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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電安全合同(精選24篇)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精選24篇)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精選24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___________項目部____________處電源。

為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圖及總負荷容量和各項參數。

2.甲方應將項目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安全用電負責人等內業資料交付乙方,並嚴格執行。

3.甲方有權檢查驗收乙方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及安裝工藝,發現安全隱患時,以書面形式指出,並限期整改。

4.甲方必須審驗乙方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教育情況。

5.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線制380V/220V動力電源工________KW,正常情況下,確保供電質量。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並將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

2.乙方參加施工中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持有____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技術人員。

3.乙方應根據工程種類和借用電源的容量及用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和安全用電組織機構負責人名單。

4.電器作業人員必須持____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正式、有效操作證上崗,過期未驗、作業期間不帶操作證者,視其無證操作,屬嚴重違章。

電器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按《____________通知》給予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乙方應確保電器安裝、維修2人以上操作,斷電作業,在電源側斷路器處懸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明顯標識牌,同時在已斷電線路安裝臨時接地線。

固定配電箱應加設安全防護欄。

7.乙方在無法停電,又必須帶電作業情況下,應設置防觸電絕緣設施,並設專人監護。

8.乙方在特殊環境或特別潮濕和易腐蝕場所、大型金屬管線內作業必須使用12V照明電源,工作用電源應加裝隔離變壓器供電。

9.甲方因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電相關規範的要求下達的違章指揮作業任務書,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0.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違章作業,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部《JGJ46—20__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範》及____供電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市建委頒發的《____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章節,進行臨時用電的安裝、運行、維修、檢查。

2.甲、乙雙方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並共同遵守協議條款。

3.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按照規範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實際施工作業前,按照相關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的要求,佈置任務,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形成文件存檔備案。

4.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2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 在現場施工範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動設備。

三、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工設備,要做到一機一閘。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開關箱內禁止放其他雜物。

四、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氣設備及振搗器、打夯機等電氣設備要由專人操作,同時配備絕緣防護用品,以防止對人身及電動設備造成傷害。

五、 電焊機要接專用的漏電保護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不要超過5米,二次電源線不要超過30米,接線牢固,並安裝防護罩,同時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具的電壓採用36伏安全電壓。

七、 工作完畢要把電動設備電源切斷,關閉施工照明燈具,嚴禁讓照明燈長明。

八、 食堂、生活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長明燈現象,食堂專用配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禁止放其他雜物,蒸箱、熱水器的金屬外殼必須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護措施。

九、 以上各電(氣)動設備出現故障,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拆卸,經專業人員檢測無誤後,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安全用電所有要求,若有違反自願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及停電處理。

十一、 經濟處罰乙方拒絕簽字,甲方將視為乙方默認,並處兩倍罰款。如乙方有異議請向上級部門提出,進行協商。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區每間宿舍設宿長,檢查自己房間內燈具照明及電源使用情況,如出現問題及時報告給項目部管理人員。

甲方(蓋章):北京成都新新 乙方(蓋章):

通州項目部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協議內容: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條例和規定,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二. 甲乙雙方都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

管理辦法、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製

度、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四. 甲乙雙方要抓好安全教育,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

全技術措施,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

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

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施工人員進場和施工時,必須組織安全生產會議,安全

教育宣傳,講解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以及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

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

4.對電工、電氣焊、機械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

場檢查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施工現場生活區和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派專人負責。

6.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吸煙動火。

7.乙方必須自行向員工個人配發防護用品,如安全帽、絕緣手套、防護眼鏡等,強制性要求現場人員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安全規定。

8.乙方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電氣設備以及在搭設、製作、

安裝、使用必須確保安全。不符合安全的一律不得使用或立即停用並立即清除現場至安全地,由甲方為乙方配置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安全設備物資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對施工現場、生活區凡有可能不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危險

區域必須自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消防設備,並佈置正規明顯的安全標誌和警示牌;未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嚴禁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冒險蠻幹、野蠻施工,當安

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任何時候都要採取各種有效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有權制止涉及不安全的行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解釋權歸屬甲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4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定,特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重慶恆濱長慶隴東佳園四標段項目部

一、安全目標:_________________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電梯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發現後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真接受,並儘快採取措施。

