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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5篇)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5篇)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5篇)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並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後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准,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後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竣工時間: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衞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衞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 方(發包方全稱):

乙 方(承包方全稱):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本着自願、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前甸採暖工程修理(一階段)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並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並備案。

4、乙方應編制並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衞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准;(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應事先提交申請,並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採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後,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作業結束後,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上報。

第五條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 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 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説明。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基層單位 燃氣中心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協議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國小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100元到1000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於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於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繫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並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並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並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並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並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於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並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於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於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於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鐵路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工地》、《標準化作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務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內容: 拌和站設備安裝工程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項目竣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3.1杜絕責任安全一般A類及以上事故。

3.2杜絕職工因工責任死亡事故。杜絕職工因工重傷,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3.3杜絕責任火災爆炸事故。

3.4 杜絕責任工程質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絕因我方責任引起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100%。

第四條 主要控制指標

4.1無重傷及以上事故;年度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4.2工序施工安全風險受控。

4.3無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4.4無因我方責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無火災事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5.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要求,遵守國家及鐵道部、湖北省有關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5.2甲乙雙方均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有責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業行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在工作中發生矛盾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6.1雙方勞務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並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6.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6.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6.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8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素質差的施工、管理人員(年老體弱有礙建築施工的疾病人員、未成年、無證的特殊工種和有前科、調皮搗亂、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等)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6.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6.10負責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有效。

6.11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6.13採納勞務單位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合理建議、辦法和措施。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7.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7.2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確保管轄範圍內的職工不發生不安全作業行為和違章、違紀現象,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7.3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7.4乙方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7.5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在設備安裝期間,應在現場配有專業的起重工和指揮人員,現場跟班作業。

7.6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7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7.8乙方應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7.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每日的班前必須召開成一個集中的安全會議,並進行點名上班,不允許不進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後進行交班,杜絕無簽字、代簽字或漏簽字及管理人員比作業人員晚上班等現象的發生。每週一安全例會,必須以班組為單位,立隊準時到會,不允許擅自安排職工不參加安全活動去生產。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7.11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不允許擅自拆除和違章用火,確保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自備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甲方有關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勒令其退場、嚴禁使用,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不違章用電、擅自開啟機械和私拉亂接用電設施,所自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有效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作業。

7.14所有施工人員須有合法的務工註冊手續,並齊全有效,嚴禁摻雜刑事犯罪人員和私招亂聘,僱傭童工及內存有再次分包的現象,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嚴禁職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為。

7.15對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指令和下達的安全隱患通知無條件服從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6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對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鬆散,不按要求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無安全技術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動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講話、簽字記錄、擅派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屬內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8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企業形象受損等一切費用和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7.19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二次全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改進意見,並能及時、認真、公正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作出決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親自組織項目班組以上管理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切實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21嚴格執行甲方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措施、制度和辦法,並納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計劃,因乙方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擅自安派未經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員及有妨礙建築業施工的疾病人員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擔。

7.22該工程項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鐵道部、武漢鐵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際鐵路公司、各級質監站、監理單位等單位處罰,如若被罰,項目部將會對該工地再次處罰和通報批評。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應設置的安全、消防、保衞、文明施工等購置的各種防護設施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並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24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25發生傷亡事故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主管領導彙報,並立即組織事故處理組和善後處理組,按照“四不放過”得原則,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除,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並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後安撫工作,接待傷亡者的家屬,妥善處理好撫卹補償工作,不得出現其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區域集中鬧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響,必要時小範圍解決,甲方對此將積極配相關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大小,協商費用分攤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控制噪聲,防止擾民,加強環保,避免污染、破壞環境,保證百姓利益,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罰則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義務或違反國家安全法規程序和鐵道部、湖北省、項目部的有關部門的規定,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2沒有按上級部門、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應報的資料手續、交代的事項,每次罰款20__~20000元,並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處罰乙方施工隊長及,工長、班組長負責人和責任人1000元。

8.4發生打架鬥毆現象,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10000元,並一切費用、責任自負。

8.5發現未在項目安質部註冊和未經安全培訓的職工擅自上崗,每一位處罰20__元,退離施工現場,由此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負責。

8.6在現場大門以外和生活區宿舍大門以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交通、違法亂紀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8.7在信用評價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質量)、上級部門檢查出現較重問題造成不良後果的,每分每項處以20000元罰款。

第九條 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9.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員會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9.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從乙方人員進場第一天起至人員全部撤退為止或工程安裝合同終止時,此協議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業主/租户):

聯繫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户)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户)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户。

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煙,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温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户、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 電務段

乙方: 工程項目部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車輛段遷建工程車輛段及引線工程

2、作業內容:管線遷改前期調查,現場挖探溝。K5+580m-K5+920m縱向挖探溝一道,橫向挖探溝三道;K4+700m-K5+47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現場實際挖探情況由電務、通訊、供電等部門現場指認後確定) 。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5、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責任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範: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第226號);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__;

5、《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7、哈鐵總[20__]33號《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准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範內容:確保施工作業範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信號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電纜走向後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察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並留存。《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簿》由施工單位建立;遇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報的施工計劃。

3、對於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籤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與甲方協商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設備進行調查,並提出防護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嚴禁施工單位點前施工,施工準備過量,發現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設備範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於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並辦理《施工作業配合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準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大型機械和鎬動土作業,只能用鐵鍬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甲方電纜中斷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範圍內,非乙方原因發生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並最大限度的給予支持。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設備及附屬設施,施工與甲方設備交越時, 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電纜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區域內,需要甲方設備遷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並經路局批准後,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10、影響施工的信號電纜未移設前,嚴禁進行相關施工動土作業。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時向乙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2、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4、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範圍,並承擔擴大作業範圍造成的後果,開通銷記時徵得甲方同意。

2、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力和義務(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範圍,承擔影響範圍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4、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5、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範圍,並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內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5、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路局相關規定及設計批准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最新文件辦理執行。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並與甲方相關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託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於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範,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誌,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主體結構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陝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後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並徵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僱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係。

2、甲方發現乙方僱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僱用條件的僱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僱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僱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僱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僱用,

2、乙方僱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僱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僱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症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僱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僱用人員,在僱用前和解除僱用合同後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着“誰僱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僱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僱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後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後,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餘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複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本推薦

為創造 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後,施工隊進入 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並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範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複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後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並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户,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牆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鬥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業主簽章:

裝修施工單位: 監督單位:

施工單位責任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路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範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並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範圍,並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後,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並簽字後給予答覆。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繫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並簽名確認後,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繫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後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誌。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採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並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並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繫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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