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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精選3篇)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精選3篇)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__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精選3篇)

委託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管理及其他業務的需要,就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事宜與乙方進行了溝通、交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關係

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聘請並承諾以乙方團隊的力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

二、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1)法律諮詢服務:即對甲方提出的與日常經營管理行為有關的法律事務諮詢進行口頭、書面解答或當面溝通、交流。

(2)法律文件審查、擬訂等服務:即對甲方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章程、聲明、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託書、備忘錄、紀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審查、修改、擬訂等法律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口頭或書面的審查意見、法律分析意見、律師函等。

(3)法律培訓服務:即根據甲方要求,以法律講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為甲方人員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4)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即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務。

對於日常法律顧問服務,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

2、重大業務的專項法律服務

對甲方發生的併購重組、項目投資、合資合作、企業搬遷、羣體性人員的分流安置、公司清算與破產、發行股票或債券或等重大業務活動提供項目綜合法律服務,包括參與盡職調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見、擬訂處理方案、參加談判、審查擬定相應法律文書等。

對該類單項事務工作量大、耗用時間較多的重大業務,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向乙方單獨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用,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代理訴訟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務

根據甲方特別委託,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參與甲方的各類訴訟、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複議、聽證以及訴訟外談判、調解等服務。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務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案件標的額、案件複雜程度等情況另行協商案件代理費的支付等問題。

三、法律顧問工作的對接

1、在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期限內,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顧問律師進行日常聯繫的人員,具體負責甲方內部的組織、安排、協調,配合乙方顧問律師的工作,向乙方傳遞甲方的要求、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並負責接收乙方提供的相關法律意見、法律文件等。

2、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主要律師。

3、對於甲方有關人員與乙方顧問律師聯繫安排的事務,如乙方顧問律師發現該事務對甲方利益的影響較大而甲方有關人員存在未向甲方相關負責人彙報等情形的,乙方有義務給予提醒,必要時顧問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如甲方有關人員聯繫安排的事務有可能是針對甲方並損害甲方利益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該有關人員的法律服務要求。

4、因甲方的具體法律事務可能涉及多個法律專業領域,為保證服務質量,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的其他專業律師參與法律顧問工作。

5、甲乙雙方均提倡以書面方式傳遞相關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意見等。

四、法律顧問費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務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在一個法律顧問工作年度內,乙方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原則不多於小時。乙方有效工作時間超過前述約定的,甲方應按元/小時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或由雙方在協商簽訂下一年度法律顧問合同時予以考慮。

3、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費。

4、甲方通過銀行匯款、網銀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可將相關款項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賬户:

開户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

5、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3款約定服務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約定律師代理費用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有關費用及支付

1、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行政、鑑定、評估、公證等相關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生查詢費、複印費、翻譯費、調查費等實際開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實報實銷。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業務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組織機構設置、人員調整變化等情況,便於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務。

2、對於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詳實的背景情況和基礎資料,並給乙方留有合理的處理時間。

3、乙方應恪盡職責,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

5、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一般事務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其他事務應在雙方商定或乙方確認的時間內完成。

七、特別約定

1、非經乙方同意並在本合同或另行書面授權委託書中明確約定,乙方及乙方顧問律師均無權也無義務為甲方代收法律顧問事務涉及的相關款項。

2、乙方顧問律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等相關情況對法律顧問事務作出的法律分析、處理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僅作為甲方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的參考,不構成乙方或乙方顧問律師對甲方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乙方顧問律師就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均無效,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八、有效期及延續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新合同或在甲方確認並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後延續一年。

九、簽字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採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並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託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四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税發票後,甲方在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2.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3.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4.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5.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6.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篇3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職業:

住所: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範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諮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於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祕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

(蓋章) (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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