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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通用24篇)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通用24篇)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

發包方(甲方):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通用24篇)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其他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1.1工程名稱:武陟力威新能源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廠區圍牆。

1.2工程地點:。武陟縣喬廟鄉前趙村力威廠區。

第2條 承包範圍、承包方式

2.1承包範圍:工程範圍包括圍牆地基和圍牆主體。北圍牆長415米、西圍牆長135米,南圍牆長415米、東圍牆長135米。

2.2施工內容包括:基礎墊層(60cm寬40cm厚3:7灰土墊層);基礎(50cm高磚基礎2層,37cm高磚基礎2層);西、北方向兩個圍牆牆體砌築2.5m高磚圍牆,頂部做高60mm、外伸60mm磚壓頂房;東、南方向兩個圍牆牆體砌築0.85m高磚;四面牆體每隔4米砌築一個牆垛,牆垛要求砌築37cm寬;牆體不做粉刷。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原則,雙方就中國傢俱CBD-批發城二期北面磚砌圍牆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圍牆施工工程

1.2工程地點:

1.3工程概況:批發城二期北面磚砌圍牆,總長約 米。

1.4 承包範圍:

⑴普通圍牆(蒸壓灰砂磚)120厚磚砌圍牆高度約1.9米,條形磚基礎,圍牆單面1:2.5水泥砂漿粉刷(具體施工內容詳見甲方提供的施工圖)。

⑵魚塘、壕溝填土及零時施工道路按現場測量簽證為準。

1.5工期: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風霜雨雪天) 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1 月 29 日,30天內工程竣工驗收完畢。

1.6工程質量等級:合格,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施工驗收規範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本合同所約定工程全費用包乾單價為每米 元,圍牆長度約 米,工程暫定總價為 萬元(大寫 元整),工程完工後根據實際完成數量據實結算。

第三條 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 計價原則及結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築及裝修的項目執行20xx年《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湖北省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湖北省補充定額》,涉及拆除項目執行《湖北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統一基價表》(20xx)相關分冊,涉及到水電安裝的項目執行20xx年《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單位估計表》相關分冊。實際施工中發生上述定額中沒有的項目,雙方做工料機分析協商套用相近的定額子目。

4.2取費文件:按《湖北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鄂建文【20xx】216號文),總價下浮 個點(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價格的價差不參與下浮)。人工費按湖北省20xx年80號文調整,人工價差計取3.6914%費率;材料價差計取5.6914%的費率。以上費用在付款時均需提供項目所在地正規税務發票,税金乙方承擔。

4.3施工中發生的簽證單:按直接費*(1+10%)計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費用。

4.4經過以上取費方式計算出的本工程造價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圖中全部工程施工內容所需費用。

4.4.2包含材料的採保費、運輸費、裝卸費、上下力資費、施工現場材料保管費、材料二次搬運費、屬於乙方承包範圍內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卸貨、保管的費用。

4.4.3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工程內容所必須的開辦費用(含附屬工程、臨時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用)深化設計費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須因素的所需費用。

4.4.4按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驗收通過相關管理部門的建管規費、檢測費用等費用已含在本工程綜合費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種費用按不超過1%計取)。

4.4.5包含施工期間利率、税率、國家政策性調整、施工環境和市場的變化等可能影響工程造價變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臨時設施費、趕工補償費、成品保護措施費、臨建搬遷、施工及生活臨時水電線路拉接、場外租地及交通費、其他保證合同工期措施費、建築超高引起的人工、機械增加、成品保護、工地保安、安全擋板、停電停水措施、施工場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運、施工噪音環保措施、施工工地環衞費、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術措施等發生的所有的費用,因交叉作業導致的成品/半成品損壞需修復的費用。

4.4.7總包配合費由乙方自行與總包單位協商(一般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並向總包單位支付,如有糾紛甲方應盡力組織雙方協商。

4.5、工程結算依據為:(1)本合同;(2)取費標準為本合同約定的取費標準的條款;

(3)施工圖及設計説明;(4)招投標文件;(5)建設方和本工程項目監理認可簽字的施工組織設計;(6)施工日誌;(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價單;(8)工程竣工圖;(9)設計變更單(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蓋章);(10)現場簽證單(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蓋章);

(11)加蓋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結算書及工程量計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據實計算工程總價。

4.6工程結算複核:

