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施工合同 >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精選21篇)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精選21篇)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

甲方: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精選21篇)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承包等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工程承包範圍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工期和工程質量標準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4、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四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懲罰: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五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七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八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九條 工程保修和人員保險

1、保修範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一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相關事宜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2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

4.工作內容: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6.工期: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開工,於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日竣工。

7.工程質量:合格

8.合同價款(RMB大寫___________):一次性包乾價計:建築面積 ___________平方米,按包乾(_______元/平方米。

第二條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 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2.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

5.在非正常天氣(氣象局標準大雨及以上、零度以下氣温)條件下,乙方要自行採取措施,保證施工的進行。

6.安全文明施工押金為該工程清包合同總價的_____%,到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返回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押金提取:按甲方每次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提取。

7.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付款方式支付給乙方工程款。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1)基礎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總價的_____%

(2)每完成一層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總價的_____%

(3)砌體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總價的_____%

(4)粉刷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總價的_____%。(5)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清包合同總價的_____%,留_____%到年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附則

1.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2.本合同所有款項結清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

│ 發包方(蓋章):       │ 承包方(蓋章):        │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

│ 開户銀行:          │ 開户銀行:           │

│ 帳  號:          │ 帳  號:           │

│ 電  話:          │ 電  話:           │

│ 電  掛:          │ 電  掛:           │

│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經辦建設銀行 │    建築管理部門   │  鑑(公)證機關 │

│  (蓋章)   │     (蓋章)    │    (蓋章)  │

│         │             │          │

│         │             │          │

│         │             │          │

│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經辦人: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建設單位:_________

┌─┬─┬─┬─┬─┬─┬─┬─┬──┬────┬────┬──┬──┬─┐

│序│工│設│棟│結│層│面│資│批准│ 投資 │工程總 │開工│竣工│備│

│ │程│計│ │ │ │ │金│  │ 總額 │ 造價 │  │  │ │

│號│名│單│數│構│數│積│來│文號│(萬元)│(萬元)│時間│時間│注│

│ │稱│位│ │ │ │ │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維修、屋外、管道、給排水等項目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

附表二: 由甲方負責供應設備和材料表

┌────┬──┬──┬──┬────┬──────┬────┐

│材料名稱│規格│單位│數量│交料地點│ 到場日期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5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發包文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

5、工程造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曆天。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説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後付價款的95%,餘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發包人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雙方簽署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本着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保證金的支付達成補充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機械設備(包括塔吊安裝)進場,支付首期保證金人民幣100萬元整。

二.工程項目完成招投標程序,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支付剩餘保證金人民幣200萬元整。

本補充合同只是對工程保證金支付時間節點的補充説明,關於工程保證金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仍以雙方簽署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為準,雙方遵守執行。

本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署時間: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7

裝飾施工合同範本  施工合同通用版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1227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 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廠房A—5層,總高度24.15M,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15160.6㎡;

(2)廠房B—5層,總高度24.15M,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8851.82㎡;

(3)舊宿舍在原有樓層上加二層;

暫定廠房A、B,宿舍加層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約25000㎡,合總價2100萬,(每平方米以850元計價,如與報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為準)工程完成建築層水平面積大於25000㎡的面積按每平方米850元計價。

工程名稱:東莞市佳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

工程項目:廠房A、B、宿舍加層(不包括原有宿舍裝修)

工程地點:東莞市鳳崗鎮天堂圍西旺工業區佳達工業園

開工期限:自開工日起300個晴天,不包括節假日,工程在期限內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個月不獎不罰。

第二條付款方式

1、廠房A、B、宿舍加層,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後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萬到乙方賬户,餘款500萬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後36個月內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給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賬户,開户名:鄧康強,開户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鳳崗支行,賬户:

2、1600萬工程款在開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訂購鋼材費用360萬元、商品混凝土費用200萬元(開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費用100萬元。開工後完工前按照進度支付宿舍建築費用85萬元、門窗工程費用100萬元(分兩期,其中窗框工程50萬元,窗肉工程50萬)、外牆裝飾工程費用50萬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資65萬元。剩餘工程款640萬元按照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按進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廠房A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付80萬元,廠房B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付48萬元)

