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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精選23篇)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精選23篇)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

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法律服務所(簡稱甲方)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精選23篇)

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並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7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係,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脱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2

案例:20xx年3月31日,劉某以“Jaliseng”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註冊,成為易趣網的用户,由易趣網為劉某提供免費的網絡交易平台服務。20xx年7月1日,易趣網開始向用户收取網絡交易平台使用費,並於9月18日發佈了新的《服務協議》供新老用户確認,該協議對用户註冊程序、網上交易程序、收費標準和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了具體的約定。此後,劉某確認了易趣網的《服務協議》,並繼續使用易趣網的網絡交易平台,但至20xx年9月24日,劉某尚欠易趣網網絡平台使用費1330元,為此,易趣網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支付網絡平台使用費、賠償律師費用。劉某則認為,《服務協議》長達67頁,過於宂長,致使用户不能閲讀全文,故用户不應受該協議的約束。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是如何確認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這一法律問題。網絡服務合同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合同,從嚴格合同的意義上而言,易趣網與用户之間的這份《服務協議》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徵。首先,雙方當事人的服務與被接受服務的目的非常明確。作為網絡公司,其提供平台、進行服務、收取費用,而作為用户,則願意接受此種服務。其次,合同未經雙方合意,系由一方單方擬定。這是格式合同最顯著的特點,即合同由一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單方擬定,相對方不能更改,要麼全部接受合同的條款,要麼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條款,相對方只有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條款的權利,而沒有選擇更改合同條款的權利。再次,在網絡服務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質難以確定,因為網絡服務合同是自動生成的,只要用户瀏覽了網絡公司擬定的《服務協議》,按確認鍵同意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即成立,故在此情況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質就不能確定,用户在瀏覽《服務協議》之後,可能會成為確定的一方當事人,也可能成為匆匆一看客。最後,網絡服務合同與傳統的構成要件有着顯著的不同。各國合同法對合同的形式都有着一定的限制,根據我國合同法關於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對合同的形式作這樣的理解,一是除即時結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須訂立書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規規定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經雙方協商,且需有雙方簽名蓋章。而這些要求對網絡服務合同來説則是不可能的,為此,我國合同法又進一步規定,書面合同可以是合同書、信件,也可以是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效表現的形式。因此,作為一種特殊的合同形式,網絡服務合同具備了合同的特徵。

在網絡服務合同中,要完全劃清要約與承諾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難,從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應該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以電子形式出現的要約的法律效力問題。對此,各國法律一般都對要約的形式沒有加以限制,通常情況下只要要約人有意思表示願意和對方訂立合同,不管是口頭、書面、電話、電子信息等方式表現,都應當認為是有效的。我國法律對要約的形式也未加以規定。而美國的《電子商務示範法》明確規定,要約和承諾可以E-mail的方式發出。

第二,以電子形式出現的要約的生效問題。對要約的生效問題,我國和大陸法系國家均採取到達主義觀點。我國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本案易趣網的《服務協議》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統發送的,其發出的要約只要到達任何一個系統,均應視為到達,要約也就成立。

第三,以電子形式出現的承諾的效力問題。如果承諾是以數據電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樣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採用到達主義原則。目前較為通行的EDI交易就採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對方訂立協議時,都會確定交易方式以及發出要約、作出承諾的方式,而且在有關信息格式、數據段、系統要求等部分,目前規定電子信息應當是信息接受方能夠得到的。對此種交易方式,我國的網絡交易合同、網絡服務合同等一系列網絡合同應加以研究。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託受託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

二、服務律師: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受託人:(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_________________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

地址: 電話:

受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甲方委託乙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糾紛一案

2、委託權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 )項範圍:

(1)一般訴訟/仲裁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參加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並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等權限;

(3)代為參加執行、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行和解、代收取執行款項並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等權限。

3、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 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它律師協助完成;

