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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精選15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精選15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

總包方: (簡稱甲方)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精選15篇)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佈的有關法律、法令、規範、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並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於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於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後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後,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後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後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後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並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於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後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並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後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籤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後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並退場後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籤字及註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並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煙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4、乙方用於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5、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直至清退出場。

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辦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責任公司

因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需要,在甲方所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用公路用地進行頂管施工,為確保雙方生產運營及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對施工期間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在高速公路範圍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實施嚴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並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門的審批,實施過程必須安排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督促一切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範圍。甲方負責對該項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二、公路質量安全:

1、乙方該建設項目必須經相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並通過高速公路行政許可部門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並通過高速公路部門組織的方案審查;

3、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施工工藝、材料等與施工質量有關的環節進行把關,確保施工期間及工程完工後高速公路的質量安全。

三、雙方生產運營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設的問題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督管所需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元整( 元),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由乙方負責支付到位。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5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分為紙質會籤和網絡會籤兩種,安全協議簽訂要求、格式和內容統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協議簽訂要求

1.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並加蓋施工專用章。

2.原則上,同一施工項目按施工件名、項目等分別按年度簽訂安全協議。對於大型站場技術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內容、相關專業較多的工程,應針對具體施工項目分別簽訂安全協議。

3.各施工單位與行車組織單位、設備管理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要明確雙方施工配合、監管重點以及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4.路外、局外、哈鐵工建集團等施工單位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由局主管業務處(工程項目管理機構)和安全監察室負責審核、批准。路局安全監察室在審批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同時,按規定審核收取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憑證。

5. 局內所屬單位相互間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不需局主管業務處室審查,但要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時效和質量加強檢查指導。

6.維修作業(包括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維修項目)一般情況可每年簽訂一次安全協議。設備管理單位在自管範圍內進行維修作業且不需行車等單位配合時,可不籤安全協議。但須在作業前1日向相關車站通報作業內容和時間。

7.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未簽訂或簽訂不全,不準提報施工計劃申請。

8.安全協議簽訂後,乙方有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協議行為時,甲方應填寫《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監理籤認,施工負責人拒籤的由檢查人員簽字並註明原因。將《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報主管業務處室、項目管理機構。屬於路外(局外)施工單位的,建設指揮部、建管處按有關規定納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安監室依據《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9.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結束後留存3個月。

二、施工安全協議簽訂格式及內容規範

1.施工安全協議格式,具體後附。

2.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①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範圍);

②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③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④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⑤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⑥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⑦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3.填寫説明

(1)施工項目:按施工項目填寫,施工項目名稱應與施工內容儘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為哈爾濱鐵路局××段(或直屬站)。

(3)乙方:負責進行本項施工的單位全稱。該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代表資格或委託法人代表資格(由項目管理單位審核)。

(4)工程概況

由乙方根據施工方案,結合施工內容填寫,甲方進行確認。

①作業地點:施工實際所在地點或地段。如站或線(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業時間:施工方案確定的施工時間。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時段進行施工時,應分段填寫作業時間。

③作業內容:填寫主要施工內容。如:接觸網改造、站場改造、橋涵頂進、更換道岔、裝卸路料、電纜溝開挖等,應包括施工的主要作業項目,反映本項施工主要環節和特點。

④影響範圍:填寫施工影響到的線路範圍、站場範圍或設備範圍,如線(上、下行)K+-K+、站內信號機或站旅客乘降組織、站內平過道等。

應註明主要、關鍵的影響範圍,特別是涉及行車、人身安全的影響必須填寫清楚,對較複雜施工的影響範圍,可在施工方案中進一步加以説明。

(5)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該區段施工、維修天窗安排計劃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乙方進行確認。

①施工責任地段:施工作業地點及影響範圍內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施工期限。實際施工可能少於月度施工計劃或施工電報批准的時限。當實際施工期限超過安全協議確定的期限時,應重新簽訂安全協議,因部、局電報(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況順延的除外。

(6)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填寫主要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如《技規》、《行規》、《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專業技術規則等,重點是本次施工雙方需共同遵循的規程、規則和辦法等。

(7)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①行車安全:是否有影響接發列車、調車作業的施工車輛進出車站,施工單位自輪運轉車輛運行方式,停留車輛防溜辦法,臨時增設道口辦法,施工作業是否影響信聯閉設備正常使用,施工作業是否影響牽引供電系統正常使用,施工機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業是否影響鄰線行車等,對上述內容雙方必須根據職責範圍明確防範措施,並落實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處所是否有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及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資質水平和人員素質情況,施工隊伍管理是否處於可控狀態,施工車輛和施工機具情況,施工過程控制辦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對車站作業、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響,施工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施工作業人員自身安全等。