第三條建築材料標準:

1、廠房A、B內地台澆搗C20混凝土10CM厚。

2、廠房A、B首層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樓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剛砂。

3、宿舍加層樓面水泥砂漿鋪貼500_500陶瓷地磚。

4、衞生間樓地面水泥砂漿鋪貼陶瓷防滑地磚。

5、廠房A、B樓梯休息台平面及樓梯踏步級水泥沙漿,鋪貼每平方米100元以內的大理石決料。

6、廠房A、B、宿舍加層樓地面的踢腳線用600_600的地板磚割成5塊,120MM長條磚粘貼。

7、廠房A、B衞生間牆面用250_400每塊約1.5元的瓷片粘貼2.2M高,加層宿舍衞生間粘貼至板底。

8、廠房A、B、宿舍加層所有內牆抹灰找平壓幹刮膩子。

9、廠房A、B、宿舍加層所有天柵底樑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膩子。

10、廠房A、B、宿舍加層外牆水泥沙漿抹底灰,面粘貼每平方米16元的紙皮磚。

11、廠房A、B樓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鏽鋼材料制安。

12、廠房衞生間門用鋁材料制安。

13、鋁窗用雄業牌白鋁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層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鋪貼。

第四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天然基礎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2)、10萬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礎設施費,建築監督部門放線費由甲方支付。

(4)、靜壓樁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2、乙方責任

(1)、10萬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費、建築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費用,工地工程用水用電費由乙方支付。

(3)、靜壓樁工程費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廠房A、B化糞池建造,樓層內排污、排水安裝,但是不包廠區內排污、排水管道及設施,不包防雷設施工程,不包水電安裝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後期如樓板產生裂痕,由乙方負責補修及費用,但甲方不可扣減工程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工程款不按時支付或停工,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漲價所造成的損失計算)

2、甲方未按照約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後36個月內每月平分支付500萬元餘款,若有拖欠則按照應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滯納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並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未盡事宜

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可預算的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認可,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______施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為甲方的建築工程進行施工,僅含.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

三、工程價格:-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部分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面積按實際測量為主等等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開工並連續施工至工______月______日。

四、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 %,尾款 年  月 日內結清。

五、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負責保證工程質量,並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六、甲方負責辦理-_______________或提供些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並_________________。

八、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甲方:______村

承包方,

乙方:______第三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0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衞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c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衞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生產基地_________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_________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_________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__公司_________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脩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承包工種:

經雙方達成協議將 樓架搭設拆除分享承包給乙方,根據《建築法》本着雙方的利益和權力,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 承包工程內容:內外架體搭設所用材料裝卸和文明施工。

二、承包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天氣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三、承包價格:價格按建築面積每㎡ 元。

四、付款方式。

根據施工進度每月撥付乙方人工工資,工程完工後,結算付清。

五、甲方責任。

為了工程進度和質量,甲方為乙方提供架體所須材料,乙方需用材料必須前兩天向甲方提供料單,甲方供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如按工程進度計劃提前完成,根據情況進行獎勵,如造成停工損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工地各項制度,

按國家制定的規範要求和技術交底進行施工,聽從工地地統一指揮,對工地任何機械要愛護,不準工人私自挪用工地財務。

(2)乙方搭設架體必須按規範要求進行搭設,必須跟隨所有工種所需要架體的搭設,確保所搭設架體的安全 。如發生事故或打架鬥毆,根據情節嚴重進行罰款,必須跟隨所有工種,架體搭設的需求,如拖延或不聽從的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地制定和安全:乙方使用機械和工具,甲方一次性交付使用。如人為因素造成損失,照價賠償。不得私自挪用工地財務,如情節嚴重,交公安部門處罰。施工現場機械、臨時用電不得私自操作,如造成人身事故,甲方不承認任何責任。非操作不得進入。工人進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遵守各項安全制度,並對工人進行崗前教育和崗前交底。

七、補充協議( )

八、本共同甲乙雙方各一份,希望雙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將承擔一切金濟損失。本共同經過結算後終止。