(3)若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律師費: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為:先預收 元,剩餘的代理費數額按照判決數額的 ﹪收取(不含預收律師費)。

5、其它費用:雙方約定:市內交通、文印費用按元包乾使用(異地交通、住宿、通訊、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另按實際支出結算)。

6、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

(5)律師無權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規定相沖突。

8、證據和財物:

(1)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權屬於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已由其歸卷的外,可由律師歸還甲方。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行所得或其它受託代收所得的財物,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甲方。甲方拒絕接收、或因無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間的費用及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計利息及意外損失。

9、完成受託事務: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託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銷訴訟、駁回起訴、執行終止裁定書;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託;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託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託;

10、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五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託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託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中(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甲方應當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11、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師費及其它費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另行支付滯納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3)簽訂本合同後,在甲方未着手辦理委託事務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計收違約金;甲方已着手辦理的,應當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12、不保證:乙方和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諮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託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13、其他約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6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聘請事項及期限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聘請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範圍第三條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範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諮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聘請方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據聘請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聘請方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聘請方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聘請方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聘請方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

聘請方:

受聘方: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7

聘用單位: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並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係,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脱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8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職務:

電 話:

乙 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負 責 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 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提供 有關法律諮詢;

2、為甲方 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萬元。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日 期: 日 期: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9

某某某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某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託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於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並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後確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於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託,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説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採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於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費用包乾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風險告知書

致委託人: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稱“我們”)在與您/您單位(以下稱“委託人”)簽訂法律服務合同之時,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律師服務的認識,根據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您遞交此訴訟風險告知書。

我們已經詳細解釋了風險告知書中的相關內容,委託人已充分了解風險告知書內容,願意委託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並願承擔下列風險:

一、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的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後果。我們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根據案情會代為提出權利主張,故前述資料以及事實務必真實可靠。

我們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也不會因委託人的要求而接受或製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委託人承擔。

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係性質的個人判斷並非對案件結果的保證或承諾,同時該個人判斷並不一定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師不能保證相關部門一定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此可能導致會見不能或調查取證不能的不利結果。此外,律師辦案的進程可能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相關當事方的制約。

二、費用的風險

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鑑定、郵寄、複印等,均需向相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費用不繳、遲繳,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後果。

您所繳納的律師費,均按照收費標準收取或是我們與您協商確定,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已繳納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證據的風險

您的任何權利主張,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據證實;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您可能面臨主張得不到支持甚至敗訴的後果。您的所有證據,均應在法院/仲裁機關出具的《舉證通知書》規定時間和要求內出具。超過舉證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臨證據不被採納、不被認定的風險。

您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是原始的,一般情況下複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般情況下證人須親自出庭作證,否則可能會導致證人證言不予採信的後果。

我們可以根據您的要求,申請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調查收集證據,但是否受理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的結果,我們不做任何保證。

四、判決結果的風險

我們承諾會盡心盡責地履行代理人職責,積極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但基於律師法的規定及眾多不確定的其他因素,我們不能承諾或保證案件結果。

五、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後果;同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無足夠執行的財產,也將導致無財產執行或不足執行的風險。

六、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委託合同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代理或辯護。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後,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並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

委託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授 權 委 託 書

(自然人民事委託代理人適用)

委託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受委託人: 律師 電話:

工作單位:

所在地址:

現委託 律師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為以下第(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除了一般代理外,還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申請執行,代為領取執行款項。

委託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 糾紛

一案, 委託本所 律師

作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諮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託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範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説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託乙方的相關委託協議,包括委託協議中委託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繫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於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採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於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於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於_______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於泄密行為發生後_______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託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

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複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2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_____________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簽署的《_____________合同》,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中需特別説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説明:_________________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説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補充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協議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公司旗下的 團購網站及其他網站的律師團,且僅此一家,併為乙方製作固定版面進行宣傳,將乙方網站與甲方所有的網站鏈接,宣傳廣告發布的位置、尺寸、形式等具體事宜如下:

