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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類合同(精選13篇)

金融類合同(精選13篇)

金融類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類合同(精選13篇)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用途

種類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為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説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並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為需要並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並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户和相應的專用賬户。經開户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户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户,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為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   (2)    (3)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類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進行(股權/債權)融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全程融資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事項:甲方委託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全程融資。

第二條 甲方對項目融資的最低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_________萬元。

2.融資期限:_________年

3.投資方可控股(是/否),可佔股權比例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報(或貸款)融資方式,甲方願意支付的年回報利率最高_________%。

5.甲方承諾並保證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資產或權證對本次融資做抵押或質押。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甲方應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就融資一事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並給予現法人代表以相應授權,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正本應交乙方一份留存。股東會或董事會應在正式投資(融資或合作)協議簽訂後三日內批准該項協議。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親自負責與項目融資相關的事宜,請公司給有關人員授權,明確授權範圍,發給授權委託書,以方便該人士的談判和有關活

動。該授權書正本給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自主與投資商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原則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投資商或融資對象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作主張,應書面徵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覆(傳真或正式文本)後,乙方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項目專項融資小組,指派小組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2)到項目方實地考察,並進行審慎調查;

(3)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4)製作項目商業計劃書;

(5)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

(6)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組織重點投資商到項目方實地考察;

(8)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9)負責起草相關的投資協議(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東會決議(草案),董事會決議(草案)。

(10)協助甲方安排簽約儀式。

(11)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5.乙方應每週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書面向甲方進行彙報。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甲方有權詢問並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答。

(3)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協議附件事項,不得隱瞞或虛報;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5)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2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覆;

(6)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可按乙方的指示決定是否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有關領導參加接見事宜。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正當考察費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資商的差旅費,若投資商要求承擔其來回的正當交通費,甲方也不應拒絕)。

(8)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協議期限: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協議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因甲方原因導致時間的耽誤則相應期限順延。若在時間到期後,融資工作已進入實質性關鍵階段,則經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長,具體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該項融資服務費用總額按實際融資額的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

(1)首付定金,在雙方簽訂全程融資合作協議和保密協議後2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前期融資服務費定金。

(2)在首筆融資資金到達有關帳户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定金後的其餘款項。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户:

帳户名:_________, 帳户號:_________。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着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並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若乙方收了費用後,無故不履行融資相關義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已經支付金額的雙倍返還違約金。

(2)若在協議期限內,融資沒有成功,甲方也提出終止協議,乙方應無條件向甲方退回已支付定金的50%,協議終止。因甲方原因造成融資工作合理推遲,則協議期限應相應順延。若甲方要求推遲的時間過長,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3)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首付定金兩倍的違約

(4)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融資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投資商資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產清算;因種.種原因甲方中途放棄本協議(如其它資金到位,被收購等)等,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若甲方拒絕繼續履行,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首付定金兩倍的違約金,同時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在投資商領域失信於人的信譽損失等)。

(5)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罰金。

第九條 甲方和乙方的選擇權

(1)甲方的選擇權: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經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賠償因合同終止導致的前期投入等相關損失。本協議提前終止。

(2)乙方的選擇權:若乙方通過一定時間的工作後,發現感興趣的投資商較少,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並書面通知甲方,但乙方應全部退回甲方已經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應向乙方索賠。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若距離較遠,也可傳真簽字,但需附上簽字人的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熱照傳真件。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類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 ,英文名稱為 (以下稱"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第四條 ________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________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________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________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________公司的經營目的是:________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________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________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________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 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________

甲1方:________ %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 % ________元,其中 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 %________ 元

乙2方:________ % 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 % ________元

3.在________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 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________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________________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________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________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________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________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________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________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________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 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________公司的租賃業務,向________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________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________公司所在地或 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________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________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________公司的董事共 名,其中甲方派出 名,乙方派出 名。

2.董事的任期為 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________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________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________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________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__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________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________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________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個月內,在________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________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________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________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________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________

(1)修改________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________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________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________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________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決定________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________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________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 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________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________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________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________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________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________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________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________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________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________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________公司職員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________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________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________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________公司以 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________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________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________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________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的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________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自________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 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________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________

1.________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________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________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________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________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________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________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________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________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________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________就________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________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________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 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________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________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________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 %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 %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________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________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 國 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________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________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

金融類合同 篇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 (以下簡稱丁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中外合資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共同舉辦一家合資,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以下簡稱)。