三、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

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複印件。

4.電梯施工安全合同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安全、生活設施安全、機電設備安全、施工用電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環境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電梯井道移交乙方後,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對井道防護,作業環境進行全面跟蹤巡查。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其他人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8.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並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協議書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後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項目部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316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161號)文及《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工函 【20__】289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地點:處

3.作業內容:路料運輸、路料裝卸、道岔組裝、拆除線路、插鋪道岔。

4.影響範圍:處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二、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施工期限:自施工進點起至插鋪道岔起整施工結束止。

注:施工安全責任區段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現場確定,並由施工單位用紅、白油漆劃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分段標誌。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甲、乙雙方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和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316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161號)等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應用的規章條款必須具體完整):

1、本協議適宜引入處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前,組織協議雙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監護員的監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責任地段的線路質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線路質量及安全引發的一切責任。

4、使用自卸車、推土機、挖掘機、軋路機等機械設備時,嚴格落實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證的機械設備。根據工程情況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實“一機一人”專人防護的規定,專人指揮卸車等機械作業,防止侵入鐵路建築限界。

5、臨近既有線的所有施工及機械作業,一是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及現場防護員進行防護;二是隨時瞭解列車運行情況,除須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業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必須停止作業;三是在作業面與既有線之間設置物理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機具、材料侵限。

6、乙方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區域設置警示圍護,施工料具統一管理,集中堆碼,不得侵入鐵路建築限界,並派人看守,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搬動線路原有設備、標誌,如有損壞及時恢復。

7、乙方須做好施工場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產生的棄土、廢碴、建築垃圾等物品,不得影響其餘線路的道牀、路基、排水設施等設備及線路外觀,如造成道牀髒污、缺碴、路基積水等,均有乙方負責。做好排水設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響排水設備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指揮,施工人員嚴禁在線路上行走、坐卧,嚴禁跨越鐵路搬運機具、材料,施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與工務行車設備安全有關的施工,按本協議執行。若施工影響到其他設備安全時,乙方應聯繫該設備的管理單位共商安全事項。

10、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寧啟鐵路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的施工,由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1、甲方應履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對違章作業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安全監督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放在施工任務和安全監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上海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由甲方安全監督負責人副組長,甲方安全監督員和乙方安全員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鐵路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4、發生事故、險情時,按有關規定雙方必須及時向各自的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開展救援搶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接受處理。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安全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三天之內予以答覆。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務設備、設施的核查和提供保護措施。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勝任工作的現場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對乙方拆除既有設備、設置防護、線路檢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對乙方施工責任地段的鐵路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6、發現施工安全隱患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責令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當發現危及鐵路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並及時向監督小組彙報。

(三)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繫。

4、凡進行拆除既有設備、路料運輸、路料裝卸等影響鐵路工務設備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並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人員,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停止作業。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補充條款

根據《技規》、《安規》、《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及路局有關規定,補充條款如下:

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安規》的規定進行防護,並在施工機械所在現場設置施工應急標牌,註明機械類別、危險源、安全責任人、應急處理措施、簡明應急程序和應急電話等信息。

2、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離繩”,防止路外人員上道及現場施工人員、機具侵入限界。

七、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和路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意見》(上鐵安發[20__]259號)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在該段工程的框架協議內扣除。

八、安全監督配合及有關費用

1.根據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20__]113號)、《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函〔20__〕52號)等文件規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監督及其他配合費另籤補充協議明確。

2.乙方(施工單位)向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按規定做好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並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南江縣萬達水利電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南江縣水務局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採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飲水安全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範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後,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徵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餘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運行一年後,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後再全額支付下餘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佔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採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範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採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設備、材料的採購(採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採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於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並簽字認可後,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並辦理好籤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並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衝突以最後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鑑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7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

丙方:監理單位(全稱)

丁方:______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_____管道氣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_____省燃氣管理條例》、《_____市燃氣條例》、《____安全管理條例》、《______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XX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肆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 以及位於深圳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丁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丁方聯絡具體事宜。

第二條 丁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在二個工作日內核準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是否存在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並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必須通過現場探查核實確認。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組織乙方、丙方、丁方四方共同進行斷面開挖探查,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將詳細情況及有關説明填入《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範圍、控制範圍示意及説明”欄(見附件)。

丁方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識,將標識詳細情況及有關説明填入《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警示標識佈置及數量示意及説明”欄(見附件)。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超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超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根據燃氣管道已探明的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經丙方項目總監審核,甲方同意蓋章認可後,報丁方備案,四方共同簽訂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協議。

