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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精選6篇)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精選6篇)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 篇1

甲方 ;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精選6篇)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下月八號前發放。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 篇2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為年,即從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續訂合同不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二)無固定期限。年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個月(採用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月工資包括、基礎(標準)工資元;津貼補貼元(其中元等),其它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每年____月____日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得低於時,日,明確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甲方發放工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員工,未成年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給於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六)凡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負醫,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犯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犯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中訂明)

十五、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十六、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後,應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達成聘用協議,甲方聘請乙方負責南通威隆國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工作,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第一條: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2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聘用職務

第二條:甲方聘乙方為銷售人員,工作期間行使銷售員的權利,並承擔相關責任及義務。

三、聘薪標準

第三條:乙方在試用期工作期間,每月基本工資為(大寫)3500.0元人民幣(包含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等保險費用),另加甲方承擔的社保656元/月/人。銷售提成為乙方銷售額的3,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發放(包含社保、個人提成),遇節假日提前或者順延。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屆滿時,甲方視銷售情況而定,可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

四、工作範圍及職責

第五條:1、乙方在城東鎮威隆國際工作,在甲方領導下負責營銷場所的整體運營,包括銷售接待、合同申報等。

2、乙方定期(每月不少於兩次)向甲方彙報銷售工作情況及下一步打算。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休息一天。

第七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或以現金形式補貼給乙方。(第三條中有明示補貼標準)

六、雙方義務及職責

第八條: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出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有權向甲方公司彙報工作。

第九條:乙方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在對公司有突出成績、顯著貢獻的情況下,公司根據其表現,應給予一定的獎勵;乙方在試用期間表現極差,或做出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甲方可提前終止試用,解除合同。

第十條:試用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協商不一致,勞動關係隨即解除.

七、保守商業祕密

第十一條: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維護甲方形象,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乙方並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為生效。

甲方: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年/月。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二、聘用期間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1.工作崗位:

2.工作內容:

三、聘用期間的待遇:

1.基本工資:人民幣元(包括工資元,交通費元,午餐補助元,

2.銷售獎勵提成:完成每一單項物業,依據公司銷售部制訂的《銷售費用提取及銷售人員獎勵辦法》中有關條款執行。

四、勞動紀律:

乙方應認真學習並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本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及勞動紀律,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和學習活動,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勞動時間及勞動保護: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節假日及公休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相關事宜:

乙方與甲方簽定本協議時,應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相關合同,並結清一切相關事宜,乙方如未與原單位解除合同,並同甲方簽署本協議,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問題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1.簽訂本協議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聘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其它: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為店面銷售。

2,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年,試用期個______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為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_______%)+每月50___________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後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為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______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______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______月銷售提成做為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為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銷售人員聘用協議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正式銷售員,就聘用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聘用職務和銷售區域

1、聘用期自 年 月 日。

2、甲方聘用乙方作為 一職。

3、指定銷售區域為: 省 市 縣(區)。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產品、價目表及產品經營手續。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營銷模式、技巧,提供整套營銷方案。

3、甲方以產品銷售提成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三險的支付(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乙方必須確保在各地以此款繳納三險費用。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關入職手續,其中包括:入職情況調查表、職位申請表、個人聲明、經濟責任擔保書,由甲乙雙方簽訂銷售人員用工合同,雙方確認無誤後乙方正式上崗。如乙方個人資料、擔保人資料及以上手續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及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所銷售所有產品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銷售政策在甲方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

3、乙方須詳細閲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認知及忠誠甲方的經營理念,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

4、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四、銷售指標任務

1、為配合乙方順利開展銷售工作,甲方給予乙方區域保護,若乙方沒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實行,或者沒有完成銷售量,甲方有權更改或取消乙方銷售區域的銷售權。

2、乙方必須保證完成甲方要求的銷售任務。

五、業績計提、要求

1、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入職手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辦理相關手續,劃定營銷區域。

2、乙方按甲方指定價格向甲方提貨。甲方按提貨價格統計乙方的銷售業績,按每年銷售大綱規定給予乙方返利及獎勵。

3、乙方常規收入為所提貨物銷售的差價、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動中提供的贈品或返利。乙方自負勞務信息費、市內運費、差旅費、應酬費等一切市場費用。

4、所有產品原則上不能低於甲方規定市場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六、注意事項

1、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許的地區範圍之外銷售。

2、禮貌待人,儀表端莊,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行為。

3、乙方必須嚴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出賣、泄漏甲方商業機密(包括甲方產品底價信息、銷售企劃方案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及有權追究乙方經濟和刑事責任。

6、乙方不得從事非甲方所供產品銷售和非甲方工作範圍的其他事情,否則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乙方工作期間不得借用工作職能對甲方所屬貨款進行挪用及侵佔,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求其法律責任。

七、解約

1、乙方連續三個月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量,或沒有切實履行甲方的營銷方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與乙方的用工關係。

2、乙方做出違背本合同以上規定內容,甲方有權要求解除與乙方的用工關係。

3、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協議,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完成清算程序由甲方確認無誤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附屬協議,該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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