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施工合同 >

施工協議書(精選14篇)

施工協議書(精選14篇)

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協議書(精選14篇)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税、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施工協議書 篇2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4、承包人(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

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

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

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

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

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

指令或繼續招待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

延。

1、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

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價

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的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

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

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

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

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

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的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

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

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

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人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

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2、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3、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4、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5、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

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安保人員。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

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負

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

需辦理有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

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

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

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

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

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

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

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

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順

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產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

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

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

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

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

其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

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

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

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

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返

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

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

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

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

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

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

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

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

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檢記錄、隱蔽和中羊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

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籤

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

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

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

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

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

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

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

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

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

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

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

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

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

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

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質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

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

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

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

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

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

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

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

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

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

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

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

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

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

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

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的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

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方雙方任何一方

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

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

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材料採購費用,

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

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

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

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

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

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

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

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

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

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

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

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

期貸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

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

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

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

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修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蔌請有關部

門調解。

當呈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

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連續,保護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

款項或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

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

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

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

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

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

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

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7天同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

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

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

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

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

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

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

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

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

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不在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

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

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

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

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提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條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

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

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4、承包人(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

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

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

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

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

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

指令或繼續招待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

延。

1、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

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價

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的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

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

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

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

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

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的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

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

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

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人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

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2、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3、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4、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5、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

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安保人員。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

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負

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

需辦理有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

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

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

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

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

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

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

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

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順

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產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

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

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

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

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

其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

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

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

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

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返

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

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

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

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

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

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

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

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

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檢記錄、隱蔽和中羊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

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籤

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

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

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

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

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

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

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

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

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

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

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

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

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

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

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質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

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

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

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

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

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

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

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

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

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

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

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

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

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

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

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的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

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方雙方任何一方

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

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

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材料採購費用,

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

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

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

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

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

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

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

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

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

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

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

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

期貸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

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

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

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

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修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蔌請有關部

門調解。

當呈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

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連續,保護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

款項或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

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

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

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

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

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

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

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7天同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

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

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

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

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

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

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

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

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

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不在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

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

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

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

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提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條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

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

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協議書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講話詞輩渭右喂こ毯橢屑涔こ萄槭眨曳嬌勺孕醒槭眨追接τ璩腥稀H艏追揭蟾囱槭保曳接Π匆蟀燉碭囱欏H舾囱楹細瘢追接Τ械8囱櫸延茫紗嗽斐賞9ぃて謁逞櫻蝗舾囱椴緩細瘢涓囱榧胺倒し延糜梢曳匠械#て諞燦杷逞印?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

|撥款分次進行|撥款%|金額|

|----------|-------|------|

||||

|----------|-------|------|

|||

|

|----------|-------|------|

||||

---------------------------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乙種本)(示範文本)

圖紙或作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碼:郵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户名:户名:

帳號: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行項目法施工,強化項目管理,增強企業集團優勢。通過招投(議邀)標程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幫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將與乙方設立塘廈新亞洲工程部,為了新亞洲工業城三舊改造項目順利承包及東莞、佛山等地乙方協議標工程的掛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工程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合同造價:

第二條承包指標:

1、工期指標:工期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為準。

2、質量指標:質量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質量為準。

3、管理費用:按工程結算總價為基數,上繳給甲方1%(不含上繳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各種規費和税金)。

4、安全指標:本工程施工期間不得出現死亡事故,重傷頻率控制在0.5‰以內。

5、文明施工指標:本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公司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貫徹CI標準,爭創文明工地。

第三條費用交納辦法:甲方按規定在收取業主工程款的同時每次收取業主付款的1%(其中暫扣税金(按國家税率定%、履約保證金(按業主要求定%)(該保證金在工程竣工結算完成,無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單位員工和農民工工資等債務,工程資料、結算資料等相關資料完整上報公司並收到質保金後隨質保金退還。)、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並組織指揮乙方實施合同。

2、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預結算。

3、組織對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4、負責工程款的收取、管理並監督項目對資金的使用。

5、負責該項目工程成本和財務開支的審計。業主的工程款項到達賬户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按計劃支付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6、甲方指派相關人員負責項目的安全、東莞新亞洲工程部章印的管理及工程款項、工程進度、工人工資的發放情況,工資由乙方承擔,工資從開工起計算,竣工後終止每月3000元∕月