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編制過程中,丁方應予以指導,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丁方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四方簽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

第七條 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的保護,丙方應對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丁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巡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八條 各方應明確該工程項目聯繫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聯繫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繫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繫函,聯繫人如需變動的,應書面通知其他三方並簽收確認。

第九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丙方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並在紀要上簽名確認。

第十條 工程開工後,丁方在正常施工作業時間(8:00-18:00)按1次/天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巡查;當施工作業在控制範圍內時按2次/天的頻次進行巡查,當施工作業在保護範圍內時,中壓燃氣管線按1次/小時的頻次進行巡查,高(次高)壓燃氣管線進行旁站監護;

對在控制範圍和保護範圍內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函告供氣單位;施工作業需超出正常施工作業時間之外,以及施工工期發生變更時,乙方聯繫人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將變更告知其他聯繫人並簽收確認;

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時,乙方應將修改後的方案經丙方和甲方審核確認後函告丁方,同時,按照第九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

丁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巡查。

第十一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三)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走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 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丙方應簽發停工令,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丙方和丁方,重新編制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經丙方項目總監審核和甲方簽字認可,報丁方備案,丙方簽發復工令後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丁方在巡查中發現產生燃氣管道保護隱患時,應以書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其他三方項目聯繫人,由項目聯繫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應立即向市(區)安監站、國土和房產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協助。

第十四條 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處理方式

1、防腐層損壞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甲、丙、丁方聯繫人。丁方應立即組織修復作業並現場取證,修復完工後,甲方應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支付修復費用。

2、燃氣設施損壞供氣中斷(未漏氣)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聯繫人,並根據影響用户範圍級別上報市(區)建設局。丙方發出停工令,丁方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支付修復費用。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影響範圍按照《XX市燃氣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的處罰。

3、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組織附近人員疏散,救治受傷人員,向110和丁方報警並按事故級別上報市(區)建設局,同時,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聯繫人。

甲、丙、丁方接警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有關部門按照《XX市燃氣條例》等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甲方應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對由於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肆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肆份,肆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丁方:_______市燃氣集團股有限公司

_______管道氣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施工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範機房施工作業程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技術保障部空管設備正常運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範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通信設備(網絡)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重要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房作業相關規定。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設備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並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繫人、聯繫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瞭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9、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信設備運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空管設備穩定運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立即停工。

10、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11、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設備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批准,並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設備或電路安全。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9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0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為加強對各類外包方作業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遏止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律以及金冠化工相關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施工安全協議,並遵照協議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職責:

1、審驗乙方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審核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質,為乙方入司作業人員辦理出入證,對相關證件資料留底備檔;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工藝、設備、危化品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項,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組織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活動和安全會議,及時向施工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其學習與貫徹執行;

4、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整改意見,對乙方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單方面解除相關承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甲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並承擔有關費用。因甲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在簽定施工合同前,應向甲方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證明,經甲方審查合格方可進司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進司前應本人提交入司作業申請表,並簽訂安全承諾書,認真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從事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架子工、車輛司機等)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3、未經允許,乙方不得動用甲方的任何物質和設備,對較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乙方應在作業前進行危害辨識,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點和安全應急措施。

4、乙方作業過程中涉及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動土、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由甲方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後方可作業;

5、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與甲方保持聯繫,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資料交甲方留底;

6、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定期檢查安全裝置及防護措施。按規定使用個人勞保用品,確保使用的各種機電設施和施工機械完好,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的運轉部位和其他危險部位,要有可靠的防護裝置及措施。

7、乙方應主動搞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並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處理;

8、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並承擔有關費用。因乙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不準隱瞞不報、拖延漏報,更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擅自處理。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日起至本年度結束,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雙方施工合同和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1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於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達成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係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鈎、鬆鈎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起重作業的具體內容

1.吊車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時間: 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並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_____ 元/小時(大寫:__________ )執行。

2.結算方式:按_______結算。於每_________ 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並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並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後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並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並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 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佈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於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範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____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_____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2

企業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2、計劃開竣工時間: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範圍:

施工地點:

施工範圍: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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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並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範,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週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於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3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總價: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佔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户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户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户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數據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並正常運行2個月後,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

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並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並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二○一一年月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4

為保證 香密園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衞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並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後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後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衞生。