第二條 XX名稱及地址

XX名稱:

中文:______

英文:______

地址: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宗旨

經營商業及投資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接受中國人民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註冊資本為 元。

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 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金投資。

丁百分之 ,出資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以現金 元投資;

丁X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作為對投資。內包括 。

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兩項合計共為 元,應憑丁X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成立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 和 的原放款(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 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X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 和 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 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成立後(成立日期為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XX名稱,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X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X作出決議。

1.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固定資產額。

5.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擬投資於其他人。

.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XX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__________的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行政管理體制

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理由中方和丁X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業務進度,提出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向董事會報告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 和 成為在 的子公司, 改名為 。該兩子公司分別在 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應交給;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將調派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開展業務併為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 和 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董事會視業務發展需要及 和 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設施

第二十三條 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令繳交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 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X時,將丁X名下分配到紅利用 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X指定及帳户。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採用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記帳本位幣為 幣,除編制 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閲。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將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師,依法審核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税務

第三十二條 税款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 減税、免税及退税

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XX公司或由XX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職員

第三十六條 職員僱傭

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X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四)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債權,支付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X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X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X協助事項,丁X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X將爭議事件提交 仲裁處按照聯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X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X不在第一任命後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六十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 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X: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金融類合同 篇5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閲。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税務

第三十二條 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 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___仲裁處按照聯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後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六十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金融類合同 篇6

20__融資租賃合同書之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1)

目 錄

1)總則 8)技術訓練

2)資本 9)確立銀行設施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10)利潤

4)董事會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5)經營管理機構 12)税務

6)業務 13)保險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以

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

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

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銀行

英文:

銀行地址: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

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

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

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

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

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出資×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

。內包括。

(3)和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

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

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和原放款(銀行成立

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

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

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

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和×

×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

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

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

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

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

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

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

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

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

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

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

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

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

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

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金融類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過橋資金(委託貸款方式)融資業務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述

一、甲方因開發建設 項目,需過橋資金通過委託貸款形式自行選定有關銀行(以下稱貸款銀行)申請辦理委託貸款業務。

二、乙方利用自有資金或委託理財資金以委託貸款方式向甲方貸款,協助甲方完成項目建設,形成真實、有效的固定資產;並按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由受託銀行代為發放貸款,進行項目運作。

三、為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財產或股權質押合同《 》(以下稱),甲方將自有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項目經營權益或股權抵(質)押給乙方並辦理完備抵(質)押登記或公證手續,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資產在建項目經營

第二條 貸款金額、期限、服務費用、貸款銀行

一、甲方意向委託貸款金額為 萬元,並由甲乙雙方確定首單金額 元。貸款期限為 三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貸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乙方收取的諮詢服務費(以下稱服務費)為委託貸款金額的 %計萬元,甲方支付服務費的資金系其合法擁有且能自由支配。服務費金額為税後金額,税款已由甲方向有權機關代為繳納。

二、甲方指定的委託貸款受託銀行為 銀行支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否則按違約處理。委託貸款的委託費用約定由甲方負擔,由甲方按照規定及時向受託銀行支付。

第三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在此聲明如下: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並能以其自身名義進行本項經營活動或參與訴訟,且對其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2、甲方簽署和執行本協議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和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法規與合同,甲方為簽署和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憑證和評估報告、項目可研分析及批准文件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申貸項目的論證、申請、批覆、備案等手續均已由甲方獨立完成並已符合銀行信貸要求。

4、甲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的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乙方和乙方存款人不同意擔保的下列事件:

4.1、與甲方或與甲方重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4.2、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4.3、甲方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

4.4、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4.5、甲方在其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二、甲方在此保證如下:

1、保證乙方資金或委託理財資金存入委託貸款銀行後 兩個工作日內安排乙方人員到貸款銀行行長辦公室,行長及業務主管應首先向乙方人員出示身份證及任職文件經乙方人員查驗無誤後,舉行三方洽談,明確三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在三方達成共識後,由甲方遞交《委託貸款申請函》(詳見附件2)。

2、保證委託貸款銀行接受《委託貸款申請函》,並在 兩 個工作日內得到銀行正式回覆。此回覆真實有效、可查詢、可驗證。

3、保證與受託銀行在委託貸款到期前天,形成固定資產的抵押置換,按期歸還乙方過橋資金。保證不以與貸款銀行的信貸流程相沖突為理由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的操作程序。