7、報建項目經理的指模採集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但工地檢查需要項目經理到場或工程例會需到場時,費用由乙方承擔(屬工程施工時的差旅費+出場費不超過1000元∕次)

二、乙方的責任:

1、負責實施並確保合同條款的順利執行。並按規定及時填報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財務報表。

2、嚴格按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規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施工圖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並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安全生產負責。

3、負責辦理與業主的施工現場簽證及有關索賠基礎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在甲方的組織管理下辦理工程結算和竣工驗收資料等。

4、乙方可要求甲方印製統一規格的名片以便於與業主溝通、交流,但不得私刻項目部章印和公司章印,一旦發現,罰款伍萬元∕次,並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5、服從甲方管理和領導,執行合同的其他條款。

第五條獎罰

1、工期按要求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如工期拖延,業主對拖延工期的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另加罰總造價的萬分之一。

2、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自理外,再罰總造價的萬分之五。

3、質量無重大事故,合格率100%,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質量要求;如有不合格項目,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影響單位名譽,乙方除負責因返工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總造價的萬分之一。

4、在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發生重大事故、工程嚴重拖延、工程成本發生虧損、保修期間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其他:

1、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滿結清尾款後失效。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複印件分送各自有關部門。

3、本責任書中未盡事宜,在實施過程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項目工程以包工,包制模,鐵釘,鐵線,電纜,電鋸電片及機械所有的電纜電線工具,包圖紙上木工制安及所有木工工程一次性承包給乙方施工,為安全保質保量金,工程結束後給予返還。

一、承包單價乙方所承包的木工工程,其單價按建築面積的元/㎡(包括基礎地下室設施及屋頂斜屋面型線條主體),按此單價為最終結算價,甲方不另追加乙方任何費用,面積計算以圖紙為準。

二、承包範圍乙方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完成該工程所有的木工工程,(含附屬零星工程木工及基礎設施的制安,負責工程完工後,所有的模板,方條,頂木,步步緊,方條等的清理及按甲方要求制定的地方分類堆放好)。

三、乙方負責

1、乙方應付責組織本工程所需要的熟練工人,機械工具輔助材料,熟悉施工圖紙規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範及安全生產條列,進度計劃國家品質標準施工。

2、服從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員統一指揮,調配和檢查,遵守項目人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隨意浪費甲方原材料,如發現乙方隨意浪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價加倍賠償。

3、乙方不得在工地上無理取鬧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統一指揮調度及阻止別的施工班組施工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累次不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結算,並自動退場。

4、主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不準有爆木。漏漿現象,發現有出以每處50—200元罰款,並即時處理,因木工驗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倍賠償一切浪費的原材料及需別的施工班組配合返工所需人工工資,工程所有爆木,漏漿處,乙方應及時處理掉。尾期工程中需要制安的應隨叫隨到,不到的話,甲方有權請他人做,其工資按市場價格雙倍從乙方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影響工期的按合同規定處罰,乙方應無異議。

四、甲方負責

1、負責對乙方的圖紙技術交底及安全三級教育,指導,檢查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質量。

2、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3、無償提供乙方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電,(不含電磁爐用電)

五、工期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定的各項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具體進度計劃按項目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

2、乙方不能按甲方進度計劃完成工期內的工程量時,甲方有權高價在外面請人幫忙完成,乙方無權阻擾,其工資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取,工期拖延一天處以500—5000元的工期處罰金,按工期計劃乙方提前完成應給與獎勵。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找施工隊,結算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結算,結算時間按工程主體全部封頂後結算,餘下的部分作為重組新班組和甲方的損失費用。

六、質量標準規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及現行的國家有關強制性規範規定施工,並達到國家工程品質驗收合格標準,如有返工給甲方造成材料浪費或延誤工期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並罰款,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回。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膠鞋上班。