甲方: 聯繫反式:

乙方: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內容及造價(待定)

1、圖紙設計範圍(工程設計、製造、運輸、安裝)。

2、合同價款: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待定)

1、實際工程量以項目部出具的簽證單為準。

2、工程完工後七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的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條件,如人員進出、材料堆放、進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來自政府的關於建造、使用所必須的申請及各項增容等費 用;

3、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

4、對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5、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工期等,並有提出整改的權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並有權解除合同,且產生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為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並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溝通;

8、工程完工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報告或通知後3日內組織驗收,並及時出具驗收報告

乙方責任:

1、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委派現場管理代表為工程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現場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證工程進度,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保質保量完工;

3、對未完成的分項工程負有監護責任;對損壞的成品及半成品負有維護、恢復的責任,其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施工中若損壞其它分項工程產品,乙方應照價賠償;

4、所提供的材料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須為剛出廠的、嶄新的、未使用過的產品,且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材質證明文件;

6、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且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7、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維護好現場文明施工形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否則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1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至甲方(必要時還需送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根據需要可會同甲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12、如甲方驗收中發現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和規定時間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不能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如因此延誤甲方整體工程進度,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後30日內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合同約定對工程實施保修,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若乙方超過30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七、其它事宜約定

1、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因甲方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無償維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具體完工時間雙方可另行協商;

3、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4、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八、合同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九、爭議解決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附則

1、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山東德碩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3

委託單位(甲方):

__單位(乙方):

為保證弱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擔甲方弱電系統維護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各項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維護保養概況

1、工程名稱:弱電維護工程。

2、工程地點:

3、__項目:

電視監控系統周界報警系統

門禁管理系統

樓宇對講系統

大屏拼接牆系統 電子巡更系統

車庫道閘系統

電梯三方通話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內容在中補充。)

4、服務內容:負責系統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檢修及緊急故障處理工作,確保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5、合同期限:________年

第二條

具體__內容

乙方應根據__項目出具詳細《__計劃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計劃書內容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應嚴格按計劃書內容開展__工作。

第三條

維護保養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如需續約,應於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簽意向,甲方從乙方__、服務質量等方面綜合評測後,雙方友好協商無爭議,可續簽本合同。

第四條

承包方式及維護保養費用

1、乙方在維護保養費用總價為(元)

2、在保養維護期間所涉及的以下易損耗材、易損件由乙方承擔:

電阻、電容、二極管、三極管、松香、電工膠布、白膠布、扎線排、器材專用清潔劑等。

3、如出現設備維修更換零部件或更換設備時,乙方提供的設備和材料應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用於維護和檢修。更換零部件及設備的相關費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費。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辦法

維護保養費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 元)。甲方在合同簽定後將維護保養費用以每次一個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並由乙方開具正規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應____日內支付款項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賬號。甲方每次付款暫扣20%的維護款,用於對於乙方的約束。乙方應於每季度__工作結束後,將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月檢、季檢記錄單一併交至甲方作為餘款的付款憑證,甲方如無異議,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費用。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甲方發現系統有異常情況出現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詳細説明故障現象,以便於乙方根據故障現象進行相應準備。

2、乙方在對系統進行維修及保養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協調幫助和便利設施。維修完畢後,甲方及時派人進行檢查和驗收並在維修單上簽字確認。

3、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其它部門以及其它工種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維修不及時、服務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規定完成__任務,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檢查維護各類弱電系統,使之正常運行,保證系統處於無故障狀態。若因__期間系統故障,__方沒有及時進行維修導致系統沒有發揮其功能,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系統設備正常使用狀態下,乙方定時到甲方現場進行設備的例行保養和檢修,每月次。

3、要有詳細的月檢、季檢、年檢記錄交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4、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儘量將維護保養對甲方場館所產生的影響減少到最小,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5、系統在平時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後及時響應,市內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如出現設備損壞,無法修復(包括設備零配件已被市場淘汰等因素),乙方須提供整改方案,並保證在 個工作日內交由甲方確認並協商解決。