4.6.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勞務人員工資已結清聲明》(見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結算報告後(報告內容須符合《工程結算送審資料標準清單》之要求。(見附件一),甲方受理結算資料後90日內出具結算初審意見。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結算書15日後,應聯繫甲方初審部門的相關人員,具體確定校正、複核有關工程量和價格的時間安排,並無條件出席校正、複核,直至乙方與甲方造價人員有初步一致的結算書面意見。

4.6.3最終結算造價以建設方集團複審部門與乙方雙方核對量價後,雙方簽字蓋章的複審金額為準。工程結算最終價款的確認見《告施工單位書》(附件四)。乙方對甲方造價人員提出的數量、單價異議或疑義以及結算會商、洽談應無條件的予以配合、複核、求證,並按照合同的規定予以調整;若乙方在協商期內未實質響應甲方複審結果,視同乙方認可甲方的複審結果。複審計價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4.6.4工程結算時,在甲方造價人員未向乙方提交意見前,乙方沒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工作職責

5.1 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2 甲方有權建議撤換認為不合適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員。

5.3 由甲方協助乙方向設計單位進行溝通並會審,雙方認可方案。

5.4 為乙方提供施工電源、水源接口,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工程職責

6.1選派得力專業技術人員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按監理規範實施管理,建立質量自檢制度、工程報監製度、認真按照相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服從甲方及監理單位的管理,按時參加設計交底及現場協調會。

6.2 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按合同約定時間進場施工,並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

6.3工程竣工後,及時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術管理資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6.4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需達到備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資料有遺失、錯漏等問題,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5施工用水用電費由乙方承擔,單獨掛錶,據實結算,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及監理方的統一安排,並由監理方及甲方簽證及加蓋公章作為結算依據。

6.6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6.7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害、工傷、人身損害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8施工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6.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進度計劃、延期開工

7.1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後立即進場組織施工(否則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所收工程款,並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並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公司對進度的檢查。如果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7.2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按天承擔違約金,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包乾總價的0.5%承擔違約金,按天累計計算,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7.3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工期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3天內予以準確答覆。

第九條 檢查和返工

9.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公司的檢查檢驗。

9.2以上檢查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不合格者,其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檢查合格如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第十條 設計變更

10.1乙方必須根據合同約定的材料、設備等的品牌、規格、型號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變更文件,並闡述變更理由、變更內容、相應措施,提交變更預算造價書,並經設計單位、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變更,同時雙方必須明確材料變更價差。

10.2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方認為有必要對設計圖紙及材料、設備進行修改,經甲方書面簽發後,乙方必須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

本工程無預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11.1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員及設備退場,經甲方相關部門初驗合格後,在7日內付至本合同暫定總價的50%;

11.2 工程驗收合格、資料交接完畢、辦理完工程備案(如需備案),經預算部初審、審計部複審計算完畢後一年內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結算總價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11.3 工程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保金,質保1年,質保期滿經甲方使用部門簽字認可無質量問題後7日內,甲方一次性無息付清。

11.4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甲方項目所在地税務機關的合法、合規發票。

第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2.1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將自行進行計量,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雙方發生其他合同糾紛,甲方認為需對完工率及工程質量進行鑑定時,甲方通知乙方共同進行鑑定或委託其他機構進行鑑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內不參加,甲方可自行計量,鑑定或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結果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完工率、質量鑑定的標準及價款支付依據,相關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12.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工程質量和質量獎罰

13.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標準,如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承擔返修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返修期不得超過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後經驗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返修驗收合格,扣減合同暫定總價款的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罰金。

第十四條 竣工驗收及竣工結算

15.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4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5.2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完畢之日。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並再經驗收達到要求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重新驗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返修

16.1本工程質量保證期為一年,質保期從甲方驗收完畢之日起計算。

16.2 質保期內乙方免費維修,並在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4小時內進行維修並解決存在的問題,或由於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聯繫上乙方,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除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外並處罰500元/次(從質保金中扣除);3日內不能到場維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約定時間進行維修時,甲方有權取得剩餘質量保證金所有權,乙方應在3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並由乙方繼續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

17.1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自超過約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應付未付款項的同期銀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17.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進場日期超過3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總價的10%承擔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7.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不履行合同或未經甲方同意停工超過3日,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承擔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7.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誤一天按500元/天承擔違約金,按天累計計算(可從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誤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總價的10%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7.5乙方施工經驗收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乙方承擔返修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返修不得超過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後經驗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返修驗收合格,扣減合同總價的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罰金。

