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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通用22篇)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通用22篇)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

發包人(甲方):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通用22篇)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__________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採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範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後,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徵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餘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運行一年後,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後再全額支付下餘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佔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採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範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採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設備、材料的採購(採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採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於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並簽字認可後,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並辦理好籤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並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衝突以最後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本協議附件:

l、供水工程(改建)設計圖紙

2、設計説明及工程量清單預算表

3、施工單位(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印件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鑑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協議內容: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條例和規定,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二. 甲乙雙方都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

管理辦法、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製

度、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四. 甲乙雙方要抓好安全教育,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

全技術措施,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

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

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施工人員進場和施工時,必須組織安全生產會議,安全

教育宣傳,講解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以及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

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

4.對電工、電氣焊、機械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

場檢查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施工現場生活區和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派專人負責。

6.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吸煙動火。

7.乙方必須自行向員工個人配發防護用品,如安全帽、絕緣手套、防護眼鏡等,強制性要求現場人員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安全規定。

8.乙方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電氣設備以及在搭設、製作、

安裝、使用必須確保安全。不符合安全的一律不得使用或立即停用並立即清除現場至安全地,由甲方為乙方配置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安全設備物資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對施工現場、生活區凡有可能不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危險

區域必須自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消防設備,並佈置正規明顯的安全標誌和警示牌;未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嚴禁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冒險蠻幹、野蠻施工,當安

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任何時候都要採取各種有效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有權制止涉及不安全的行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解釋權歸屬甲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3

甲方: (下稱甲方)

乙方: (下稱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各自職責,確保水上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雙方須嚴格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二、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對所屬船舶的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以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係,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生產要領,不違章指揮。

三、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2、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船艙作業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經提醒作業人員不穿救生衣,船員應停止作業,並向 施工隊負責人報告,穿好救生衣好才能開始正常作業;如船員看見施工人員未穿救生衣,不停止作業造成事故,船員將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4、施工前應先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時瞭解作業區域內的水情、潮位、風力風向。

5、乙方應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6、對施工現場的測量標誌,各類安全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7、乙方作業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當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及時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後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後失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未經簽訂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4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總價: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佔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户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户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户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數據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並正常運行2個月後,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

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並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並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二○一一年月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鑽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範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範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範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並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諮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於廈門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築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繫人,該聯繫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繫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繫函;聯繫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後,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範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並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於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註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五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一)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諮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於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後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於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於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併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繫人,由甲方項目聯繫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後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並通知甲、丙方聯繫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並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誌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自願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乾淨,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後,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譁,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後一定要對現場清理乾淨,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後,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乾淨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後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並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吉林中億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乾淨,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後,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譁,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後一定要對現場清理乾淨,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後,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乾淨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後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並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_________高速鐵路工程有兩個墩台臨近乙方管內的_____鐵路既有線,為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的安全,嚴格執行京鐵師 [ ]號文件相關規定,本着共同負責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監護協議。

一、 施工項目:承台、墩台基礎及橋樑跨線施工

二、 施工地點:

三、 施工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 甲方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審查後的施工組織措施進行施工。

2、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組織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員未到不得擅自進行影響既有線安全的施工。

5、甲方對既有路基的防護措施經乙方監護人員確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情況,甲方必須立即停止施工,隨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雙方共同商討施工措施後,方可繼續開工。

6、乙方監護人員發現有影響線路安全的問題時甲方必須及時進行整修,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開具《營業線施工監護通知書》、如不聽從乙方監護人員的指揮進行整修則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開具《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

7、施工期間所有行人不得從施工現場的線路上通行,否則發生一切問題由甲方自負。

8、甲方施工後負責設備外觀及護欄的恢復工作,拆除廢舊材料清理乾淨,達到原有標準。上下行橋墩相對的路基及左右順延3米,即為上下行相對應16米範圍內進行滿砌漿砌片石,厚度30釐米。