6、乙方對維修過的設備負責半年的保修,對更換的新設備負責________年的保修,自更換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間,因維護保養工作所發生的施工人員工傷事故及其他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合同中條款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並支付合同總造價15%的違約金給對方。

如因乙方__不力造成的責任事故,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本合同共五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本合同維護保養內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維護保養期滿後失效。

第九條

爭議處理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條款。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公司電話:

公司傳真:

管理處電話:

現場工作人員: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審查資質等級:

一 類(證書編號:

房屋建築工程(含超限)

市政基礎設施(道路、橋樑)工程

二 類(證書編號:

市政基礎設施(給排水、風景園林)工程

發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施工圖審查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2 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1.3 住建部令第13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1. 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管理法規和規章。

1.5 國家計委、建設部頒佈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_年修訂本)。

1.6《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字[20__]55號)。

1.7《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推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聯合審查全面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建發[20__]1號。

第二條 本合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項目的主要工程概況

工程概算投資: 萬元;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勘察單位:

設計單位:

審查內容:包括勘察、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專業、消防專項審查、總平、綠建,不包括人防專項審查、基坑、室內裝修二次設計、幕牆二次設計審圖。

第三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3.1 工程建設報建表1份。

3.2 當年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批文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1份。

3.3 建設工程設計紅線圖1份。

3.4 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1份(超限高層建築)。【有需要時提供】

3.5 工程勘察報告4份。

3.6 全套施工圖設計圖紙8份(如蓋章超過8套圖,將按該子項規模大小加收50~200元/套);結構計算書、節能計算書(公共建築包括建築、電氣、暖通等專業)各3份(經設計院簽章)及結構計算數據光盤(應註明結構計算軟件名稱)1份,節能審查備案表6份。

3.7 經規劃部門審批通過的《總平》和《單體方案》各1份。

3.8 勘察設計單位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複印件。

第四條 審查時間及應提交的審查文件

4.1、勘察文件:勘察文件應先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交付設計單位使用。未經勘察文件審查合格的,勘察報告不得作為設計依據,設計企業不得使用。在接收到勘察文件 3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經勘察單位答覆確認無誤後,在勘察文件上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

4.2、設計文件:在甲方提供全部審查資料給乙方後 7 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完成審查工作,向甲方提交項目的《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意見書》一式三份。經設計單位對審查意見答覆完畢並出具修改圖或設計變更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的《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報告》一式五份及經審查的工程施工圖八份。

第五條 本合同審查費用及支付方式

5.1施工圖審查費用:

(1)設計施工圖審查費,按 元/㎡計,審查費用 元/㎡× ㎡= ,最終以施工圖確定的建築面積按單價結算。

(2)消防,按 元/㎡計,審查費用 元/㎡× ㎡= ,最終以施工圖確定的建築面積按單價結算。

(3)一星綠建,乘以1.10複雜係數,審查費用 元/㎡× ㎡= 。

(4)勘察,按10元/米計,勘察進尺暫定 米,勘察費用費用為10元/米× 米=

(5)基坑支護審查費:按投資額的2‰計算,

(6)其他附屬設施(景觀綠化、道路和室外管網總平):按投資額的 2‰計算,

(7)幕牆,按 元/㎡計,審查費用 元/㎡× ㎡= ,最終以施工圖確定的建築面積按單價結算。

(8)人防,按 元/㎡計,審查費用 元/㎡× ㎡= ,最終以施工圖確定的建築面積按單價結算。

綜上,施工圖審查費用合計為人民幣 元整(¥ 元)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束後,如施工圖設計圖紙作變更修改設計,需重新審查,小範圍修改則不另外收取審查費,若大範圍修改,則審查費計收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節能設計作變更修改設計,審查費根據該子項規模大小計收500元~1500元/棟。

5.2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乙方須在籤領送審文件資料時,出具收費通知書給甲方。甲方須領取乙方出具《審查意見告知書》前付清已出報告面積審查費給乙方。甲方須憑付費發票復件領取《審查意見告知書》。