17.6如乙方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等行為,甲方認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擔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消減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並請乙方退場;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7.7本工程不得分包;經甲方書面許可分包的,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並保證分包具備工程施工資質(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如乙方未經甲方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擔付款義務,並由乙方承擔合同總造價的10%違約金,並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7.8如發現乙方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向相關司法

第十七條 爭議

18.1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發生爭議後,除依據本合同約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第十八條 其他

19.1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9.2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19.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明事項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和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包樁基施工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項下的規定嚴格執行,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廣東省汕頭市馬浦鎮1#高架橋樁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況: 樁基總量1500根,孔深35m至60m,工程單價280元/m。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車、下籠、三通一平,並應當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該儘快組織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遲遲不能進場施工,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該在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後5日內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所規定的內容,超過5日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應該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條件,包括工作面、徵地等,保證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進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暫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保證按照相關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如甲方認為乙方的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其應該向乙方提供標準的工程質量報告,否則即視為工程施工質量合格。

6、如工程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組織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7、合同簽訂後,如因工程施工難度增加、質量標準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1日至3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總量80%的工程款,結算依據為上月工程總量和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規定的工程單價,否則甲方應該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後3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餘下的工程款,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規定,應該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款%的違約金,如甲方繼續違約,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的,應向乙方承擔該月施工工程款%的違約金,累計數月未結算的,總違約金由各月違約金相加計算,超過3個月未按照要求結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的規定,應向乙方承擔未結算工程款%的違約金,並同時向乙方承擔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為做好汕頭沙隴三組排水溝渠清淤工作,經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銀浩管道清淤來全權承接沙隴三組排水溝渠清淤工程。遵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沙隴___三組大塘清淤工程承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矗種鼷以致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石門三組大塘清淤工程。

二、工程資金:石門三組大塘清淤工程總投資為:___元。

三、工程施工範圍及要求:

1、以需清淤的石門三組大塘實際內容為準。

2、對於清淤的石門三組大塘要求清理塘內淤泥、雜物及塘四周的雜草、雜材,塘四周部分曲直及整理。

3、預計平均清淤深度為1米、出淤2700方。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議。

四、工程資金支付方式:先由乙方投資動工,該工程完工後,通過甲方及水利部門驗收合格後,付工程款40%,餘款將在________年內撥付到位。

五、工程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施工,___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完工,如因天氣等自然現象造成無法施工,工期順延,但最遲不能超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施工進行技術指導和幫助,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進行監督,如發現乙方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等問題,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工程質量及甲方要求為止。

3、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工程款,不得無故拖欠。

4、乙方應着重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嚴防一切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發生,如出現各種各類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提供工程原票或報税。

6、乙方在規定工期內完工,並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甲方若驗收不合格,乙方將承擔一切責任與損失,必須在甲方限期內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時使用有效!)。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汕頭沙隴民委員會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頒佈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範、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着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範圍

安全維護及整改

3、合同工期 30天

4、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 元整

5、質量標準

5.1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5.2使用標準、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5.2.1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範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範。

5.2.2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湖南省標準規程。

6、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範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乾。

7、工程計價

7.1 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湘建價[20__]406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__), 《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 《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20__《湖南省修繕定額》、20__《湖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量消耗標準》、20__《湖南省安裝工程消耗標準》及工程消耗標準動態調整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7.2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湘建價[20__]237號文件綜合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照施工同期《長沙建設造價》預算價,信息價及市場價格執行。

7.3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8、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後可順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長沙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8小時以上。

8.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8.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9、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後,甲方在10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80%。

9.2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後,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工程保脩金留結算總價的3%,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15天內全額返還,保脩金不計利息。

10、違約責任

10.1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10.2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12、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13、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衝孔樁底溶洞灌漿補強處理工程發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衝孔樁底溶洞灌漿補強處理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對衝孔樁底溶洞進行鑽孔、灌漿及雙管旋噴補強處理。

四、承包方式:

乙方負責施工所需的機械、人力、添加劑、管材及消耗輔助材料,鑽孔按___________元/米計取(包鑽孔、擴孔、掃孔),灌漿及雙管旋噴補強(包工不包料,水泥由甲方提供)按___________元/台班計,上述單價已含税金。