在 網下方“ 律師團”按鈕,鏈接 律師所介紹,介紹內容內鏈接 官網。

在律師團論壇板塊,版主位置註明 律師事務所 律師工作室聊天室冠名“ 律師聊天室”

2、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及職責為:

1、法律諮詢:就甲方經營、管理和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解答甲方在勞動爭議、合同和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諮詢(不包括甲方職工個人非職務行為而產生的糾紛的法律諮詢);

2、法律文書服務:草擬、審查甲方的法律事務文書,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合同談判,草擬和簽訂合同;

3、非訴訟法律事務:參與解決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4、法律培訓服務:應邀對甲方進行相關領域的法律知識講座,協助甲方提高工作人員法律意識。

5、重大專項法律服務:包括解決糾紛與提供重大事項法律服務。 解決糾紛即受甲方特別委託、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處理甲方認為應由律師處理的糾紛類案件,包括訴訟、仲裁及勞動仲裁等。

提供重大事項法律服務即針對甲方改制、股本調整、資產重組、兼併、收購、清算、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公司結構優化及重大資本運營行為,或者出售、購買重要資產、進行重大對外投資、簽訂重大經濟合同等重大經營行為,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參與可行性研究、制定方案、參加談判,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審核或準備各類法律文件等。

三、乙方作為甲方網站律師團的職責及工作範圍【法律服務公司和律所合作協議書】

1、作為律師團板塊論壇的版主,回答論壇中的相關法律諮詢。

2、甲方開設“律師工作室”的視頻聊天室,甲方應按網民需求做客聊天室進行相關主題法律知識的講解。時間由雙方協商,原則上每週開放時間不少於6次,每次時間為40分鐘。

3、乙方應為 網會員提供相關法律的諮詢援助。對於收費項目應低於求助會員當地實際最低收費標準的5%-15%。

四、約束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全部訴訟、仲裁、非訴訟法律事務應交由乙方承辦。在此前提下,乙方不得接受第三方的委託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

五、合作期限及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條款、重新簽訂合同或者書面通知對方不擬續簽合同,否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並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續下去。

第一年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從第二年開始根據甲方業務量雙方另行協商服務費;下一年度的服務費應於下一年度第一個月內支付,依此類推。甲方為乙方在其所有網站上提供免費宣傳,不收取任何費用。

2、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第二條第五項服務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依照《 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支付乙方代理費(乙方原則按同類代理收費標準給予20%優惠)。

3、乙方受甲方委託或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發生的差旅費(包括食、宿、行等費用)等支出由甲方在法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

六、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公司和律所合作協議書】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主要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

2、乙方的律師應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律師執業紀律,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若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因故暫時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經甲方同意,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暫時代行其義務。除此之外,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受聘律師應及時處理。

4、作為甲方網站的律師團隊為乙方全體律師,但主要聯繫律師為 律師。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其所有網站對乙方的宣傳,並且宣傳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對乙方的宣傳沒有按照雙方約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對甲方的法律服務並解除合同。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文件、辦公條件和其它方便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翔實的事實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和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2)、甲方應給乙方留有合理的時間以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

(3)、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後,即向乙方提供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整體結構等基本情況材料。

3、甲方應如實告知與乙方的法律服務工作有關事實情況,不得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瞭解與辦理法律事務有關的情

況,查閲有關文件、資料,瞭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的情況,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的會議;

4、甲方應當按時繳納另行委託代理事項有關代理費。

5、乙方應當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實現甲方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提供法律服務;

6、乙方律師實行不定期辦公,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認真、及時的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

7、乙方須保守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關於甲方的經營、技術及商業祕密;不得在同一案件或同一事務中擔任對方代理人;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服務請求。

八、保密條款

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有對在工作中涉及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及其它不願為他人所知悉的信息保守祕密的義務。

九、合同生效、文本及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一俟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5

