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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工程施工是 建築安裝企業歸集核算 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 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砌牆工程施工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文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原則,雙方就中國傢俱CBD-批發城二期北面磚砌圍牆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圍牆施工工程

1.2工程地點:

1.3工程概況:批發城二期北面磚砌圍牆,總長約 米。

1.4 承包範圍:

⑴普通圍牆(蒸壓灰砂磚)120厚磚砌圍牆高度約1.9米,條形磚基礎,圍牆單面1:2.5水泥砂漿粉刷(具體施工內容詳見甲方提供的施工圖)。

⑵魚塘、壕溝填土及零時施工道路按現場測量簽證為準。

1.5工期: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風霜雨雪天) 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1 月 29 日,30天內工程竣工驗收完畢。

1.6工程質量等級:合格,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施工驗收規範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本合同所約定工程全費用包乾單價為每米 元,圍牆長度約 米,工程暫定總價為 萬元(大寫 元整),工程完工後根據實際完成數量據實結算。

第三條 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 計價原則及結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築及裝修的項目執行20xx年《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湖北省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湖北省補充定額》,涉及拆除項目執行《湖北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統一基價表》(20xx)相關分冊,涉及到水電安裝的項目執行20xx年《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單位估計表》相關分冊。實際施工中發生上述定額中沒有的項目,雙方做工料機分析協商套用相近的定額子目。

4.2取費文件:按《湖北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鄂建文【20xx】216號文),總價下浮 個點(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價格的價差不參與下浮)。人工費按湖北省20xx年80號文調整,人工價差計取3.6914%費率;材料價差計取5.6914%的費率。以上費用在付款時均需提供項目所在地正規税務發票,税金乙方承擔。

4.3施工中發生的簽證單:按直接費*(1+10%)計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費用。

4.4經過以上取費方式計算出的本工程造價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圖中全部工程施工內容所需費用。

4.4.2包含材料的採保費、運輸費、裝卸費、上下力資費、施工現場材料保管費、材料二次搬運費、屬於乙方承包範圍內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卸貨、保管的費用。

4.4.3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工程內容所必須的開辦費用(含附屬工程、臨時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用)深化設計費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須因素的所需費用。

4.4.4按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驗收通過相關管理部門的建管規費、檢測費用等費用已含在本工程綜合費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種費用按不超過1%計取)。

4.4.5包含施工期間利率、税率、國家政策性調整、施工環境和市場的變化等可能影響工程造價變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臨時設施費、趕工補償費、成品保護措施費、臨建搬遷、施工及生活臨時水電線路拉接、場外租地及交通費、其他保證合同工期措施費、建築超高引起的人工、機械增加、成品保護、工地保安、安全擋板、停電停水措施、施工場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運、施工噪音環保措施、施工工地環衞費、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術措施等發生的所有的費用,因交叉作業導致的成品/半成品損壞需修復的費用。

4.4.7總包配合費由乙方自行與總包單位協商(一般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並向總包單位支付,如有糾紛甲方應盡力組織雙方協商。

4.5、工程結算依據為:(1)本合同;(2)取費標準為本合同約定的取費標準的條款;

(3)施工圖及設計説明;(4)招投標文件;(5)建設方和本工程項目監理認可簽字的施工組織設計;(6)施工日誌;(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價單;(8)工程竣工圖;(9)設計變更單(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蓋章);(10)現場簽證單(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蓋章);

(11)加蓋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結算書及工程量計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據實計算工程總價。

4.6工程結算複核:

4.6.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勞務人員工資已結清聲明》(見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結算報告後(報告內容須符合《工程結算送審資料標準清單》之要求。(見附件一),甲方受理結算資料後90日內出具結算初審意見。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結算書15日後,應聯繫甲方初審部門的相關人員,具體確定校正、複核有關工程量和價格的時間安排,並無條件出席校正、複核,直至乙方與甲方造價人員有初步一致的結算書面意見。

4.6.3最終結算造價以建設方集團複審部門與乙方雙方核對量價後,雙方簽字蓋章的複審金額為準。工程結算最終價款的確認見《告施工單位書》(附件四)。乙方對甲方造價人員提出的數量、單價異議或疑義以及結算會商、洽談應無條件的予以配合、複核、求證,並按照合同的規定予以調整;若乙方在協商期內未實質響應甲方複審結果,視同乙方認可甲方的複審結果。複審計價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4.6.4工程結算時,在甲方造價人員未向乙方提交意見前,乙方沒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工作職責

5.1 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2 甲方有權建議撤換認為不合適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員。