5.3 發票:如甲方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甲方必須提供能證明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税務登記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及户名、賬號、開户行、地址、税務登記證號碼等信息,並提供以上信息的電子版本給乙方。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因甲方未能按時提交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審查資料,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乙方按第四條提交審查文件的時間順延。

6.1.2 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中途變更設計,造成乙方的審查工作返工時,除雙方重新確定本合同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損失,即若乙方開展施工圖審查時間未過半,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一半審查費給乙方,若乙方開展施工圖審查時間一半或以上,則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全部審查費給乙方。

6.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自行解除合同的,若乙方開展施工圖審查時間未過半,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一半審查費給乙方,若乙方開展施工圖審查時間一半或以上,則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全部審查費給乙方。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及時間向乙方支付審查費,否則乙方有權暫停審圖工作,提交審查成果時間順延。且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給乙方,甲方未支付審查費用,乙方不提交審查成果。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份數向甲方提交《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意見書》。由於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時提交審查意見書,每延誤一天,應減收本合同規定的審查費金額的千分之二。

6.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終止或自行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將甲方已轉的審查費用如數退還。

6.2.3 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本合同的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技術審查。並對審查的圖紙質量負相應的審查責任,但不代替設計單位承擔設計質量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叁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行: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帳 號: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5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就乙方配合甲方所屬項目施工事宜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天涯啊合同條款保證信守執行。

工程地點:

一、承包範圍: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茗陽天下三期327#.328#商住樓及地下車庫模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向乙方發包,並委託乙方負責施工,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組織適合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 人進場施工。

第二條: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施工。

第三條:乙方承包施工項目的具體的工作內容及項目要求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 模板 工程。其工作內容:

1、本工程基礎及主體結構所有樑、板、柱、牆、樓梯等模板的制安、轉運、起吊。

2、二次結構部分構造柱、挑窗板、欄板、圈樑、陽台線腳、門窗洞口過樑、煙道煙口、管道井口、二次封堵、樓梯欄杆線腳、牆壓頂等模板製作安裝。

3、所有設計要求預留洞口模板製作安裝。

4、模板拆除以及出場前的整理、歸類。(包括鋼管,扣件的分類歸堆,整體零散模板的分類歸零,模板上鋼釘的拔除、刷脱模劑、配模、模板拆除及歸類堆放等)

5、進場材料的下卸及歸類。

6、跑模、漲模、部分砼的修整,跑模嚴重,每平方處罰幣50-80元並自行修平。

7、圓釘、鐵絲、模板製作所需機械及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8、工期及質量標準:按甲方形象進度安排的工期目標執行。質量達到甲方制定標準,如乙方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返工的材料、人工損失費,甲方在結算中扣除,卡子、螺帽的損耗按5%,超出其損耗的按甲方在市場上的進行扣除。

二、施工項目的結算與支付

第四條:乙方施工的所有項目的結算,全部以包乾單價實行結算,具體計算為:包乾單價(含所有包乾內容)乘以乙方完成的模板接觸面積(建築面積數量為計量單位),作為乙方結算金額的依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具體包乾單價及包乾單價中含的具體包乾內容如下:

1、乙方具體包乾單價定為:

1)、乙方具體單價包乾,按完成的模板接觸面積:非標層及地下室 元,標準層 元,一次性包乾,不計其它任何費用。

2)、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工程量變更無論增加(或減少),在5000元以內,其費用不予調整,超出按合同定價結算。

第六條:乙方包乾單價結算時,乙方承包範圍內不得結算計時工,乙方未完成單價包乾內容而甲方委派其他人員完成所發生的計時工,在乙方結算總額中扣除。

第七條:正負零以下每月按進度的40%付款,正負零以上每月按照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 60 %預結,進度款項支付後,乙方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款,如因此出現的上級部門對項目的處罰及罰款,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結構完工付至總價的85%(由項目部配合發放工資,保證工資到工人手中);下餘部分作為乙方工程保證金,待工程項目全部完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時一次性結算。

第八條:乙方辦理完結算後必須向甲方出據相關結算憑證,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按甲方在建設單位實際收到的資金比例向乙方付款。

三、甲、乙雙方責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説明,對施工圖中及施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指導與解釋。