2、上班時間不許喝酒,打鬧,嚴格安全生產條例方針,及項目部組織所要求的安全知識講座內容交底,進行施工。

3、如乙方在施工過程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及事後處理,與甲方無關。

4、不帶安全帽,穿拖鞋,喝酒上班的發現一次每人每次30元罰款,此款從工資中扣除,並通報批評,現場嚴禁帶小孩或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工地,住宿,逗留。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第一次按工程總量的三樓付款80%,然後按月進度工程量的80%付款。餘款在完成承包內工作後兩個月內結清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本民法典律效力自行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同時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

施工協議書 篇7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為實施

(項目名稱),已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

標段施工的投標。 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第 標段由K + 至K + ,長約 km,公路等級為 ,設計時速為,路面,有立交處;特大橋座,計長 m;大中橋座,計長 m;隧道 座,計長 m以及其他構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1)本協議書及各種合同附件(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

(2)中標通知書;

(3)補遺書;

(4)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5)項目專用合同條款;

(6)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

(7)通用合同條款;

(8)技術規範;

(9)圖紙;

(10)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11)承包人有關人員、設備投入的承諾及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4. 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

5. 承包人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總工: .

6.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7. 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 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 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工期為 日曆天。

10. 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後經竣交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後生效。

11.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 (蓋單位章)               承包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地鐵設施安全與運營安全,維護地鐵車站出入口正常通行與周邊的整潔衞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號線線鐵路保護區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業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位置:

1.3 施工作業內容與範圍:

1.4 作業期限:

1.5 車站或隧道內監測項目:

1.6 車站或隧道外監測項目:

1.7 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

二、安全施工條款

2.1通用條款

2.1.1 乙方單位應建立安全施工保障體系,實行安全施工崗位責任制。

2.1.2乙方應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分析與評估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及運營安全的影響。

2.1.3乙方應委託有資質單位承擔該項目施工,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會對地鐵設

施與運營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2.1.4 乙方應對施工作業影響的地下管線,尤其是鄰近地鐵設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氣管

線進行妥善的安全防護和監測,確保安全。

2.1.5乙方應根據地鐵結構、設備、設施和不同自然條件,針對性地制訂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保護及安全運營的各種應急預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變形等),得到甲

方審核同意,並報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6乙方應委託具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

行監測,並將第三方監測單位資質材料報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7當監測值接近《地鐵安全保護第三方監測控制指標》規定的控制指標時,乙方應

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

2.1.8第三方監測需要在地鐵設施或地鐵內部布點監測的,必須得到甲方同意,並由甲

方人員陪同方可作業。

2.1.9進入地鐵內部施工作業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

指揮;如乙方未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而產生的安全管理問題,由乙方負責。

2.1.10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

管理、監督工作。

2.1.11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乙方施工

作業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1.12乙方在現場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2.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三、文明施工條款

3.1通用條款

3.1.1施工作業單位應建立文明施工保障體系,實行文明施工崗位責任制。

3.1.2施工作業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得到甲方的同意。設計時要求:

施工作業的臨時設施、場地佈置、臨時道路、圍牆圍欄等不得影響地鐵出入口通行和地鐵乘客安全;

施工作業現場的污水處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鐵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設施;

應設置必要的導向標誌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鐵乘客通行。

3.1.3乙方應在臨近地鐵車站出入口的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保證圍欄安全、穩固、整齊、美觀。

3.1.4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地鐵風亭、冷卻塔的淨距離不應小於5米,並滿足地鐵通風散熱要求。

3.1.5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車站出入口的距離應滿足地鐵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應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粉塵不影響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的正常通行與運行,否則乙方應採取灑水、場地硬化、通風措施,甚至停工處理。

3.1.7乙方應採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不影響地鐵乘客出行。

3.1.8乙方應採用措施搞好現場衞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定期檢查環境衞生,維持地鐵車站出入口周邊良好的環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業圍檔導致地鐵乘客需要經過偏僻、狹長、視線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夜間增加現場安全保衞,確保地鐵乘客安全。

3.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責任

4.1.1乙方對施工中對地鐵既有結構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面負責。要嚴格按審定的技術方案和範圍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監測方案,並根據監測結果優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雖經甲方技術審核,不減免乙方及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各方的任何責任。

4.1.3乙方須在施工期間制定可能影響車站運營安全及施工區域土建結構安全的應急預案,在發生可能危及地鐵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組織搶險工作。