9、現場備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個。

10、在承台開挖相對應的上下行線路上設立沉降觀測點,間隔3米,承台外兩側各增設3個觀測點。

五、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有經驗的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日常監護,並做好監護記錄。

2、監護人員發現有危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問題立即通知甲方進行整改。甲方不聽乙方監護時,立即停工整頓,並填發《營業線施工通知書》、《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9

甲方:中鐵電氣化局集團北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向莆鐵路XPZF-3標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並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於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後,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0

甲方: 務樓工程項目部

乙方: (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 工程項目。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着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裏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鈎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數據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户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1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2

協議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總價: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佔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户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户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户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數據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並正常運行2個月後,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不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並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並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二○一一年月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3

企業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2、計劃開竣工時間: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範圍:

施工地點:

施工範圍: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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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並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範,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週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於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4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各項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廣西、及南寧市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本協議主要根據一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3 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__________)

1.4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__________)

1.5 《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若干規定》

1.6 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7其他關於安全生產臨時用電的法律法規

2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2.1貫徹落實國家及________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2 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

經濟處罰。

2.3 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4 負責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5 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2.6 甲方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且對乙方的使用情況 進行監督檢查。

2.7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2.8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9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2.10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3.1 嚴格執行國家及南寧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一點制度、規定,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服務全面管理責任。

3.2 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3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3.5 對特種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

3.6 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養護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7 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3.8 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3.9 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10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

3.1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3.12 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3.13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3.14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3.15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3.16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3.17 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4.操作人員

4.1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4.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4.3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週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4.5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4.6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4.7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4.8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9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鋭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鬆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5.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5.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________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以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違者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違章處罰標準》處罰________~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2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________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5.3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________元/每次。

5.4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並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臨時用電無巡檢記錄或巡檢記錄不完整、不真實,對使用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

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複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並將以上資料存檔。

5.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於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________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1000元/次並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________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 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________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12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________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13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5.14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

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5.15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5.16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並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於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於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________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6.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 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 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於________元罰款,同對乙方處於________元罰款。

7.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5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為切實加強工程項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水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政府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責任

1.1.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1.1.2依照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如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等。

1.1.3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章行為有權勒令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開具隱患通知單,限期整改;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整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5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救援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2乙方的責任

1.2.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乙方應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自單位人員全面負責。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進駐工地後十四(14)天內製定工地/施工安全預防設施的詳細計劃書,並提交給甲方審批。甲方可以駁回、批准或修訂該計劃書,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做出修訂。乙方須委任一名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為工地/施工安全監理及甲方主任,確保該已被甲方批准的計劃書得以正確執行及保證整項工程施工期內完全遵守政府部門所頒佈的安全規則及避免發生任何意外。乙方應每週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報告。若甲方認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設施或處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時,可發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復妥當符合安全規則。停工期內的所有間接及直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包括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等)。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將承包項目違法轉包。

1.2.3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標準化勞務人員登記表進行勞務人員登記並簽訂勞動合同,進行標準化統一管理。特種工種上崗證持證率100%,如“電工、電焊工、架工、塔吊工、信號工”及普通工等工種的各種操作上崗證,收集存檔、先驗原件、上崗證複印證件必須乙方蓋單位紅章送交甲方項目部安全員處存檔備查,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關於特種工種的相關規定,做到人證相符,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1.2.4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並且提交給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項目安全專項實施方案,如“塔吊、腳手架、大模板、深基坑、臨電”等方案要有專人管理;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確認合格後監督實施。

1.2.5按照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規定考試,合格並建立每個職工專一安全教育檔案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規定考試,並報給甲方項目部備案。

1.2.6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7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在限期內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

1.2.9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必須先整改後施工。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對乙方承包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1.2.11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乙方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政府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1.2.1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1.2.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計取。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阻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

高度重視並照料有權在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保持現場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礙物,並及時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以避免對現場人員造成危險;

在按照竣工驗收的規定移交前,提供圍欄、照明、警告信號、保衞、看守,並保持現場內外清潔;

在施工現場製作、張貼、懸掛廣告宣傳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職責,致使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罰款,乙方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代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所有費用。

