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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2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2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

總包方(甲方):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2篇)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並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

四、違約責任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分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2

甲方: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勞務有限公司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勞務分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武警_____中隊營房及食堂、武警大隊部營房)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見相應合同文件承包範圍:見相應合同文件為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該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監理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監督管理責任。

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乙方自帶的電器設備、機械等的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進行檢查,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4.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發現嚴重的違章紀律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6.定期對乙方員工的生活環境進行檢查,確保符合衞生、通風、照明、消防等要求。

7.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童工。

3.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4.下達施工任務時,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

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出作業。

5.向甲方申報自帶的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

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和設施。

6.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消防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7.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8.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9.乙方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試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範圍;土方撿底工程、抗浮錨杆、房屋結構、室內裝飾、水電安裝、外牆裝飾、建築節能、通風空調、金屬門窗、消防工程、機電設備、智能化、防水工程。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年月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年月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

不準破壞事故現場。

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

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

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55、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有標誌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杆—擱柵—剪刀撐杆—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

(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

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

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

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 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

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

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範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次,並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採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人/次。

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築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0元/次。

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後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

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並且及時作好善後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

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後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範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處。

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後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

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範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户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次。

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0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造成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次。

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第五條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4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

場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1120-814工程

工程地點: 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

分包內容(範圍):

二、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實施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督促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負責對乙方現場人員進行人員登記和安全教育的備案工作。

3、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操作規程等情況進行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者進行經濟處罰,並作好現場記錄。

4、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各施工隊之間可能產生的矛盾。

5、甲方發現安全隱患,有權對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並將屢犯者和情節嚴重者清除出場,並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排除隱患。

6、甲方應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甲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協助乙方做好搶險、救人及現場保護等工作。並有權視生產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對責任者採取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清除現場,對乙方採取停工整頓、經濟處罰、撤換現場負責人直至清除出場等措施。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並在其資質的授權委託書範圍內進行職業。

2、乙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

3、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勞務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

5、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

6、乙方必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乙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乙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甲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善後工作。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虛心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甲方和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

9、乙方自帶的小型工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

10、乙方應落實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對現場工人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兼職安全員。

11、乙方按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班組長及兼職安全員應督促、

檢查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2、乙方應保證對現場施工人員勞動防護用品所須資金的投入,並對因乙方勞動防護用品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13、乙方從業人員應接受甲方施工、技術和安全部門進行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並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4、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安全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防護欄杆、重要支撐部位及安全警示標誌,若隨意拆除,乙方應對隨意拆除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15、乙方應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不得亂倒、亂扔建築及生活垃圾,對造成的污染承擔全部責任。

16、乙方各班組應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動,並作好記錄,自查自糾不安全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7、乙方對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做好意外傷害保險理賠工作。

三、甲方(業主或監理)在現場如發現乙方有違規現象時,將從乙方撥付的到期工程款項中扣除違約金,具體標準見下表:

序號違 規 內 容承包人違約金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100元/例

2進入施工現場吸煙50元/次

3現場材料亂堆亂放200元/次整改時間最多一天

4現場出現污水、揚塵100元/次

5打架鬥毆、酒後高空作業500元/次

6高空作業(無防護措施)不繫安全帶200元/次

7施工工人隨地大小便100元/次

8 無保護的高空拋物500元/次

9亂拉、亂接電線,隨意開動機械設備200元/次

10文明施工、環保嚴重不符合要求500元/次

11違章及冒險作業、無防護設施垂直交叉作業200元/次

12擅自挪動和拆除各種防護裝置、防護

設施和警告牌、安全標誌200元/次

3.1上表為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對各施工班(組)違章、違規行為的處罰,如監理及業主對相關施工人員進行上述處罰,我單位照此執行並進行雙倍處罰;其餘違章、違規行為按項目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範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並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範圍,並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後,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並簽字後給予答覆。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繫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並簽名確認後,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繫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後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誌。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採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並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並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繫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的有關規定,雙方就魯台經貿中心--會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乙方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操作規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市政府關於外地來城務工管理辦法和公司的勞務用工制度,堅持先辦合法手續後用工的原則,嚴禁私招亂僱及使用童工、殘疾人員。

3、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專職安全文明施工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複印件報予甲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護目鏡),違者視同無證操作。

4、乙方進場前,必須按照《**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並將考核成績報送甲方。

5、乙方根據現場的施工人數合理配備安全文明施工員。安全文明施工員要全脱產,人員要固定,並於每日在項目部報到,統一管理,佩帶公司統一袖標上崗巡查。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各項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以及本隊人員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並跟蹤落實,做好記錄。