3. 工人不得在牀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裏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 甲乙雙方安全防火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 61號令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同意特對作安全防火施工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包單位的工程設計、材料選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須符合安全防火規定,並在開工前一週內將施工圖紙方案、施工審批表、安全防火措施、資格證書、電焊證等報甲方審核。

二、甲方負責與消防部門聯繫申報,批准後通知乙方施工。

三、乙方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四、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須由益元百貨電工安裝,並設置配電 箱,不得隨意接拉臨時線路,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保護套。

五、進行動火施工時,乙方持施工單到甲方物保處辦理動火許 可證,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和施工規定。

六、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並嚴格遵 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若造成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 等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七、乙方施工中需要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符合《化學危險物 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品有專人專庫保管。

八、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積使用易燃液體。進行噴漆施工時,要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種交叉作業,要嚴禁有明火。

九、乙方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禁煙標誌和防火安全制度牌。室外施工時,要設立圍擋。

十、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樓梯間,當日垃圾必須當日進行清理。

十一、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未辦理手續,甲方有權令乙方停止施工,並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

十二、乙方施工人員進出益元百貨要自覺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走指定路線,不得在非施工區閒逛。

十三、乙方施工人員要遵守益元百貨的各項管理制度違者罰款。

十四、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書自開工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6

工程管理單位:

傳輸中心

施 工單 位(乙方):

一、市公司網絡建設部對工程施工質量把關職責。跟工單位負責現場監督、指導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執行,認真遵守通信大樓(機房)的安全管理規定。因施工方違反施工技術規範和安全管理規定內容的,發生安全和火災等責任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負責並扣罰工程管理和現場跟工單位5000-10000元,扣罰具體施工單位10000-200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所有施工人員要自覺遵守通信大樓(機房)的管理規定和本協議內容。施工單位進入大樓前,要及時向安保部提供全部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照片(或工程管理部門已有備案)。施工人員變動時,要及時向安保部或施工管理部門報告。凡不提供施工人員情況、不報告變動情況的,發現一人處罰500元。施工人員憑安保部辦理的相關證件方能進入通信大樓。

三、在施工時不能對通信大樓(機房)的各種固定設施造成損害或隨意移動,施工物質屬聯通公司所有,不準隨意拿出通信樓(機房)。如施工人員發生盜竊行為的,處罰施工單位5000-10000元;因野蠻施工,對通信設備造成損害的,要賠償一切損失,並處罰施工單位1000-10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施工現場嚴格按照防火要求進行施工,施工現場的易燃物品不準過夜,要做到及時清理,未清理的對施工單位處罰500-1000元.

五、在通信樓(機房)內不準抽煙、不準動用明火,確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和電、氣焊等特殊作業時,需提前報安保部審查批准,並審核特種工種作業許可證,辦理動火證後方可施工。發現施工現場吸煙一次(或一個煙頭)處罰500元;因違反安全規定,發生火災事故的,施工單位要賠償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並對施工單位處罰5000-20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施工單位在施工時要採取人身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使用和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防發生人身傷害(亡)事故,因未按規定施工或操作不當而造成人身各種事故均由施工方負責。

七、需要開挖電纜孔洞時,施工前要辦理電纜孔洞“開挖證”。施工單位必須用原封堵材料將孔洞按要求重新封堵好,局前孔洞要進行防水處理,嚴防雨水通過管道進入機房。並做到當日施工當日封堵,次日施工次日開挖的原則。工程完工後,由電纜孔洞責任管理單位和跟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後在“開挖許可證”上簽字,否則,將扣除封堵質量保證金。

八、在通信樓內施工時,施工人員嚴禁在本施工區以外的場所活動,不遵守規定的,發現一人處罰100元;嚴禁在通信樓內吃食品,違反規定的,發現一人次處罰200元。

九、施工方在通信樓(機房)內外需要使用電源時要事先通知綜合部電工班,並由綜合部或設備維護中心專業電工人員審核用電負荷,線路符合要求後在合適的部位接通電源提供施工方使用。如果施工方在沒有經過專業電工人員同意,私自接通電源或在使用電源中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並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10000元。

十、施工方要做到人走燈滅(有環境監控機房除外),關閉施工所用的臨時電源,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物,違反規定的,發現一次處罰施工責任單位500-5000元。