1.2.14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相關地區有關現場施工的消防要求於現場配備適量質量合格的滅火器、消火栓、變壓器沙坑等以保證現場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並須達到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

1.2.15乙方須遵從並按照政府部門有關施工作業安全、現場安全的條例。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點附近施工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其僱員、現場其他人員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該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維護。在建築物臨邊、洞口、交叉、高處等作業地點設置及維護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安全護欄、臨時封閉隔斷等。在進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業時,乙方應該採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避免發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環境創建與保持。按工程項目當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費用。如在工地內各通道的安全照明;為其僱員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護衣物和設備;按政府部門要求在日間和夜間掛起旗幟、訊號和標記,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後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2.16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後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3承擔事故的責任

1.3.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2由於甲方責任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3.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要先搶救人員生命並保護現場,必須在30分鐘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1.3.5乙方應依法為其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

1.4安全施工處罰條例

1.4.1乙方要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書面記錄,無書面記錄的罰款500元。

1.4.2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要戴好安全帽,凡發現在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該罰金由違規者所在單位支付。

1.4.3對於“四口五臨邊”做到“有洞必蓋、有邊必有欄”的防護措施,並配置醒目警告標誌,無防護措施者罰款1000元,無警告標誌罰款100元。

1.4.4施工用電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或架空敷設。對易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採用絕緣保護和安全隔離措施。現場夜間施工時,施工通道保證有足夠高度的夜間照明燈,現場有電工值班巡視。

1.4.5特殊工種按G35306-85,特殊技術安全部分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掛牌使用。腳手架搭、拆過程中,須有專人監護,設置一道安全警戒線,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拆。違者立即停工整改,並提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應配備齊全的防火器材,否則酌情給予罰款500元-1000元。

1.4.7對提出的問題要限時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並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8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按事故規程上報,否則罰款1000元。

1.4.9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發現每人每次罰50元,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穿拖鞋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50元,酒後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如兒童進入現場,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現場進出口位置設置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但甲方的認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門指令自費更改進出口的責任。出入口處必須按規定設置洗車設備,包括水槍及洗車槽等,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所有車輛必須於洗車槽清洗後方可離開現場以確保道路清潔。

無論施工與否,直至完成整項工程的交付,乙方應在工程現場保留足夠的保安員21小時保護工程、材料、施工機械等,並採取一切措施以確保未經允許之人不能進入工地範圍。乙方將負責保護已完工程,僱用保安員並不意味乙方免於承擔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機械等遭受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2.2堆場及加工場地硬化創建與保持。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需要對材料堆放及加工場地實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標準及範圍由甲方確定。現場臨時道路、排水溝等設置應符合招標要求;由我方進行現場區域劃分,乙方有義務負責所劃分區域的道路、排水溝等的日常清潔工作;乙方負責地面硬化的日常維護,並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

2.3施工區段範圍臨時圍牆創建與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經甲方批准後臨時圍牆設計方案創建施工區段臨時圍牆並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甲方對圍牆方案批准並不代表乙方對臨時圍牆安全責任的減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設置及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及施工組織設計的需要,在施工現場設置垃圾集中收集站,並按時將建築物室內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後統一外運。

2.5施工垃圾清運。乙方必須清除和搬走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產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將垃圾堆於建築物各樓層上的指定地點,再統一清運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後外運。在任何時候垃圾清運的間隔時間不長於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工地現場施工道路的暢通與整潔,定期清掃施工道路並在有塵埃形成的地方經常灑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區入口由乙方負責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的清潔衞生。

2.7乙方的生活設施,須在施工場地以外區域自行解決,施工現場內一律不準佈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員除外),並且各施工樓內不準作為工人住宿、生活區域;

2.8乙方須與現場其他分包單位積極協調、團結合作,避免發生衝突。若與其它單位發生衝突事件,所有責任由乙方與其它單位自行協商解決,甲方項目部不負任何責任。

2.9當乙方不執行或不按規定時間或期限執行甲方關於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僱用第三人代乙方執行文明施工項目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將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處罰條例