7、乙方對在施工過程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發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自行搭設的固定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必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現場機、電、架子以及各類防護設施設備嚴禁隨意拆改,確實需要改動時,經項目部及相關人員同意,交由專業人員實施完成,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施工完畢後,應將拆除的安全保護及時恢復,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10、乙方應自行負責為所有施工人員辦事各項保險(包括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人員職責:

1、現場乙方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私拆該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電防護設施。

3、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件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拋、防止物體批擊傷人。

4、施工現場所有機電設施和機械設備均由甲方統一管理,經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並有專人看管。乙方若無專職電工必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專職電工操作和指導,不聽勸導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擺放,嚴禁超高,材料擺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三、事故處理:

1、由於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事故,乙方應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甲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於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由乙方自行處理。

以上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如有違反或拒不執行的,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造成重大損失及人員傷亡等一切後果由責任方自行負責。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7

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 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 承包人:

(蓋單位章)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 或

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8

範本一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體現一個單位的人文素質和綜合管理水平。為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市政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關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強制性標準有關費用計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發〔20__〕265號)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

根據重慶市建設委員會(渝建發〔20__〕265號)的規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定額費用,按時計算費用已在招投標時計取,進入標底),專項費用標準按其他市政工程標準取費,即為該標段工程總造價的0.6%取費,其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持、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作好現場記錄。

3、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各工地之間、工地與周邊羣眾之間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國家建設部JGJ59—99標準和對乙方進行考核,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與不合格的依據,嚴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開一次有乙方項目負責人,安全專職人員參加的安全文明生產會議,通報情況,交流經驗,糾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甲方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7、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確定該標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據有關規定,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2、嚴格執行《重慶市市政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建議部JGJ59—99標準,並接受甲方和縣建設管理部門的檢查考核。

3、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4、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5、按照國家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下)乙方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但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6、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7、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乙方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9、料場需放炮作業的,必須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後,方可實施放炮作業,並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爆破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10、對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管理使用,必須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1、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12、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對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生產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會議記錄上報項目經理部備案。

14、控制噪聲,防止擾民。

15、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16、對整個工程中檢查出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按《忠縣舊城功能恢復工程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擔違約責任細則》承擔違約責任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實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將按有關行政法律法規處理。

2、竣工驗收,經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狀況綜合評定。評定不合格者,不計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其支付的該項費用的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用,在工程結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職責,按《××縣工程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擔違約責任細則》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範本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團風縣十力中學學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學院內

3、分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學生宿舍改造及附屬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開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團風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安監站、中心學校各一份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乙方安全責任人: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9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運營商及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建設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乙方承諾,在按照通信運營商要求開展具體項目的施工建設工作時,將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承擔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積極配合,並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第六條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範、規程。在具體項目施工現場並應遵守下述規定:

(一)土建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包括: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責任牌、安全紀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術措施牌、防火責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現場總平面圖。

(二)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進行登高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上杆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並須安裝警示紅燈。

(三)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設備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七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八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企業(乙方)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予有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户外施工原則上不得在夜間或雨天進行;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衞生標準。

(六)作業人員應佩戴相關單位頒發的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八)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除本協議書約定外,乙方並應當遵守下列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嚴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衞部門批准並辦理《動火證》。

(三)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通信運營商或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人: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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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0

總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佈的有關法律、法令、規範、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並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於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於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後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後,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後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後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後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並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於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後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並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後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籤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後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並退場後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籤字及註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並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1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_________縣地區實際情況,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樓內牆面,天棚刮膩;鋼窗維護刷漆,辦公室、會議室門拆舊換新;地面鋪磚維修;衞生間整體改造;燈具等電器拆舊換新;線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開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計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價款

(一)採用包工包料和總承包形式;

(二)合同價款:根據甲方現場工程量預估和定額預算,預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結算後一次付清剩餘70%工程款;

(三)具體工程內容:根據甲方按需求現場指定位置項目施工,最後以甲方現場工程簽證的工程量執行結算工程造價。

四、發包人(甲方)責任

依照合同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責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積極組織施工;

2、 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項目;

3、遵守施工現場環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創建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工地。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支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嚴 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強制性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經質檢部門或 甲方、監理代表檢驗的隱蔽工程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應當檢驗而未進行檢驗的原材料 不準提前使用。(鋼材必須使用包鋼等大廠材料,水泥必須使用正規廠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開工後,按工程進度付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並結算後一次性付清70%。