5.3 由甲方協助乙方向設計單位進行溝通並會審,雙方認可方案。

5.4 為乙方提供施工電源、水源接口,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工程職責

6.1選派得力專業技術人員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按監理規範實施管理,建立質量自檢制度、工程報監製度、認真按照相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服從甲方及監理單位的管理,按時參加設計交底及現場協調會。

6.2 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按合同約定時間進場施工,並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

6.3工程竣工後,及時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術管理資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6.4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需達到備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資料有遺失、錯漏等問題,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5施工用水用電費由乙方承擔,單獨掛錶,據實結算,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及監理方的統一安排,並由監理方及甲方簽證及加蓋公章作為結算依據。

6.6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6.7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害、工傷、人身損害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8施工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6.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進度計劃、延期開工

7.1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後立即進場組織施工(否則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所收工程款,並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並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公司對進度的檢查。如果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7.2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按天承擔違約金,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包乾總價的0.5%承擔違約金,按天累計計算,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7.3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工期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3天內予以準確答覆。

第九條 檢查和返工

9.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公司的檢查檢驗。

9.2以上檢查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不合格者,其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檢查合格如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第十條 設計變更

10.1乙方必須根據合同約定的材料、設備等的品牌、規格、型號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變更文件,並闡述變更理由、變更內容、相應措施,提交變更預算造價書,並經設計單位、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變更,同時雙方必須明確材料變更價差。

10.2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方認為有必要對設計圖紙及材料、設備進行修改,經甲方書面簽發後,乙方必須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

本工程無預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11.1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員及設備退場,經甲方相關部門初驗合格後,在7日內付至本合同暫定總價的50%;

11.2 工程驗收合格、資料交接完畢、辦理完工程備案(如需備案),經預算部初審、審計部複審計算完畢後一年內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結算總價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11.3 工程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保金,質保1年,質保期滿經甲方使用部門簽字認可無質量問題後7日內,甲方一次性無息付清。

11.4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甲方項目所在地税務機關的合法、合規發票。

第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2.1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將自行進行計量,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雙方發生其他合同糾紛,甲方認為需對完工率及工程質量進行鑑定時,甲方通知乙方共同進行鑑定或委託其他機構進行鑑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內不參加,甲方可自行計量,鑑定或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結果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完工率、質量鑑定的標準及價款支付依據,相關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12.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工程質量和質量獎罰

13.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標準,如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承擔返修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返修期不得超過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後經驗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返修驗收合格,扣減合同暫定總價款的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罰金。

第十四條 竣工驗收及竣工結算

15.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4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5.2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完畢之日。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並再經驗收達到要求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重新驗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返修

16.1本工程質量保證期為一年,質保期從甲方驗收完畢之日起計算。

16.2 質保期內乙方免費維修,並在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4小時內進行維修並解決存在的問題,或由於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聯繫上乙方,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除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外並處罰500元/次(從質保金中扣除);3日內不能到場維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約定時間進行維修時,甲方有權取得剩餘質量保證金所有權,乙方應在3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並由乙方繼續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

17.1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自超過約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應付未付款項的同期銀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17.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進場日期超過3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總價的10%承擔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7.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不履行合同或未經甲方同意停工超過3日,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承擔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7.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誤一天按500元/天承擔違約金,按天累計計算(可從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誤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總價的10%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7.5乙方施工經驗收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乙方承擔返修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返修不得超過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後經驗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返修驗收合格,扣減合同總價的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罰金。

17.6如乙方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等行為,甲方認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擔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消減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並請乙方退場;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7.7本工程不得分包;經甲方書面許可分包的,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並保證分包具備工程施工資質(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如乙方未經甲方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擔付款義務,並由乙方承擔合同總造價的10%違約金,並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7.8如發現乙方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向相關司法

第十七條 爭議

18.1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發生爭議後,除依據本合同約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第十八條 其他

19.1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9.2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19.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明事項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砌牆工程施工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其他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1.1工程名稱:武陟力威新能源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廠區圍牆。

1.2工程地點:。武陟縣喬廟鄉前趙村力威廠區。

第2條 承包範圍、承包方式

2.1承包範圍:工程範圍包括圍牆地基和圍牆主體。北圍牆長415米、西圍牆長135米,南圍牆長415米、東圍牆長135米。

2.2施工內容包括:基礎墊層(60cm寬40cm厚3:7灰土墊層);基礎(50cm高磚基礎2層,37cm高磚基礎2層);西、北方向兩個圍牆牆體砌築2.5m高磚圍牆,頂部做高60mm、外伸60mm磚壓頂房;東、南方向兩個圍牆牆體砌築0.85m高磚;四面牆體每隔4米砌築一個牆垛,牆垛要求砌築37cm寬;牆體不做粉刷。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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