4、保證將 抵(質)押登記給乙方或受託銀行並辦理完備抵(質)押登記或公證手續。保證協調好貸款銀行嚴格遵照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實現有關的債權、質權。

第四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一、乙方在此聲明如下:

1、乙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企業法

2、乙方簽署和執行本協議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

3、乙方過橋資金來源合法,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資金

二、乙方在此保證如下:

1、保證在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履行完畢後,乙方即派出專人辦理委託貸款的相關手續。

2、保證委託貸款合同簽訂後,甲方於受託銀行開立委託貸款資金專用帳户或一般結算賬户,乙方按甲方用款計劃將首筆資金存入委託貸款資金專用賬户,同時向受託銀行發出貸款提款核准書,並由受託銀行向甲方發放貸款。

第五條 服務費交割方式

雙方同意,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中的 萬元。細則如下:

一、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方即可向乙方支付 萬元服務費,乙方公司或法人銀行卡收到後,通知乙方於 個工作日內安排有關人員到委託貸款銀行存入萬元資金(以銀行進賬憑證為準)。

二、律師對銀行進賬憑證查驗無誤後。剩餘服務費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款借據,同時乙方將存單掃描件或銀行進賬憑證為準提供給甲方。

三、甲方欠款 萬元應於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違反本協議任何一項約定(包括無故終止本協議)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隨時提前支取所存資金並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已收取的服務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並有權獲得約定取得的服務費。

二、乙方若違反本協議任何一項約定(包括無故終止本協議)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退還甲方交付的所有服務費,並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重點提示

甲方(借款人)針對乙方(委託人)提出的受託銀行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

一、在簽訂本協議前,協議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內容,

在本協議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辦理服務費提存後生效。雙方履約中籤訂的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確定文件均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另行協議補充。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律師所、貸款銀行(由甲方代為轉交)各執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類合同 篇8

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樣式一)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税務

13)_____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_____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元,應憑丁X聘請的在_____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X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負責。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_____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_____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_____、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_____、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為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___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_____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税務

第三十二條?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_____

第三十五條?_____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_____,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_____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_____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_____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_____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_____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_____公司或由人民_____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_____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X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X協助事項,丁X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_____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_____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調解或_____,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本條規定下的_____裁決將為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金融類合同 篇9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_________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_____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_____以前任者的_____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_____與董事的_____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_____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僱用、辭退、工資、_____、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_____、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的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_____。_____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協會進行_____。

_____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_____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_____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外方簽名:

金融類合同 篇10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 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萬元,其它_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_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____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購置設備_________台(套)_________萬元;

土建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萬元;

其它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______年___月___萬元、______年___月___萬元、______年___月___萬元、______年___月___萬元、______年___月___萬元、______年___月_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潤_____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務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類合同 篇11

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 (樣本)

目 錄  1)總則 8)技術訓練  2)資本 9)確立設施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10)利潤  4)董事會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5)經營管理機構 12)税務  6)業務 13)保險  7)分支和附屬機構 14)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丙方)合稱和(以下簡稱丁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中外合資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215;共同舉辦一家合資,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以下簡稱)。  

第二條 XX名稱及地址  XX名稱:  中文:  英文:  地址:  

第三條 組織形式  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宗旨  經營行及投資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接受中國人民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註冊資本為元。  

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215;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215;,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丁X佔百分之,出資215;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元投資;  (2)丁X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作為對投資。內包括。  (3)和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元,應憑丁X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成立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和的原放款(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成立後________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成立________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X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和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215;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成立後(成立日期為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XX名稱,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

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

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

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

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五人,丁X五人,由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出自:B

金融類合同 篇12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税務

13)_____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_____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_____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負責。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_____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_____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_____、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_____、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為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___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為了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_____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税務

第三十二條?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_____

第三十五條?_____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_____,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_____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_____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_____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_____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_____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_____公司或由人民_____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_____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X協助事項,丁X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_____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_____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調解或_____,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本條規定下的_____裁決將為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金融類合同 篇13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_____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_____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_____、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_____、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為了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_____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税務

第三十二條?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_____

第三十五條?_____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_____,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_____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_____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_____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_____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_____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_____公司或由人民_____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_____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X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X協助事項,丁X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_____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_____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調解或_____,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本條規定下的_____裁決將為量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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