八、質量保修

按照國務院1999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的規定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時交工,工期順延,情況嚴重的另行議定。

十、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2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後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製、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於公佈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範》、《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繫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准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電報),於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塗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籤認、消點等聯繫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准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籤認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繫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繫暢通,並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彙報進度,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誌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准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繫、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徵得車站同意並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後,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採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儘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3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4

以下內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如果您還有什麼問題歡迎諮詢律師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調試及售後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20萬元,餘款90天后一週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採用包工包料,總價包乾。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説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説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並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後,乙方通過書面申請甲方複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後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

LED燈頭、燈杆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一、國際酒店(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二、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甲方負責提供施工人員作息場地、材料、設備的對方和使用場地。乙方進場後必須認真貫徹文明施工的精神,服從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三、乙方進場時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單位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

(2) 現場施工負責人的委任書及身份證複印件、聯繫地址和電話。

(3) 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户口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和身份證編號。特殊工種人員的操作證複印件。

四、本次裝潢工程是在正常經營情況下進行的,為了確保客人安全和維持良好的經營環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必須佩帶“施工證”,上下樓層應走後扶梯。嚴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搶道。後樓梯嚴禁堆物,保持暢通。

(2) 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間不得進行有噪聲的、登高、動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場所,嚴禁酗酒、打鬥、賭博,禁止亂甩煙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員必須辦理“施工證”後才能進入客房區施工,“施工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花名冊進行發放,賓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後退證時退還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時必須認真貫徹勞動局和消防局有關安全生產、防火安全的有關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時嚴禁現場吸煙及使用易產生明火的電動工具,並做好防火、滅火等準備工作;電動移動工具、臨時電源、插座等必須完好無損。如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動用明火的管理規定:

(1) 動用明火(電焊、氣割等),必須辦妥動火證後才可動火。

(2) 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持證上崗。

(3) 申辦動火證前必須做好一切防火、滅火準備工作。如:在易燃物體周邊動用明火,要用難燃物阻隔、灑水等;在隔層內動用明火,要有難燃物遮擋和隔斷;在每個 動火點5公尺內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等。

(4) 每個動火點都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員不得在動火時離開現場;動火結束後,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消除隱患,在規定的守護時間後,確定安全後才能離開。

(5) 甲方如發現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時,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業管理規定:

(1) 高空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範:防止高空墜物等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 在建材吊運、安裝等作業時,現場地面要設置防護區域,增設安全監護人員,加強對行人的引導。

(3) 施工時需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工具要有防脱手墜落措施。

九、其它雙方需補充的條款:

如有造成人員傷亡(行人、施工人員及飯店職工)均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有協助傷亡人員的搶救義務。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的,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訂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主體結構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陝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後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並徵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僱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係。

2、甲方發現乙方僱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僱用條件的僱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僱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僱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僱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僱用,

2、乙方僱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僱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僱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症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僱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僱用人員,在僱用前和解除僱用合同後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着“誰僱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僱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僱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後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後,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餘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複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7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竣工時間: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衞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衞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9

甲方: 電務段

乙方: 工程項目部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車輛段遷建工程車輛段及引線工程

2、作業內容:管線遷改前期調查,現場挖探溝。K5+580m-K5+920m縱向挖探溝一道,橫向挖探溝三道;K4+700m-K5+47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現場實際挖探情況由電務、通訊、供電等部門現場指認後確定) 。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5、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責任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範: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第226號);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__;

5、《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7、哈鐵總[20__]33號《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准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範內容:確保施工作業範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信號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電纜走向後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察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並留存。《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簿》由施工單位建立;遇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報的施工計劃。

3、對於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籤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與甲方協商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設備進行調查,並提出防護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嚴禁施工單位點前施工,施工準備過量,發現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設備範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於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並辦理《施工作業配合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準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大型機械和鎬動土作業,只能用鐵鍬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甲方電纜中斷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範圍內,非乙方原因發生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並最大限度的給予支持。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設備及附屬設施,施工與甲方設備交越時, 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電纜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區域內,需要甲方設備遷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並經路局批准後,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10、影響施工的信號電纜未移設前,嚴禁進行相關施工動土作業。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時向乙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2、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4、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範圍,並承擔擴大作業範圍造成的後果,開通銷記時徵得甲方同意。

2、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力和義務(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範圍,承擔影響範圍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4、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5、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範圍,並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內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5、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路局相關規定及設計批准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最新文件辦理執行。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並與甲方相關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20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2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

3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4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21

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22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範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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