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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聘用勞動合同(通用3篇)

個體工商户聘用勞動合同(通用3篇)

個體工商户聘用勞動合同 篇1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聘用勞動合同(通用3篇)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

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聘用勞動合同 篇2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

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聘用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出資人協議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合夥經營酒店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字號、主要經營地

1.1合夥字號:___________ 。

1.2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 市 路 號。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2.1經營項目:___________

2.2範圍包括:___________ (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範圍為準)

第三條 合夥的組織形式

3.1酒店的組織形式是個體工商户,以 方名義註冊酒店,甲乙丙三方對酒店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 合夥期限

4.1合夥期限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5.1 甲乙丙三方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資比例為 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資比例為 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資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為 _____%。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齊。各合夥人的出資存入合夥人共同設立的專用賬户,除經合夥人同意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

5.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2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6.1合夥的利潤由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若是出現虧損,各合夥人應及時出資補虧。

6.2合夥存續期間。如遇裝修、大型拓展活動或增加經營項目、新增設施時,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於擴大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6.3合夥人每 (年/月)結算一次,於每 ______月 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經營利潤,經營利潤是扣除當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外的營業結餘,由三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每 (年/月)最後一日由各合夥人對本年/月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盤點,結算及盤點結果需全體合夥人簽字確認。

6.4債務承擔: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7.1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如火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2 退夥

合夥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可退夥,退夥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酒店造成重大損失;

挪用、侵佔合夥財產的;

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現有共有資產總值*出資比例)。退夥人對給合夥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貨人在合夥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7.3 出資轉讓

不得隨意轉讓,若轉讓,必須經另外兩個合夥人的同意。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事務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以合夥項目資產支付合夥債務;

8.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

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8.3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業務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4對於合夥事務,由分管的合夥人提出建議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執行,無法達成一直意見的,根據出資比例表決後按過半數意見執行;應該合夥人事務給合夥人事務造成損失的,表決時同意該意見的合夥人應當予以賠償。

8.5一方對另一方負責管理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合夥經營及財務情況對全體合夥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第九條 禁止行為

9.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9.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9.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的繼續

10.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字號繼續經營原合夥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10.2在合夥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和清算

11.1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項目長期虧損且無法盈利;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被依法撤銷

11.2 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日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委託的合夥人擔任,也可以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夥人可自行清算。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債務;最後再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算後有剩餘,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按其出資額的 _____%賠償其他合夥人損失;如果逾期30日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12.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 _____%向其他合夥人賠償損失。

因撤資給合夥造成的損失大於前款約定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2.3合夥人私自以合夥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又給對外擔保的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3.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經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1份。

14.4本協議子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於本次合夥項目經營性質屬 方設立的個體工商户。但並不影響本合夥協議的內容,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均已對協議內容進行認真閲讀並理解,協議內容均屬三方真實且準確的意思表示。本協議簽訂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資且合夥項目已進行經營的,甲乙丙三方需對現有資產進行盤點,並製作盤點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簽訂確認,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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