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
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
2.4工程竣工驗收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
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
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XX條款3
2.1款至3
2.4款辦理。 3
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
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
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
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知XX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
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
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
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
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
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
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
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
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XX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XX條款第2
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XX條款第3
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
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XX條款第1
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XX條款第1
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
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
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
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知;
(2)發出索賠意向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
(3)、
(4)規定相同。 3
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
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
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
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
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
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
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
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
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
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
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
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
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
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
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
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
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
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
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
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
4.2發生本XX條款第2
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
4.3發生本XX條款第3
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
4.5一方依據4
4.2、4
4.3、4
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並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 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XX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
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
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
5.2除本XX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
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
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
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XX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道開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
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
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
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
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
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
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由甲方開發建設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建。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一致同意在原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標準合同文本)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規,簽訂該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並且標準合同文本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
2、建設地點:_____
3、建設規模:_____㎡
4、層數:_____
5、工程結構形式:_____
6、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分包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範圍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驗收。
8、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竣工驗收日期:_____。
9、質量標準:合格,主體工程市結構優質獎。
10、合同價款:本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
第二條工程造價確定及結算方式
一、計價依據
本工程為定額計價,採用定額計價方式結算。
執行_____年_____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建築工程計價定額》、《給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氣安裝工程計價定額》、《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以下簡稱《省定額》和《費用定額》。
二、費用定額有關費率計取規定: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取費基數為_____元/工日。
1、通用措施費:建築工程為_____% ;裝飾工程為_____%;安裝工程為_____%。室內空氣污染測試費由甲方統一繳納,不再扣除乙方費用。
2、企業管理費:建築工程為_____%;裝飾工程為_____%;安裝工程為_____%。
3、利潤:建築、裝飾和安裝工程為_____%。
4、乙方在工程總結算時按工程總造價税前讓利_____%,但甲方指定的材料價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計入讓利。
三、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找差規定:
1、人工費價差:
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人工費價差按當年省、市結算文件執行。
2、材料費價差:
鋼筋、砼、苯板、預拌砂漿、砌塊、水泥、電線、水暖管件等按該種材料施工期間《哈爾濱工程造價信息》的當月下浮2%進入工程結算,不再計取採保費。
3、機械費價差:執行定額價格,不找市場差價。
四、總承包服務費:
1、甲方另行分包的項目甲方按費用定額規定基數的4%計取總包管理費。總包管理費單獨結算,不參與總價讓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總承包服務費和配合費包括分包工程質量管理、整體工期管理、現場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腳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專業安裝後的正常堵補及找零、現場垂直運輸、分包材料的堆放場地、成品保護、分包單位工程資料的蓋章、整理、收集等費用。