2.10.1建立健全門衞、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貨物出入登記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員在現場必須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現場未經甲方批准的人員一律不準住宿。違者罰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嚴格按防汛要求,現場周圍設置水溝,有系統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澱池,經沉澱後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漿、污水、廢水直接流入河道。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並負擔由此產生的政府相關部門的罰款及責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應設排水溝並加蓋雨水鐵箅子,排水溝兩邊要設沉澱池,對外出車輛設專人清洗。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按規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保證施工區域暢通,平坦、整潔、場地平整無積水,同時保證出入口和道路暢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點堆放或未及時清理垃圾,則項目部有權在書面告知後另行安排其他單位完成,相關費用另加15%管理費由乙方依法承擔。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類、集中堆放、砌體材料歸類成垛,堆放整齊,碎磚料隨用隨清。

2.10.6積極採取各種有效的防範措施,降低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噪音,以免周邊居民投訴。

2.10.7施工區內要設足夠的男、女廁所,定期清潔,化糞池定期抽糞,嚴禁將糞直接排入河道,違者罰款_____元-_____元。

2.10.8施工期間,服從市政、交警、環衞、衞生防疫站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工作。

2.10.9施工區域隨便大便者,一經發現,當事人罰款50,當事人單位罰100元,發現施工現場有大便,處罰相應作業區域責任單位100元;發現小便者,當事人罰款50元,當事人單位罰50元。

2.10.10施工區域預留的樹木,未經項目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損壞,否則酌情處以500-1800元罰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員工或工人、供貨單位及其他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發生羣體性事件。乙方承諾必須在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問題。如果不能按時趕到現場,遲到1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2 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2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超過3小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5 萬元的違約金。在其期間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有關當事人罰款從當事人所在單位當月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財產的維護

3.1乙方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財產、公共設施、鄰近財產、道路、河渠、園林、建築物、構築物、現存市政管線設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它後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並承擔因其疏忽對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損壞所需的一切修復費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所需的所有保護及措施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

3.2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市政設施如道路、電力、通訊、給水、排水、煤氣、熱力、化學氣體等管線設施乙方應妥善加以保護,並隨時進行監測,在其附近的施工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並承擔相應的探察和技術措施費用,如設置防護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線、關止,應徵得甲方及有關市政單位的批准,因乙方的過失而造成管線設施清理、修復;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園林、樹木、鋪裝的修復;政府有關部門的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損壞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樹木,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4在土方開挖、支護、人工降水、地基處理及結構、外裝修等施工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現場周圍及場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市政設施管線、道路、邊坡等出現下沉、斷裂、塌落、損壞等事件,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事故處理

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在按上述條款執行的同時,甲方保留向責任單位追究其它責任的權利。

5.其他

5.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本協議之規定,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工人自我保護的能力,增強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識,促進安全生產的正常順利開展。

5.2雙方須執行的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規定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_____號)

(2)關於印發《山東省建築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建管發[_____]_____號)

(3)關於嚴格實施建築施工現場安全報監標準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4)關於在建築施工現場推廣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護用具系列產品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5)關於印發《建築施工起重機械管理規定》的通知(青建管字[_____]_____號)

(6)關於印發《塔式起重機應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6

為保證 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衞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並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後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後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衞生。

3. 工人不得在牀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裏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施工隊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法》有關規定,甲方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委託給乙方組織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本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二、工程地點: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

三、工程施工內容:

1、尖克村飲水管道米施工;

2、引水口2座;

3、供水點2處;

四、工程款結算方式:合同為總價合同,價款萬元(大寫壹拾萬元),包括羣眾自籌款2萬元。

五、付款方式:所有工程施工完畢經水利局驗收合格後支付工款。

六、甲方責任:

1、負責檢查乙方購買材料的質量

2、負責檢查、監督乙方施工技術質量、進度。

3、負責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及水準點

4、及時撥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嚴格服從甲方管理,聽從指揮,配合施工。

2、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必須符合操作規程規定,保證一次性出合格產品。

3、施工中所需的機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中所需生活設施由乙方自理。

5、提供完整的施工記錄一份。

6、保證按時完工。

八、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所購買的材料滿足國標的質量標準。

2、管線、閥門的安裝工藝必須滿足安裝工程施工規範的要求。

3、埋置後管道的埋深不小於22米,以防凍壞。

九、工期要求:所有工程必須於20__年9月25日前完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遇有特殊情況時,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8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與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民事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係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鈎、鬆鈎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類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並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 元/小時執行。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於每月二十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並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並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後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並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並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佈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於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範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19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為加強對各類外包方作業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遏止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律以及金冠化工相關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施工安全協議,並遵照協議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職責:

1、審驗乙方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審核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質,為乙方入司作業人員辦理出入證,對相關證件資料留底備檔;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工藝、設備、危化品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項,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組織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活動和安全會議,及時向施工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其學習與貫徹執行;

4、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整改意見,對乙方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單方面解除相關承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甲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並承擔有關費用。因甲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在簽定施工合同前,應向甲方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證明,經甲方審查合格方可進司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進司前應本人提交入司作業申請表,並簽訂安全承諾書,認真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從事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架子工、車輛司機等)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3、未經允許,乙方不得動用甲方的任何物質和設備,對較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乙方應在作業前進行危害辨識,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點和安全應急措施。

4、乙方作業過程中涉及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動土、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由甲方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後方可作業;

5、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與甲方保持聯繫,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資料交甲方留底;

6、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定期檢查安全裝置及防護措施。按規定使用個人勞保用品,確保使用的各種機電設施和施工機械完好,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的運轉部位和其他危險部位,要有可靠的防護裝置及措施。

7、乙方應主動搞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並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處理;

8、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並承擔有關費用。因乙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不準隱瞞不報、拖延漏報,更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擅自處理。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日起至本年度結束,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雙方施工合同和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20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定,特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重慶恆濱長慶隴東佳園四標段項目部

一、安全目標:_________________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電梯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發現後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真接受,並儘快採取措施。

三、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

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複印件。

4.電梯施工安全合同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安全、生活設施安全、機電設備安全、施工用電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環境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電梯井道移交乙方後,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對井道防護,作業環境進行全面跟蹤巡查。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其他人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8.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並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協議書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後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2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 在現場施工範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動設備。

三、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工設備,要做到一機一閘。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開關箱內禁止放其他雜物。

四、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氣設備及振搗器、打夯機等電氣設備要由專人操作,同時配備絕緣防護用品,以防止對人身及電動設備造成傷害。

五、 電焊機要接專用的漏電保護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不要超過5米,二次電源線不要超過30米,接線牢固,並安裝防護罩,同時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具的電壓採用36伏安全電壓。

七、 工作完畢要把電動設備電源切斷,關閉施工照明燈具,嚴禁讓照明燈長明。

八、 食堂、生活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長明燈現象,食堂專用配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禁止放其他雜物,蒸箱、熱水器的金屬外殼必須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護措施。

九、 以上各電(氣)動設備出現故障,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拆卸,經專業人員檢測無誤後,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安全用電所有要求,若有違反自願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及停電處理。

十一、 經濟處罰乙方拒絕簽字,甲方將視為乙方默認,並處兩倍罰款。如乙方有異議請向上級部門提出,進行協商。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區每間宿舍設宿長,檢查自己房間內燈具照明及電源使用情況,如出現問題及時報告給項目部管理人員。

甲方(蓋章):北京成都新新 乙方(蓋章):

通州項目部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安全飲水施工合同書 篇22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於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達成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係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鈎、鬆鈎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起重作業的具體內容

1.吊車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時間: 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並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_____ 元/小時(大寫:__________ )執行。

2.結算方式:按_______結算。於每_________ 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並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並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後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並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並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 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佈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於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範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____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_____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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