五、工期:

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工或按甲方要求變更。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則工期順延。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___________月實際完成量的___________%付進度款;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後___________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工程餘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給乙方施工,並提供施工用水、電源,由乙方自行安裝分表計費,施工及生活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泥,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2.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並負責施工現場及人員安全。

(2)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吃住行,有關施工安全、治安事故、防火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並按要求及時清理施工垃圾。

(3)對質量未合格的樁按甲方要求施工到合格__________為止,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負責保護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損壞、被盜、浪費,乙方按材料價的________倍償還給甲方。

(5)根據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驗收,如未能達到設計要求,乙方施工到達到標準為止。

(6)未按甲方要求完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拖延超過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八、爭議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武漢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______公司______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______省物價局______價服[20__]______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 (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計建[200______]______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______%(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8

防火封堵工程施工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和義務,做到相互協調配合以便順利完成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施工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_______所有需要消防防火封堵的部位。

4、合同承包範圍內包人工、包材料、包機具、包措施、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包括乙方各種税、費在內。

二、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總工期為______日曆日,開工日期暫定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完成本工程,每延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工期延遲累計達到10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承諾無條件退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遲,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僅工期予以順延。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

(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方式計價,包乾單價為: ______元/平方米,合同面積為______㎡,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包乾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包括主材、輔助材料、週轉性材料)、機械費、施工設備費、管理費、施工用水電費、保險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檢測費、利潤、税金、承包商應交納的各種政策文件規定的費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各種風險因素、責任等。

(2)工程施工用水、用電由總包單位提供接口,乙方自行裝表計量,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施工用水、用電計費標準向總包單位繳納或由乙方與總包單位自行協商繳納。

2、付款方式:

(1)通過消防部門驗收並辦理完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總價的97%;

(2)剩餘的結算總價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一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一次付清,質保金不計息;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時,需向甲方提供國家足額正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實施甲方權利,對乙方的工程質量、材料、進度、施工管理進行監督及管理。

(2)甲方應及時確認有關的方案、圖紙,協調與工程有關的問題。

(3)甲方應及時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種資料。

(4)甲方應積極、及時、主動參與決定相關技術方案。

(5)甲方應確保施工場地、水、電等方面滿足乙方進場需求。

(6)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執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對工程質量、材料、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2)從總包單位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與總包單位協商好水電費。

(3)合同簽訂後3日內將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監理及甲方確認,按監理及甲方同意的方案組織施工。

(4)工程需要的材料由乙方供應和運輸至現場並保證產品質量,乙方負責材料保管。乙方材料進場前,須提前1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進場時經甲方、監理共同驗收並作書面記錄。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採取措施控制和防範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鄰物品的保護(如房屋結構、各種管線等);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標準執行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及成都地區消防部門的驗收標準,最終以消防部門通過驗收並出具驗收合格證為準。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場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説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並有全部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完成所有的工程內容,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乙方按工程竣工的有關規定提請甲方進行竣工驗收。提請竣工驗收應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報告各2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和相應的資料後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包括消防部門)進行驗收。

六、材料的提供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產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樣板給甲方、監理方看樣板認可同意後,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除外)。

2、所有材料設備供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生產許可證件,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進行檢驗,並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質量標準。

3、施工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4、材料設備採用投標文件承諾採用的品牌或同類產品(採用的產品品牌須經過甲方的書面確認)。

七、保修責任

1、雙方約定為:

保修期:____年;保修範圍:所有施工項目。

2、保修期從具體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間發生維修,該維修項目從維修完成之日起另行計算保修期。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違約金,若乙方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能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並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用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嚴格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且對乙方進行處罰,金額為_____元/次。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整改完畢。

4、乙方如將甲方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20xx),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排水頂管施工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六安市鳳凰苑小區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污水頂管約320米,按圖施工,包工包料和路面、綠化的恢復以及土方外運等。總造價:乙方不提供任何税票和税務金額,現金結帳。

第四條、合同工期:

在本工程開工時,如沒有遇到陰雨天和電源耽誤情況下,30個有效工作日完成本工程。

第五條、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80%。在本工程結束後30天內甲方應組織相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移交甲方後,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水電接口、乙方負責施工期間水電費用。

2、現場技術、安全交底。

3、負責乙方的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進行檢查監督。

4、負責按雙方確定的頂管施工時間安排乙方進場。

第七條、乙方責任:

1、按圖紙要求質量標準,合同工期及總價所含的全部內容,保質保量完成合同內的施工。

2、按照確定的時間組織方案中承諾的管理人員,勞動力及機械設備準時進場。

3、嚴格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各項管理要求,並按六安市的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施工要求組織施工。

4、工程完工後應及時做好清場工作。

第八條、質量標準:

1、在施工過程中,沉井、接收井每道工序需設計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如乙方不按圖施工所造成後果均有乙方自負。

2、按照圖紙設計要求,符合相應國家及六安市工程驗收標準。

3、甲、乙雙方在頂管施工過程中,共同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九條、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儘量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現場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2、因本小區業主已入住,施工範圍內必須做好施工圍擋,防止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因安全措施不到位所引起的一起責任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閲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説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施工合同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施工合同”)中的定義相同。鑑於: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施工合同基礎上變更施工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因乙方新購置一批自卸車輛,甲方應保證乙方土方總運量。

2、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停工,每天補償車輛誤工費500元。

具體包括:

1、甲方應保證乙方施工人員住宿通水通電,如斷水斷電超24小時,乙方無條件停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天氣及路況達到可開工的條件,甲方無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時,乙方有權停運,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節假日、雙休日或者銀行出現故障和特殊情況可順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過48小時乙方有權停運,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保證施工工地內有人發貨、驗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夠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實際生產的經濟損失向乙方進行賠償。

3、付款方式及價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條款執行。如有新標段,價格另議。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施工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打(吃水井工業用井灌溉用井)一眼,協商條件如下:

1.井深___________根管,管高_________,直徑_________.

2.價格每根水泥管_____元.打井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打井隊的吃住.香煙.物品看管和所用的電費.壓水.跟班.機油.柴油以及拉管運費,負責打井機的進出廠地碾壓地的賠償,下管人工等事宜.

4.乙方負責機井能按拔水泵為標準,負責井管費用,不負責出水量大小.

5.打井進料前預支___________元,其餘放架子算清帳,不欠帳.

6.雙方各自負責自己人員安全問題.

7.如果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簽字負責人負責,以此為據,雙方共同遵守.

電話:

電話: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3

房主人(甲方):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主體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建築項目:私人住宅主體項目。

二、建築面積:按實際板面計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其中磚混結構改為磚木結構,其中板面鋼筋間距1616(卧室),1416(客廳)雙層雙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磚粉牆,每二車(施工車)加一包325#水泥,地樑300400、4根Ф16鑼紋鋼。打板厚度第一、二層120mm,第三層80mm,再做琉璃瓦。

四、外觀按圖施工,門窗,外牆磚等,其中鋁合金窗改為普通平開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紅櫸木的圓形木扶手。

六、單價按實際板面積,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其中整棟外加 元。

七、工期在 年 月 日前完工。

八、室內只是粉牆,樓梯板一到三層,安裝電線,開關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如造成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

1.2工程名稱:__________

1.3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_

1.4工程户型: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

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

⑴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二)。

⑵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一)。

1.6工程期限日;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按約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1.7(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

(2)編制報價單以《綿陽市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合同項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⑴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工程項目預算表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⑵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工程項目預算表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3.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紙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_______)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禁止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禁止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禁止在室內鋪貼1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禁止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4.7凡必須涉及4.6款的,房屋產權人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

5.3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應告知乙方。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5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_______)的標準執行。

9.2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標準執行:

(1)《綿陽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綿陽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具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如甲方7日之內未組織驗收,乙方視為合格。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一年.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100%_應支付金額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50%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45%

第三次竣工驗收合格5%

11.2工程進度過半,指輕體牆拆改完畢,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廚房或衞生間其中瓷磚鋪貼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收具為工程主要憑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在約定付款期限5日內未支付,乙方可作停工或不交付使用。

12.4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1‰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方式解決:

⑴向_綿陽市__人民法院起訴。

⑵向_綿陽市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4.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4.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裝飾裝修工程項目預算表

附件2:施工驗收表格

甲方(簽字):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留所遷建工程

工程地點:鼔鎮原知青場

工程規模及內容:辦公樓4層,監房2層,高度16。5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結構形式:框架工程立項、規劃批准文件號:高發改審函16號。

資金來源:爭取上級支持,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解決。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總承包(包括建築及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擬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施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要求達到國家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50300—)合格以上。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大寫):;(小寫):元。