五、安全生產措施費:按照《_____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_____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問題解釋(第1號)的規定執行。工程結算時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安全檢查、動態評價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核定的費用費率計算。工程項目未申請安全檢查現場評價、未經費用標準核定的,不得計算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現場甲方預先搭設的磚及彩鋼圍擋、大門、門衞室、宿舍、食堂、農民工學校、醫療室、淋浴間、開水房、盥洗設施、公廁等臨時設施等。按實際發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臨時設施費)。
六、規費:按照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承包方規費標準計取。未經核定的不得計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應結算文件規定執行。以上沒有提到的費率均不計取。
八、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設計變更計價:按主體工程的取費進行計算。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不予確認,並不予結算。
九、定額中沒有的項目,而實際工程發生的項目執行省、市造價管理部門認定的補充定額,無補充定額的,該項目開工前報甲方協商定價,未經甲方定價的,不予結算。
十、其它費用約定:
1、乙方“水費、電費”結算辦法:水費、電費由甲方向供排水、供電部門繳納,費用由乙方
塔吊基礎及越冬維護必須有監理及工程部認可的施工方案並有經上述部門按施工方案進行驗收的合格單後方可列入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塔吊基礎可以按本條標準計取費用,越冬維護只計取安全生產措施費、規費和税金。
第三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預付工程款。
二、基礎及主體工程按形象進度的_____%撥付,主體封閉後付主體的_____%,裝飾按形象付_____%,裝飾完成後付_____%。工程竣工,經過三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後,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實際完成總價的_____%,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進行竣工結算,竣工結算完成後,並經過質檢站驗收合格,除質檢站預留_____%的質量保證金外,工程款累計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結算總價的_____%。撥款階段:地下階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樁基礎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體正負零。
主體結構正負零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安裝工程、裝飾工程階段:按月進行結算。
三、質量保證金返回時間為_____年,質量保證期限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滿_____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在質量保證期滿2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在質量保證期滿5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
四、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甲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確認的月形象進度申報表(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經濟部提供統一格式。
五、如處於冬季施工期,乙方於冬季施工開始和結束後3日內向甲方經濟部報送冬季施工期形象進度申報表。
六、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經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進度結算報表一式貳份。甲方經濟部造價工程師於10日內審核完簽字蓋章,並於10日內向乙方支付審核後的當月工程月進度結算款。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甲、乙雙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政府有關規定,均需有原出廠合格證明和質量保證書等必要的質量保證文件資料,必要的還須提供符合規定的生產許可證。
二、所有與乙方施工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包括甲供材料設備)到貨後,乙方應按相關規定及《民用建築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進行詳細驗收並對該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
三、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及監理同意,或者與甲方認定的樣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應立即運出施工現場;已經運用到工程上去的,應當推倒或拆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並且要求乙方重新訂貨安裝,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
一、甲方負責就設計問題與設計方及監理的協調聯絡,審批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甲方負責審批乙方的項目施工進度計劃,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隨時檢查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控制;組織生產例會,協調安排整個工程生產;組織對工程的實施驗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應監督、檢查乙方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建築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內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鋼材兩項材料由甲方自行採購至工地外,其餘所有本工程施工圖中包含的內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衞生承包施工。(但甲方採購的商砼及鋼材質量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單價元,工程總造價。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餘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並做好衞生清理後,再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除扣留2%的工程質保金外)一次性結清,保修期滿後,退還質保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並負責工地上與周邊的一切協調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簽訂後,本工程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自行購買,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工程款的`按時支付,如果由於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氣為能超出陸個月,如在超期陸個月後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懲罰乙方壹仟元人民幣,以此類推。
八、保修責任:按國家規定執行,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必須派人到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20
發包方:
承包方:
甲方現將武勝香江豪庭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人工勞務承包給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多次共同協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本着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武勝香江豪庭
2、工程地點:武勝縣城祥升大道。
第二條:承包範圍:
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中所含武勝香江豪庭車庫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部分外運土石方、內轉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第三條:工期: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條:工程價款:
1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如下:
(1)獨立基礎: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頁巖90.00元/m(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砂巖200元/m(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
(2)人工挖孔樁:土方90.00元/m3,頁巖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鑽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實際方量220.00元//m3。安全帽等)、夜間施工加班費、加餐費、場內材料轉運費及清除垃圾轉運費。同時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具體工作內容:
(1)人工開挖場內土方及建築垃圾。
(2)人工開鑿場內石方並滿足現行有關規範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築垃圾等用人工裝鬥配合塔機吊裝轉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4)場內排水工作。
(5)施工用腳手架的搭拆。
(6)完成該單項工序所需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壓機、鍬、撮箕、抽水泵、鈀鈎等)。
(7)完成該分項工序的安全責任及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費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單項工序應做的工作