2、開工前,甲方項目工程管理班子對工程進度、工藝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對乙方進行全面技術交底,並按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技術規範進行檢查。

3、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電通。

4、甲方為乙方生活、住宿提供方便。

第九條:乙方責任

1、按期組織施工人員進場、落實現場負責人、隨時主動配合甲方工作,確保達到合同工期,質量要求,做到工完料淨場清。

2、負責乙方進入現場人員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負責人,做到遵紀守法,維護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配備質檢人員進行自檢,確保質量達到優質標準,若質量達不到施工驗收標準時應及時補救或返工。

4、乙方施工操作人工員做到各種證件齊全,為甲方辦理有關手續提供方便。

5、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其中一項,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勸其自行退場,屬乙方原因自行退場,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蝗50%結帳,並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6、乙方承世人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各給甲方預付質量保證金3000元,此款在結構封頂時或工程竣工驗收,經監理和質檢站驗收其質量達到規範要求,退還保質金。

四、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第十條:為加強對所祕史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與每個職工都要有安全交底並簽定安全合同。凡參加本工程的每個職工必須購買五十元以下人身安全保險。安全管理要落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現場,督促進場施工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年齡不滿十六週歲,身份來歷不明的人員、家屬、小孩以及身體有嚴重缺陷人員等,均不得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擅自將這些人員帶入現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必須執行安全生產“十五”不準及安全生產條例,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乙方現場領導和安全負責人每天早晨開工前和施工作業中必須對本隊當天施工作業區內的安全設施及安全隱患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不齊全的部位時,均不得強行施工,一定有要及時報告甲方現場負責人,待安全防護設施整改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使用公司機械設備,必須報甲方現場負責人同意,簽訂安全使用協議,須專業培訓持證止崗方可操作,否則,一律不準使用,違者發生發生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作業人員如偷盜扣件等,每發現一次對乙方將處500元罰款。

第十四條:乙方人員嚴禁擅自拆卸和解動現場內安全設施,嚴禁亂搭亂接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發,電線電路發生故障必須報告現場專業電工修理,嚴禁使用電爐,鋸條等非生活照明及電器(違者一次由甲方處罰200-300元)若因此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甲方不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屬於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對責任方追究其責任及經濟補償。督促責任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但具休善後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處理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五、獎罰規定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環節的需要另行協商簽訂的其他協議及獎罰規定屬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高度重視施工質量,嚴格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乙方每道工序完工後必須經甲方質檢員,檢查驗收簽字認可,認定確定達到優質標準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在正式開工前均必須按甲方技術交底先做好樣板,樣板驗收達到優質標準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造成質量返工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屬於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而造成工程返工或導致甲方發生二次補救的經濟損失,材料費及人工、機械全部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在其工程款結算中扣除。

第十九條: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打架鬧事等不良現象,由甲方對承包人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條:乙方進場前,必須按信陽市有關規定到市建管部門、市工商部門、市社會勞動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事項,其各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十一條:乙方進入甲方現場的施工人員均必須保證來歷清楚(首先到甲方登記造冊)行為可靠,證件不全不得留用,並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若因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經濟刑事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由於施工現場條件所限,臨時設施共量有限,因此凡乙方帶家屬的員工一律到外面租房居住。由於施工生活區電力供給不足,為便於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在現場做飯,違者發現一次,罰款伍佰元整。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施工中基有亂鋸模板、木方,每次按200-500元進行罰款,在施工中確實有部分模板、木方需要鋸,必須通過現場管理人員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甲方技術部門通過檢查,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第二次檢查仍不合格(或不改正),每個問題罰款100元。

七、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保證信守執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並負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簽定補充合同,本合同各條款履行完成後自行終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複印件: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設需要,現在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將工程予以乙方承建,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的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形式:

4、工程內容:

5、工程期限:工程從年月日至年月

日所有工程必須全面完成。

注:因甲方材料供應不足及圖紙變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負責任。

6、質量等級:合格。

7、合同價款:承包合同價按審計預算核定價下浮8%或以上(包工包料)為大寫:(¥元)