4.1.4進入地鐵保護區範圍的施工,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施工監督、配合,由於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4.1.5對地鐵運營有較大影響的施工,必須在“地鐵非營運”時間內進行,避免乘客投訴。

4.1.6因乙方責任造成地鐵設備設施損壞、影響使用性能的,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原規格標準恢復,並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4.1.7乙方施工前須對地鐵既有管線調查清楚,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4.1.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儘量減少施工作業噪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粉塵、震動對乘客的影響。

4.1.9在協議期內,施工單位應切實維護地鐵運營環境,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運營管理的行為,比如:施工人員到車站閒逛,大聲喧譁;通道打通時,未及時清理垃圾,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

4.1.10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須保證車站出入口建築物全部外露;施工圍擋保證站外地鐵客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於5米;確保施工圍擋結構安全;地鐵客流通道地面必須硬化,確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駁應錯開施工,站內施工圍擋不得影響車站的整體美觀,圍擋應有防塵、降噪、防滲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閉期間應保證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鐵車站要求,做好站內外臨時導向標誌的設置,並在相應出入口佈置安民告示。在車站出入口的站外明顯處佈置施工項目告示欄。封閉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報計劃經同意後方準施工。

4.1.13接駁和遷移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防盜措施,確保車站財產安全。

4.1.14地鐵車站出入口遷移施工封堵時間不得超過 無 天,每延誤 / 天按5000元人民幣處罰。

4.1.15地鐵車站出入口接駁施工時,圍擋佔用地鐵客流通道寬度不得大於1.0米,須在運營後進行圍擋施工,不影響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組織對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增加施工對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影響的驗收內容,並接受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和甲方的監督。

4.1.1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甲方責任、權利

4.2.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地鐵運營安全的隱患,有權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鐵既有設備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業前,甲方應對乙方作業負責人介紹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3甲方儘可能提供施工範圍內地鐵所屬設備、管線清單及佈置情況,如有疑問現場確認。

五、意外事件處理及賠償

5.1乘客投訴。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訴,由乙方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核後)給予乘客答覆。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鐵責任範圍內的乘客傷亡事件,由乙方負責賠償。

5.3乙方施工作業造成甲方設施損壞、設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維修好和賠償。

六、聯絡制度

6.1甲乙雙方對施工期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情況須互相及時通報,必要時召開雙方聯席會。

6.2雙方責任部門及聯繫電話:

甲方:港鐵(深圳)公司運營項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業全過程必須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檢查與監督。

7.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 篇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4.資金來源:

5.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人民幣(大寫)(¥元) ;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五、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成交)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六、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同意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八、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施工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發證機關:

為了配合甲方工地施工,全面推進本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甲方將本項目 西山小區二期B區幼兒園鋼管架 分項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條款,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或 )。

二、承包內容:整體工程項目的攀折製作的木模製作、安裝、鐵釘、鋸片、鐵絲、電線、工具設備均由乙方負責。其中本場材料搬運堆放,每層完工後必須清理一切建築物保持乾淨。整體完工後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甲方指定場所並及時轉運出場均由乙方負責,每次放樣乙方應提供足夠人員與甲方一起放樣。

三、承包單價和結算方法:整體工程量不分構件大小形狀同一單價(含木材的税務發票在內)每平方22元。結算方法:木模工程量以施工圖的實際砼接觸面積平方米計取工程量。另外點工技術工每工日按85元人工費計取。其中乙方在領取進度款時必須提供足夠的木材税務發票給甲方,否則甲方不於辦理進度款。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施工,每個分項必須要達到有關驗收要求。發現不符合甲方質量要求外,並願意賠償由此造成損失的工料款,其款項願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若造成對甲方信譽影響,除按有關規定罰款外,再根據損害甲方聲譽程序給予嚴厲處罰。乙方必須配置一個熟練施工檢測的兼職質檢員,負責對本項目內工程質量進行檢查。

五、安全要求:安全施工是貫穿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乙方必須認真按安全施工中有規定及各級要求進行施工,乙方必須配置一個熟練安全施工法規的兼職安全員,做到本職範圍內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平安。倘若發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除乙方願負一切責任和費用外,並願意接受甲方對此安全事故的處罰,造成影響損害甲方聲譽,並願意負責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和願意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所有處罰。

