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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代持合同(精選3篇)

商標代持合同(精選3篇)

商標代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商標代持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 人: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乙方的友好關係,且為保護甲方名下 等名稱(以下簡稱“擬註冊名稱”)的合法權益,避免他人搶注商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現就甲方以乙方的名義申請名稱為註冊商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以下擬註冊名稱,以乙方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申請商標所需的圖樣及具體類別、項目等事宜,均由甲方確定。擬註冊名稱經主管部門核准註冊後的註冊商標專用權由甲方享有,乙方代持。

擬註冊名稱:

第二條 擬註冊名稱在申請商標註冊、異議答辯、駁回複審、轉讓、續展等相關程序中所需的官費、代理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在以乙方名義申請商標註冊期間,以及乙方代持註冊商標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印鑑等,以完成擬註冊名稱的申請商標註冊、異議答辯、駁回複審、轉讓、續展等程序。

第四條 乙方僅代持商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授權許可他人使用、轉讓、註銷、撤銷代持的註冊商標。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第五條 若乙方出現有可能損害代持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被查封、凍結、拍賣等,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採取相應措施。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任意一方皆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守約方為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執行費、鑑定費等。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標代持合同 篇2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_________;國別: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_________。

六、轉讓方的保證

1.轉讓方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2.轉讓方保證在國際分類第_________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_________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方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申請註冊。

3.轉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方行使。

4.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並同時將該商標商標註冊證正本交受讓方或受讓方的代理人。

5.如果該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轉讓方應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標轉讓費用。

七、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_________(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_________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户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聲明及保證

轉讓方:

1.轉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轉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轉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轉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讓方:

1.受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代持合同 篇3

商標使用許可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

商標註冊號:

商標註冊年限: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

(1)獨佔許可使用

(2)排他許可使用

(3)普通許可使用

四、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的備案: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送交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為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於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通採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於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認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保障註冊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七、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終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佔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合同解決的方式

任何因履行本協議產生之爭議或請求,甲乙雙方均應以和平友好之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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