十一、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本協議,在檢查時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的要堅決查處,決不可沽息遷就。施工管理單位和跟工單位要認真履行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有權對違反規定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處罰。確保通信工程施工安全,以免造成事故發生。

十二、本協議是安全保衞部代表本公司與施工管理部門和工程施工單位簽訂。

十三、安全施工協議書內容具有法律責任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

押金:1000元(施工完畢及時驗收,在施工時間內完成,過期不退押金)

施工部位: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單位: 負責人(簽字):

跟 工單 位: 負責人(簽字):

安全保衞部(甲方)(蓋章)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7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為龍耀路越江隧道工程連接通道結構施工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託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汪偉興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衞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20__~10000元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衞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統一用於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校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後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衞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訂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賭博、酗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並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人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遊煙。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於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產資料(即使是屬於乙方的)買掉,違者作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書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衞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20__~10000元,並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後,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項中補充。

14、其它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時終止。

1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衞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劃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並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範,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週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於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鑽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範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範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範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並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諮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於廈門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築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繫人,該聯繫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繫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繫函;聯繫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後,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範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並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於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註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五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一)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諮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於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後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於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於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併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繫人,由甲方項目聯繫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後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並通知甲、丙方聯繫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並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誌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自願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_________高速鐵路工程有兩個墩台臨近乙方管內的_____鐵路既有線,為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的安全,嚴格執行京鐵師 [ ]號文件相關規定,本着共同負責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監護協議。

一、 施工項目:承台、墩台基礎及橋樑跨線施工

二、 施工地點:

三、 施工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 甲方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審查後的施工組織措施進行施工。

2、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組織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員未到不得擅自進行影響既有線安全的施工。

5、甲方對既有路基的防護措施經乙方監護人員確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情況,甲方必須立即停止施工,隨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雙方共同商討施工措施後,方可繼續開工。

6、乙方監護人員發現有影響線路安全的問題時甲方必須及時進行整修,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開具《營業線施工監護通知書》、如不聽從乙方監護人員的指揮進行整修則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開具《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

7、施工期間所有行人不得從施工現場的線路上通行,否則發生一切問題由甲方自負。

8、甲方施工後負責設備外觀及護欄的恢復工作,拆除廢舊材料清理乾淨,達到原有標準。上下行橋墩相對的路基及左右順延3米,即為上下行相對應16米範圍內進行滿砌漿砌片石,厚度30釐米。

9、現場備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個。

10、在承台開挖相對應的上下行線路上設立沉降觀測點,間隔3米,承台外兩側各增設3個觀測點。

五、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有經驗的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日常監護,並做好監護記錄。

2、監護人員發現有危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問題立即通知甲方進行整改。甲方不聽乙方監護時,立即停工整頓,並填發《營業線施工通知書》、《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21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並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於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後,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22

為保證 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衞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並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後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後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衞生。

3. 工人不得在牀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裏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施工隊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法》有關規定,甲方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委託給乙方組織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本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二、工程地點: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

三、工程施工內容:

1、尖克村飲水管道米施工;

2、引水口2座;

3、供水點2處;

四、工程款結算方式:合同為總價合同,價款萬元(大寫壹拾萬元),包括羣眾自籌款2萬元。

五、付款方式:所有工程施工完畢經水利局驗收合格後支付工款。

六、甲方責任:

1、負責檢查乙方購買材料的質量

2、負責檢查、監督乙方施工技術質量、進度。

3、負責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及水準點

4、及時撥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嚴格服從甲方管理,聽從指揮,配合施工。

2、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必須符合操作規程規定,保證一次性出合格產品。

3、施工中所需的機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中所需生活設施由乙方自理。

5、提供完整的施工記錄一份。

6、保證按時完工。

八、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所購買的材料滿足國標的質量標準。

2、管線、閥門的安裝工藝必須滿足安裝工程施工規範的要求。

3、埋置後管道的埋深不小於22米,以防凍壞。

九、工期要求:所有工程必須於20__年9月25日前完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遇有特殊情況時,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施工用電安全合同 篇2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__________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採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範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後,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徵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餘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運行一年後,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後再全額支付下餘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佔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採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範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採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設備、材料的採購(採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採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於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並簽字認可後,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並辦理好籤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並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衝突以最後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本協議附件:

l、供水工程(改建)設計圖紙

2、設計説明及工程量清單預算表

3、施工單位(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印件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鑑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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