8、質量要求及規格:所有材料必須按照乙方預算材料單所規格安裝使用。

二、付款方式

1、簽好合同甲方付元,施工到中途付元。

2、總工程完工付總工程款95%,剩餘5%兩個月內付清。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免費的施工操作場地,施工臨時用房及用水、電等臨時設施,以滿足乙方施工需要。安裝設施由乙方自行負責。

(2)負責協調處理各施工單位與乙方的配合工作。

(3)對工程質量,進度實施監督檢查,並委派具體工作人員協調處理工程事務。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正常條件下,確保工期不得無故拖延工期。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人員安全,規範及施工現場管理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施工現場甲方未經乙方同意靠近現場發生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在操作中發生違規的任何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施工期內負責雙方的財物保護,接受監理的指導意見。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具備開工備件導致延期誤工期,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五、其它

1、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及工期要求施工。

2、甲方不負責乙方人員伙食和交通費用。

3、甲方應在施工現場附近協調乙方人員住宿,以便乙方人員施工,有關費用由甲方自理。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工程完工款項付清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7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簡稱本合作項目)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項目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項目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項目為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項目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文件為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8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台及基礎樑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工程總價:按下室佔地面積_______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2.1、合同使用標準:

2.2、適用法律: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

3.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4.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台大挖機和兩台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1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可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報價書及效果圖、施工圖顯示的工作內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月日開工,於____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地方質量評估合格標準。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貳份,並承擔設計圖紙的相關費用,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2指派徐曼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張耀剛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300—88)和《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33—97)等國家、省制訂的規範及標準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續;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解到驗收通知七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報價單以外零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5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凡由乙方採夠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一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

9.2由於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乙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節。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報價書內容包括二樓室內、走廊裝修、一層辦事大廳裝修、樓梯間裝修及裝修部分照明、開關、插座等項目。

11.2報價書中約定的材料必須有國家環保認證書,進場後須經甲方驗收後使用,否則該批材料不合格處理。

11.3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4保修期為一年。

11.5水電費按決算價的0.5%扣除。

11.6對居民的財產造成損壞者,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7報價單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施工圖紙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2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 次進行 |撥款 % |金 額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碼:郵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户名:户名:

帳號: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勞務合同 篇21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建築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和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安徽省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試行),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我公司範圍內,由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公共建築工程,工程造價在3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分公司、項目部應當實施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

第三條、本細則規定的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是指項目部的項目部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

第四條、工程開工後至主體封頂前,重要部位打卡一次;主體封頂後,每半天打卡一次。錄入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到18:00.

第五條、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均為崗位職務,應

在規定的崗位履行本職工作,不應擅自離崗從事其它工作,如確需外出或請假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外勤任務單或請假條,履行請假手續,一次請假超過3天時應當向公司安質部報告。施工作業處於混凝土澆築、結構吊裝、隱蔽工程施工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環節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險源之一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保證在崗在位,不得請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溝槽開挖;

(三)塔吊拆裝;

(四)腳手架搭設;

(五)主要部位混凝土澆築。

第六條、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考勤打卡設備由項目項目部提供並保證能夠正常使用。應使用科密式考勤打卡設備。採購打卡設備的費用從安全措施費中列支。考勤打卡設備放置在施工現場門衞。打卡對象錄入、考勤數據統計由公司或項目部制定專人負責和管理。每月5號前,彙總出上月打卡對象的考勤記錄,並附人員請假條報公司安質科,未按時報送的,視為本月不在崗。

第七條、公司安質科採取不定期檢查和明察暗訪的形式,對項目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八條、對打卡制度執行情況良好,並獲得市級以上質量和安全獎項的建築工程項目,公司對關鍵崗位人員適當給予獎勵。

第九條、對打卡制度執行情況較好的項目部,將給予通報表揚並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在建築工程項目中,對未能嚴格執行打卡制度的,給予通報批評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對拒不執行打卡制度的或平均每月出勤不足10天(項目部負責人等人不足4天)的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條、項目部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見證取樣員等的打卡制度,科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十一條、本細則由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細則自____________年10月1日起試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shigong/pm7mp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