近日,消費者閆女士到方莊工商所投訴,閆女士與某家政公司簽定僱用一名保姆協議,公司保姆在消費者家中工作半天后離開再無消息。之後消費者找到簽約家政公司要求退還所交服務費600元,公司拒絕退還,不退理由是保姆離開是因為你們不想用她,是你們給氣走的。在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消費者申訴到方莊工商所。工作人員分別與家政公司、消費者進行調解,最後經過調解退還消費者信息服務費540元,雙方均表示滿意。

評析:

近幾年,家政服務公司與消費者之間投訴量有上升趨勢,主要是部分公司在招聘人員匱乏的情況下,從社會上找來打工人員不經過正規培訓直接上崗,家政服務公司不按行業協會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消費者在找尋保姆之前應當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標準,明確與家政公司以及保姆之間的法律關係。 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義與僱主簽訂合同並提供家政服務,兩者之間是承攬合同關係,如果由於家政服務人員的責任而給僱主帶來損失,應由家政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保姆與僱主之間並不直接建立法律關係。本案既是這種情況,家政公司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合格的保姆服務,不能因保姆個人原因而回避自身的責任。最終通過綜合考慮雙方的過錯程度,通過調解的方式達成的方案符合法律規定和現實情況,較好處理了市場交易矛盾。

但是如果消費者是通過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紹聘請的保姆,僱主和保姆之間是僱傭民事關係,保姆提供家政服務的方式受僱主的指揮與分配,在飲食起居等方面也會受到僱主一定程度的管理,雙方具有人身依附關係,當出現糾紛時,就只能向保姆個人主張權利解決矛盾。

因此,無論是通過哪種方式找的家政服務,一定要有籤合同的意識,具體的服務主體、服務內容、工資數額、福利待遇、責任承擔方式等都要形成文字性的東西。看家政服務公司是否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服務人員是否具備健康證、工作證等,不要選擇在小區貼廣告或流動的“野家政”。這樣在解決糾紛時就能明確責任主體,合法有效地處理矛盾。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6

律(   )非訴字第  ?號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及現場法律諮詢,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委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某

雙方因下列委託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之後,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採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受委託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鑑定、翻譯、資料複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乾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8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併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託併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併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併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並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併購可行性策劃和併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併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併購合同及併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併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託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餘律師費用。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併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繫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併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託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一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

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後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19

委託方:姓名

住所地址:電話:

受託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託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就甲方委託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並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後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

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並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

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並交納服務費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20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_______________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製作等

1.製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於:

借款(投資)合同、委託貸款合同、資金信託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徵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___________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並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一:包乾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後的__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___________日之時再行支付___________萬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進程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②浮動收費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鈎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鈎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鈎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③雙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一日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於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迴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徵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22

委 託 人(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簡稱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孫春寧 律師為甲方處理 與山東宏程建設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

具體工作範圍包括:

逾期交房違約金、房屋交付、物業費處理等

2.受委託人的權限為:

代為主張權利逾期交房違約金(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

代為辦理房屋交房手續及物業費處理等全部事項

代為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調查取證

3.收取律師費方式:

A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及標準,甲方應交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師費,按日1%支付滯納金。

B雙方商定的分期付費方式:按照甲方實際獲得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律師費,於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之日付清。

4.受委託人的權限始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止於本法律事務結束之日。

5.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不得對乙方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並不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如由此而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支付律師費的,需支付律師費總額10%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十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並不承擔由此而可能導致甲方發生損失的責任。

7.乙方律師應依法執業、文明執業,在法律服務範圍內,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其他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____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非  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以併購為目的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與指定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本協議

第二條所述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託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為甲方聯繫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委託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

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僱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製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託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 整,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幣 萬元,於本合同簽訂時支付;

第二期餘款人民幣 於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託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並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

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

第二期費用。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託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

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託事項的法律後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

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並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實施委託事項,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夥人、律師,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範,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後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並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於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

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 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____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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