六、工期要求:乙方應組織在從事本行本項目施工中7年以上的技師,科學安排工程進度,並嚴格按照甲方進度及階段進度完成所屬的工程量,如超過甲方安排的進度計劃,延續工期除每天按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中工期的條件處罰執行外,並願意接受甲方再對工期延誤每天罰人民幣500元,提前完工的每天獎勵人民幣500元。若超過甲方所定的最後完全日期,乙方願意承認等同自動退場,並願意按所完成工程合格品的80%進行結算,而20%作為對甲方重新組織勞力的補償,若有甲方檢測不合格部分工程量,願意按甲方所進材料其返工工資合計工料款從工程中扣回(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各種材料造成停工而工期須順延誤)。

本項目工期自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次日起算,按下列第( )款所列方式計算:

1、搭設制安模板項目。建築面積為 ㎡以內的(含 ㎡)工期為兩天半,超過 ㎡的工期為叁天;

2、綁紮鋼筋項目。建築面積為 ㎡以內的(含 ㎡)工期為壹天半,超過 ㎡的工期為兩天;

3、澆搗砼項目。按每壹百平米壹小時計算。

4、水電項目。按綁紮鋼筋項目進度同步進行。

以上工期均包含通過甲方驗收。

施工中若有特殊情況以甲方書面通知和簽證為準。

七、付款方式:乙方在每個月底報來所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甲方審核後按80%付款給乙方作為工人工資及生活費等。整體工程封頂完後按90%付款給乙方。乙方必須憑工資表或以有關規定税務發票報甲方財務辦理有關財務手續,否則不於辦理。餘款待工程全部結束經驗收合格通過後壹個月內結付。

八、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應及時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協助乙方及時處理施工中有關技術問題。

(2)甲方有權對本工程本項目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監督檢查和評比,乙方應序服從和積極配合。若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範和施工規範,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批評、警告、罰款、停工、撤換施工班組的處理。

(3)若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屬於乙方的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經濟效益低下,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和聲譽,不按工期計劃安排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但由此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外,還要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1)乙方對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施工工期、經濟責任負全面責任,出現大小安全,質量事故概由乙方負責,虧本自補,盈利自主支配。

(2)乙方應認真按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安全法規規程進行施工和管理,工程質量應按現行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並符合建設單位要求,執行甲方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和指令。

(3)乙方應嚴格按工程施工進度計劃要求組織施工,負責辦理暫住證、就業證、計生證等費用自理,不及時辦理有關證件被有關部門罰款由乙方自負。乙方必須提供現場施工員一名,及現場技術安全負責人一名,配合工地進行日常質量安全進度的控制。

(4)乙方施工現場應及時清理,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歸類堆放,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使施工現場整潔有序,否則工地派工整理,費用從班組中扣回。

九、若乙方不履行協議,無故停工壹天以上(含壹天)或無法滿足工程質量,不服從工地管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扣下所有工程尾款,同時作出清場處理。

十、其它:

1、乙方所有施工人員不得居住現場,持證上崗,遵守工地各有關建築安全規章,若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確認送達地址龍巖市永定縣堂堡鄉、三堡村、外長嶺組1號,甲方的書面通知寄往前述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本協議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款項及各種義務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 章: 蓋 章: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住址:

發證機關: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和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艦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程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已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特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協議書 篇12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就乙方承建的甲方——農民新居商住樓工程,因甲方資金緊缺,願以已竣工的商住樓頂兑下欠乙方工程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坐落在街路西商住樓——號農民新居商住樓——套,以每平——方米——元價格,頂兑下欠乙方工程款。頂兑工程款:合計為:(大寫)         (小寫)    (元)

二、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用農民新居商住樓頂兑下欠的工程款。

三、頂房的房屋一切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在處理頂房轉讓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辦妥頂房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並將房屋“兩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直接辦給乙方指定的人員名户上,且提前簽訂購房合同。辦證費用按國家規定執行。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法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有效,各持兩份。

甲 方:人民政府(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 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_______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____________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X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____________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____________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X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施工協議書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籤: 協議書 施工 精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shigong/7gk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