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已閲讀、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並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已閲讀、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合同生效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合同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6

建設工程施工補充協議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施工事宜未明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工程的具體範圍、合同包乾總價等條款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裝飾等工程(建施、結施、水施工程圖紙),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資金來源:自籌。 

二、雙方明確工程範圍為:

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裝飾

等工程,其中供電、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預應力鋼筋由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確定為: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包乾總價(含税)為¥: 元(大寫: )。 

合同包乾總價不包括髮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房屋建築施工標準、規範以及設計圖紙中特別標明的相關標準、規範。

七、雙方對一般權利和義務補充明確如下: 

1、發包人工作

1.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現場已經具備施工條件。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工程進度款的使用情況,具體實施辦法:

1、承包人在施工進行期間必須將各材料供應商、施工班組的主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上報發包人駐現場代表;

2、承包人在申請月進度款時必須把上月對供應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組的工資的發放列表作為附件上報發包人,否則發包人當認為承包人申報當月進度款資料不齊,不予支付當月施工進度款。

(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1.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合同範本《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4)向監理公司提供的辦公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1間裝有水電的辦公場所及3套桌椅辦公設施,並承擔水電費。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維護:承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時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如果施工現場承包人數量較多,則由發包人聯合所有承包人進行協商。但維護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10)電梯井內的腳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11)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劃定的區域佈置臨建設施。 

(12)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範圍內所有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責任。 

(13)承包人必須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進度款,做到專款專用。 

八、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年 月 日前重新確定並提供。

1.2上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

2、工期延誤

2.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雨水天不作工期順延;

2.2當承包人本月的實際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該月進度計劃(即第八條第1項所確定的進度計劃,下同)的70%時,發包人將暫不予支付該月施工進度款,並推遲到下月與下月施工進度款一併支付,當承包人持續兩個月或兩個月以上出現以上情況,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內尚無具體整改調整工程進度的應變措施,發包人當視承包人違約並有權採取一切有效的強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現場施工管理,以確保工程工期順利推進,並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如承包人拒絕、阻止發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發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誤不能得到及時糾正,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進度工期延誤的,從延誤的第五天起,每天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累計計算。

2.4承包人未按進度計劃完成第一個月進度計劃工程的70%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5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延誤進度工期累計達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九、質量與驗收 1、質量要求

1.1承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質量標準、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對質量通病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質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衞生間、門窗、外牆面幾個容易發生滲漏的部位應重點監控。如部分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安全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達到約定的標準後,發包人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賠償發包人的相關損失;如超期30天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重新組織施工隊伍將剩餘工程施工完,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2.1中間驗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及工序。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7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閲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閲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列出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築物的尺度,建築物的結構型式,並明確合同範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於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範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十、其它:

(1)由甲方違章指揮或強命工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造成終身致殘的,視程度予以賠償,但最高幅度賠償為一次性_________元封頂。

(2)由於他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甲方負責追查傷者費用暫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程和工地有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甲方對以上各條款負有解釋權。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24

披露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接收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根據雙方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保護主合同項下的技術祕密及商業祕密,特制定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適用於主合同履行的全過程。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方案﹑工藝流程﹑技術設計﹑圖紙資料﹑相關函電等等。

二、雙方職責

1、甲方義務:

對於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乙方義務:

(1)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將本工程的技術協議書、其他相關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查閲、保管。

(2)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拍照,更不得讓第三方人員進入甲方設備內部或對內部結構進行拍照,如果乙方違約,其行為將被視為竊取商業祕密,甲方將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責任。

(3)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必須向甲方交納圖紙保證金,圖紙保證金的金額為______元人民幣,對有實行預付款的,可以從預付款中直接扣除;

(4)圖紙為甲方的自有知識產權,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做好施工圖紙的現場管理和保管,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圖紙的行為,均視為違法、侵權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工程竣工後,乙方應當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三、保密期限

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開始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時間以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為準。由此而導致的任何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或賠償,將由違約方的向守約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四、保密協議的控制權變更、轉讓條款

1、若乙方發生控制權變更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締約人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一條的約定,應當一次性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信息價值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2、一方違約,權利人也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禁令,保護其祕密。

3、締約人有刑法規定的侵犯權利人的保密信息的行為,給權利人造成巨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由權利人交由司法機關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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