3、零星簽證計時工60.00元/工日。
4、室內取土夯實、回填 元/ m(含取土、運土、分層回填、夯實)。
5、算工程量。
第五條:施工技術要求:
(一)、基礎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員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並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證。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嚴格按施工圖、技術交底和施工規範嚴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步驟進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條:雙方責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為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係。
2、甲方施工員對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服從施工員及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嚴格按照施工圖、交底記要和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檢工作。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做到工完場清。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
2、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並接受罰款。如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進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金額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第八條:人工費支付
本分項工程無進度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安全責任:
在分項工程單價中10%作為安全設施費和管理費。另簽定安全責任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藉故中途停工或退場,甲方有權拒付人工費,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資由簽約人全權負責支付。並同時承擔給甲方該分項工程總造價1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付。
2、乙方所需機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在甲方借用的設備在施工期間應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
3、嚴禁將所承包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4、乙方如因工人素質低、技術差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違法亂紀行為等,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簽約人全權負責。
5、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如乙方人員損失甲方公物,應照價賠償。
6、由於乙方原因無故停工,每次處罰款20__元以上。
第十一條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員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嚴格遵守執行。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形成新的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倆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投標保函 篇2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甲方現將 常青花園二小區35#樓 部分項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本着公平、公正、誠信守則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以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信守執行。
一、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1.本工程所含所有抹灰、鑲貼、屋面(防水工程除外)、樓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階工程;
2.本工程所需砂漿、墊層砼的拌制和運輸;釘鋼板網、濕水、刷;膠、樓面基層處理、落地灰的清理;
3. 承包範圍內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養護、維修;
4. 乙方自備承包範圍內所需小型工具如:鐵鍬、泥桶、尺條、鋁合金、線、安全帽等;
5.乙方負責返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用。
二、結算方式約定
1.本工程人工費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規範一次性包乾,包乾總價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不再存在其它費用;如一次性驗收通過,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壹萬元。
2..甲方每人每天支付乙方生活費貳拾元,乙方所屬項目全部完工,經驗收達到優質標準後付至總價95%,餘款作為本工程維修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後付清;
3.甲乙雙方協商包乾價中,已包括質量創優價格、確保工期價格和工完料淨價格。
4.分包價格均為包乾價,不存在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楚天杯”。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設計圖紙、相關規範要求及施工技術交底施工,服從業主和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現乙方有違背質量要求的施工情況,甲方除責令停工整改外,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他責任,並且甲方拒付工程款。
四、施工工期要求:
1.工期主要按甲方形象進度執行,總工期為一百二十天。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工期,若有延誤,乙方自願每天罰款500-1000元人民幣,屬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3.工程完工指乙方所承包範圍內各分項工程全部完工。
五、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為加強對所屬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與每個職工都要有安全交底並簽定安全合同。
2.在施工前乙方必須派專人對腳手架、跳板、安全網、機具等,特別是腳手架的大、小橫杆、探頭跳進行全面的檢查,在檢查確保正常情況下方可安排作業人員施工,高空作業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3.乙方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經濟賠償在20xx0元以內,乙方自理,經濟賠償超出20xx0元,超出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但具體善後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4.乙方工人進場後要做好各班組的協調工作,不準無理取鬧,打架鬧事,出現打架鬧事,甲方對承包人處以3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5.年齡未滿18週歲 、身份來歷不明的人員、家屬、小孩以及身體有缺陷人員等,均不得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擅自將這些人員帶入現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必須執行安全生產“十五”不準及安全生產條例,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赤膊或酒後在現場活動及作業,在現場活動必須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
7.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如有違反則每人每次罰款20元整;
8.當相關部門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管理檢查時,乙方須提供計劃生育證件,並認真接受檢查;
9.如乙方違反上述條例或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不論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全部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六、其它約定
1.乙方在砂漿拌制過程中必須嚴格按配合比施工,如隨意更改配合比現象每次按100-500元處罰,若在施工中確有需要更改的,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
2.乙方必須即時清理落地灰,重新拌制使用;如發現丟棄、不即時清理落地灰現象,將視情況處以50—400元處罰;
3.乙方責任人 必須常駐本現場,如有特殊原因,需在徵得甲方同意下,另行委派專人履行本合同;
4.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要充分認識甲方對該工程質量、進度要求,合同簽訂後或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如屬乙方原因自行退場,甲方當時不予辦理結帳手續,待工程全部竣工後,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結算;
5.乙方施工人員安全、進度、質量中一項,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令其退場,結算按第上條執行;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現場人員指揮管理,對甲方再三強調的事情,乙方不能或不及時完成,甲方將委派其他人員完成,工程量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幣或按完成總量的140%比例直接扣予乙方帳上。
7.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付:承包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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