④結合部安全分工: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員的設置和聯繫方式,登銷記要求,停送電登記要求,自輪運轉車輛動車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項,如防火、綠化、鐵路行車設備設施及路料看守等。

(8)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①共同安全職責

A.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B.按時參加施工會議,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C.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D.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②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協助乙方做好登銷記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勝任人員負責施工盯控、現場配合。

B.對多個施工單位參與的施工,積極做好施工協調工作。

C.根據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制定相關施工組織預案,並組織落實。

③乙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施工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健全安全責任制,制訂安全措施並切實落實。

B.施工前做好各項準備;施工中嚴格執行標準,服從配合人員的安全指導,保證質量,發生問題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彙報。施工後認真複查,清理機具、路料,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後銷記。

C.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既有設備的防護,不得影響既有設備正常運用。嚴禁超範圍準備和超範圍施工,出現問題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並積極搶修恢復。

D.對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前,聯繫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探查,劃定防護範圍。

④其他。

A.施工項目相關人員必須具備規定的素質要求。

B.自輪運轉車輛必須符合規定。

(9)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①發生責任行車事故時,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處理,按違約方責任大小確定賠償額度。

②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本安全協議造成鐵路既有設備損壞、導致組織搶修和恢復設備所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及設備管理單位發現乙方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安全協議的應立即勸阻;勸阻不聽的,應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業,上報路局安全監察室處理。

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的特殊規定

1.凡隸屬哈爾濱鐵路局管轄的局內各單位、部門,方準通過網絡系統簽訂安全協議。路外、局外施工單位,只能按紙質簽訂程序辦理施工安全協議。

2.安全協議網絡會籤時限

原則上安全協議自施工單位發起之日起,及時通知相關單位,並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完成。

3.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程序,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系統説明辦理。

4.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協議網絡簽訂工作,安排專人接收協議並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不準以各種理由拖延安全協議簽訂時間。

(2)局信息化處是協議會籤系統信息化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協議會籤系統功能升級需求並負責組織系統的培訓工作。路局站段生產力局部調整,各需求單位需增加用户時,要及時上報各主管業務處批准後,上報局信息化處辦理。

(3)加強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局信息技術所是協議會籤系統技術支持部門,路局服務端的設備維護、數據維護由信息技術所負責,包括服務器的日常巡檢,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系統用户的維護,數據的備份、清理和恢復等。

(4)各單位網絡安全協議形成後,在會籤、提報施工計劃申請時,必須攜帶打印的紙質安全協議。如不出具打印協議,按無協議退回施工計劃申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7

範本一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體現一個單位的人文素質和綜合管理水平。為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市政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關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強制性標準有關費用計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發〔20__〕265號)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

根據重慶市建設委員會(渝建發〔20__〕265號)的規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定額費用,按時計算費用已在招投標時計取,進入標底),專項費用標準按其他市政工程標準取費,即為該標段工程總造價的0.6%取費,其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持、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作好現場記錄。

3、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各工地之間、工地與周邊羣眾之間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國家建設部JGJ59—99標準和對乙方進行考核,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與不合格的依據,嚴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開一次有乙方項目負責人,安全專職人員參加的安全文明生產會議,通報情況,交流經驗,糾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甲方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7、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確定該標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據有關規定,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2、嚴格執行《重慶市市政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建議部JGJ59—99標準,並接受甲方和縣建設管理部門的檢查考核。

3、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4、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5、按照國家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下)乙方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但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6、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7、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乙方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9、料場需放炮作業的,必須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後,方可實施放炮作業,並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爆破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10、對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管理使用,必須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1、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12、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對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生產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會議記錄上報項目經理部備案。

14、控制噪聲,防止擾民。

15、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16、對整個工程中檢查出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按《忠縣舊城功能恢復工程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擔違約責任細則》承擔違約責任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實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將按有關行政法律法規處理。

2、竣工驗收,經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狀況綜合評定。評定不合格者,不計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其支付的該項費用的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用,在工程結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職責,按《××縣工程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擔違約責任細則》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範本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團風縣十力中學學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學院內

3、分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學生宿舍改造及附屬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開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團風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安監站、中心學校各一份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乙方安全責任人: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9

工程實施中為了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籤 定本安全協議。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並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 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 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 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6. 甲方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本推薦

為創造 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後,施工隊進入 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並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範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複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後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並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户,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牆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鬥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業主簽章:

裝修施工單位: 監督單位:

施工單位責任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於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於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繫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並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並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並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並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並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於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並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於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於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於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2

委託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於《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託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範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託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託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覆、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籤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於委託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託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範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並報告委託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範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並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託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3

甲方(業主/租户):

聯繫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户)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户)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户。

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煙,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温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户、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4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單位)

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 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

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

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 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 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

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

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

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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